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天的风在阴冷天幕下,无休无止的刮走贫瘠大地上仅有的少量生气。布满天际的浓云低低的压在绵延数百里的巨大丘陵地带上,这里到处布满了或大或小的碎石,大的犹如如农舍、小如指节。只有在石缝中才能艰难的生长出一些零星小灌木。四下望去天地间一派暮气沉沉的灰绿色。
普雷格的商队在碎石路上颠颠簸簸的艰难行进着,自从5天前进入这片山区,全队二十七辆车的车轮已经陆续更换了十来个了。崎岖不平的山路、大大小小的不规则石块迅速破坏着还算结实的车轮,也迅速破坏了队伍的士气,伙计们开始变得时而沉闷时而焦躁。
普雷格正骑在一匹矮小结实的马上四处张望着。说是马,其实只比一头驴稍微大那么一丁点儿。这种马除了吃苦耐劳不挑食外简直一无是处!看它那一身暗黄的杂毛、那一副无精打采的马脸,再加上上面骑着的那个浑身罩着破旧黑披风的普雷格,活脱脱一副丧家之犬的邋遢样。
的确,普雷格的商队也算的上是丧家之犬,由于队伍太小,请不起护卫人员,普雷格只好发给手下三十多个伙计们每人一两件简陋的武器。他也知道,这样的行头除了驱散一些小群体的地精外根本起不了什么作用。现在他只能带着队伍离开便捷的大道,小心意义的在这荒芜而颠簸的山路上艰难前进,和一群灰溜溜的丧家之犬毫无二致。
他们必须远离那些宽阔坚实的大道,因为哪里布满了大小不一、种族各异的强盗队伍,大到一身厚皮坚革的山丘巨人,小到大群的地精、狗头人,聪明到会4阶奥术的中级法师、专精冰霜的食人魔大巫师,愚笨到连十个指头都数不齐的丛林巨魔。一个个都藏在山麓深林之间等待着下手的机会。越是交通便利的大路,这样的危险份子越多!而像现在这样交通不便的小道反而更安全,当然“安全”也只是相对的。强盗们也会相互驱赶,那些失败者就会游荡到小路上继续打家劫舍。自己的队伍指不定就会撞上一支。
所以他依然保持着相当的警惕,不断张望四周的丘陵,看看有没有大群生物活动的痕迹。虽然他坚信幸运女神太摩拉眷顾着自己,但要是仗着这一点就拿自己的财产和生命开玩笑,那也是对女神的一种轻慢。
忽然队伍后面传来了一阵嘈杂声,伙计们纷纷朝后看去,车队停了下来。
普雷格皱着眉头,骑着那个驴子大小的矮马从队伍前面向后跑去。
队伍的末尾,四五个穿着简陋粗布衣服的伙计正在用鞭子抽打一个倒在地上的女奴隶。但那人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如死了一般。旁边还有十几个一同买来的女奴隶,畏畏嗦嗦的挤成一团,不知所措。
普雷格的眉头拧的更厉害了,这些伙计们越来越难管教了,一群人只知道在这里折腾可怜的女人,却没有一个人到队伍前面去把事情报告给自己。他略含怒气的大声喝道“都聚在这里干什么?到底出了什么事?”
一个农夫打扮的人赶忙转身上前,讨好着说道:“是这贱奴不肯走了。抽了她几十鞭子,她还赖在地上,完全不把我们放在眼里。”他原本就是个农夫,三个月前被领主赶出了领地,在两个月前才加入队伍,因此身上还穿着满是补丁的农夫装,又旧又破,不但严重褪色而且到处是灰渍和泥污,就比乞丐装好那么一丁点儿。
“是你们不把我放在眼里。”普雷格大声责斥起来:“自从进入这片丘陵,你们就越来越不听话了!昨天还有两个人顶撞我!你们还把我这个头儿放在眼里吗?出了事情也不跟我说一声,一个个只知道拿这些女人出气,真的碰到几个强盗的时候,你们的威风跑到哪里去了?你们全都给我听好了,无论发生了什么事情,哪怕再紧急,也要去通知我一声。再像这样擅自行动,拖延了队伍的速度,或者落在了队伍后面,我就要不客气了!”他一边严厉的说着,一边下马推开众人,抓着那女奴的一头黑发,把她的头拽起来仔细看了看。
这可怜得女奴已经昏死过去。她浑身上下骨瘦如柴,脸上的皮肤又干又皱如同干枯得老树皮,竟与六七十岁的老妇无异!棕色得皮肤上有一种非常明显得死灰色。整个人看上去就像一具刚死得干尸。但耳朵却是又长又尖,如同精灵的耳朵。
“原来是那个混血的半卓尔。”普雷格沉吟一声。这个女奴是他在城里从一个商人模样的人哪里买来的,当时第一眼他就就看出这个女人被已经被转卖了好几次。她面容消瘦,双目无神,混身是鞭子抽打的伤口。半卓尔的皮肤一般是棕色的,而这个女人的肤色更有一抹灰败的颜色,看样子是得了什么病。不过那时候普雷格并不关心这些,威尔瓦赫城的军官士兵们只需要女奴作发泄的工具,至于她们以前是什么身份、有过什么悲惨的遭遇就根本不重要了,只要他们没有那些性病就行。看她身材高挑、容貌还有几分清丽,再检查了一下没有那种病。普雷格就买下了。
谁知道,现在这女奴竟很快病到这种程度!现在她从头至脚骨骼突显,全身仅包裹着一层又皱又干的死皮,活尸般可怖。
这那还卖的出去?倒贴钱都没人要啊!
