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三娘子诧异地转过头,看见自己身后的林遥之面不改色,自己倒有些不好意思,于是开口拒绝道:“郎君的好意奴家心领了,这花儿就不必了吧?”

    见乔三娘子拒绝,林遥之确认道:“娘子不要?”

    乔三娘子摇头。

    林遥之依旧把铜板递出去:“那某戴。”

    乔三娘子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宋朝有些男性士人确实喜欢戴花,这自己是知道的。

    可本以为那喜欢戴花的士人不过是“闻之却未曾见”,却不曾想到竟有一天自己能亲眼看见这种人!

    出于礼貌,乔三娘子虽是惊讶,却努力不让自己表现出来,以免吓到人家。

    小童接了铜板,将篮子里剩下的几束花细心理好,递给林遥之。

    林遥之接了花,乔三娘子也没过多在意,正准备往前走,突然一只手从左边伸过来——

    ——将这花给自己戴上了!

    乔三娘子没料到还有这一下,往后一哆嗦,就看见了林遥之的脸,还有微微颤抖的手。

    脸挺红。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周围红色灯笼光的缘故。

    下一秒,林遥之用哆嗦的手指着乔三娘子:

    “你……耳朵红了。”

    ·

    乔三娘子这才觉得,自己耳朵确实很烧。

    而且那朵花就别在离自己很烧的耳朵的上方。

    乔三娘子比刚才还要震惊,直接忘记了敬称:“你!你不是说你戴的吗?!”

    林遥之一脸诚实,看起来有些呆板:“是啊,可不就是某给娘子戴吗?”

    乔三娘子这才反应过来他方才说的“某戴”并不是“我自己戴”,而是“那我给你戴”!

    乔三娘子心里已经尴尬死,还要躬身谢道:“多谢郎君。”

    林遥之摆摆手,半天也不知道说什么好。

    乔三娘子不等林遥之反应,直接飞速道:“那奴家便回去了,林郎君不用送了,奴家多谢郎君今日相送之情,来日再谢。”然后灰溜溜地以光速逃走。

    “呃……”林遥之怔怔看着乔三娘子远去的背影,却还是不知道该说什么。

    等到人家都走没影了,林遥之才反应过来,在路边寻了处地方坐下,心中很是懊恼。

    林遥之啊林遥之,你在官场上如此巧舌如簧能说会道,怎的今日面对这一个娘子反而还露怯说不出话来了呢?

    林遥之自己也说不出理由,只是这个娘子与自己官场上见到的那些人,似乎都不一样。

    人们看见一个人的时候,最先看的,一定是他的眼睛。

    林遥之扪心自问,自己活了将近半生,见过的人不止万计。有畏畏缩缩的下属,他们的眼神里有畏惧,于是自己便算计他们。有身居高位的公卿,他们的眼神里是狡猾,于是自己便奉承他们。

    这便是林遥之在官场生存的方法,从未失策。

    可是,不知为何,当她站在自己面前的时候,当自己看向她的眼睛的时候,一切规矩和法则便都失效了。

    或许是因为,她的眼睛里,有着最原始的真实吧。

    以至于,自己只好用自己的真实来面对她的真实。

    有人说,面具一但戴久了,就再也摘不下来了。

    林遥之坐在街边,吹着冷风,突然发现,确实如此,在官场上呆久了,自己已经都快不认识自己了。

    但是今日这个姑娘却在不经意间让他看到了最真实的自己。

    还是二十年前那个小男孩,穿着到处是补丁的粗布麻衣,下着暴雨,电闪雷鸣。小小的个子,努力扒着学堂的窗户往里看,却不小心被坐在屋内的富家子弟发现,于是一群人像看一只畜生一般新鲜地围上来,嘲笑他的节衣缩食,嘲笑他的补丁衣衫……

    每逢暴雨时节,别人都撑伞回家,唯有他,只能在滂沱大雨中抹开脸上的雨水奋力奔跑……

    林遥之痛苦地甩了甩头,似乎想把这记忆从自己脑海中甩出去一般。自己原本以为中了科举便能改变命运,可没想到,仕途官场并不比自己童年生活的村镇好到哪里去。

    有些东西,出生时没有的,或许这一辈子都很难再拥有了。

    没有一个显赫的家世背景,自己左右逢源八面玲珑如履薄冰小心翼翼走了这许多年,一步都不敢被人揪到错处,如今能活着走到这个地位,已经是自己万幸了。

    而那个淋着雨奋力奔跑的身影,也已经许多年没有在自己眼前出现过了。

    林遥之以为自己可以摆脱他了。

    没想到,毫无预兆地,那个小男孩突然又出现在自己眼前。

    林遥之明白,那样一个真实的自己——

    原来从来都没有离开过。

    从来,都没有。

    ·

    虽说沈记馄饨已经关门,但沈于归并未休息,而是熄了烛火锁了门,去城中转转。

    先前自己在城中闲逛,身上没有一个铜子还畏畏缩缩的,如今自己赚了钱,这下出门就算看到好吃的也不会囊中羞涩而被人鄙视了。

    沈于归顺着青鱼街往外走,青鱼街位置并不甚佳,故而虽有些小食,但看着不甚诱人。若说这汴京城的美食积聚地,当属朱雀门至龙津桥之间的这一段路程。街道并不宽敞,但两边皆是小摊贩,有的推着小车,有的摆着地摊,有的干脆背个竹篓沿街叫卖。沈于归一路晃晃悠悠,边走边瞧。

