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乐绵缓慢地眨了眨眼。
明明这几个字她都认识,怎么连在一起,就看不懂了呢??
女孩紧紧握着手机,拇指摩挲着按键最中心处的凸起,感到人生真是迷惑又甜蜜。
不管看不看得懂吧,手机对面可是她哥!
她哥竟然主动给她发短信了!
“看什么呢,这么高兴?”阿婆好奇地探过头来。
沈乐绵做贼心虚,立刻扣在自己的胸前,欲盖弥彰道:“没什么!”
阿婆坏心思地撇了撇嘴,故意调侃她:“卸磨杀驴还挺快,不知是谁蹭了我一身鼻涕”
沈乐绵噗嗤一笑,弯着腰响亮地亲了阿婆一口:“最喜欢阿婆啦!”
椿镇的午后很安静,蓝天上一片云彩也没有,风也躲了起来,只剩下烫脚的石板路。
沈乐绵流了一脖子汗,却跟不嫌热似的,一路沿着石板路跑,最后在一棵大榆树下盘腿坐了下来。
要回哥哥什么呢?
这是沈乐绵第一次用手机发短信,有点小紧张。
她不太会用九宫格,按了好几分钟才生涩地编辑出一段话。
[哥,我收到短信了。但我没看懂。]
嗯不好。
[哥,我没看懂,我没有谈恋爱呀。]
还是不好。
沈乐绵皱着眉,来来回回删了好几次,感觉写语文作文都没这么难。
都怪任逸!他为什么要发这种莫名其妙的消息!
沈乐绵抓耳挠腮半天,最后终于编辑出一段令她满意的话,结果还没发送,手机却“叮!”的一响。
哥:[刚刚发错人了。]
好不容易酝酿好的沈乐绵:“”
沈乐绵快气死了。
她决定单方面和任逸冷战一天,并且抢走任逸晚上的鸡腿。
被这么一折腾,沈乐绵也忘了要和宋琪和好,漫无目的在小镇闲逛。
路过卖冰棍的大伯的时候,她下意识停了下,大伯还以为她要买冰棍呢,棉被都掀开了,结果却见这小孩略显不舍地摇了摇头。
“为什么呀?绵绵不是最喜欢吃的?”大伯觉得好笑。
“我哥不让我吃呀。”沈乐绵叹气道,“吃了他要生气的!”
大伯哈哈大笑,说沈乐绵这么大了,怎么还是任逸的小跟屁虫。
沈乐绵是任逸的小跟屁虫,这句话全椿镇的人都会这么说。
只是现在应该改改了,因为她不止是小跟屁虫,还是图谋不轨的小跟屁虫。
沈乐绵在心里默默地嘀咕着,渐渐对此接受良好。
她现在算是想通了,不就是喜欢么,喜欢就喜欢吧。
反正她也没打算和任逸谈恋爱,她也不可能和任逸谈恋爱,但就像韩彦飞说的,外界只能限制她的行为,不能限制她的思想。
她的心说她喜欢任逸,那她就去喜欢好了。
有的时候生活就是这样奇妙,当你想开了,那些所谓的烦恼也就不见了。
就像现在,沈乐绵胸膛里的小蝴蝶终于破茧而出,一个个扇动着翅膀,在更广大的天地间飞来飞去。
连带着,她觉得自己也快变成蝴蝶了,很想冲进菜田打个滚,或者到没人的地方大喊,告诉全世界她有了一个喜欢的人。
沈乐绵带着她的好心情一路小跑回家。
令她更惊喜的事情还在后面,原本在假期要回父母家的宋琪竟然又回到椿镇,此时正局促不安地站在炒货铺前。
见到沈乐绵后,她几乎是像个小火箭一样冲了过来,猛地一下将女孩抱个满怀。
沈乐绵被撞得往后踉跄了好几步。
“对不起绵绵,对不起,我不该冲你发火的”
宋琪鼻涕一把泪一把地哭个不停,凄惨程度堪比刚刚失恋。
“我是大傻子,我怎么能对你发火呢,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应该对你最好才是”
失恋二号人员沈乐绵也没好到哪去,先是一愣,随后眼泪很快决堤,也开始一通对不起。
这是她第一次和朋友吵架,让她痛彻心扉的同时又让她醍醐灌顶。
她以前从没想过谁是“最好的”,但她现在明白了。
吵架后难受得睡不着觉的就是最好的,除了她以外谁都不行的就是最好的。
“琪琪,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永远都是,所以我只和你生过气,因为我最在意你。”
“我也最在意你,但我不想和你吵架,我好后悔和你吵架呀,绵绵,我再也不和你吵了!”