买卖又要小亏一笔了,一念至此,普雷格怒火更盛,便骂了句:“妈的,浪费我这么多天的口粮。”
那农夫装的伙计立刻凑了上来,见缝插针道;“她看样子已经病的不清,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了。估计等不到威尔瓦赫城就死在路上了。那还不如把她仍在这里算了,也好为您省下以后的口粮。”
周围几个伙计眼中都露出一丝赞许的神情,队伍里除了老板普雷格每天能吃饱喝足,剩下的几十个伙计也就仅能把肚子填个半饱罢了。要是把这个女奴仍在这里,那剩下的粮食正好可以分给他们,虽然分到每个人头上的粮食肯定少的可怜,但总算能吃饱一回啊!
普雷格看着伙计们那眼馋的目光,这些家伙们的真实想法他一清二楚,但老板有时候是不能迁就伙计的,他必须要用一些事儿来表明自己的权威和远见,尤其是在现在这个时候。
“不!”他斩钉截铁的命令到:“把她扔上那辆装着魔法药水的车。就是拖也要拖到威尔瓦赫城去,只要她还有一口气,总会有人买的。”
几个伙计偷笑着调侃道:“会不会把她买去后剐了煮着吃?就像吃那些半人马一样?”
“多嘴!”普雷格严厉的瞪了他们一样,沉声喝道:“那些事你们知道就行,少它娘的闲扯!被外人听到了,我饶不了你们!还不快把她扔到车上去!”
伙计们忙把那躺在地上的半卓尔女奴抬到了前面一辆马车上,车上载了十几个平整的木箱,正好把她平方在上面。木箱中传来淡淡而怪异的药水气味,箱子外面都用墨水涂了十几个字——专用药剂,物美价廉,奥术研究共享会出品。
车队继续颠簸着缓慢向前进发,那个农夫打扮的伙计偷偷拉住另一个,小声问道:“你们刚才说的吃半人马是怎么回事?”
那人偷偷看了看远处的普雷格,低声道:“你也知道威尔瓦赫城是什么地方吧?”
“当然知道,那里是我们人类抵挡半人马的前线,我早就听说是克拉伦斯公国、格洛斯特公国与我们赫里福德公国联合出兵扼守此地,才阻止了潘诺尼亚平原上半人马族向内地的入侵。”
那人又小声问道:“那你也知道以前半人马在这三个国家干得事情吧。”
“知道一些,听说二十年前半人马族突然在潘诺尼亚平原大量出现,并通过威尔瓦赫山谷,绕开了周围的陡峭山脉,入侵这三个国家。”他激动起来,有些愤怒的说道:“然后他们每到一地就烧杀抢掠、无恶不作。他们抢走富人金银珠宝、砸毁穷人的土屋、烧毁领主和农民的庄稼、杀死所有身高超过车轮的男人、玷污所有的妇女,还喜欢刨开孕妇的肚子,掏出婴儿来吃。那几年简直是这三个国家的恶梦。”
那人接过话道:“所以,后来把这些穷凶极恶的种族赶回潘诺尼亚平原后,三个国家的国王贵族们就共同出钱构筑了现在的威尔瓦赫城,并且规定每年这三个国家都从税收中拿出一部分用于威尔瓦赫城的防务,因为那些半人马并没有放弃再次入侵的打算,每年都会在威尔瓦赫城一带发生频繁的战事。半人马俘虏了人类当然是杀掉吃了,那你说我们人类俘虏的半人马后会怎么样?”
农夫打扮的伙计有点惊异的说道:“不会是······不会也把半人马吃了吧?我可是听说威尔瓦赫城聚集了很多正义之士,他们怎么会允许这种事情?而且军队有的是钱啊!你想想三个国家每年都投钱进去,那里还不是富的流油啊,要酒有酒、要肉有肉,怎么会拿半人马下锅呢?”
