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下去始终不是个事啊!”看着远方的色雷斯营地,荷鲁斯皱眉说道,
“就算他们要打过来,也要等春暖花开冰雪融化才行。”熊猫满不在乎地说,“就算到了那时候,无非也就是继续打呗,谁怕谁?”
荷鲁斯摇头:“我是说,看着他们那样齐齐整整,不能跑过去砍他们一轮,我觉得手痒痒的,很不舒服啊!”
熊猫笑了:“你这么一说,我也有点手痒痒的。”
“同去?”
“同去!”
两人哈哈大笑,这事就算是说定了。
私自离开当然不行,于是他们找到负责这个要塞的军官,说了自己的打算。
“你们想要今晚趁着夜色下山,去袭击色雷斯人的军营?!”军官目瞪口呆地看着他们,宛若看到了飞碟上跳下来一个小绿人,对自己说“你很有前途,跟我学做菜吧”。
他反复确认了好几遍,最终确定这两个义勇军是真的想要去偷偷摸摸袭击色雷斯军营,而不是活腻了要跳崖自尽。
“你们怎么就那么有把握,还能活着来呢?”最后,他如此问道。
熊猫很理所当然地说:“不来的话,我们的遗产就给哈洛特(奈克哈特)好了。”
“你也是?”军官看向荷鲁斯。
荷鲁斯摇头:“我们一定能活着来,最多情况不妙,绕个远路,或者在地下挖个坑躲几天我可是矮人,而且是懂得地行术的矮人!”
军官顿时肃然起敬,看向他的目光都不同了。
矮人之中,唯有来自于圣地“铁石山”的高等矮人才拥有天然的地行术,一般的矮人,必须从事施法者职业,才可以领悟这个法术。铁锤山丘(荷鲁斯)是个盾卫者,显然不属于施法者职业,他能够施展地行术,只可能是因为血统的缘故。
在这个世界上,高贵的血统是普遍受到尊敬的。高等矮人血统,差不多就相当于人间各国的王室,是要让他这种爵位不过男爵的军官仰望的大人物啊!
当然,矮人寿命长,子子孙孙繁衍生息,有血统而无身份的不在少数,想必眼前这位应该也是他之所以冒着生命危险来诺玛防线战斗,或许就是想要重拾荣光,得到矮人王室的承认吧
转眼之前,这位富有想象力的军官已经帮荷鲁斯构想了一个颇有传奇色彩的出身,如果再给他一些时间的话,他没准能够编出一段可歌可泣的故事来。
熊猫和荷鲁斯要是知道他在想什么,大概会感叹“这货不去当吟游诗人,简直是浪费人才”云云。
既然二人已经打定主意,军官也不阻拦,只是叮嘱他们要多加小心,并且表示会为他们保留房间和个人物品一个月,如果一个月之后他们还没来,或者是尸体被色雷斯人吊起来示众,那么就只能取消房间,处理遗产了。
“一个月之内,我们肯定来!”荷鲁斯信心十足地说。
他可没吹牛,就算他跟熊猫战死在色雷斯军营里面,一个月时间也足够他们从城堡再赶来了。
能复活,就是这么自信
冬天的白天很短,太阳很快就下山了,等到夜色降临,熊猫和荷鲁斯换上了黑色的衣服,悄悄地溜下了冰封的山峰。结冰的山体滑不留手,一般人滑下去估计直接摔死了,但他们两个却没问题荷鲁斯用地行术直接从山顶钻到了山脚下,有了他的接应,加上熊猫自己的功夫,熊猫也算是顺利地下去了,只损了不到十分之一的血。
山脚下自然有色雷斯的哨兵,但谁会想到软弱的莫来人竟然会大半夜地从冰封的山顶上滑下来,趁着夜色袭击他们呢?那根本是送死啊!
所以当熊猫和荷鲁斯悄悄潜行到他们背后的时候,他们还躲在哨所里面,靠着火堆在烤火呢。
“这天真冷啊!”一个哨兵说。
“是啊!简直冷得不像南方了!”另一个哨兵答。
“等打完了这一仗,我一定要找个暖和的地方定居!”
“这容易,到时候咱们住到莫来城去,据说那里气候温暖,一年到头别说是冰雪,就算露水都没有。”
“哇!听起来就很暖和!到时候我一定要弄个大房子!天天晒太阳!”
