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几年前,就有一对新婚夫妇到这边旅游,度蜜月,山里突然落下了一块大石头,这件事,后来也给人层层封住了,许多游不知道,但我们做导游的都十分晓得,最后,老板给了三百万的封口费给死者的家属,这事才了。

    唉,人生无常,逝者以矣,不了还能怎么样。”

    他说了这个,我就不去看公路边的房子了,这边的房子大同小异,全是独门大院,见惯不怪了。曾经有人形容猴鸟金丝笼那边的房子,有钱的太有钱,没钱的依然很穷很穷。但这边的房子,真的很均衡,一处处,一所所,工工整整,犹如复制。

    我不看房子后就看坟。

    那边的坟好奇怪,它们有大坟和小坟,似乎是严格按照当地的习俗排的。

    难道坟的大小按所葬人的年龄?

    土家阿傻哥导游又说,他早先年低价买了一些房,几年后转手赚大发了,十年磨一剑,突然摇身一变,也成了街道首富。

    他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讲完就来推销包装货。

    这句话他今天讲太多了。

    一大早的,他就带我们去展销会买蚕丝被。

    一个名不经久传的男孩,一举手就买了两床,三千六百块。后面无人再买,导购员于是当场降价,这下他可不干了,直呼要退货。那么好的蚕丝被,我真担心他因为导购员的人品不买了,上完厕所回来,他已经牛气哄哄的购得。

    作为补偿,卖家又给他两床蚕丝被心。

    接下来的生活超市,人先进去上课,我觉得他们的推销手法太好了。都已经成行成市,一条龙服务了。

    那些贵死人的好东西我一件没要,倒是伍歌,虽说两公婆吵架,她出来透气,但也是“人在朝野心在汉!”

    她依次买了老公杯,老婆杯,老公牙膏,老婆牙膏,孩童牙膏,减肥茶!如果不是我劝,她还想买“致梦”豆种软床垫与忱头!

    我能感觉出来,她是人在外,心在家,口是心又非!伍歌,她多好的女孩,多好的老师!也多好的才情与一世温柔!

    我就自尊自爱,当自己与她,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我太失败,于是老小小心思地,总想沾沾她的智慧和光!

    但我并不漾慕她的生活!

    伍歌她就是太爱别人,因而苦了自己!

    我也知道自己适合什么,不适合什么,认定一种衣服,尺寸,款式,还未试穿到身上就已经在自己的脑海里想象一下当我穿上它的样子。

    是美是丑?!

    是合适将就?!这次我挑的两条裙,不用试,我就知道合。

    自从喝了五杯白酒后,我好像已经天不怕地不怕了。

    小孙,这样非要酒后才能吐真言的我,你听着也备感心酸吧?这样的我,会不会让人感觉自己陌生?我想哭,想想还是算了!借酒发疯,等会只会连累和苦了伍歌!

    吸吸气,咬咬牙,自己还是等到熄灯以后,眼泪再慢慢地流!

    我感觉自己完了!到底,是我负了命,还是命负了我,最终酒醉不清!

    一辈子真的太长太长。

    假如,人的一生能像照片,车票,十二岁天真的思想那般单纯就好,就好了,可惜不像。

    返程的火车一直开一直开,最后停在终点的尽头。

    林林森来车站接我,小天地同学聚会后,我就再也没见到他,我以为他不记得我了,如果记得,但至少不可能茫茫人海,只一眼就能认出。

    走出来,我还想找个地方站会儿,稍微安静一下脑袋里面的嘈杂再给他打电话,谁知我前脚刚出站,林林森就喊我了。

    他西装革履的,人也变成熟。

    我有点不习惯,如果不是同学,同桌,我还真不敢同如此风度翩翩地他走了。

    他的车,我挑了后座。

    自从他告给我他前女友的情况后,我一直以为他女友的车祸是坐他的车。

    我不知道他开车的技术,因而不敢去副驾座。

    他吃饭时和另一个朋友喝酒了,这令我更加的害怕。他说:“老班,没事,就一点小酒,小酒不醉,反正家也是抬脚就到的一小段路。”

    再回到车上,我把担心的事告给他听,当然并没有说他前女友的事。

    我只问他:“感觉还好不好?上次为什么修车?”

    他说:“上次是路面结冰,我不知道才发生的意外,依照常规,那次我算控制得很好了。”

    到他家,我应该是洗澡了。

    这些鸡毛蒜皮又很平常的锁事我记不牢,反正我就想好好的洗个舒服的热水澡,然后把这几天穿过的衣服洗了,以备后穿。

    做完这些,我穿着风衣,棉鞋和他在厅的暖炉边烤火,因为衣服要不停换水,我就一会去洗手间一会跑出来教他发简信。

    我教的信息都是发给迷月的。

    我觉得自己比较懂女人。我经常想,如果我是男生,肯定很得女人心。

    我真的不懂男人。

    事实证明,那时我一直做着蠢事!

    林林森和迷月的这段乱缘中,我后来也听林林森讲了,迷月看中了什么包包,她第一时间发给林林森看,迷月看中了什么衣服,也发给林林森,化妆品,首饰,高等餐厅的饮食。

    天天如此,日日这样。

    那一陀黄金猪一两万,她直接发给林林森,给一排字:“你快来给我买!”

    林林森说:“好。”

    她说:“上班累。”

    他说:“那你来,我养你。”

    她说:“每次去逛街,心里都特别难受,因为钱总是不够花,现在才二十几哩,而我们要到下个月十五号才发工资。”

    我让同桌林林森转五百块钱过去,他转了五百二十一,才三秒不到,迷月也就领了。

    六号是林林森的生日,七号是我的。

    我让林林森叫她到这边来过生日,她领了钱,说话将就一下就不再说了。

    那一刻,尤其是在得知迷月经常问林林森要钱并且每包必领时,我就有些后悔当初自己做事情鲁莽,把她介绍给他。

    一个连两百元月卡都省而宁可把车停在路边的人,一个自己赚钱买房买车辛苦持家的人,他真的可以养一个花钱大手大脚以吃喝玩乐为生的人?

    我太不敢确定了。

    不理迷月后,我们就有足够的时间,我于是问了有关他的一些过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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