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从前有一个男孩,因为名字里有一个程字,所以被他取名叫阿橙。
阿橙有一个妹妹,叫云衫。
这对兄弟本是出身名门,却因父母犯下的错,被人贩子卖到旧金山唐人街,一个为奴一个为妓,但是那时他们还很小,还未到发挥身体作用的年龄,被老鸨几经转手,进了地下黑市。
金门地下黑市,各种肮脏的交易在其中汇聚。
小的比大的行情好,女的比男的行情好,尤其像他兄妹这般,二人都生的精致的东方瓷娃娃,更是不缺买主。
在第一次竞价中,有一个神秘买家,一举高价击败了当场出价最高并志在必得的来自美国东岸所谓“上流社会”道貌岸然的鬼佬,最终已近四万美金买下了其中的那个男孩。
四万美金,按照当时的物价,足够可以买下洛杉矶的四套高档洋房。
那是一个非常神秘的买家。
男孩被摘牌,等待他的究竟是更深的黑暗还是全新的开始?这是一个未知。
可是他的妹妹还没有被竞拍。
直到那个神秘买家出现在他面前。
他被蒙着眼,□□着身子锁在巨大的黑色铁笼中,瑟瑟蜷缩在一角,疯狂发抖。
他终于听到了那个人的声音,他说英文,随后又切换成中文,不知为什么,他直觉他一定是个中国人,至少是个华人。
那么他一定不会太坏,是不是?
可是他错了。
如果他不会太坏,那么他和妹妹又怎么会被卖到太平洋彼岸的旧金山华阜?
可他仍然抱有一线希望……
他乞求他,可不可以一并买下他的妹妹……
他好像思考了几分钟,然后开口问他,你知不知道我买你做什么?
他马上勇敢的回复他,无论做什么,只要您买下我的妹妹,我绝对服从您。
他笑了,说三万八千美金,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你已经是我的了,并且必须服从。
他终于要哭出了声,眼泪泅湿了蒙在眼睛处的黑色飘带,他哀求着,说我可以做的更好……
“比如呢?”
他点了根烟,问他,你几岁。
其实他的资料早已被他完整掌握,只是更想听他亲口说。
“十一。”
“大了三岁,不过也还可以。”
他更惊讶的是,十一岁的孩子,竟然已经懂得这么多,尽管可能之前已经经过了老鸨的培训。他想,不知是否是逆境催人长大,如果这办法可行,他倒很想把这一套用在另一个天真的小孩身上。
“你错了,我没有令人恶心的性癖好。”他走到他面前,一把扯下蒙在他眼前的黑色丝带,那一刻逐渐聚集的光束,以及渐渐清晰的男人的脸,便成了烙印在他那十五年的短暂一生中,永不褪色的铭文。
那男人望着他灰败无色却泪如泉涌的眼睛,像在平静的叙述着毫无感情的法律条文,一字一句的对他说:“顾云程,十一岁,a型血,h配点——”说着那男人顿了一下,而他已经浑然失去了知觉。
“你知道,能有6个配点意味着什么吗?你是我在茫茫人海里找了五年才找到的完美供体——可惜,”
那男人站起身,轻轻掸了掸藏蓝色风衣衣线处的轻微褶皱。
“可惜你的身体状况不太令我满意,你的脑子里有一颗很小的肿瘤。”
刹那间,他睁大了双眼。
“原本我可以放弃你的,毕竟还有三四个甚至比你更完美更契合更年轻的心脏等着我的选择,他们甚至都比你健康,但我最终选择了你,你知道为什么吗?”