“呵呵,你这就不懂了!南方不仅天气暖和,女人更是暖和!记得上次我们抓到的那个南方女探子吗?真是棒极了!”
“我还真不知道这事,探子那么容易抓到?”
“只要是漂亮的南方女人,那就是探子嘛。”
“呵呵!我懂了!有道理,又学到一招!”
两人正说得开心,突然同时看到对方身后有黑色的人影浮现,眼中不约而同地露出骇然之色。
但还没等他们开口呼喊或者伸手去拿武器,熊猫和荷鲁斯已经分别抓住一个人的脑袋,稍一用力,就把它转了超过一百八十度。
伴随着骨头碎裂的声音,两个哨兵软绵绵地倒了下去。
“人渣!”熊猫恶狠狠地说。
“经验值真少”荷鲁斯不满地抱怨。
弄死了哨兵,两人再次发动潜行,化为夜色之中的两个幽灵,在篝火照耀不到的阴影里面快步前行,不一会儿就摸到了第二个哨所。
这个哨所里面有六个哨兵,很快就变成了六具尸体。
当他们摸到第三个哨所的时候,总算看到了普通士兵以外的人物。
一个看起来就很精明强干的军官,正坐在火堆旁边,身边放着一壶茶,手上拿着剑和毛皮,在小心地拭擦自己的剑。
他的剑寒光闪烁,一看就知道绝非凡品。
熊猫和荷鲁斯对视了一眼,用私聊交谈了一下,就退出了这个哨所,朝着后面的军营走去。
这个军官不好对付,那就找好对付的下手。柿子要选软的捏,他们是来搞袭击的,又不是来打硬仗的!
等走到色雷斯军营里面,他们才发现捏软柿子也不像想象的那么容易,军营里面到处都是巡逻的士兵,其中不少一看就知道有些实力,虽然熊猫跟荷鲁斯能够很轻松地干掉他们,但想要让他们不发出声音示警,却绝对没有可能。
二人苦恼地绕着军营转了半天,最后总算是选定了一个目标。
杀巡逻兵有什么意思?还是破坏色雷斯人的军械库或者粮仓,更有意思一些!
“就算他们要打过来,也要等春暖花开冰雪融化才行。”熊猫满不在乎地说,“就算到了那时候,无非也就是继续打呗,谁怕谁?”
荷鲁斯摇头:“我是说,看着他们那样齐齐整整,不能跑过去砍他们一轮,我觉得手痒痒的,很不舒服啊!”
熊猫笑了:“你这么一说,我也有点手痒痒的。”
“同去?”
“同去!”
两人哈哈大笑,这事就算是说定了。
私自离开当然不行,于是他们找到负责这个要塞的军官,说了自己的打算。
“你们想要今晚趁着夜色下山,去袭击色雷斯人的军营?!”军官目瞪口呆地看着他们,宛若看到了飞碟上跳下来一个小绿人,对自己说“你很有前途,跟我学做菜吧”。
他反复确认了好几遍,最终确定这两个义勇军是真的想要去偷偷摸摸袭击色雷斯军营,而不是活腻了要跳崖自尽。
“你们怎么就那么有把握,还能活着来呢?”最后,他如此问道。
熊猫很理所当然地说:“不来的话,我们的遗产就给哈洛特(奈克哈特)好了。”
“你也是?”军官看向荷鲁斯。
荷鲁斯摇头:“我们一定能活着来,最多情况不妙,绕个远路,或者在地下挖个坑躲几天我可是矮人,而且是懂得地行术的矮人!”
军官顿时肃然起敬,看向他的目光都不同了。
矮人之中,唯有来自于圣地“铁石山”的高等矮人才拥有天然的地行术,一般的矮人,必须从事施法者职业,才可以领悟这个法术。铁锤山丘(荷鲁斯)是个盾卫者,显然不属于施法者职业,他能够施展地行术,只可能是因为血统的缘故。
在这个世界上,高贵的血统是普遍受到尊敬的。高等矮人血统,差不多就相当于人间各国的王室,是要让他这种爵位不过男爵的军官仰望的大人物啊!