那人嗤笑一声,这家伙还是刚出来混的,还没有从“其它种族是邪恶的,人类总是正义的”思想灌输中解脱出来,根本不知道这世道有多凶残。
“这是军事需要,有时候就要靠这个来提升军队的士气,他们吃我们,我们当然也要吃他们了。半人马又从来不会与人类交换俘虏,不吃白不吃。”
“啊?半人马不跟我们交换俘虏?可是我听说的不是这样啊!”农夫打扮的伙计难以置信,因为这和他以前从游吟诗人那里听到的赞美诗歌完全不同,那些煽情诗歌里总是歌颂人类一方是多么正气凌然、多么忍辱负重、多么的宽容大量。人类总是被动的承受半人马的进攻,然后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被迫反击,将领们总是非常有耐心的为了区区几个人类俘虏而同半人马头领们进行不懈的谈判,交换大量的物资来换回自己的同胞。
那人低声笑了起来:“你被那些无聊的游吟诗人骗啦!他们总是喜欢无中生有的编出一大套无比煽情的故事。这样你们才回心甘情愿的掏自己腰包里的铜板嘛。”旋即又正色道:“他们是不是还编故事说,那些人类将领们会为了某个独生子俘虏,调动数百人的军队与半人马进行正面大决斗?他们是不是还说人类总是在开头被打的抬不起头来,然后来了某个高贵英俊的贵族少爷,然后他振臂高呼一通,带着发飚的士兵们冲入半人马的大营中,在千钧一发之间把正要被杀死俘虏完好无损的救了出来?”
“嗯,是这么说得。”
“哈哈哈哈哈”那人又忍不住捂着嘴笑了起来:“你被他们骗了哟!全都是扯淡!那些将领们可不会为了几个俘虏去操心,那些俘虏是死是活他们从来都不管。威尔瓦赫城的士兵们都知道,一旦被半人马俘虏了就铁定要被砍成碎块吃掉,自己的头头们是不会管他们死活的!别说一两个了,就是一次损失数百人,那些将领们眼睛也不会眨一下。反正每天都有天真的年轻人跑去那里报名入伍,去进行‘正义’的事业。”他个故意把“正义”两个字加重了一下。
“不会吧······”农夫打扮的伙计一时之间还是无法接受“正义”的人类作出如此“邪恶”的行径、更无法想象“高贵、英明”的将军们会漠视自己的士兵。
那人拍了拍他的肩膀道:“这次正好去威尔瓦赫城,到了那里看看不就知道了?反正以后别再听信那些游吟诗人的鬼话了,他们编的那些故事啊,十个里面九个是假的!”
他们又沉默下来,随着队伍,在阴沉的天幕下艰难而缓慢的前进在荒芜的乱石山丘上。
几只秃鹫聚拢在前面的乱石中。
普雷格警惕的让队伍停了下来,然后叫上几个身强力壮的伙计,一起拿着刀剑盾牌,小心翼翼簇拥过去。
一具豺狼人的残骸散落在地面上。
完整的头骨、宽阔的胸肩部骨骼、类似人的手臂和分为三段的腿骨,散落在30尺(约10米)区域内。
“是豺狼人!”伙计们纷纷惊叫起来,一个个都抬起头,像惊恐的鸭子般把脖子升的老长,紧张的东瞧西看,一副草木皆兵的样子,仿佛豺狼人就在附近游走。
普雷格皱着眉头鄙视了这群惊惶失措的胆小鬼们,自己则沉吟道:“是谁杀了他?”
“我看是其它豺狼人杀的?”一个伙计猜测道。
“也许是食腐虫之类的怪物杀的?”另一些人猜得更离谱。
“或者是一条龙干得?”开始出现荒唐的臆想了。
“都给我闭嘴!”普雷格恨铁不成钢的指着他们骂道:“你们都用点脑子!要是豺狼人干得,那这具尸体除了头骨什么都不会剩下了!豺狼人可是出了名的贪吃,除了咬不碎的头骨,其它的骨头都会被吃的滴点不剩!还有什么食腐虫、什么龙的,那连骨头都不会留下!”
“也许是哈蒙威尔镇的卫兵们干得。”一个穿着简易皮甲、手持一柄正规大剑的高大中年人说道,他整个人看上去相当精神,与周围这些面有苦色的、身穿粗布脏衣的伙计们殊为不同。他是普雷格的副手马辛达,以前当过雇佣兵。比起这些农民、流民、破产市民出身伙计,他在商队中的身份最高,是仅此于普雷格的权威。也因此在装备、食物等待遇都是最好的。
他继续分析道:“这个尸骨比较完整,也没有犬齿啃咬的痕迹,所以肯定不是豺狼人或者一般的野兽所为。更重要的是你们看看四周,没有看到一件皮甲、武器,甚至连一片布都没有!很显然,有人杀了这豺狼人后,拔下了他身上的装备。豺狼人一般都是群体活动,少数几个人类或地精是不可能截杀成功的。而哈蒙威尔镇距这里有一天的路程,可能是他们出兵巡逻时碰上了一群豺狼人,激战中杀死了一个,然后拔走了它身上所有的东西!”