他摇头,像个提线木偶,只剩机械而无意识的答复。
“因为你长得漂亮,非常漂亮,我想除了作为一个完美的供体,你应该还有另一个用处,所以如果你愿意跟我走,我愿意再花三万美金买下你的妹妹,并且把她交给给美国东部一户非常体面的人家领养,我保证,她会过的很好,只要你听话。”
阿橙随那个男人回到了中国,从他出生的南方到了北方,绝对服从他的一切安排。
在他的安排里,第一个遇见的,就是我。
我遇见他的时候,他和我同样躺在病床上,那时候我就奇怪,明明同样是病人,为什么他却表现的那么淡定,一点也不像个会哭会闹的小朋友,他住在脑科,我住在心内,起先我们在医院后面的凉亭里认识,我一个人在下飞行棋,他拿走了我的骰子,我让他还给我,并且让他滚远点,他却突然对我笑,明明是一张比我还惨白的小脸,却笑的令我有些发慌,可能当时把他当作女孩了,也或者他把我当作女孩了,所以他才一直赖着不走,我也没有再赶他。
熟了以后,他总是跑来我的病房找我,我的病房是单独隔离开的一片区域,有专人把守,那天起我为他开了先例,因为无论任何人,只要想来我的病房看我,都必须要通过门外把守的警卫提前通知到我,包括我的爷爷,但是他不用,所以每次我在阳光下输着药水醒过来,都会看到一头微微蜷起有些泛黄的毛茸茸的头发趴在我输液的手边,温热的手心覆盖着埋在手臂血管下的银针。
后来知道他是男孩子的时候,我差点当场暴走,但他居然告诉我他也是,但是那又如何?过生日的时候,我把蛋糕涂在他的脸上,他不但不生气,反而笑的比我还开心,我气不过,拉他进了卫生间,想戏弄他的心情十分强烈,所以我突然吻了他。
十几岁?忘了,那时候我们认识三年了。
他鼻尖的奶油融化在我的唇角,很甜很甜,所以,男孩又如何?
他说这一幕很经典,我是在他临死前录制的影像中得知的。
以上都来自他的独白。
他有一个十分艰巨的任务,但是他说他非常有信心,因为他的母亲有一双非常非常漂亮的眼睛,而他恰好遗传了这一点。
妈的,老子就不漂亮吗?
他说因为我也漂亮的让人挪不开眼睛,所以他才会喜欢我。
没错,他的任务就是让我喜欢上他,而且他成功了。
成功的让我的世界除了他,再也容不下任何人。时常跟在我身后的小跟班宋征和自封为混世魔王的孟子坤,因为我长时间不在和他们一起胡作非为,而在家堵住了我。
那时我手里拿着一只橙子,正准备去医院。
我说快从我身边让开。
自从我妈妈去世以后,我的性格变得有些乖戾孤僻,而他们两个是唯一愿意跟我一起玩的小孩,虽然后来颜琛告诉我,那是因为我姓陆,那是我第一次意识到,陆这个姓,好像比我想象中要强大的多。
可是我依然为了那颗橙子给那两个小子一人狠狠来了一拳。
因为他们踩烂了我的橙子。
后来把这件事情告诉阿橙,阿橙竟然对我笑着说,你应该分一些时间给别的小朋友,他们也许也需要你。
我说那你也需要吗?
