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的时候,袁富贵就将永州王打发走,让小白带着他往深山里走,把下一个营地布置出来。

    故而他们到第二个营地的时候,什么都安排得妥妥当当的。

    永州王这个王爷干的活儿,比柳翟身边的那两个人利索多了。

    就很打击人。

    珍珍一行人山里待了将近三个月,袁富贵穿着狐裘进山,到如今把狐裘脱了。

    当然,山上早晚还是凉的。

    狐裘也算是没白穿,夜里睡觉可以当铺盖盖。

    他们已经走到了深山,路都是用刀剑砍出来的。

    没招,越到深山越是没有路,连猎人都是不来的。

    故而植被实在是太过于密集,树多,藤蔓啥的也多。

    还潮湿。

    袁富贵早就不想待了,好在亲家母做的野味好吃,每天用鲜菌炖的野鸡汤也十分美味,娘子又体贴,把他住的地方拾捣得舒舒服服的。

    他能立刻喊上小白,带上一家人打道回府!

    喔,他就是想想而已。

    来都来了,不把东西找到就太亏了。

    钱哟!

    太子答应给二十万两呢!

    “爹,我打算自己个儿进去找几日,这几日就不回营地了,你们待在这儿要小心。”

    “若是再找不到,咱们就回去了!”珍珍看着茫茫大山,对袁富贵道。

    她已经让小白将营地附近的猛兽全驱逐了出去,小白这几天累得喝了不少人生虚修水。

    毕竟圈地盘太废水了!

    “小白留给你们……”珍珍刚说到这里,袁富贵就使劲儿摇头:“那可不行!”

    “小白跟着你,有王爷保护,我们不会有事儿!”

    赵氏抢着说:“我会保护好你爹的!”

    柳翟道:“他们两个留下来保护你们,我去保护珍珍!”

    袁富贵呵呵两声儿,别以为收了钱他就不会挤兑人!

    “可拉到吧,我们珍珍四岁的时候就被你丢下过一次!”

    珍珍却一点儿也不惧,她对亲爹道:“就这么决定了!”

    说着还跟他爹眨眨眼睛。

    袁富贵瞪了她一眼,将她一把扯到自己身边:“不许胡闹!”

    柳翟正要再说两句劝劝,就见袁富贵伸出一根儿手指:“一万两押金,少一两都不行!”

    “要是珍珍掉一根儿汗毛,我就扣一千两银子!”

    原来是要钱啊!

    真是死要钱!

    柳翟,不不,是狐狸精心里鄙夷极了,心说小人参这辈子的运气也不怎么好,遇到一个随时都会把她当成货物卖掉的爹。

    不过呢,这对他来说有好处。

    少个麻烦不是。

    柳翟大方地掏出银票,愚蠢的人类,钱这种东西是最没用的!

    但事实上袁富贵也想要十万两的,但是呢,谁特么的进山还带十几两的银票在身上啊。

    从一开始问柳翟要伙食费的时候袁富贵就打着让柳翟写借条的主意,谁知道柳翟身上竟然带着钱。

    好家伙,三个月,九千两一两都不欠。

    所以袁富贵就猜他可能带了两三万两在身上。

    “我去给珍珍准备点儿干粮!”古氏说。

    “我去给珍珍收拾睡觉用的东西。”赵氏也转头就去忙活起来。

    油布要带,狼皮褥子要带,水囊要带,刷牙子,洗脸巾啥的都要带上。

    赵氏收拾了两个大包裹绑在小白身上,小白必须去。

    这是一个做母亲的倔强。

    同样也是袁富贵的倔强。

    他们都相信珍珍,因为珍珍打小就一个人往山里钻,他们不放心的是柳翟。

    可珍珍愿意让柳翟跟着,所以他们没法子。

    半个时辰之后,小白肩负着重担,驮着珍珍往更深的山里走去。

    珍珍背着的小挎包里装着古氏给她做的饼饼,刚走出营地,小白止步不前。

    若就它一头老虎前头有没有路都无所谓。

    这不它不是驼着珍珍背着行礼嘛。

    白老虎不动,柳翟就不动。

    柳翟看着珍珍,珍珍也眼巴巴地看着柳翟,柳翟指了指前路:“愣着干啥,开路去啊,怎么变傻了?”

    珍珍拉长了声音:“变傻的是狐狸精哥哥哟,你又不是又不是狐狸精姐姐,怎么就学起狐狸精姐姐的样儿,指挥我干活儿了呢?”

    狐狸精一噎,他给忘了,他是柳翟啊!

    “逗你玩儿呢!”狐狸精立刻收起他唇角玩世不恭的笑,冷下脸拔剑去砍矮树和杂草。

    好气喔!

    差点儿就露馅儿了!

    啧啧!

    小人参变成人了还多了几分聪明。

    珍珍坐在小白的身上,从兜里摸出一把瓜子儿嗑了起来,她对前面认命清路的柳翟嚷嚷:“狐狸精哥哥,快点呀!”

    “喔,我忘了小哥哥不许我喊你狐狸精哥哥了!”

    “好悬,幸好小哥哥不在这里!”

    “那个柳大哥啊,你快点!”

    “就你这个速度,咱们猴年马月才能找到药啊!”

    从来只有他指挥别人的狐狸精:……

    他忍!

    狐狸精加快速度,小白能小跑起来。

    可恶的是他回头一看,小人参吃完了瓜子儿又啃起了鸡爪子!

    古氏给她卤的!

    她把每天的野鸡爪子用盐腌了,攒到一定数量就给这小丫头卤了,这一家人真是奇葩,进深山来竟然还带卤料!

    就因为小丫头喜欢吃,怕她想吃的时候吃不着所以带着!

    真特么奇葩!

    想想上辈子,这个蠢蠢的小人参她想怎么糊弄就怎么糊弄,每次回山的时候随便在山下给它买个东西,她都能高兴半天。

    有一次没功夫买,她就随便在猎物那里顺了个东西。

    带回去才发现是夜壶。

    那蠢货也稀罕地不得了,拿着去舀水玩儿,舀水去浇她养的野花儿。

    一个夜壶,愣是被她当成宝贝用了好几百年。

    蠢得够够的。

    所以说人类是最愚蠢的!

    可上天偏偏最偏爱愚蠢的人类,这就很不公平。

    关键是,他只看到古氏给珍珍放干粮,没看到她放鸡爪啊!

    就很离谱!

    更离谱的是,他可耻地馋了!

    要是上辈子,她可以直接去抢了小人参的吃食,她也不会怎么样。

    可是现在他是柳翟!

    是这个没事儿愿意装高冷的愚蠢人类!

    真是的,没用过的东西,换个人设不好吗?

    非要装高冷!

    要换成上辈子,装高冷的男人分分钟被她吸成干尸!

    哼!

    好气!

    (狐狸最喜欢吃鸡了!嚯嚯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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