普雷格赞许的点了点头,旋即又想到一个问题:“可是四年前我们到哈蒙威尔镇时,他们还被豺狼人打的龟缩在镇子里不敢出来。才过了几年怎么就干出来杀豺狼人了?要知道这些畜生的报复心是很重的。”
马辛达耸了耸肩道:“我也不知道,反正这是最合理的解释。如果我们行动速度快的话,明天日落前就能赶到哈蒙威尔镇了,到时候就能问个明白。老板你不用太担心了。”
“嗯”普雷格点了点头对伙计们说道:“但是今天晚上要安排可靠的人轮流值夜班,现在这一带有豺狼人,千万不能放松警惕了!它们最喜欢在晚上活动,稍不留神大家都要被那些畜生拔皮生吃!”
夜晚的寒风吹过荒野上的大小石头,发出悲凉的呼呼声。普雷格商队的几十辆大车围成一圈,圈内圈外各升起了几堆篝火,在寒风中不停的摇曳着,忽暗忽明,气氛有些诡异。伙计们就露天躺在这些篝火旁露天而眠,几个外围守夜的也缩在篝火旁,无聊的打起盹来。
被扔在木箱上乐琳慢慢痛醒了,寒风引起了她身上阵阵刺骨的疼痛,淤伤、鞭伤还有那从骨髓中冒出的阵阵恶痛,绵绵不断的啃噬着她瘦弱到极点的残躯。身下的箱子里面传出种种怪异的魔法药水味,她试着转动一下身体,但这干尸般枯瘦的躯体只能略微抬起胳臂。
“仁慈的伊莉丝翠啊!”她在心中悲凉的喃喃自语着:“两年了,我受了那么多屈辱,每天都承受着被恶魔撕咬般的痛苦。我一直没有放弃对你的信仰,可为什么我还没得到你的一点儿回应?甚至没有看到一丁点儿希望?难道我被神抛弃了吗?”她呼吸急促起来,绝望的眼睛直直的盯着黝黑的天幕。
“也许,我一直都在菲穆莉卡女神的阴影之下?也许我的祈祷从来都没到达伊莉丝翠女神那里?”她艰难的思索着,两年来诅咒的力量不但彻底破坏了她那曾经高挑健长的武者之躯,也在逐渐破坏着她的大脑,她能感到自己的思维能力已经开始下滑了。
“难道我真的会变成一具连屎尿都无法控制的躯壳?”她又一次惊恐起来,感受着自己皮包骨头的身体,心中哭泣着:“是啊,快了、已经快了,都已经这样了,也许明天我就会变成那样子。诸神啊!为什么我要承受这样的结局?这种日子还要持续多久?”
寒风依旧带着悲凄的呼呼声吹过自己冰冷的身躯,悲伤中,她勉强转了下头,看到箱子上一颗突出的钉子。那是一个尖顶朝上、锈迹斑斑的大铁钉。
“也许死了更好!”她的心突然硬起来:“不管死后是去伊莉丝翠的神国,还是去菲穆莉卡那里接受惩罚,都不会比现在更糟!最差的结局就是被菲穆莉卡的蜘蛛们吃掉。”她艰难的思索着:“也许彻底的消失,连灵魂都彻底消失才是最好的选择?至少我不用再受任何屈辱和痛苦?不用再每日面对毫无希望的生活?”
