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名戚凝霜。”

    容颜艳艳的女子翘唇一笑,  却不比那夜的宴席上妩媚动人,双眸之中反见冷光似刀。

    站在她面前的少年微微颔首,颇为礼貌:“戚姑娘。”

    见温如瑾并没有过多的反应,  戚凝霜轻哼了一声,  有些不甘心,但却也深知自己除了今日,恐怕再无机会了。

    “此间小庙,为我所建。”戚凝霜砸下了一个重磅炸|弹。

    “哦?”这一下,  温如瑾是应该有些吃惊的,  如果没有520的提前将她的信息全部查出来的话。

    “宁王曾办收孤所,收容无父无母的孤儿六十八人,  ”戚凝霜双眸似火焰一般直勾勾地看着温如瑾的眼睛,  “凝霜,  正是其中之一!”

    语毕,  这个风情万种的女人收敛了所有往外散溢魅力,满面肃然地抱拳,  倏忽跪下,  膝盖直直地撞击着地面,发出沉闷的动静,她的脸色却丝毫不变:“公子为宁王翻案,此恩情于凝霜而言,大过于天!”

    “公子大恩大德,  凝霜无功报德,  愿施犬马之劳!”

    温如瑾笑问她,你又能为我做什么呢?

    戚凝霜却道:“我虽因旧案而沦落风尘,  却并非一无是处,  多年卧薪尝胆,  终有所得。扬州江州,大小官员,世家豪强,后宅之事,尽在眼中。”

    红袖坊不只是一个给宴席表演的舞坊,还是一个人数众多,成员以姬妾等各种身份潜入官员豪强内院,收集信息的秘密组织。

    泄露些许言语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接收这些消息的是戚凝霜这样有大局观的聪明人,她能根据三言两语的蛛丝马迹、些微动静的草蛇灰线结合所有的细节,敲定出一个精准的情报。

    而这个情报,倘若传递给了荆州那群脑子灵活的谋士,比如季明诚等人……

    那长孙元正恐怕不只是留守后方,而是秘密三军直发了——只不过,不是发兵打仗的第三支军队。

    温如瑾知道云珠子和风和颂为什么会特意提到这个人了,恐怕这一切早就在云珠子的计划之中,包括从一开始为宁王翻案。

    而风和颂嘛,他虽脱离了棋谷,失去了捕获信息的势力,却也能凭借自己的眼睛,从那鬼影重重的暗波汹涌中,看透某些东西。

    年后温如瑾拜别了扬州的舅舅们,顺带收下了他们资助的金钱,以及拉上一大堆包括舅舅和后宅各院给荆州那群萝卜头们带的礼物。

    石氏兄弟一路送到了扬州城外的留别亭,温如瑾吩咐他们要多配合那位大夫研发卤水,又提醒不要忘记航海时多寻找一下那几个高产作物,末了还叫他们走南闯北的时候多留意留意这天下方方面面的能人志士……

    如此事无巨细,倒叫石氏兄弟有些无奈了:“放心吧,你说的事情,舅舅们都记在了心上,定然不辜负所托!”

    温如瑾哈哈一笑,道:“小凤还想着要学舅舅们行商呢。”

    根据系统串起来的情报,按照原定的命轨,唐小凤是遭遇非人的折磨后却大难不死,被匈奴人带走当储备粮的时候恰好又为江湖游侠所救,可惜她终究命途多舛,不慎沦落风尘……

    辗转多手后,恰好——被红袖坊的戚凝霜慧眼识才买走了。

    唐小凤能一路爬到宠妃的位置,除了她有一张漂亮的脸蛋以外,少不了石修竹的暗中襄助与红袖坊的出谋划策。

    不过她们最终功败垂成了,唐小凤自杀,恐怕红袖坊和戚凝霜的下场也就不会好到哪里去。

    石氏闻言撩开了窗帘道:“那孩子随口说说罢了,你这当哥哥的,还当真呢?”

    石煅金说:“好女儿志在四方,小凤那孩子机灵着呢,我看哪,她指不定还真合适走这一条路。”

    “哈哈哈哥哥说的是,”石琢金附和地大笑,“要我说,他们个会弹琴画画做木工的不都收徒弟?我们这行商的,也可收个徒弟。”

    “虎儿啊,你让小凤好好看看我们送给她的书,将来舅舅要收她当徒弟呢!”

