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隆隆!

    天空之中,电闪雷鸣,大雨从四面倾盆而下。雨水划破空气,擦过高楼大厦的玻璃,噼里啪啦地打在车窗玻璃上。雨刮焦躁地车玻璃上发出吱吱的声音,座驾上的人一手托着头,一边看着闪烁变换的红绿灯。

    这又是某个南方大都会中,无聊沉闷,因下雨而拥堵的下午。在城北cbd中心,一个拥挤交通道上,数列长长的车子,等待在那按着喇叭。

    叱!

    下水道井盖旁淤积的污水,陡然溅起了三米高,橡胶轮胎发出刺耳的抓地声。一辆破旧的白色小面包车,从疾冲上人行道,差一点撞到了一个垃圾桶。

    “车祸了吧!”不少撑着伞的路人如此幸灾乐祸地笑着。

    正待这时车窗内,那个满头大汗,又面色狰狞的司机,看了一眼交通灯,随即双臂夸张地打着方向盘,倒车,前行。

    “去死吧!”一个恶狠狠地声音从车内传出。

    面包车上一名穿着西装的年轻人直接飞出,噗通一声道路旁的白色斑马线上。积水飞溅,旁边一名少妇见了这一幕,双目瞪得浑圆,伸手遮住了嘴巴。只见一把几块钱的水果刀,赫然鲜明地插在了那个年轻人的左胸上。

    雪白西装的内衫上,随即被鲜血从内渗透,顿时染得鲜红。大雨哗哗地,落个不停,地面混合着鲜血。

    见之这一幕血腥,越来越多的人,围了上来。

    谁下得手?

    小伙子得罪了什么人?

    他旁边怎么还有个小女孩。

    “打110,抓住那人贩子。”

    这时倒在地上这名年轻人,挣扎爬起来,说了这一句。随即他又地下头,看了一眼胸口的伤势,只见血流如注。突然怀间一动,一双乌黑明亮眼睛,出现在自己的眼前。这是一个宛如天使般的小女孩,她脸上泪珠未断,伸手推了推这名年轻人,急促地说道:“叔叔,叔叔,你千万不要有事。”“叔叔,我有那么老吗?”

    现在在这平日繁华的交通路口,无数人围在这个年轻人以及小女孩的身边,手指着地上那一大滩鲜血,七嘴八舌地说着。群众的想象力是无限的,随即他们推断出最接近事实的真相。这个小伙子,从人贩子手里救出了,这个美丽的小女孩,但是自己却挨了致命一刀。

    多好的小伙子啊!

    打110抓那群丧尽天良的人贩子。

    还有120通知了吗?这样热心肠的小伙子,不能有事。

    人人心底都有一杠秤。

    多少人因为人贩子,妻离子散,骨肉分离。不久前微博上还有一个报道,一家四口寻找六岁被拐儿子,不惜千里万里,寻子五年,结果爷爷病故路上,父亲遭遇车祸,奶奶则是在寻访路上失踪,母亲一夜白发,却仍在追寻。多少幸福美满家庭毁之一旦。

    小伙子坚持住。不少人如此说

    “叔叔,叔叔。”小女孩清甜的糯音,也在低唤着。越来越多的人围了上来。

    那个躺在地上的年轻人,突然勉强小幅度举了举手中的手机,然后就无力地垂了下去。

    之后有人在说,拍下来了,他手机里拍下凶手了,是四个人。

    赶快通知警察,缉捕他们。

    对还有闭路电视,这群拐卖团伙的人,跑不掉的。

    这么漂亮的小女孩都拐卖,这群人真是丧尽天良。

    有几个人上前,用雨伞替他撑着,遮挡雨水,但担心他伤势过重,却不敢轻易将他移动。

    他双手合在胸前,平平地躺在地上,这个姿势令他看得无比宁静。为了公司上市的事,不眠不休劳碌了这么久,眼下终于有个休息的机会了。

    长眠之后,当盖棺定论。他今年三十二岁,在二十二岁大学毕业后,本来既我不是富二代,那么就要赚很多很多的钱给父母,让自己变成富二代的想法,开始了事业的打拼十年沉浮,亦经过了感情上的分分合合。

    今天他刚从一家投行,商议完买壳上市的事。事情已大半谈妥,以他一贯谨慎,不说十拿九稳,但不出以外半年后,在纳斯达克将会迎来一位华裔的上市公司主席他的年轻,以及白手起家奋斗经历,都将为各大金融媒体,所津津乐道。

    正在春风得意之时,他在前往停车场的路上,碰到了一伙人贩子诱拐这小女孩的事。不知道为何,当时一股热血上涌,最后……

    年轻?