得,搁这儿演琼瑶呢。
阿婆啧啧摇头,搓了把并不存在的鸡皮疙瘩,其实心里比谁都高兴。
太阳依旧很大,只不过终于起了风,吹来几片洁白的云。
阿婆哼着小曲继续织毛衣,正在午睡的大黄也跟着在睡梦中蹬了蹬狗腿。
老人看天相一向很准。
她早就说,今天会是个晴天。
-
宋琪这次来不光是为了道歉,也是为了邀请沈乐绵去她家过生日。
她父母是做小本买卖的,常住于皖阳,和林祥家一样,家里比较富裕。
皖阳说是小镇,其实更像城中村,用不了多久就能走到城区,要比椿镇热闹得多。
“我们那儿什么都有,你知道,城里好玩的可多了,你就陪我玩几天吧!”宋琪苦口婆心地说。
沈乐绵也很是心动,但是她长这么大还没独自离开过椿镇,便向阿婆投去恳求的目光。
阿婆忍笑:“别看我,问你哥,你哥同意你就能去。”
沈乐绵沮丧地耷拉下脸来:“噢”
于是沈乐绵只好耐心等任逸放学,并在晚饭时一反常态,把所有好吃的都往任逸碗里夹。
受宠若惊的任逸:“”
同意谈个恋爱至于这么高兴吗?
任逸感到一言难尽。
“我记得我后来解释过,那条是我发错人了。”任逸面无表情地说,“你是不是没收到?”
沈乐绵:“?”
算了。
任逸头疼地捏了捏眉心,谈就谈吧,他觉得沈乐绵就是来克他的。
场面一时陷入死寂。
宋琪清了清嗓子,不得不硬着头皮说起正题来。
“是这样,任学长,我最近过生日,打算邀请绵绵去我家玩几天。”
任逸挑眉,看向沈乐绵,示意她自己说。
“对,我也想去”沈乐绵小心翼翼的,“在皖阳,不算太远,就去几天。”
任逸本来不太想同意,但一听皖阳,倒是在脑海中想起一个人来。
“那就去吧。”他说,“具体在什么地方,把地址报一下。”
有了任逸的许可,第二天一早,沈乐绵就坐上了前往新城的公交。
新城是离椿镇最近的城区,之前的x联商场就在新城。
他们椿镇只有这一趟线,每天早中晚三趟,到了新城再去长途站,才能抵达皖阳。
等到了皖阳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两点了,俩人在长途站附近的肯德基解决了午饭。
这还是沈乐绵第一次吃这种洋快餐,感觉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这好吃吧?”宋琪嘬着鸡骨头说,“吃炸鸡的时候要配冰可乐,贼香!”
“确实不错,”沈乐绵忍俊不禁,“你都吃到鼻子上了。”
“哎呀不要在乎这些细节!”宋琪抓起纸巾随便一抹,“我看看我爹给我打电话没,他一会儿来车站接咱草!我手机呢!”
沈乐绵被突然抬高的声音吓了一跳,余光正好瞥到窗外一个鬼鬼祟祟的身影,话还没出口,就见宋琪猛地冲了出去。
“宋琪!”
沈乐绵根本来不及叫住女孩,也顾不上吃饭了,连忙背上两人的行李追了上去。
长途站人多得跟下饺子似的,现在又是暑假,回家的,打工的都碰上了。
沈乐绵身上两个大包,一路挤去全是旅客的抱怨声。
“哎哟!走路不长眼啊!”
“急什么急,奔丧啊!”