    沿街一路热闹得很,尽管已经入夜但依旧繁华如白昼。沈于归看着这些映着灯火的摊位,心中道,这怕不是就是最早的夜市了吧。

    从龙津桥下,一路皆是各色美食,都是大鱼大肉,旋煎羊白肠、肉脯、盘兔、旋炙猪皮肉、野鸭肉、滴酥水晶鲙、煎夹子、猪脏之类。由于天气冷温度低,这些鱼肉自然又不能冷食,于是每个摊位都有一个火炉,将这些肉温着,等有人来买时再拿出来便是热气腾腾,香味四溢,让人极有食欲。

    每次炉盖揭开,便有水汽调皮地遛出来,勾引人的味蕾,这也是那些摊主的生存之道。

    沈于归自然早已“口水直下三千尺”了,可是想到自己现在就那么多钱,明早还要去张伯的店里买猪肉做馄饨,只好努力咽下口水,饱饱眼福。

    走到快到朱雀门时,沈于归却听见一声特别的吆喝:“卖鹌鹑馉饳儿!”

    沈于归第一遍还未听清他所说的是什么,直到那人叫了第二声吆喝:“卖鹌鹑馉饳儿!”

    沈于归循着声音找去,只见一个男子托个盘儿,口中叫:“卖鹌鹑馉饳儿!”

    沈于归听他的发音像“骨朵儿”,却不知是何物。只见另一边酒肆中一个布衣男子招手叫道:“买馉饳儿。”

    那托盘卖者见有人叫,于是将手中托盘端入酒肆,放在桌上,左手持一条细长的竹签,右手将不知什么东西一个一个穿在竹签上,末了捏些盐撒在上面,放在官人面前,道:“官人吃馉饳儿。”

    沈于归十分好奇,凑近一看,原来托盘上铺了一层,金黄色的,像是油炸之物,映着黄色的油灯更加好看,表皮酥酥脆脆,看起来就极有食欲。

    沈于归捏着钱袋也上去凑趣儿:“小郎君,请问这是什么?”

    那端着托盘的男子转过头来,看着年纪不甚大,答道:“这是我家的鹌鹑馉饳儿,小娘子可要来两串尝尝?酥脆香甜,极是可口!”

    沈于归瞧着新鲜,便掏钱买了一串。那男子便就着酒肆的桌子动作麻利地也串了一串,也撒上盐,递给沈于归。

    沈于归接过看时,只见这一串所谓的“鹌鹑馉饳儿”上串有八个小小的三角形,每一个虽不大,细看却还很是精致。每一个都是下紧上松,松开的部分不知是不是被炸得发开,倒像是一朵朵含苞待放的花骨朵,难怪方才那人口中喊着“骨朵”!

    沈于归直接将一个咬进口中,牙齿与馉饳儿方一接触,馉饳儿便脆脆地裂开来,油炸的香味瞬间侵占了整个口舌与唇齿,肆无忌惮地开始蔓延。舌头与面上的盐接触,味道却不咸不淡刚刚好。细嚼几下,这馉饳儿里面还包着肉馅,外皮酥脆,肉馅大约是提前腌制过,十分可口。

    沈于归又咬了一个,不过这一次不是一整个囫囵吞下去,而是小口咬开一半,细细品尝。这馉饳儿好似也是馄饨皮一般薄,用一张正方形的面皮沿着对角折叠两次并捏紧便能出现此种形状,内里包着肉馅,里面星星点点的黑色颗粒,口感却是极好,沈于归用鼻子轻轻一嗅,一股胡椒的专属香味传入鼻孔。

    原来肉馅放了这么多胡椒粉末,难怪味道一绝!

    大约是方才从油锅中炸出,还是热乎乎的。沈于归三两口吃完这一串,招手叫住那男子:“小郎君,可还有这馉饳儿卖?”

    自己才吃一串的这一会儿功夫,那男子手中的托盘里却已所剩无几了。见还有人要买,且还是回头,自然喜不自胜,忙不迭道:“有有有!娘子稍坐,我马上就去取了来!”

    沈于归笑道:“不必,奴家就喜欢吃着刚出锅热腾腾的,不如我跟着你去吧!”

    沈于归跟着那男人拐两三个弯来到一个坊间,只见路边一个中年女人正起锅炸着馉饳儿,热油滋滋直叫,老远闻着就香。

    小摊位旁三三两两围着一些年轻人,大约都是晚间出来找食吃,停在了这里。

    女人抬头看了一眼沈于归随口招呼道:“小娘子来了?这一锅热乎乎的馉饳儿马上就出锅了,诸位郎君娘子稍安勿躁。”

    旁边一个年轻人道:“徐娘,买一碗鹌鹑馉饳儿!”

    方才他所说的“徐娘”大约就是对这老板娘的称呼,老板娘虽面色不再年轻,打扮得却还十分时髦俏丽,依旧风韵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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