    热血?后悔吗?

    这仿佛不是自己这个年纪,这个身份该做的,还有更远大的前景在等待着自己。最年轻的上市公司主席,同行业还有几个巨头没有打倒,我还没有成为华人中的李嘉诚。

    这一切今后都与自己无缘了,为了一个和自己毫无干系的小女孩。

    值得吗?我是不是正在后悔。

    正当他为自己的冲动找借口时,他陡然看见那个小女孩明亮的眼神,是那么纯洁,不含杂质,晶莹剔透。幡然之间,他找到了答案。想到这里,他嘴角露出一丝笑意。

    “叔叔,要去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懂了吗?”

    看着对方似懂非懂地点点头,他嘴角扬起,向那救下的小女孩,努力一笑后扭过头。小孩的童真是世界上最可贵的东西,是无论如何也要保护。希望这件事不要留下任何阴影。

    平日的视线倾斜了九十度,这个城市里的钢筋森林,从四面笔直地插向因为污染,而失去原来颜色的天空。渐渐的周遭的声音离他远去,眼睛开始一寸一寸地发黑,胸口痛得呼吸不过来。

    轰隆!轰隆!

    天空之中,雷声滚滚。就当救护车尖锐的报警声,由远及近响起时。一道夺目的闪电从半空之中劈下。

    次日,英国的金融时报罕见的在头版,刊登一位华人公司的ceo,为救一名小女孩而身故的事情。报中表达了不甚惋惜,并表示纵然对方已不在,仍持续看好对方公司在纳斯达克上市后的股价。

    这位年轻人,身故之后,市政府为他举行盛大追悼会,数万市民前来相送。一时可谓哀荣无限,各样十佳青年,各种荣誉市民,接踵而至。各大报纸纷纷转载他的事迹。

    数日之后,在一处陵园之中,那个眼睛明亮的小女孩,手捧一竖鲜花,仰起头问她身边一个少妇:“妈妈,叔叔真的去了那个叫天堂地方吗?那里远吗?”

    “是的,很远很远……”

    ………………………………

    沉寂在黑暗之中许久后,他重新有了知觉,此刻他感觉那被人贩子捅了一刀的左胸伤口上,此刻胀气得格外难受,犹如一个大风箱被鼓得满满的一般。

    “咳!”

    他咳出这一声后,突觉得喉咙通畅许多,而这时……

    “看来薛神医的药真的有效,吐出这口血痰,小九的命算捡回来了。”

    “希望小九能,吃一堑长一智,还是多亏了四当家野山参。”

    另一个粗豪的声音说到。

    “可不是,小九吃下的这几颗辽东的千年野山参,可是夫君当年走了几百里山路,从靺鞨人手底买的。”

    “娘子,这野山参最多几十年,何来千年之说……好吧,千年就千年。”

    一阵吵杂的声音灌在耳边,但是脑子之中,却越发的昏昏沉沉,昏昏沉沉。一个声音在他心底念叨,别在我的坟头上讲话,你踩到我了。生前每日大小公事,长眠后就不能安生一些吗?

    我怎么会有听觉。

    但猝然发现这事实之后,困意再次袭击了他。渐渐一些不属于自己的原先的记忆,慢慢侵蚀了他的脑海之中。犹如一道道影子飘过,抓又抓不住,但是却清晰在自己眼前一晃而走。

    不对,这是哪里?

    犹如千年一梦般,他倏然睁开了眼睛,一点橘红色的日光透过窗棱缝隙投射而进,正照射在他的脸上。他举起重如千斤一般的右手,挡住了日光,勉强支撑自己身子,半卧而起时,只见身前四周皆是夯土而建的土墙。饶是他素来沉稳,但是此刻亦不由为眼前景象而一愣。

    他低下头,身上铺着是一张半旧的皮褥子,手抚上去这皮毛细密而柔软,应该是狼皮。而他所在的‘床’,应该说来是北方的炕。四面转头看去,角落有一个柜子,大概是放置衣物。而墙上赫然挂着一个带鹿角的鹿头,看得颇似印第安人的屋子一般。墙壁上一角,还挂着一副黑漆漆豪不起眼的弓囊。

    “这似乎应该是个猎人山户的家里啊!”