    春风二月,道傍柳青。

    在温如瑾护送石氏回到武林郡不久后,季明诚也交接好了长安城之事,回到了长孙元正的身侧。

    温如瑾将戚凝霜的单线联系方式交代给了季明诚。

    季明诚笑着一击掌:“公子果真身负天命,众望所归!”

    原本按照计划,休整过来后,温如瑾率军往匈奴汉国西北方安定郡的方向前行,而任云琼则率军往襄阳方向,两军成掎角之势,争取两年内拿下匈奴汉国,再图谋北上攻克大代国,收复广袤的失地,而长孙元正则会留守荆州,以防南方的同胞同族在大利益所趋势下不干人事。

    豫州牧同样会留守豫州,警戒同胞,以免遭受背刺。

    但是如今有了戚凝霜这重要的情报小能手,季明诚表示不费一兵一卒,他能叫那几个豪强林立的大州自己先乱起来,到时候要收割他们就简单的多了,也不必温如瑾等人劳心劳力地收复北方失地后再调转马头发动南征。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开春了。

    与季明诚交接不久后,温如瑾也开始秣兵历马,长孙姐妹又投入到了新一轮的忙碌中去,看见她们的模样,温如瑾甚至都可以直接说,他打下的下一座城池,完全可以由她们来接手,而不必再等长孙元正各种分配调整了。

    赶在温如瑾正式出发前,云珠子的信到了——

    豫州早已做足了准备,如今任云琼甚至人已经在信都了,而此信除了告知温如瑾豫州的进度外,还请求温如瑾将他的义弟石修竹送过去,云珠子想要收他为徒。

    看了这信,温如瑾都笑了:“她这是终于把阿竹的底细摸清楚了?”

    还真是,彻底摸清了石修竹的来历后,又听说风和颂收了唐小龙,云珠子眉头一跳:该死的风和颂你不会又要和我争!?

    于是原本还打算选个良辰吉日,找张漂亮精致的笺纸,再好好斟酌一下字句给温如瑾说明此事的云珠子,为了赶时间,生怕某人又抢在了她的前头,她直接把想要收石修竹的事情,附带在了汇报进度的信纸的下边,只有短短一句话。

    温如瑾不以为意,直接派人把石修竹和唐小虎一块儿打包给送到豫州去。

    唐小虎不懂地挠头:“可是三哥,我跟着薛小将军不是很好吗?”

    虽然任云琼明显比薛小将军要厉害很多很多,可是让唐小虎跟着“未来嫂子”,他总觉得怪怪的。

    温如瑾摸了摸他圆滚滚的大脑袋:“可是薛家枝繁叶茂,薛小将军自己还有一群堂弟侄子要带啊。”

    “哦。”唐小虎似懂非懂。

    温如瑾笑了笑,没把话说完全,当然不只是这样。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这场所谓的“联姻”,完完全全就是为了联盟的达成而造出来的四不像,口头说了他弱冠后成亲,但该走的形式却完全没走……

    有些狐狸是喜欢冒险的,难保不会有什么人觉得这摇摇欲坠的联姻不足为惧,继而想要铤而走险地给任云琼找麻烦。

    温如瑾既然已经答应了成为任云琼的外力,那他就不会吝啬于叫那些蠢蠢欲动的家伙们知道他的态度——

    他卧龙凤雏其中之一就在她身边辅佐她,他义弟是云珠子的徒弟,也在那边,他的亲弟唐小虎就在任云琼的身边……

    没什么比实际的行动,更能说明自己的态度了。

    动任云琼,和打温如瑾的脸,是同一件事。

    任氏,想来还是聪明人居多的。

    如果说温如瑾和风和颂是一对可以留名青史成为标杆的君臣相宜的榜样例子,那云珠子和任云琼两者之间,约莫也能成为千古第一奇葩组合了。

    任云琼完全不怕自己的军师累死,时不时地还要挑衅一下军师,逼着军师云珠子不得不表面带笑心中磨刀地向她言明一切,云珠子在把握了主动权的同时,也顺了任云琼的意,帮助了任云琼的成长。

    云珠子当然也不是肯吃亏的人,对于自己的暂时的主公,她更像是对待一个打仗机器,为了追求速度和大功,她评估的危险系数都是不死就能冲——不死?缺胳膊断腿也不一定就会死。

    任云琼不在乎军师呕心沥血会不会累死,她觉得云珠子应该撑下去,想要活着回到温如瑾的面前和风和颂争一个谁高谁低,那必然得努力活着啊!