他说我只有你。
我说所以都给你。
他哭了,那是我第一次见他流泪。
我的身体还好,只是需要每隔一段时间去医院疗养一阵,但是很奇怪,我发现他一直住在医院里。
而且我从来没有见过他的家人。
直到他对我坦白。
他说他被父母遗弃,从小只跟着爷爷生活,爷爷去世后,他就成了孤儿。
他最后的一笔钱都在医院账户里,钱没了,他就走。
他又笑着说,也许钱还没没,他就先走。
自从母亲去世后,我受不了任何和死亡联想在一起的字眼。
每每想到我都会发狂。
所以我去求颜琛,要他无论如何,无论如何都救救阿橙。
因为我的身边只有这么一个可靠的人。
我答应颜琛,只要你可以救阿橙,我可以永远永远都听你的话。
总之颜琛收留了他。在一段时期后,他说他的病情恢复的还算不错,然后颜琛为他办理了出院,同时办理了入学,和我一个学校,但因为他的年龄比我大,所以不能和我同一个年级,不过我依然很开心。
他住在颜琛安排的地方,偶尔我去去找他,但大多时候我都会把他领回家。
我的爷爷很宠我,所以他对我的朋友同样也非常友好。
那时四叔一家已经搬走了,三叔一家还住在园子里,我父亲虽然总是公干,可是每个月都会回来一次。
可能是我对他太好了,连我自己都无意识自己的行为,任何东西总想着分给他一半,没有他在我身边总会觉得非常失落,去医院也要他陪伴在身边,渐渐变得霸道又刁钻,总是捉弄他,却更希望看到他被我捉弄后宠溺的微笑,我想我是病了。
但在外人眼中,这只是两个总会腻在一起的小孩子,在正常不过的交往,其中的心惊胆战和晦涩自责大概只有我自己知道。
哦,不是,还有一个人知道,那就是创造了这个故事的那个男人。
我做过最胆大的一件事,就是拉着阿橙躲到我房间的阳台上亲他,他被我弄的眼睛很红,其实我只是很轻很轻的碰了他一下。
杂志上看来的,上次的奶油事件不算。
我心衰的频率莫名加速,情况好像不太好,那段时间,我并没有察觉到他的脸色也越来越糟糕。
是啊,因为我并不知道栓在他脖颈上决定着他生死的那根银线居然握在我的手中,我紧一紧,他就会没命。
我住院的时候,他依然来看我,只是脸色一天比一天憔悴,直到他再也没有力气说话,只是轻轻握着我的手。
最后一次的对话,我记得很清楚。
他说,我很羡慕你。
我说,你想看看我身上被针眼扎过的伤疤吗,像个筛子,摸起来还会有一点点感觉,所以你不用羡慕我。
他说,我羡慕你,是因为有人爱你。
谁爱我?
无论是谁。
他笑了笑,那么的苍白无力,临别的时候,他回过头来看我。
“如果我不行了,但是心脏还健康,正巧你又可以用,我就把他送给你吧,不要总觉得没有任何人爱你,我爱你。”
我的天,你怎么像个外国小孩。
我蒙在被子里哭了一夜。
但是他的心脏怎么会不行呢?在那盘录像带里,足足有八百七十三个小时记录了他躺在病床上独自忍受着脑癌折磨的惨状。
他痛到撞墙、抽搐、尖叫、哭喊、流到泪干,可是他却从来没有输过一瓶液,吃过一粒药。
是的,为了确保心脏的绝对健康,他被禁止始终任何可能会伤害心脏的药物,这其中就包括止痛药。
那一段暗无天日的时光,他是怎么熬过来的?
直到我病重,他同时也被终止了最基本的治疗,在已知的死亡当中,加速等待着结局来临。
对颜琛来说,他的任务完成的不错,八万美金总归物超所值。
因为他成功的让这个男孩控制了我,一个死人所带来的遗憾和创伤,是无数个活人都替代不了的。
而我重生以后想的是什么呢?带着他的这颗以爱为名义的心脏,又重新回到了对死亡充满无限畏惧的循环里,自从认识他以后再也不会想起的那些噩梦,雪花般纷至沓来,最后融化为一摊冰冷的死水将我淹没。
而最后将我彻底瓦解的,是颜琛带来的一盘录像带。
那天我因为一些事情惹恼了颜琛,被他揪住脖子按在了床角。
很大很大的力气,我就要昏厥。
他说你自己看。
我颤抖着打开了那台小小的dv。
里面全是阿橙的独白。
米玉,你知道这个故事,最终的真相是什么吗?
他对着镜头,一字一句,字字泣血的对我说,
他恨我
他很恨很恨我,他从来就没有爱过我。
如果不是我,他的病情完全可以得到缓解,甚至达到临床痊愈,可是因为我的存在,他没有任何选择。
就因为我姓陆吗?
