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暖了,但清晨还要穿外套。

    贵族、庭官、平民,都被要求到皇宫南门外的大广场,这里人潮人海,数万人之多。

    大广场上有个整树木料搭起的超大高坛,一百级台阶通向坛上的平台。

    上午十时,皇宫南门大开。

    立列两旁的黑衣乐手们架起几米的长号,吹起低沉雄伟的合奏,皇宫里先后开出八个方阵,每个方阵千人,都是亲卫兵,银盔银甲整齐肃列。保护着几十匹王族战马簇拥着国王的专车出现。

    王车停在高坛下面,尼鲁十四世走下,后面是长老院院长保罗和军机院院长大卫,最后面是一众重要官员和王族宗亲。

    尼鲁十四世头戴紫金王冠,身穿有暗金色花纹的王族礼服,腥红披风飘摆,走上高坛。几十人跟在尼鲁十四世的后面。

    保罗做为院长,行使了长老院监察之责,宣读了国农署中罪官的罪状,公布了今天要处决的人员名单。

    名单里有一百多号,这些人,今天会死在这儿。

    钦天署一辆公车驶了过来,人们纷纷让路,车停在高坛一侧,一个高官走下车来,先迈左脚,然后过了半天,右脚才落下。

    这是一个三十多岁的高官,褐发有些凌乱,紧身衣上也有黑底的星月图案,衣服上三条金条,这是一位三品高官,署副级别。

    格兰特来了,他的脸以前也很白皙,但现在却像纸一样的苍白,眼神千里凝视,空洞得很。

    “大人!”加文在旁边要扶着格兰特,格兰特摇头,自己走向了高坛下面。

    他走起来姿式很奇怪,先迈左脚,然后过了半天,右脚才跟上。他这种姿式,简洁来讲,就是瘸子。

    挤过人群,努力凑得近点,格兰特站定,百感交集——以前自己陪着国王在坛上,现在自己在坛下。出狱一个月了,自己还没见到国王。

    坛上,保罗宣读罪状,每宣一次,就有一批人被推搡上来,被绞死。

    最后一批囚犯被推了上来,这些囚犯穿白袍,一根绳子把他们的手栓住,像一串蚂蚱,格兰特因为站在前排,所以他看得很清楚,尤其是后面那几个人:那个五十多岁的精瘦男子,正是以前的金衣庭使官阿诺德,之前他还向自己索贿,现在不知道为什么他头破血流;还有那个矮而无须的老男人,正是自己以前的老师和上司钦天监艾伯特,他瞎了,被军兵推着走上来。

    再后面,一个一头垢发的女人,她的腿好像跛了,是最后一名,被前面的罪犯拖上来的。

    再后面没人了,而台上保罗还在宣着罪状“……阿诺德、艾伯特、凯西,另有罪犯欧文在狱中畏罪自杀,财产充公其余不再追究,以上罪犯绞刑处死!行刑!”

    说完,保罗把罪状一扣,看来这是最后一批要处死的人。

    格兰特睁大了眼睛。

    “什么?那是凯西?”

    格兰特开始用力地往最前面挤去,加文在旁边帮她推开众人,一行民众一看是个高级官员,也略有闪让。

    高台之上,一串儿罪犯被押解的军兵解开了手上的绳,解下脚镣,换上了新的布绳,依次给他们套上黑色头套。

    “都闪开点!”加文在下面奋力喊着向前挤,熟悉的声音让上那个一头垢发的女人抬了抬头,看向了下面的加文和格兰特。

    是凯西,曾经的苹果一样的脸,现在枯黄;曾经笑眯眯的大眼睛现在全无神彩;她嘴唇惨白干裂,神情恍惚。

    她跟别人一样,穿白色粗布制成的长袍,但不一样的是,她是个女犯,前面和后面的血和污秽痕迹在白袍上非常明显。

    刑兵们在往她的手上绑绳,凯西直勾勾地盯着下面,她明显看到了格兰特。

    “格兰特!!!”