“是了,死了更好!彻底消失更好!”她的呼吸变得剧烈:“用这个钉子可以刺进头骨!”她死死的盯着那根钉子,费劲的抬起身体向它一寸寸的艰难挪去。
“一切都结束了,这辈子马上就要结束了。”她的眼中混合着凄惨的情绪和一丝解脱的快乐。
“咚”的一声,脑侧的太阳穴重重的敲击在大铁定上。
疼痛,更剧烈的疼痛刺激着大脑。干枯的棕色皮肤被撕裂开,带着异味的血涂满了半张骷髅般可怖的脸。
她还没死,武者的身躯会随着武技的提升而更加坚韧,尤其是筋骨、皮肤会变的非常坚固,像乐琳这样的10级战士,她骨头的强度已经接近凶暴动物骨头的强度了。
“咚”的又一声,她的头再次重重的敲击在钉子上。她感到尖锐的刺痛,但一种异样的麻木笼罩着她,似乎她的灵魂与身体开始分离了!身体能清晰的感觉到一切,但意识却不为所动,她觉得自己分离成了“身体的自己”与“意识的自己”两个部分。
“要死了吗?灵魂要与身体分离了吗?”她心中有些莫名的激动,不知道是恐惧、遗憾还是喜悦。她一次又一次将头侧重重的撞击着大铁钉,发出“咚、咚”的声音,然后她感到头骨有轻微碎裂的声响。
莫名的激动越来越强烈,她撞的更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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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雷格的商队在碎石路上颠颠簸簸的艰难行进着,自从5天前进入这片山区,全队二十七辆车的车轮已经陆续更换了十来个了。崎岖不平的山路、大大小小的不规则石块迅速破坏着还算结实的车轮,也迅速破坏了队伍的士气,伙计们开始变得时而沉闷时而焦躁。
普雷格正骑在一匹矮小结实的马上四处张望着。说是马,其实只比一头驴稍微大那么一丁点儿。这种马除了吃苦耐劳不挑食外简直一无是处!看它那一身暗黄的杂毛、那一副无精打采的马脸,再加上上面骑着的那个浑身罩着破旧黑披风的普雷格,活脱脱一副丧家之犬的邋遢样。
的确,普雷格的商队也算的上是丧家之犬,由于队伍太小,请不起护卫人员,普雷格只好发给手下三十多个伙计们每人一两件简陋的武器。他也知道,这样的行头除了驱散一些小群体的地精外根本起不了什么作用。现在他只能带着队伍离开便捷的大道,小心意义的在这荒芜而颠簸的山路上艰难前进,和一群灰溜溜的丧家之犬毫无二致。
他们必须远离那些宽阔坚实的大道,因为哪里布满了大小不一、种族各异的强盗队伍,大到一身厚皮坚革的山丘巨人,小到大群的地精、狗头人,聪明到会4阶奥术的中级法师、专精冰霜的食人魔大巫师,愚笨到连十个指头都数不齐的丛林巨魔。一个个都藏在山麓深林之间等待着下手的机会。越是交通便利的大路,这样的危险份子越多!而像现在这样交通不便的小道反而更安全,当然“安全”也只是相对的。强盗们也会相互驱赶,那些失败者就会游荡到小路上继续打家劫舍。自己的队伍指不定就会撞上一支。
所以他依然保持着相当的警惕,不断张望四周的丘陵,看看有没有大群生物活动的痕迹。虽然他坚信幸运女神太摩拉眷顾着自己,但要是仗着这一点就拿自己的财产和生命开玩笑,那也是对女神的一种轻慢。
忽然队伍后面传来了一阵嘈杂声,伙计们纷纷朝后看去,车队停了下来。
普雷格皱着眉头,骑着那个驴子大小的矮马从队伍前面向后跑去。
队伍的末尾,四五个穿着简陋粗布衣服的伙计正在用鞭子抽打一个倒在地上的女奴隶。但那人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如死了一般。旁边还有十几个一同买来的女奴隶,畏畏嗦嗦的挤成一团,不知所措。
普雷格的眉头拧的更厉害了,这些伙计们越来越难管教了,一群人只知道在这里折腾可怜的女人,却没有一个人到队伍前面去把事情报告给自己。他略含怒气的大声喝道“都聚在这里干什么?到底出了什么事?”
一个农夫打扮的人赶忙转身上前,讨好着说道:“是这贱奴不肯走了。抽了她几十鞭子,她还赖在地上,完全不把我们放在眼里。”他原本就是个农夫,三个月前被领主赶出了领地,在两个月前才加入队伍,因此身上还穿着满是补丁的农夫装,又旧又破,不但严重褪色而且到处是灰渍和泥污,就比乞丐装好那么一丁点儿。
“是你们不把我放在眼里。”普雷格大声责斥起来:“自从进入这片丘陵,你们就越来越不听话了!昨天还有两个人顶撞我!你们还把我这个头儿放在眼里吗?出了事情也不跟我说一声,一个个只知道拿这些女人出气,真的碰到几个强盗的时候,你们的威风跑到哪里去了?你们全都给我听好了,无论发生了什么事情,哪怕再紧急,也要去通知我一声。再像这样擅自行动,拖延了队伍的速度,或者落在了队伍后面,我就要不客气了!”他一边严厉的说着,一边下马推开众人,抓着那女奴的一头黑发,把她的头拽起来仔细看了看。
这可怜得女奴已经昏死过去。她浑身上下骨瘦如柴,脸上的皮肤又干又皱如同干枯得老树皮,竟与六七十岁的老妇无异!棕色得皮肤上有一种非常明显得死灰色。整个人看上去就像一具刚死得干尸。但耳朵却是又长又尖,如同精灵的耳朵。
“原来是那个混血的半卓尔。”普雷格沉吟一声。这个女奴是他在城里从一个商人模样的人哪里买来的,当时第一眼他就就看出这个女人被已经被转卖了好几次。她面容消瘦,双目无神,混身是鞭子抽打的伤口。半卓尔的皮肤一般是棕色的,而这个女人的肤色更有一抹灰败的颜色,看样子是得了什么病。不过那时候普雷格并不关心这些,威尔瓦赫城的军官士兵们只需要女奴作发泄的工具,至于她们以前是什么身份、有过什么悲惨的遭遇就根本不重要了,只要他们没有那些性病就行。看她身材高挑、容貌还有几分清丽,再检查了一下没有那种病。普雷格就买下了。
谁知道,现在这女奴竟很快病到这种程度!现在她从头至脚骨骼突显,全身仅包裹着一层又皱又干的死皮,活尸般可怖。
这那还卖的出去?倒贴钱都没人要啊!