他说既然我得到了他的心脏,那么就要永远记住,他的这颗心,将会是活在我生命中的,永永远远的诅咒。
一辈子,别想解脱。
痛苦到死。
阿橙有一个妹妹,叫云衫。
这对兄弟本是出身名门,却因父母犯下的错,被人贩子卖到旧金山唐人街,一个为奴一个为妓,但是那时他们还很小,还未到发挥身体作用的年龄,被老鸨几经转手,进了地下黑市。
金门地下黑市,各种肮脏的交易在其中汇聚。
小的比大的行情好,女的比男的行情好,尤其像他兄妹这般,二人都生的精致的东方瓷娃娃,更是不缺买主。
在第一次竞价中,有一个神秘买家,一举高价击败了当场出价最高并志在必得的来自美国东岸所谓“上流社会”道貌岸然的鬼佬,最终已近四万美金买下了其中的那个男孩。
四万美金,按照当时的物价,足够可以买下洛杉矶的四套高档洋房。
那是一个非常神秘的买家。
男孩被摘牌,等待他的究竟是更深的黑暗还是全新的开始?这是一个未知。
可是他的妹妹还没有被竞拍。
直到那个神秘买家出现在他面前。
他被蒙着眼,□□着身子锁在巨大的黑色铁笼中,瑟瑟蜷缩在一角,疯狂发抖。
他终于听到了那个人的声音,他说英文,随后又切换成中文,不知为什么,他直觉他一定是个中国人,至少是个华人。
那么他一定不会太坏,是不是?
可是他错了。
如果他不会太坏,那么他和妹妹又怎么会被卖到太平洋彼岸的旧金山华阜?
可他仍然抱有一线希望……
他乞求他,可不可以一并买下他的妹妹……
他好像思考了几分钟,然后开口问他,你知不知道我买你做什么?
他马上勇敢的回复他,无论做什么,只要您买下我的妹妹,我绝对服从您。
他笑了,说三万八千美金,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你已经是我的了,并且必须服从。
他终于要哭出了声,眼泪泅湿了蒙在眼睛处的黑色飘带,他哀求着,说我可以做的更好……
“比如呢?”
他点了根烟,问他,你几岁。
其实他的资料早已被他完整掌握,只是更想听他亲口说。
“十一。”
“大了三岁,不过也还可以。”
他更惊讶的是,十一岁的孩子,竟然已经懂得这么多,尽管可能之前已经经过了老鸨的培训。他想,不知是否是逆境催人长大,如果这办法可行,他倒很想把这一套用在另一个天真的小孩身上。
“你错了,我没有令人恶心的性癖好。”他走到他面前,一把扯下蒙在他眼前的黑色丝带,那一刻逐渐聚集的光束,以及渐渐清晰的男人的脸,便成了烙印在他那十五年的短暂一生中,永不褪色的铭文。
那男人望着他灰败无色却泪如泉涌的眼睛,像在平静的叙述着毫无感情的法律条文,一字一句的对他说:“顾云程,十一岁,a型血,h配点——”说着那男人顿了一下,而他已经浑然失去了知觉。
“你知道,能有6个配点意味着什么吗?你是我在茫茫人海里找了五年才找到的完美供体——可惜,”
那男人站起身,轻轻掸了掸藏蓝色风衣衣线处的轻微褶皱。
“可惜你的身体状况不太令我满意,你的脑子里有一颗很小的肿瘤。”
刹那间,他睁大了双眼。
“原本我可以放弃你的,毕竟还有三四个甚至比你更完美更契合更年轻的心脏等着我的选择,他们甚至都比你健康,但我最终选择了你,你知道为什么吗?”