    云珠子不在意如此危险任云琼会不会遭遇不测,就算不遭遇不测,千金之子坐不垂堂,但凡任云琼受伤过重都是大事。她只觉得任云琼这人的潜力无限,虽然或许永远也追不上公子了,但是云珠子愿意帮她把这些潜力都激发出来!

    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任云琼可谓是生死中反复横跳,身上的伤痕多不可怕,但是致命伤都有七八处,那就吓人了。

    不世之功,哪里是那么好建的?

    更何况云珠子不在温如瑾的身边,却想着要憋着一口气,拖着任云琼往前冲,以最短的时间,冒最大的险,收割最重的功劳,真巧啊……

    任云琼在一次又一次挥舞着大刀砍下阻挡在自己面前的匈奴人的时候,便露出一个带血的狞笑——真巧啊,成就不世之功,成为最耀眼的那一个,她也是这么想的,就应该这么做!

    时不我待!能冲则冲!置之死地而后生,畏惧死亡何必战场!?富贵险中求!虎子虎穴掏!

    血海中死去活来的任云琼,明白了云珠子和风和颂两人的区别,风和颂是宁可自己冒险为饵,也不叫主公冒险的人,而且风和颂更倾向于稳扎稳打,云珠子呢?这是个和她有的一拼的疯子,哈哈哈哈哈……

    与此同时,温如瑾接到豫州任云琼下晋阳郡,比他下安定郡还要早一个多月的消息:“……”

    完了,这是两疯子凑一块了。

    疯力是成指数增长了。

    战事延绵不绝,好在后方有着坚强的后盾,温如瑾早早推广开来的播种法,改良农具的作用显现出来了。

    虽然修建堤坝等等大型工程非一日之功还没有体现其作用,但粮食的增产,却叫老百姓更相信温如瑾的决策了,因而被招揽去疏浚河道修建堤坝等等,众人都干劲十足。

    宁州到底晚了一步,宁州牧忧心自己时日无多,身后之事无法保障,故而趁着豫州和荆州的往北与匈奴汉国大战的时机,他也果断秣兵历马,磨刀霍霍向成汉国。

    无论如何,先把成汉国打怕再说。

    宁州牧真的是能人,趁着华夏族气焰最盛的时刻,生生啃下了半个成汉国,但他到底年岁到了,子孙不争气,纵使他早早安排了一切,矮个子里头拔高个地筛选出了一个,指定为继承者……他死后,宁州,还是开始乱了。

    不只是一堆的公子和公孙乱,连带着宁州牧自己的心腹大臣也乱了不少,他们愿意服从宁州牧,却不愿意服从宁州牧那些不成器的子孙后代!

    此事传达荆州的时候,季明诚和长孙元正正下着棋。

    “先生怎么看此事?”长孙元正淡定地落下一字。

    他已经很久没有亲自上战场了,这会儿,感觉骨头都松软不少,像是宁州牧那样没有个子孙成样子的确实不好,但是像他这样有个儿子天纵奇才的,也有自己的无奈呢~

    这心态放后世,那叫凡尔赛!

    “再等等,”季明诚沉吟着笑,“再等等。”

    趁你病要你命是天下皆知的道理,成汉国虽然元气大伤,但这些异族人就是不驯的畜生,宁州一乱,短时他们不敢出手,时间一长,他们必定想要乘火打劫。

    而这时候,想必广州胶州多少是坐不住了,一旦混乱的宁州为三方势力所蚕食,他们暗查在宁州的人就该动起来了,比如说让那位一直承情于他们荆州的公子,在这水深火热中,主动求助荆州出兵相助驱除成汉国的外族人……

    荆州当然当仁不让,倾囊相助啊。

    至于请神容易送神难……病急乱投医的宁州牧的那群不肖子孙,又哪里还有脑子去思考这个呢?

