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于归笑道:“阿黎,日后你若是还有售卖的点子便说给姊姊听听,若是点子好,姊姊便每日给阿黎变着法儿地做新奇吃食,可好?”

    阿黎见有新吃食,正合自己心意,当下拍掌叫好道:“好好好!我日后想到了什么赚钱的好方法便告诉姊姊,帮着姊姊在汴京城中赚大钱!”

    话正说着,只见阿黎圆溜溜的眼睛骨碌碌地一转,又转到了剩下的最后一笼还未入锅的灌汤包子上:“姊姊,今日为了嘉奖我,不如就把这些灌汤包子也蒸了给我吃,可好?”

    沈于归忙护住那一笼白胖胖的灌汤包子道:“这可不成!这一笼包子可是留给方郎君的,我今晨明明答应了他的。这可不行!”

    阿黎一听是要留给方晏如的,便也很懂事的没有再闹,只是道:“姊姊还称呼他郎君呢?”

    沈于归听着这话似乎不大对劲,转过脸一看,只见阿黎脸上满是笑意,当下自己的脸就有些红了。

    沈于归一看阿黎的模样,便知道她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只是自己心中觉得惊讶,阿黎年纪已经十五六岁,本以为她对于这些事情还不大懂,却不曾想千年之前的宋朝的小丫头也如此早熟!

    沈于归有些讪讪的:“阿黎你在说什么……”

    阿黎笑着端了羊脂韭饼趁机溜走,临走时还不忘道:“姊姊,我只是小孩,不是傻子!”

    阿黎掀了帘子出去给前面食肆的食客上菜了,却留沈于归一个人在后厨愣愣的发呆,脑子里却不停的循环着阿黎方才的那句:“姊姊还称呼他郎君呢?”

    烟火缭绕的厨房里,只留沈于归一人喃喃道:

    “可是若不称郎君,又称什么呢……”

    ·

    虽说早上沈记食肆新添了一道极受欢迎的灌汤包子,可是止不住的春雨依旧淅淅沥沥的下,不仅没有雨停的趋势,反而下得更大了,快近午时几乎是如同暴雨一般,甚至还开始闪电打雷。

    遇上这种天气,就算是号称汴京第一酒楼的樊楼也毫无办法。不过毕竟樊楼的食客基本上都是非富即贵,就算天气恶劣,若是兴致来了,依旧是可以一辆马车,人坐在马车中既淋不着雨,也不会受累,倒也没有太大的影响。

    可是对于沈记食肆这样的汴京城里的小食肆,情况就不一样了。小食肆里的客人经济能力相对来说还是有限许多,要么步行,要么一匹单马,碰上这种雨天,自然是能不出门就绝不出门。食客不出门,食肆的生意必然受到影响,所以大雨时食肆空守一天,也是寻常事。

    早上来凑热闹的那批人见雨越下越大,早就快快吃完顶着雨各自回家去了。到了中午的饭点,食肆里却是一个人都没有。没有了食客,沈于归与阿黎自然也是闲了下来无事可做,二人将桌子都收拾了一番,又将食肆各处都打理了一遍,依旧没有人来。

    沈于归站在食肆外头的屋檐下,暴雨落在地上打出的一片水花就溅开在自己脚边。大雨阻隔了视线,看着青鱼街的另一头却是灰蒙蒙的一片,还有袅袅水汽弥散在空中。路上一个行人也无,街边有着铺子做生意的也都懒懒的各干各事去了,唯有斜撑的大油布伞上雨滴一片。

    沈于归看了一会儿,便进了食肆里来,虚掩了门,对着正在擦桌子的阿黎道:“大约今日再无食客来了,阿黎,去厨房里端饭吧!”

    阿黎虽早上吃了灌汤包子,可毕竟年纪小食量大,再加上方才忙前忙后地消耗体力,肚子早已又开始“咕咕”叫起来,听说可以吃饭了,便忙不迭地答应:“好嘞!”

    沈于归刚摆好碗盘,便听见阿黎厨房里惊喜的声音:“呀!姊姊什么时候做了这么多菜食,真是好香呢!”

    说着,阿黎两只手一口气端了三个磁盘出来,在桌上摆好,又进了厨房,沈于归亦去厨房盛饭,二人一齐出来,落座桌旁。

    沈于归选的是一张临街的桌案,桌案旁边就是窗户,窗户外头自有竹竿支向外支起蓑篷,故而此处既能欣赏到外面的雨景,又不担心雨水会溅进来,若是天气再热一些,到清明前后,临窗赏雨,这才是绝。

    如今外头还有些凉意,于是沈于归将竹竿支得低了些,只留了一条小缝。对面的阿黎却对此并不关注,只是看着桌上的菜食,眼中放着光芒:“哇,这些看起来真好吃啊!”