当然,矮人寿命长,子子孙孙繁衍生息,有血统而无身份的不在少数,想必眼前这位应该也是他之所以冒着生命危险来诺玛防线战斗,或许就是想要重拾荣光,得到矮人王室的承认吧
转眼之前,这位富有想象力的军官已经帮荷鲁斯构想了一个颇有传奇色彩的出身,如果再给他一些时间的话,他没准能够编出一段可歌可泣的故事来。
熊猫和荷鲁斯要是知道他在想什么,大概会感叹“这货不去当吟游诗人,简直是浪费人才”云云。
既然二人已经打定主意,军官也不阻拦,只是叮嘱他们要多加小心,并且表示会为他们保留房间和个人物品一个月,如果一个月之后他们还没来,或者是尸体被色雷斯人吊起来示众,那么就只能取消房间,处理遗产了。
“一个月之内,我们肯定来!”荷鲁斯信心十足地说。
他可没吹牛,就算他跟熊猫战死在色雷斯军营里面,一个月时间也足够他们从城堡再赶来了。
能复活,就是这么自信
冬天的白天很短,太阳很快就下山了,等到夜色降临,熊猫和荷鲁斯换上了黑色的衣服,悄悄地溜下了冰封的山峰。结冰的山体滑不留手,一般人滑下去估计直接摔死了,但他们两个却没问题荷鲁斯用地行术直接从山顶钻到了山脚下,有了他的接应,加上熊猫自己的功夫,熊猫也算是顺利地下去了,只损了不到十分之一的血。
山脚下自然有色雷斯的哨兵,但谁会想到软弱的莫来人竟然会大半夜地从冰封的山顶上滑下来,趁着夜色袭击他们呢?那根本是送死啊!
所以当熊猫和荷鲁斯悄悄潜行到他们背后的时候,他们还躲在哨所里面,靠着火堆在烤火呢。
“这天真冷啊!”一个哨兵说。
“是啊!简直冷得不像南方了!”另一个哨兵答。
“等打完了这一仗,我一定要找个暖和的地方定居!”
“这容易,到时候咱们住到莫来城去,据说那里气候温暖,一年到头别说是冰雪,就算露水都没有。”
“哇!听起来就很暖和!到时候我一定要弄个大房子!天天晒太阳!”
“呵呵,你这就不懂了!南方不仅天气暖和,女人更是暖和!记得上次我们抓到的那个南方女探子吗?真是棒极了!”
“我还真不知道这事,探子那么容易抓到?”
“只要是漂亮的南方女人,那就是探子嘛。”
“呵呵!我懂了!有道理,又学到一招!”
两人正说得开心,突然同时看到对方身后有黑色的人影浮现,眼中不约而同地露出骇然之色。
但还没等他们开口呼喊或者伸手去拿武器,熊猫和荷鲁斯已经分别抓住一个人的脑袋,稍一用力,就把它转了超过一百八十度。
伴随着骨头碎裂的声音,两个哨兵软绵绵地倒了下去。
“人渣!”熊猫恶狠狠地说。
“经验值真少”荷鲁斯不满地抱怨。
弄死了哨兵,两人再次发动潜行,化为夜色之中的两个幽灵,在篝火照耀不到的阴影里面快步前行,不一会儿就摸到了第二个哨所。
这个哨所里面有六个哨兵,很快就变成了六具尸体。
当他们摸到第三个哨所的时候,总算看到了普通士兵以外的人物。
一个看起来就很精明强干的军官,正坐在火堆旁边,身边放着一壶茶,手上拿着剑和毛皮,在小心地拭擦自己的剑。
他的剑寒光闪烁,一看就知道绝非凡品。
熊猫和荷鲁斯对视了一眼,用私聊交谈了一下,就退出了这个哨所,朝着后面的军营走去。
这个军官不好对付,那就找好对付的下手。柿子要选软的捏,他们是来搞袭击的,又不是来打硬仗的!
等走到色雷斯军营里面,他们才发现捏软柿子也不像想象的那么容易,军营里面到处都是巡逻的士兵,其中不少一看就知道有些实力,虽然熊猫跟荷鲁斯能够很轻松地干掉他们,但想要让他们不发出声音示警,却绝对没有可能。
二人苦恼地绕着军营转了半天,最后总算是选定了一个目标。
杀巡逻兵有什么意思?还是破坏色雷斯人的军械库或者粮仓,更有意思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