    至于江州……季明诚嘴角的笑意都冷凝了不少。

    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应该赞美一下公子这吸引人才的绝佳体质,那位戚凝霜可真是个能人中的能人。

    有了此人,季明诚不仅能将这些州的大小动静悉知在心,甚至连江州牧晚上歇在了哪个小妾的院子里,又叫了几次水……他都知道呢。

    蟋蟀声声,雨落芭蕉,秋到了。

    三年过去了,温如瑾从一个瘦削的少年郎,变成了如今这个高大健硕的威武将军。

    而荆州,也从当年的大冀一个大洲,变成了如今占据天下最大地盘的势力。

    温如瑾和任云琼联手,生生在四年内吞并了匈奴汉国,将这群匈奴人往北赶,直到他们进入了铁弗,也就是南匈奴与鲜卑族共同组建的新匈奴政权。

    其中千难万难,虽口有千舌,难述其一。

    也有过缺粮短食的时候,心情烦闷的温如瑾还要忍受野外赶路有飞鸟要往他头顶拉屎,行军打仗风餐露宿夜间随意靠着大树休憩的时候有毒蛇想要咬他一口,就连去密林解决一下人有三急,都会有野猪冲出来要创死他!

    简直是烦不胜烦!

    然而神奇的事情发生了,这些该死的成天想要霍霍他的家伙,全都丧命于金毛犼愤怒地爪子下——它,守静大老爷,不允许有其他动物在温如瑾的身上留下气味!

    你们都该死!

    于是,飞到温如瑾头顶的雄鹰会被跳起来的金毛犼一爪子撕成两半,想要偷袭温如瑾的毒蛇给金毛犼一爪子按烂了脑袋,想要给温如瑾肚皮开瓢的野猪更是被金毛犼撕开了喉管。

    而这样做的后果是:粮食短缺的士兵们忽然就时不时有了这些意外的惊喜!

    饥肠辘辘的胃部被微微地安抚了一下不说,精神信仰和求生希望瞬间飙升到保爆表——

    “公子果真是背负天命!”

    “我等今生居然还能吃到肉!?”

    “这毒蛇还是太细了一些,改日希望偷袭公子的是一条大蟒蛇!”

    “我倒是有点怀念鸽子汤了……”

    “我觉得还是叫一群山猪来创公子吧,这样就够肉吃了!”

    ……

    温如瑾:“?”你们还是人吗?

    薛向明更是这群脑回路神奇的士兵的邪|教徒之首:“公子成日说自己倒霉,您哪里倒霉?您看看,您饿了有这些野味主动送上门来,您渴了就有野果从头顶掉落!这哪里是倒霉鬼,这简直是上天的宠儿啊!”

    “公子,您简直就是福星下凡啊!!!”

    倒霉鬼的命格居然还能这样反向理解?

    温·倒霉鬼本鬼·如·虚假小福星·瑾:“……”

    谢谢,如果不是他反应快,他会被毒蛇毒死,被野猪创死,被从高处砸落的果子开颅。

    但是旁人才不管温如瑾怎么想。

    总之,他又多了个“福星下凡,天之宠儿”的称号。

    如今的荆州,与豫州同在一条绳上,吞并了匈奴汉国后两州的地盘便串连了起来。

    长孙元正还在温如瑾的帮忙包抄之下,在吞下宁州北大半土地的同时,蚕食了不少成汉国的不少地盘。

    天气入了秋,风和颂建议趁胜追击,在凉国反应过来之前,拿下了陇西郡,和在成汉国西北角上夹缝生存的氐族小国仇池国,如此一来成汉国便完全被己方包围了,要彻底吃下对方,只不过是时间的问题。

    风和颂不如云珠子那般追求速度,却也凭借强大的洞悉能力,妙计连连,帮助温如瑾在开春之前就吞下了陇西郡和仇池国。

    如今温如瑾继续往北就是同族的凉国与铁佛,任云琼往北就是鲜卑大代国。

    入了冬,战事就不好开展了,温如瑾还得兼顾与长孙元正一同趁着包围住了成汉国,不叫他有机会请求外援,将其“内部消化”……

    总之就是很忙碌,而偏偏这个时候,温如瑾的二十岁生日到了。

    换句话说,他要加冠了。

    当年承诺的联姻,也要开始动起来了。

    温如瑾:“……真的有人去准备这个吗?”

    恐怕根本没人准备这东西吧?一开始就只是托词而已啊。

    别说温如瑾和任云琼了,就连温如瑾他爹长孙元正都是在敷衍的,就是不知道豫州牧的态度了。

    温如瑾是不可能在这个时机为了成亲回去的,就连加冠礼他都打算直接在军营中举行,让那几个大将给他加冠就行了,还可叫士兵见礼,那多好!