    沈于归笑道:“这几日又是羊脂韭饼又是灌汤包子的,也定是吃腻了,今日姊姊做了几样家常小菜,吃多了荤腥胃不舒服,也要刮刮油吃些菜蔬才好。”

    沈于归道:“如今春时正是吃菜蔬的好时候,春日里菜蔬长得快,口感也最是鲜嫩。先来尝尝这个韭芽!”说着,沈于归夹了一大筷子韭芽到阿黎碗里。

    韭芽又叫韭黄,将春韭同鸡蛋放在一起炒,炒出来的绿色与黄色一同装盘,颜色也甚是好看。阿黎拈了一筷子凑到鼻子跟前先闻了闻,奇道:“姊姊,姊姊这韭芽是用什么方法所制?竟如此香!似乎像是煎,但又与平日里煎出来的吃食不同,味道没有那么浓烈。这韭芽好似就像是……将春韭与鸡卵原本的香气激发出来了一样!好新鲜玩意儿!”

    沈于归一笑,据自己所知,炒菜的技术最早是在北宋时期才出现,在当时算是稀罕手法。这也难怪阿黎会闻不出来炒菜的味道,倒如此惊讶了。

    沈于归也笑着给自己夹了一筷子,边细细品尝边道:“姊姊今日所用的这方法,叫做炒菜。将少许油与菜食相炒,比煨煮更香,又比煎炸温和。而且这炒菜讲究现炒现吃,若是凉了便不好吃了,阿黎快尝尝!”

    阿黎听说现炒现吃最是可口,当下便将一大筷子的韭芽塞进了嘴里。确实如同姊姊所言,入口温和,既不腻味也不寡淡,但是又有一种特别的香味,温和地将食材本身的味道激发出来。

    前朝大诗人杜公曾有诗云,“夜雨剪春韭”,便是韭菜了。如今正是这韭菜正是一年之中口感最为脆嫩之时,不知为何,入口时有丝丝辛辣,但更多的还是韭菜中微甜的汁水充盈整个口腔。

    都说春日里韭菜疯长,于地里剪一茬最嫩最脆的韭菜,配着鲜香的鸡卵,炒出来的鸡卵滑嫩爽口得很,荤素搭配,口感果然好吃!

    沈于归笑眯眯道:“阿黎,口感如何?可还吃得习惯吗?”

    “嗯!”阿黎使劲点头,“姊姊,这也太好吃了,阿黎以前从未吃过这样做出来的菜食,热乎乎的,一口下肚,这才是家常过日子的样子啊!”

    对了,就是整个道理。家常过日子嘛,不要轰轰烈烈,也不能寡淡无味,炒菜温和,才最为合适。

    “姊姊,这是竹笋吧!”阿黎才吃过韭芽,筷子又伸向那盘白白的竹笋。

    “是啊。”沈于归笑道,“这竹笋也是最嫩的,也是炒的,尝尝味道怎么样?”

    阿黎夹了一筷子竹笋放入口中,自己平日里是喜欢吃竹笋的,因为喜欢那脆生生的口感。只是平日里做竹笋,或煨汤,或焖煮,总是少了一点感觉。

    今日所吃的竹笋可谓是又脆又香,还撒了几粒翠绿的葱花加以点缀。葱花恰好帮助竹笋提味,让人更觉鲜香的同时又不喧宾夺主,而盖过了竹笋本该有的香气去。

    阿黎心中虽有万千感觉,只可惜无法表达出来,于是只好拼命点头,似乎下一秒就要将脑袋折断了一般。沈于归看着吃着自己所做的吃食而激动得不行的阿黎,心中自然也是欢喜得很,于是笑道:“今日知道阿黎喜欢吃炒菜,以后便天天做给阿黎吃!阿黎以后可不许嫌弃吃腻了!”

    阿黎笑道:“自然不会!阿黎若是天天能有这些吃食吃,就算一日要揉一百个面团阿黎也愿意,只怕姊姊嫌累不肯做呢!”

    沈于归道:“那阿黎再来尝尝这道菜,香荠白鱼。”

    阿黎看着最大的那一个白磁盘,里头是一条平躺着的白鱼,白鱼四周有翠绿色的荠菜点缀,再配上清澈鲜香的鱼汤,盛在洁白的磁盘里,本应该怎么看怎么诱人,可是本来一脸欢喜的阿黎听见这道菜的名字时,脸色突然变了,像是肚子不大舒服似的,表情有些扭曲成一团,皱着眉头,苦不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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