    “快点救救我呀!!!”

    嘶哑的女声混在一片嘈杂中,却如一道晴空霹雳砸在格兰特的心上。

    格兰特用手捂着胸口,看着凯西开始剧烈地挣扎,她仿佛又看到了生命的希望,然后后面的刑兵用实木棍猛怼她的肚子,她被打得发不出声,被套上黑色头罩,脖子上被套上核桃粗的绳子。

    行刑官一声令下,咣!咣!咣!咣!

    二十多人脚下台凳被踢碎,这些人晃空,在空中扭动。

    格兰特倒吸一口冷气,只觉得不能呼吸。直到那些挂在绞首架上的人不动了,直到尼鲁十四世离去,直到民众散去,直到军兵开始收尸和驱赶,这时格兰特才终于回过神来。

    格兰特出身于银省一个小乡村,天姿聪颖。家里本来很殷实,后来因变故家道中落,家人用尽了最后一点钱给了他一个能来到帝都的机会。他如初出大山的井底之蛙,什么也不懂,什么也没见过,从乡村的天才成了碌碌无为的二级生。

    在学院攻读时,巧遇有姓氏的贵族爱尔玛,想尽心机,用尽了办法,终于把她追到了手,也同时得到了“佩雷斯”这个姓氏。再之后结婚,再之后二人生下了孩子,小杰克。

    但是,身为平民的格兰特,千方百计的跳入贵族圈之后,却发现这不是他想要的。有时候,他会觉得睡在旁边的爱尔玛只是自己的一件工具,他不爱她,但也绝不厌恶她,凭心而论,爱尔玛绝对是他没有爱意的人里最好的人。她为人和善,又能吃苦耐劳,自己唯一不喜欢的就是她经常抱怨家庭贫困。可是一个男人不能封妻荫子,还不许女人抱怨吗?

    格兰特打心眼里想让妻子儿子过上幸福的生活,可奈何自己所在只是低等贵族圈,尔虞我诈,弱肉强食。自己成了花环王后的性工具,妻子儿子因此被杀,心中的梦想破灭了。

    尽管人生的打击一浪高过一浪,格兰特仍觉得自己是个强者,他没有自甘堕落,像他不争气的老爹一样借酒浇愁。他收集线索,用一年的准备时间,杀死了仇人尼鲁十三世,能秘密的手刃仇人这件事,是格兰特最痛快的事儿了,这件事,世界上只有自己知道,不,还有布里奇斯……

    再之后,事业蒸蒸日上,尼鲁十四世对自己无比依赖,老王所有政治势力的清洗工作要在几年内完成,马休负责着监查工作也就是“破”,自己负责帮新王构架新的政治体系,也就是“立”,这是绝对内臣才能做到的事儿。

    无数的金银财宝,无数的美女奇珍,送上门,自己看都不看,格兰特不爱钱,他只爱钱能做到的事儿。

    其实,人们并不讨厌特权,人们只讨厌自己没有特权。

    人们也并不讨厌不公,人们只讨厌自己处于不公中不利的一端。

    一个三品的官员,却比二品署正都要有实权,凭自己的圆滑才干,格兰特成了政坛上最红最火的人。

    他以为,自己已经实现了从低级贵族圈向高级贵族圈的本质性越迁。

    他以为,这一次,一定和上次从平民到小贵族有着本质不同。

    可是,都他妈一样!

    命运还是不在自己手中,而在今天白天,那个高高在上的国王手中。

    他们让我生,我就生;

    他们让我死,我就死;

    他们让我升官,我就升官;

    他们要我贬黜,我就必须贬黜;

    最可怕的是,格兰特想到这里眼睛一抽——

    他们要我爱,我就要去爱;

    他们要我不爱,我的爱人就要死!

    朗月当空。

    是夜,格兰特的古堡,卧室,黑暗之中,格兰特坐在桌旁,滚滚热泪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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