买卖又要小亏一笔了,一念至此,普雷格怒火更盛,便骂了句:“妈的,浪费我这么多天的口粮。”
那农夫装的伙计立刻凑了上来,见缝插针道;“她看样子已经病的不清,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了。估计等不到威尔瓦赫城就死在路上了。那还不如把她仍在这里算了,也好为您省下以后的口粮。”
周围几个伙计眼中都露出一丝赞许的神情,队伍里除了老板普雷格每天能吃饱喝足,剩下的几十个伙计也就仅能把肚子填个半饱罢了。要是把这个女奴仍在这里,那剩下的粮食正好可以分给他们,虽然分到每个人头上的粮食肯定少的可怜,但总算能吃饱一回啊!
普雷格看着伙计们那眼馋的目光,这些家伙们的真实想法他一清二楚,但老板有时候是不能迁就伙计的,他必须要用一些事儿来表明自己的权威和远见,尤其是在现在这个时候。
“不!”他斩钉截铁的命令到:“把她扔上那辆装着魔法药水的车。就是拖也要拖到威尔瓦赫城去,只要她还有一口气,总会有人买的。”
几个伙计偷笑着调侃道:“会不会把她买去后剐了煮着吃?就像吃那些半人马一样?”
“多嘴!”普雷格严厉的瞪了他们一样,沉声喝道:“那些事你们知道就行,少它娘的闲扯!被外人听到了,我饶不了你们!还不快把她扔到车上去!”
伙计们忙把那躺在地上的半卓尔女奴抬到了前面一辆马车上,车上载了十几个平整的木箱,正好把她平方在上面。木箱中传来淡淡而怪异的药水气味,箱子外面都用墨水涂了十几个字——专用药剂,物美价廉,奥术研究共享会出品。
车队继续颠簸着缓慢向前进发,那个农夫打扮的伙计偷偷拉住另一个,小声问道:“你们刚才说的吃半人马是怎么回事?”
那人偷偷看了看远处的普雷格,低声道:“你也知道威尔瓦赫城是什么地方吧?”
“当然知道,那里是我们人类抵挡半人马的前线,我早就听说是克拉伦斯公国、格洛斯特公国与我们赫里福德公国联合出兵扼守此地,才阻止了潘诺尼亚平原上半人马族向内地的入侵。”
那人又小声问道:“那你也知道以前半人马在这三个国家干得事情吧。”
“知道一些,听说二十年前半人马族突然在潘诺尼亚平原大量出现,并通过威尔瓦赫山谷,绕开了周围的陡峭山脉,入侵这三个国家。”他激动起来,有些愤怒的说道:“然后他们每到一地就烧杀抢掠、无恶不作。他们抢走富人金银珠宝、砸毁穷人的土屋、烧毁领主和农民的庄稼、杀死所有身高超过车轮的男人、玷污所有的妇女,还喜欢刨开孕妇的肚子,掏出婴儿来吃。那几年简直是这三个国家的恶梦。”
那人接过话道:“所以,后来把这些穷凶极恶的种族赶回潘诺尼亚平原后,三个国家的国王贵族们就共同出钱构筑了现在的威尔瓦赫城,并且规定每年这三个国家都从税收中拿出一部分用于威尔瓦赫城的防务,因为那些半人马并没有放弃再次入侵的打算,每年都会在威尔瓦赫城一带发生频繁的战事。半人马俘虏了人类当然是杀掉吃了,那你说我们人类俘虏的半人马后会怎么样?”
农夫打扮的伙计有点惊异的说道:“不会是······不会也把半人马吃了吧?我可是听说威尔瓦赫城聚集了很多正义之士,他们怎么会允许这种事情?而且军队有的是钱啊!你想想三个国家每年都投钱进去,那里还不是富的流油啊,要酒有酒、要肉有肉,怎么会拿半人马下锅呢?”