他摇头,像个提线木偶,只剩机械而无意识的答复。
“因为你长得漂亮,非常漂亮,我想除了作为一个完美的供体,你应该还有另一个用处,所以如果你愿意跟我走,我愿意再花三万美金买下你的妹妹,并且把她交给给美国东部一户非常体面的人家领养,我保证,她会过的很好,只要你听话。”
阿橙随那个男人回到了中国,从他出生的南方到了北方,绝对服从他的一切安排。
在他的安排里,第一个遇见的,就是我。
我遇见他的时候,他和我同样躺在病床上,那时候我就奇怪,明明同样是病人,为什么他却表现的那么淡定,一点也不像个会哭会闹的小朋友,他住在脑科,我住在心内,起先我们在医院后面的凉亭里认识,我一个人在下飞行棋,他拿走了我的骰子,我让他还给我,并且让他滚远点,他却突然对我笑,明明是一张比我还惨白的小脸,却笑的令我有些发慌,可能当时把他当作女孩了,也或者他把我当作女孩了,所以他才一直赖着不走,我也没有再赶他。
熟了以后,他总是跑来我的病房找我,我的病房是单独隔离开的一片区域,有专人把守,那天起我为他开了先例,因为无论任何人,只要想来我的病房看我,都必须要通过门外把守的警卫提前通知到我,包括我的爷爷,但是他不用,所以每次我在阳光下输着药水醒过来,都会看到一头微微蜷起有些泛黄的毛茸茸的头发趴在我输液的手边,温热的手心覆盖着埋在手臂血管下的银针。
后来知道他是男孩子的时候,我差点当场暴走,但他居然告诉我他也是,但是那又如何?过生日的时候,我把蛋糕涂在他的脸上,他不但不生气,反而笑的比我还开心,我气不过,拉他进了卫生间,想戏弄他的心情十分强烈,所以我突然吻了他。
十几岁?忘了,那时候我们认识三年了。
他鼻尖的奶油融化在我的唇角,很甜很甜,所以,男孩又如何?
他说这一幕很经典,我是在他临死前录制的影像中得知的。
以上都来自他的独白。
他有一个十分艰巨的任务,但是他说他非常有信心,因为他的母亲有一双非常非常漂亮的眼睛,而他恰好遗传了这一点。
妈的,老子就不漂亮吗?
他说因为我也漂亮的让人挪不开眼睛,所以他才会喜欢我。
没错,他的任务就是让我喜欢上他,而且他成功了。
成功的让我的世界除了他,再也容不下任何人。时常跟在我身后的小跟班宋征和自封为混世魔王的孟子坤,因为我长时间不在和他们一起胡作非为,而在家堵住了我。
那时我手里拿着一只橙子,正准备去医院。
我说快从我身边让开。
自从我妈妈去世以后,我的性格变得有些乖戾孤僻,而他们两个是唯一愿意跟我一起玩的小孩,虽然后来颜琛告诉我,那是因为我姓陆,那是我第一次意识到,陆这个姓,好像比我想象中要强大的多。
可是我依然为了那颗橙子给那两个小子一人狠狠来了一拳。
因为他们踩烂了我的橙子。
后来把这件事情告诉阿橙,阿橙竟然对我笑着说,你应该分一些时间给别的小朋友,他们也许也需要你。
我说那你也需要吗?