“抱歉抱歉,我朋友在前面”
在一群大人之中,沈乐绵实在算不上个高的,每次想侧身过去都会被包卡一下,很快便跟丢了人。
偏偏这时进站广播又响了,一群旅客开始疯狂涌动,不要命似地往前挤。
其中一个大汉还扛着铺盖卷,胳膊肘直接撞到了沈乐绵的脑袋。
“嘶——”
沈乐绵疼得眼前一黑,短短几秒,身体又被不少人撞了几次。
就在以为自己要失去平衡的时候,一只有力的大手突然抓住了她,不容分说把她护到身前,带着她一路往外走。
沈乐绵贴着他的胸膛,有点懵。
那人身上的味道很熟悉,和这里臭气熏天的汗味截然不同。
沈乐绵心跳险些漏了半拍,心里浮现出一个本不可能出现在这里的身影。
果然,拉她的人是任逸。
“哥你怎么会在这?”
任逸绷着个嘴角,一副山雨欲来的样子。
他就知道现在放这小孩单独走还是太早了,要不是他悄悄跟在后面,非得把自己弄伤不行。
“能耐挺大,这么多人都敢逆行?”任逸冷冰冰的说。
沈乐绵有些心虚,正要替自己解释,旁边另一个高个男生却抢先一步,笑眯眯地要揽沈乐绵的肩膀。
“别那么凶嘛,绵绵还小。”
那男生看上去和任逸差不多大,但已经不再是学生气。
他的头发在男性中偏长,染成了耀眼的金色,在后脑用发绳随意抓了个揪。
上身是带着男士香水味的白衬衫,下身是一条笔直修长的黑西裤,耳朵还戴着颗闪闪发光的黑色耳钉。
照理说也算个风流倜傥的帅哥了,但沈乐绵的第一反应却是赶紧躲到任逸背后,满眼警惕地瞪着他。
毕竟怎么看怎么一副不良少年的样子。
沈·古董二号如是想。
胳膊僵在半空的仲江生:“”
“你吓到她了。”任逸似乎很满意沈乐绵的反应,嘴角懒洋洋地勾起。
仲江生用力翻了个白眼,这倒让沈乐绵有种熟悉的感觉,再仔细看了眼男生的五官,终于恍然大悟。
“你是仲江生?!”
这家伙是跑韩国整容去了吗??
“哈,是啊。”
一听这称呼,仲江生半边脸都是瘫着的。
他就想不明白了,这小东西从小管任逸叫哥,管林祥叫哥,凭啥到他这儿就变成仨字“仲江生”了呢??
沈乐绵还沉浸在重逢的喜悦中,完全没察觉到仲江生身上的怨气,一个劲儿问他这些年都是怎么过的。
当年仲江生离开椿镇的时候沈乐绵还太小,只知道仲江生他养父因为打架入狱,仲江生被亲生父母的远房亲戚接走,从此没了消息。
那会儿沈乐绵还伤心了很久,因为任逸和林祥都不怎么带她玩,只有仲江生老陪她,拉着她爬上爬下掏鸟蛋斗蛐蛐。
所以对于沈乐绵来说,仲江生不仅是个大哥哥,还是她在椿镇交的第一个朋友。
“我这些年就这样,倒是你们,怎么突然想来皖阳了?”仲江生边走边问。
“我好朋友住在皖阳,她最近过生日,邀请我来玩。”沈乐绵说。
“哦?那她人呢?”
“她手机被抢了,刚刚跑出去追贼,我跟丢了。”沈乐绵懊恼地说。
任逸微微蹙眉:“是一个穿黑衣服的吗?那个贼?”
沈乐绵仔细想了想:“对,他还带着个帽子,个子不高,好像是个小孩”
任逸脚步一顿:“小孩?”
仲江生也意味不明地笑了声:“小孩啊。”
沈乐绵刚想问怎么了,很快也反应了过来。
是啊,小孩。
沈乐绵微微有些出神。
这些年平静安和的日子过得久了,沈乐绵差点就忘记,六年前的她和仲江生,也是这样的“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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