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家在哪?

    沈默一边开着车,一边对副驾驶的男鬼问道。

    “我家就在老城区炮房街二条巷子第三家。”

    炮房街?沈默怎么感觉自己跟那条gai特别有缘,短短几天就去了好几次。

    有了目的地,沈默驱车前行,一路无话,一人一鬼很快便到了老城区的炮房街。

    沈默将宝马停好,临下车前再次对男鬼说道,“你的灵魂被抽离**一个月,按常理来说,能复活的几率渺茫,最好做好心理准备。”

    “嗯!我会的要是真的没有办法我就去投胎,下辈子找个好爹,当个富二代什么的”

    沈默打击道,“你想多了,你就是投胎的姿势再神秀,按你枉死的情况来说,能投人胎都算是烧高香了,还想当富二代。”

    “”男鬼哑言,嘟囔道,“大哥,您好歹给鬼留一点念想吧,别什么好的坏的都往外说。”

    很快,沈默便在男鬼的带领下,来到他的家门口。

    令沈默与男鬼失望的是他家的门不开,上着一把老旧的大锁。

    “你家里还有什么人,”沈默问道。

    “我爸,我妈都在他们从不锁门的,因为我老是丢三落四的忘带钥匙”男鬼说着鬼气凝聚的眼泪滴答滴答往下滴,“他们没给我留门”

    沈默默然,静静地站在一旁,没有接话,他虽然是孤儿,但对亲情格外敏感,男鬼的话中,听到的不是抱怨,而是对家人深深的眷恋。

    “或许,他们有事出去了,”沈默想缓解一下悲伤的气氛,但很显然并不怎么成功。

    “妈妈身体不好,他们很少出远门的他们一定是出事了!”男鬼说着就想要临空飘起,无头苍蝇般的乱飞乱撞。

    噗!

    沈默抬手一探,将男鬼抓在手中,喝道,“别那么冲动,你现在是鬼,离了我的庇护,遇见个狠家伙,分分钟教你做鬼。”

    沈默将男鬼拎在怀中,继续问道,“聊这么久,还不知道你叫什么?”

    “我叫张鹏举,大哥叫我举儿就成,我妈总是这么叫我,倍儿亲切。”

    “”沈默念叨,亲切是亲切了,但叫的顺口了总感觉怪怪的,“我还是叫你鹏举吧!”

    “都行,那么大哥,我们接下来怎么办?您知道在哪里能找到我爸妈么?”

    “你有叔叔阿姨的电话么?”沈默提议道,“给他们打个电话啊!”

    “啪!”鹏举猛地一拍手,喜道,“这真是一个好办法,我怎么就没想到呢?大哥真是聪明过人,机智非凡,小弟我对大哥的敬仰如黄河垮大江,连绵不绝,犹如那涛涛之江水,一发不可收拾!”

    沈默拿出自己的手机,一脸嫌弃地说道,“你拍马屁的样子真的很难看,不过我喜欢,你不要停。”

    “”鹏举就没见过这么臭不要脸的,让他刚到嘴巴的溜须拍马之言不知道如何正常发挥。

    “电话!”

    “我说您拨!”

    嘟!嘟!嘟!

    电话很快有人接通,是一位从声音都能听出苍老与疲惫的老人。

    “喂,请问你是谁?”

    “我是”沈默瞧了一眼鹏举,“我是鹏举的朋友,很长一段时间不见他了,也联系不上他,叔叔您知道他最近忙什么嘛?”

    “举儿他”电话那头有些哽咽,强作坚定地说道,“他最近不方便出门,你找举有什么事么?”

    沈默与鹏举面面相觑,什么叫不方便出门,举儿的魂都在这里,还有方不方便一说。

    鹏举焦急的催促道,“大哥,您先问问他们在哪?我的肉身埋没埋。”

    沈默干咳一声,继续说道,“叔叔,我找鹏举有急事,要不你让他接电话吧不,这样挺麻烦的,要不您告诉我他在哪,我过去找他,挺急的。”

    对话那头沉默许久,只听见一声长叹,鹏举他爸说道,“孩子,我也不瞒你了,鹏举最近得了怪病,跟植物人似的,现在还在医院,你要是找他,就到盐城中心医院来吧。”

    沈默与鹏举的脸上同时露出喜色,没想到还真的有希望。

    沈默还以为鹏举的肉身早就下葬,搞不好都有可能被烧成灰,撒到大海里继续碳循环去了。

    “好的,我马上过去。”沈默问好了科室与病房号,便带着鹏举的魂魄直奔医院。

    盐城中心院,急症科走廊外。

    一张临时加塞的床铺上,躺着一位面色干瘦的年轻人,照顾他的是一位白发苍苍的半百老人,以及坐在轮椅上腿脚不太方便的老太太。

    沈默刚进医院急诊科,便能看到这极为特殊的一家三口。

    “爸!妈!”鹏举挣脱沈默的束缚,猛地飘到他们身边,压抑着许久的情绪在此刻爆发,他哭的像一个没心没肺的孩子。

    沈默目睹着这一切,没有多言,等到鹏举的情绪平复,缓步走向两位老人。

    “叔叔阿姨好!”