他说我只有你。
我说所以都给你。
他哭了,那是我第一次见他流泪。
我的身体还好,只是需要每隔一段时间去医院疗养一阵,但是很奇怪,我发现他一直住在医院里。
而且我从来没有见过他的家人。
直到他对我坦白。
他说他被父母遗弃,从小只跟着爷爷生活,爷爷去世后,他就成了孤儿。
他最后的一笔钱都在医院账户里,钱没了,他就走。
他又笑着说,也许钱还没没,他就先走。
自从母亲去世后,我受不了任何和死亡联想在一起的字眼。
每每想到我都会发狂。
所以我去求颜琛,要他无论如何,无论如何都救救阿橙。
因为我的身边只有这么一个可靠的人。
我答应颜琛,只要你可以救阿橙,我可以永远永远都听你的话。
总之颜琛收留了他。在一段时期后,他说他的病情恢复的还算不错,然后颜琛为他办理了出院,同时办理了入学,和我一个学校,但因为他的年龄比我大,所以不能和我同一个年级,不过我依然很开心。
他住在颜琛安排的地方,偶尔我去去找他,但大多时候我都会把他领回家。
我的爷爷很宠我,所以他对我的朋友同样也非常友好。
那时四叔一家已经搬走了,三叔一家还住在园子里,我父亲虽然总是公干,可是每个月都会回来一次。
可能是我对他太好了,连我自己都无意识自己的行为,任何东西总想着分给他一半,没有他在我身边总会觉得非常失落,去医院也要他陪伴在身边,渐渐变得霸道又刁钻,总是捉弄他,却更希望看到他被我捉弄后宠溺的微笑,我想我是病了。
但在外人眼中,这只是两个总会腻在一起的小孩子,在正常不过的交往,其中的心惊胆战和晦涩自责大概只有我自己知道。
哦,不是,还有一个人知道,那就是创造了这个故事的那个男人。
我做过最胆大的一件事,就是拉着阿橙躲到我房间的阳台上亲他,他被我弄的眼睛很红,其实我只是很轻很轻的碰了他一下。
杂志上看来的,上次的奶油事件不算。
我心衰的频率莫名加速,情况好像不太好,那段时间,我并没有察觉到他的脸色也越来越糟糕。
是啊,因为我并不知道栓在他脖颈上决定着他生死的那根银线居然握在我的手中,我紧一紧,他就会没命。
我住院的时候,他依然来看我,只是脸色一天比一天憔悴,直到他再也没有力气说话,只是轻轻握着我的手。
最后一次的对话,我记得很清楚。
他说,我很羡慕你。
我说,你想看看我身上被针眼扎过的伤疤吗,像个筛子,摸起来还会有一点点感觉,所以你不用羡慕我。
他说,我羡慕你,是因为有人爱你。
谁爱我?
无论是谁。
他笑了笑,那么的苍白无力,临别的时候,他回过头来看我。
“如果我不行了,但是心脏还健康,正巧你又可以用,我就把他送给你吧,不要总觉得没有任何人爱你,我爱你。”
我的天,你怎么像个外国小孩。
我蒙在被子里哭了一夜。
但是他的心脏怎么会不行呢?在那盘录像带里,足足有八百七十三个小时记录了他躺在病床上独自忍受着脑癌折磨的惨状。
他痛到撞墙、抽搐、尖叫、哭喊、流到泪干,可是他却从来没有输过一瓶液,吃过一粒药。
是的,为了确保心脏的绝对健康,他被禁止始终任何可能会伤害心脏的药物,这其中就包括止痛药。
那一段暗无天日的时光,他是怎么熬过来的?
直到我病重,他同时也被终止了最基本的治疗,在已知的死亡当中,加速等待着结局来临。
对颜琛来说,他的任务完成的不错,八万美金总归物超所值。
因为他成功的让这个男孩控制了我,一个死人所带来的遗憾和创伤,是无数个活人都替代不了的。
而我重生以后想的是什么呢?带着他的这颗以爱为名义的心脏,又重新回到了对死亡充满无限畏惧的循环里,自从认识他以后再也不会想起的那些噩梦,雪花般纷至沓来,最后融化为一摊冰冷的死水将我淹没。
而最后将我彻底瓦解的,是颜琛带来的一盘录像带。
那天我因为一些事情惹恼了颜琛,被他揪住脖子按在了床角。
很大很大的力气,我就要昏厥。
他说你自己看。
我颤抖着打开了那台小小的dv。
里面全是阿橙的独白。
米玉,你知道这个故事,最终的真相是什么吗?
他对着镜头,一字一句,字字泣血的对我说,
他恨我
他很恨很恨我,他从来就没有爱过我。
如果不是我,他的病情完全可以得到缓解,甚至达到临床痊愈,可是因为我的存在,他没有任何选择。
就因为我姓陆吗?
他说既然我得到了他的心脏,那么就要永远记住,他的这颗心,将会是活在我生命中的,永永远远的诅咒。
一辈子,别想解脱。
痛苦到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