那人嗤笑一声,这家伙还是刚出来混的,还没有从“其它种族是邪恶的,人类总是正义的”思想灌输中解脱出来,根本不知道这世道有多凶残。
“这是军事需要,有时候就要靠这个来提升军队的士气,他们吃我们,我们当然也要吃他们了。半人马又从来不会与人类交换俘虏,不吃白不吃。”
“啊?半人马不跟我们交换俘虏?可是我听说的不是这样啊!”农夫打扮的伙计难以置信,因为这和他以前从游吟诗人那里听到的赞美诗歌完全不同,那些煽情诗歌里总是歌颂人类一方是多么正气凌然、多么忍辱负重、多么的宽容大量。人类总是被动的承受半人马的进攻,然后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被迫反击,将领们总是非常有耐心的为了区区几个人类俘虏而同半人马头领们进行不懈的谈判,交换大量的物资来换回自己的同胞。
那人低声笑了起来:“你被那些无聊的游吟诗人骗啦!他们总是喜欢无中生有的编出一大套无比煽情的故事。这样你们才回心甘情愿的掏自己腰包里的铜板嘛。”旋即又正色道:“他们是不是还编故事说,那些人类将领们会为了某个独生子俘虏,调动数百人的军队与半人马进行正面大决斗?他们是不是还说人类总是在开头被打的抬不起头来,然后来了某个高贵英俊的贵族少爷,然后他振臂高呼一通,带着发飚的士兵们冲入半人马的大营中,在千钧一发之间把正要被杀死俘虏完好无损的救了出来?”
“嗯,是这么说得。”
“哈哈哈哈哈”那人又忍不住捂着嘴笑了起来:“你被他们骗了哟!全都是扯淡!那些将领们可不会为了几个俘虏去操心,那些俘虏是死是活他们从来都不管。威尔瓦赫城的士兵们都知道,一旦被半人马俘虏了就铁定要被砍成碎块吃掉,自己的头头们是不会管他们死活的!别说一两个了,就是一次损失数百人,那些将领们眼睛也不会眨一下。反正每天都有天真的年轻人跑去那里报名入伍,去进行‘正义’的事业。”他个故意把“正义”两个字加重了一下。
“不会吧······”农夫打扮的伙计一时之间还是无法接受“正义”的人类作出如此“邪恶”的行径、更无法想象“高贵、英明”的将军们会漠视自己的士兵。
那人拍了拍他的肩膀道:“这次正好去威尔瓦赫城,到了那里看看不就知道了?反正以后别再听信那些游吟诗人的鬼话了,他们编的那些故事啊,十个里面九个是假的!”
他们又沉默下来,随着队伍,在阴沉的天幕下艰难而缓慢的前进在荒芜的乱石山丘上。
几只秃鹫聚拢在前面的乱石中。
普雷格警惕的让队伍停了下来,然后叫上几个身强力壮的伙计,一起拿着刀剑盾牌,小心翼翼簇拥过去。
一具豺狼人的残骸散落在地面上。
完整的头骨、宽阔的胸肩部骨骼、类似人的手臂和分为三段的腿骨,散落在30尺(约10米)区域内。
“是豺狼人!”伙计们纷纷惊叫起来,一个个都抬起头,像惊恐的鸭子般把脖子升的老长,紧张的东瞧西看,一副草木皆兵的样子,仿佛豺狼人就在附近游走。
普雷格皱着眉头鄙视了这群惊惶失措的胆小鬼们,自己则沉吟道:“是谁杀了他?”
“我看是其它豺狼人杀的?”一个伙计猜测道。
“也许是食腐虫之类的怪物杀的?”另一些人猜得更离谱。
“或者是一条龙干得?”开始出现荒唐的臆想了。
“都给我闭嘴!”普雷格恨铁不成钢的指着他们骂道:“你们都用点脑子!要是豺狼人干得,那这具尸体除了头骨什么都不会剩下了!豺狼人可是出了名的贪吃,除了咬不碎的头骨,其它的骨头都会被吃的滴点不剩!还有什么食腐虫、什么龙的,那连骨头都不会留下!”
“也许是哈蒙威尔镇的卫兵们干得。”一个穿着简易皮甲、手持一柄正规大剑的高大中年人说道,他整个人看上去相当精神,与周围这些面有苦色的、身穿粗布脏衣的伙计们殊为不同。他是普雷格的副手马辛达,以前当过雇佣兵。比起这些农民、流民、破产市民出身伙计,他在商队中的身份最高,是仅此于普雷格的权威。也因此在装备、食物等待遇都是最好的。
他继续分析道:“这个尸骨比较完整,也没有犬齿啃咬的痕迹,所以肯定不是豺狼人或者一般的野兽所为。更重要的是你们看看四周,没有看到一件皮甲、武器,甚至连一片布都没有!很显然,有人杀了这豺狼人后,拔下了他身上的装备。豺狼人一般都是群体活动,少数几个人类或地精是不可能截杀成功的。而哈蒙威尔镇距这里有一天的路程,可能是他们出兵巡逻时碰上了一群豺狼人,激战中杀死了一个,然后拔走了它身上所有的东西!”