    季明诚提起联姻之事,长孙元正都有些无语:“虎子无法亲自回来迎亲的……”

    原本吧也能叫温如瑾的弟弟,比如唐小虎唐小龙和石修竹,代替迎接新娘子,但是唐小虎和石修竹都在任云琼自个身边呢,唐小龙还跟在风和颂的身边,没有合适的代替人选。

    长孙元正道:“实在不行,叫扬州石氏派个男儿过来。”那也算是温如瑾的表哥表弟了。

    季明诚也觉得这婚事荒唐极了:“观今日的情况,恐怕新娘子都无法‘亲自’嫁到荆州来。”

    对,这场婚事就是如此奇葩。

    新郎没空亲自结婚,新娘也没空亲自结婚。

    不论如何,石氏叫人算了个良辰吉日后,便组织将迎亲的队伍向豫州派出。

    在接到豫州牧来信后,沉迷于攻城略地的任云琼忽然想起来——对哦,她好像说要和公子成亲来着。

    迎亲队伍都到了豫州了?但是这挑好的良辰吉日,实在是大家都不得空啊?新郎肉眼可见的抽不开身,新娘大战在即,比之新郎的忙碌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任云琼脑筋飞快地转动,忽然灵光一闪,有了主意:“快!快给我找只公鸡来!”

    刚进入院子的云珠子猛地刹住了脚步,有些不可置信:“……你打算和公鸡拜堂?”

    “哎呀走个过场意思意思得了,公子也不可能亲自来接,我现在也不可能真的嫁过去啊,”任云琼无所谓地挥挥手,然后急忙吩咐,“还有,搞个红盖头和红蜡烛!”

    于是,任云琼在万军震惊的眼神中,和一只漂亮的大公鸡拜了天地,并自信满满地向众人喊道:“我与荆州长孙虎的婚事,在座的各位都是见证人!”

    几个将帅与万千士兵:“……”

    大家伙吊诡的眼神就能说明一切了,所以荆州长孙虎是那只公鸡?

    云珠子要笑不敢笑,羽扇第一次把整张脸都遮住。

    于是乎,多日后,终于吞下了成汉国的荆州,也迎来了百姓们期待万分的公子的新娘子……

    武林郡的百姓沿途追随,敲锣打鼓,红妆十里。

    在这红色遍地,喜糖满天撒,铜钱四处飞的锣鼓声天中,有一阵风,吹开了新娘子那精致奢华的扬州打造的花轿。

    百姓们欢喜无限,赶紧凑上去看!

    然后,在无数眼睛的注视下,风撩开了门帘,露出了端坐在花轿中的——

    母鸡。

    一只漂亮的,胸脯前边还戴着一朵小红花的小母鸡。

    万众瞩目,万众失声。

    在这片神州大地上,战事连绵不断如同春雨,而号称天定明主的温如瑾终究不负众望,其气势如虹,不可阻挡,攻无不克,战无不胜,戟锋所向,莫敢不服。

    十年后,荆州的那复杂的水系工程完成一半不到,海外高产作物还只是有些消息的若有若无的影子,卤水终于有了点陈芥菜卤汁的稳定功效……百废待兴!

    而天下终于在黎明百姓的期待中归一!

    九州一统,不世之功已铸!

    天下终于再次安定了下来,一切硝烟仿佛终将散去,朝不保夕的百姓们终于可以再大赦天下中潜心侍弄土地与粮食。

    而那位被天选定为明主的青年,也终于在无数人前赴后继地卖命与辅佐中,龙袍加身,黄金冠冕,一步一步走向那个白骨与鲜血浇筑而成的至尊宝座。

    黄金冠冕上的十二旒五彩玉藻在风起云涌中微微摇晃着,间隙中,青年帝王的锐利双眼,恍若利剑出鞘,一眼定天下,万古皆流芳。

    黄金台下,文武皆为此一眼所慑。

    温如瑾微微往后一靠,手握住了龙椅把手上的黄金龙首,眼底是风流云涌。

    天下百姓、无数士兵将他捧上了这龙椅,他就绝不辜负世人的期望——

    他决定了!

    他要超长待机,打造盛世!

    谁,愿意上来与他比命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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