    举儿他爸佝偻着身子,抬起头来看向沈默,上下打量一番,并没有觉得沈默眼熟,但也不好多问,客气地回道,“你就是刚刚打电话的,鹏举的朋友吧,快请坐,谢谢您能过来看鹏举,鹏举这孩子总是不让人省心,他没给你填什么麻烦吧!”

    沈默摇摇头,知道举儿他爸另有所指,解释道,“没有,我和鹏举刚认识不久,知道他病了,就过来看看。”

    沈默说着,单手拎起鹏举的魂魄,缓步走向病床。

    “鹏举啊,你看叔叔阿姨照顾你多辛苦,你以后一定要好好孝敬他们,知道了嘛!”

    啪!

    沈默单手照着鹏举的脑门一呼,便将他的魂魄打入体内。

    鹏举他爸还在诧异沈默做了什么。

    躺在床上昏迷不醒,依靠打点滴活到现在的植物人张鹏举,居然神奇的动了起来,并且自己支撑起身体,挣大满是泪光的双眸,撕心裂肺地唤着父母。

    “举儿,你醒了!”

    “举儿,醒了!”

    “真的真的”

    举儿他爸他妈的声音回荡在急症室,很快引来值班医生的注意。

    鹏举的情况极为特殊,如此突发性毫无征兆的植物人案例,闻所未闻,他们根本无能为力,只能每天给病人输营养液延续病人的生命,再加上病人的经济条件不佳,住不起住院部,医院特别为他们加增了走廊病床,尽可能帮助这可怜的一家三口。

    但是,就在刚刚,昏迷一个月没有丝毫好转的病人,居然自己醒了过来。

    这简直匪夷所思,足以沦为医学奇迹。

    就在医生们焦急询问情况时,沈默已经离开急诊室,准备离开中心医院。

    他该做的都已经做了,剩下的就留给传说吧!

    沈默刚走出医院,为自己点上一支烟,便听见背后响起熟悉的声音。

    “抽烟对身体不好。”

    沈默回头望去,说话的不是别人,正是张嘉怡。

    她一身白色的职业装,依旧无法遮挡住她完美的身材曲线,精致地脸蛋上笑颜如花,美的不可方物,虽不倾城但可落雁。

    沈默猛地咂一口手中的烟,随手捏灭,丢在一旁垃圾桶上的烟灰槽里,淡淡地回道,“我抽的不是烟,是情绪!”

    噗呲!张嘉怡掩嘴轻笑,“我以为你说的是寂寞。”

    沈默心中念叨,自己只不过是拿香烟来麻醉刚刚鹏举一家的感情触动,张嘉怡不知前因后果,难以理解很正常。

    张嘉怡见沈默没有接话,便继续开口说道,“我马上就要下班了,一起吃个午饭吧!我知道一家新开的餐厅,牛排跟红酒很不错。”

    “我不咕!咕!”沈默刚想拒绝,他的肚子不争气的开始叫起来,想来忙了一早上,现在确实是饿的发慌。

    “那好吧,去尝尝!”

    “嗯,等我,我去换衣服。”张嘉怡说着,转身进了医院,正好与急诊室热议的医生撞在一起。

    “太神奇了,简直难以想象,明明毫无知觉的植物人,怎么就突然好了呢?”

    “刚刚我看见好像有人过来拍了病人的脑门,还说了什么话。”

    “我觉得吧,应该是那个人说了什么刺激病人的话,唤醒了病人的意识,这点儿在医学上是有先例的。”

    “有可能,不排除这个案例,不过,即便如此,这也是我们中心医院的一次医学奇迹啊!”

    张嘉怡愣愣地听着他们的议论,急症室的植物人,她也是知道一些传闻的,却是没想到,病人居然真的好了。

    张嘉怡不由多看了张鹏举几眼,一个很普通的年轻人,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可就在张嘉怡路过病人身边,却是听见病人在跟自己的爸妈低声细语。

    “爸妈,沈默大哥救我的事情,你们一定要保密,知道了么!”

    嗯?!张嘉怡停下脚步,不由看向张鹏举,她的听力比一般人要好很多,刚刚的话绝对没有听错。

    原来是沈默救了他。

    张嘉怡脸上扬起一丝浅笑,欢块地小跑回外二科,更换衣物,准备赴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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