普雷格赞许的点了点头,旋即又想到一个问题:“可是四年前我们到哈蒙威尔镇时,他们还被豺狼人打的龟缩在镇子里不敢出来。才过了几年怎么就干出来杀豺狼人了?要知道这些畜生的报复心是很重的。”
马辛达耸了耸肩道:“我也不知道,反正这是最合理的解释。如果我们行动速度快的话,明天日落前就能赶到哈蒙威尔镇了,到时候就能问个明白。老板你不用太担心了。”
“嗯”普雷格点了点头对伙计们说道:“但是今天晚上要安排可靠的人轮流值夜班,现在这一带有豺狼人,千万不能放松警惕了!它们最喜欢在晚上活动,稍不留神大家都要被那些畜生拔皮生吃!”
夜晚的寒风吹过荒野上的大小石头,发出悲凉的呼呼声。普雷格商队的几十辆大车围成一圈,圈内圈外各升起了几堆篝火,在寒风中不停的摇曳着,忽暗忽明,气氛有些诡异。伙计们就露天躺在这些篝火旁露天而眠,几个外围守夜的也缩在篝火旁,无聊的打起盹来。
被扔在木箱上乐琳慢慢痛醒了,寒风引起了她身上阵阵刺骨的疼痛,淤伤、鞭伤还有那从骨髓中冒出的阵阵恶痛,绵绵不断的啃噬着她瘦弱到极点的残躯。身下的箱子里面传出种种怪异的魔法药水味,她试着转动一下身体,但这干尸般枯瘦的躯体只能略微抬起胳臂。
“仁慈的伊莉丝翠啊!”她在心中悲凉的喃喃自语着:“两年了,我受了那么多屈辱,每天都承受着被恶魔撕咬般的痛苦。我一直没有放弃对你的信仰,可为什么我还没得到你的一点儿回应?甚至没有看到一丁点儿希望?难道我被神抛弃了吗?”她呼吸急促起来,绝望的眼睛直直的盯着黝黑的天幕。
“也许,我一直都在菲穆莉卡女神的阴影之下?也许我的祈祷从来都没到达伊莉丝翠女神那里?”她艰难的思索着,两年来诅咒的力量不但彻底破坏了她那曾经高挑健长的武者之躯,也在逐渐破坏着她的大脑,她能感到自己的思维能力已经开始下滑了。
“难道我真的会变成一具连屎尿都无法控制的躯壳?”她又一次惊恐起来,感受着自己皮包骨头的身体,心中哭泣着:“是啊,快了、已经快了,都已经这样了,也许明天我就会变成那样子。诸神啊!为什么我要承受这样的结局?这种日子还要持续多久?”
寒风依旧带着悲凄的呼呼声吹过自己冰冷的身躯,悲伤中,她勉强转了下头,看到箱子上一颗突出的钉子。那是一个尖顶朝上、锈迹斑斑的大铁钉。
“也许死了更好!”她的心突然硬起来:“不管死后是去伊莉丝翠的神国,还是去菲穆莉卡那里接受惩罚,都不会比现在更糟!最差的结局就是被菲穆莉卡的蜘蛛们吃掉。”她艰难的思索着:“也许彻底的消失,连灵魂都彻底消失才是最好的选择?至少我不用再受任何屈辱和痛苦?不用再每日面对毫无希望的生活?”
“是了,死了更好!彻底消失更好!”她的呼吸变得剧烈:“用这个钉子可以刺进头骨!”她死死的盯着那根钉子,费劲的抬起身体向它一寸寸的艰难挪去。
“一切都结束了,这辈子马上就要结束了。”她的眼中混合着凄惨的情绪和一丝解脱的快乐。
“咚”的一声,脑侧的太阳穴重重的敲击在大铁定上。
疼痛,更剧烈的疼痛刺激着大脑。干枯的棕色皮肤被撕裂开,带着异味的血涂满了半张骷髅般可怖的脸。
她还没死,武者的身躯会随着武技的提升而更加坚韧,尤其是筋骨、皮肤会变的非常坚固,像乐琳这样的10级战士,她骨头的强度已经接近凶暴动物骨头的强度了。
“咚”的又一声,她的头再次重重的敲击在钉子上。她感到尖锐的刺痛,但一种异样的麻木笼罩着她,似乎她的灵魂与身体开始分离了!身体能清晰的感觉到一切,但意识却不为所动,她觉得自己分离成了“身体的自己”与“意识的自己”两个部分。
“要死了吗?灵魂要与身体分离了吗?”她心中有些莫名的激动,不知道是恐惧、遗憾还是喜悦。她一次又一次将头侧重重的撞击着大铁钉,发出“咚、咚”的声音,然后她感到头骨有轻微碎裂的声响。
莫名的激动越来越强烈,她撞的更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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