    “这到底是哪里,难道我居然没死,现在的医术也太高超了吧。”

    他心底犹疑着,伸手抚到胸口之处,揭开衣服看去,只见胸口上有几分仍未退散去的淤青,但除此之外那本应留下的伤口,此刻却丝毫不见,而这个身体,亦并非原来自己熟悉的身体。三十二岁成年男子的身躯,居然换成了十四五岁少年人的身体。

    当下他重新坐在了床头,他放弃了打盆水,看看现在容貌的打算,他现在需要定一定神。眼下的情况,最有可能的,就是发生了传说之中的穿越,否则这不能解释他,一下身体‘返老还童’的情况。他苦笑了一下,既来之则安之,不管是不是穿越,那么必须搞清楚现在的状况。想到这里,他不由挣扎起身子,站起身来,环顾屋中四周。顿时那张挂在壁上的弓,入了他的眼底。他走到墙边,将毛茸茸的皮革弓囊取下。

    解开弓囊上的皮绳再看,只见一张半米多长的角弓躺在细细的茸毛之间,颜色如墨玉般温润。这弓臂的两末相称为策,策端装耳耳是供挂弦用的,乃是上好的牛角所制。弓臂中央的弓弣,弓肩则呈一个完美的弧线。

    他仔细看去,这应该是古老的制弓之法,绝非现代可制。弓臂上一角却赫然刻着一行繁体字,开皇八年工部督制。如果自己是灵魂穿越时空,那么依据此弓上这行字来看,这是开皇年所制的角弓。

    因为父母的关系,他大学时是历史系的学生,虽后来事业不是这个方向,但对于历史系的学生而言,辨别年号这并非难题。若按照奉正朔,年号乃是中华通用,以表示服从王化。开皇这年号,当然是隋文帝杨坚的年号。

    他心底砰砰直跳。此弓可以看出有一定年代了,但是不会显得太久。至于从那把弓的样色来看,保养显然不错。显然此弓不会是古董,大概用了很久,真正年代亦无可推断。

    那么从弓的新旧上来推测,自己大概是穿越在开皇八年这个时间点之后。大约是在开皇八年,后推几年,甚至二十年的范畴之内。

    他在房间之中踱步,那么此刻应该是隋朝年间。只是不知乃是开皇,仁寿,还是大业年间,距近也有一千三百年左右。他想着若是手边有一本通书,就可以确认确切的时间了。

    他低头看了下身上的衣服,一件粗布的半臂(坎肩)套在身上,此时应该正是夏季。看见衣服,他突然心底一醒,拖着身子,走到一旁的柜子前。这柜子乃是用杨木,简陋搭盖的,

    费力地拉开柜门后,他鼓捣起来。半响之后,他气喘吁吁地坐在地上。准确说来这是一个衣柜,还有一些散物。

    衣柜里有数件男子衣物,如汗衫(当时乃男子内衣),棉袴,半臂。此外还有无脚幞头,草鞋等等。衣物皆是粗布麻衣,连一件长衫长袍,丝绸锦缎都没有。而且衣物都是白,皂二色,不见青绿,更不用说紫绯了。

    由此而见,这个穿越的对象,身份显然不会太高。在柜子底部,还收罗到几枚钱币。

    钱币直径和一元银币差不多,但略轻许多,钱币中间穿有孔洞,外圆内方,孔洞左右上各书有五铢两字。若这真是隋朝,那么这钱币当时隋五铢钱,当时又将此钱称为肉好。

    肉指得是边,好指得是孔,与以往缺斤少两的私钱不同,这边孔上皆有廓,所以民间将之称为肉好。开皇五铢钱,乃是隋文帝杨坚混一南北后所制。

    为了杜绝南北朝地方发行之劣币,天下之钱币皆由中央而出。这是何等雄厚之气魄。

    将这几枚钱币掂量在手中,他的脑海中不由出现一副栩栩如生的画面,好一个大隋盛世自画面中跃然而出。

    ps:我又回来了,大家想死你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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