刘襄驻马观看东门战况,打得很激烈,涿县的伤亡很大。

    今晚出动的,是安平军的九千老兵,兵员素质,武器装备全面占优,又趁夜突袭,  能打成这样,并不意外。

    涿县守军的表现,倒是让他高看一眼。

    不是战力有多强,而是战斗意志很坚定,在蓟县之时,邹靖带领的那帮兵卒就表现得很是坚韧。

    现在,  这帮临时整编的新兵,他们人员复杂,原以为是乌合之众,却能顶着这么大的伤亡继续作战,说一句耐苦战,一点都不为过。

    胡汉杂居的地方出强兵,幽州、并州、凉州,都是与胡人常年争斗,民风彪悍之地,这里的百姓,好斗且不惧死,只要给他们一个作战的理由,他们真的是操刀子就上了。

    至于闻名天下的丹阳兵,也是因为和山越杂居,争斗频发,当地百姓好武成风,因为不好武的活不下去。

    而且丹阳境内多山地丘陵,山谷幽深,  丛林遍布,地理环境险恶复杂,  与山越冲突频繁的丹阳百姓极为擅长步战,特别是丛林战和山地战,尤为精熟。

    三国孙曹刘,都有丹阳兵组成的部队,最有意思的是,这三家都被丹阳兵背叛过。

    可惜,丹阳兵就在东汉有些名气,是光武帝时期才闯出的名号,等到两晋时期,因为江南逐渐开发,丹阳郡的汉化程度提高,丹阳兵就泯然众人了。

    自古以来,争斗剧烈的地方,百姓习惯拼杀,不把自己的命当回事,这种地方就是上好的兵源地了。

    这可不是什么值得高兴的事情。

    刘襄宁可用真金白银去养,用坚甲利刃去堆,用严苛军纪去练。

    那种养蛊一样,死出来的强兵,代表着朝廷的昏庸,  官吏的无能。

    就在他思绪发散的时候,东门的战斗已经持续了将近半个时辰,随着安平军将士的体力流逝,涿县守军越聚越多,他们趟着一条血路冲上城头,反击的力度越来越大。

    再持续下去,突袭就真的变成强行攻城了,损伤会越来越大,这可不是此行的初衷。

    刘襄觉得差不多了,涿县已经够混乱了。

    “鸣金,收兵。”

    青铜钲被用力敲打,哨骑开始去城下传令。

    “铛…铛…铛……”

    鸣金之声响彻全军。

    安平军的将士有点遗憾,没能攻下城门,让一群乌合之众给击退了,他们不服气。

    城上的守军很庆幸,敌军终于退了,活下来了。

    这次战斗的时间不长,可是烈度太大了,死的人太多了,他们都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还活着,只知道闷着头往上冲。

    现在,敌军终于退了,他们哭喊着,大叫着,发泄着心中的恐惧。

    他们不是在庆祝胜利,他们只是在庆幸,自己还活着。

    安平军的这些老兵,杀敌之时的效率,战斗之时的凶猛,彻底吓到他们了,让他们的心中充满了恐惧。

    充满恐惧的还有温恕,短短半个时辰,两千多条性命就没了,贼兵只攻打了一处城门,若三面齐攻呢?

    他也不知道贼兵出动了多少人,可城外,贼人不下十万,诱贼兵进城,真的是个好主意吗?

    他有点恍惚,仿佛又听见被撞得轰然作响的城门,那些声音,不只是撞车,还有贼兵在用身躯撞击,他清楚的听到了铁甲撞在城门上的动静,听到了撞门之人的痛呼和喝骂。

    那群人,是疯子。

    他们进城,能挡得住吗?他们会杀疯了的。

    他眼前有人影在晃动。

    温恕深吸一口气,稳住心神,就听到身边幕僚在提醒他:“明公,崔都尉在问,东门守军已经崩溃,该如何安排城防。”

    温恕咳嗽一声,沉稳的说道:“嗯,收敛尸首,清理城垣,崔郎率本部兵马留守东门,其余人马各归本部。务必谨慎守城,防备贼人去而复返。”

    “唯。”崔都尉领命而去。

    各队兵卒也乱糟糟的寻找带队将校,场面纷杂无比。

    温恕捋捋胡须,装作看不见,他知道带兵要令行禁止,可怎么做到,就不懂了。

    史书上有打杀兵卒立威,整肃军纪的记载,可是,这与他奉行的仁恕之道不符。

    他把人叫来,然后把人给杀了?

    这说不过去,不是君子所为。

    幸好有不少的士子出面,帮他约束兵卒,渐渐的,局面就控制下来了,这让他很欣慰。

    他点点头,对幕僚说道:“回…回署衙休息,明日必有大战。”

    推开搀扶他的仆役,迈着平稳的四方步,掩饰着有些发软的腿,慢慢的坐到车里,他的冷汗已经浸湿了后背。

    马车在路上咯噔咯噔的行走,就如他的内心一般,无法平复,白天的抛石如雨,夜间的悍勇攻城,让他明白了,为何邹靖会死在这些贼寇手里。

    马车进入署衙,幕僚隔着纬帐与他拜别,他颔首回礼,继续向后宅行去。

    随行的侍卫留在二门,几个仆役搀扶着他走向寝室,他很累了。

    想着之后的战事,愁绪涌上心头,仿佛又听见了兵戈之声。

    “仓啷啷…”利刃出鞘,一点寒光闪过,温恕只觉得喉间一凉,随后剧痛袭来。

    “呃…呃……”他的痛呼之声被涌出来的血液堵在气管之内,双手无力的抓挠几下,歪倒在已经死去的仆人身上。

    临死之前,看见一个玄青色的身影,腰如鹤展背,臂如猿通肩,手持三尺利刃,高抬腿,轻点脚,无声无息的走到身前。

    然后,他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史阿舔舔嘴唇,感觉有点渴,伸手擦了擦头上的细汗,他盘在这处回廊的梁柱上,得有半个多时辰了,很费力气的。

    这里是后宅的通行门廊,温恕回来之后,必定会经过此处,为了混到这里,他曲曲折折爬了十里地,又是上房顶又是钻草丛,相当的辛苦。

    托主公的福,东门攻城声势浩大,打得全城之人提心吊胆,局面混乱无比,温恕的仆役都去保护家眷,准备随时逃命了,这才让他找到机会,潜入进来。

    说实话,东门打得太真实了,他也以为这是要夜袭破城,不怪城里人心惶惶。

    史阿一边思索,一边将几具尸体拉进旁边的花草丛中,看着他们喉间的剑痕,得意的笑笑,为了练出这种速度与准头,他练剑十六年,没有一天懈怠。

    都说十年磨一剑,某磨了十六年的剑,终于碰到明主。

    某,史阿,凭三尺剑,当立不世之功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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