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枪声、炮声、咆哮、哀哭、惨嚎……
熊熊燃烧的冲天烈焰,把幽暗的夜空染上了一抹艳丽的绯红。*文学网*
自从1689年光荣革命以来,就不曾有外敌登陆踏足的伦敦城,此刻已经化身为最最冷酷无情的战场。
在这绚烂的火海中,原本的邻居、同事、同学和朋友,正进行着无数场你死我活的残酷搏杀——无数全副武装或手无寸铁的身影,在街巷间来往穿梭,用子弹、炸弹、刀子和棍棒杀戮着彼此。仅仅因为肤色和信仰的不同,在“大义名分”和“上帝”、“真主”的驱使之下,这些在平时可能关系十分亲密的人们,就不得不一边喊着对方的外号,一边流着眼泪把刀子捅到对方的肚子里,或者把子弹打向对方的心脏!
——虽然麦克米伦总团长从政变开始之初,就不得不把主要兵力调遣到伦敦以南的肯特郡,竭尽全力地抵御法国外籍军团的进攻,没有精力在伦敦市区胡作非为搞什么大清洗。但还有很多仅仅是挂在他名下,却不怎么听指挥的“志愿爱国者”,普遍不愿意跟着大部队到野地里挨航空炸弹、抗坦克冲击,而是更愿意在熟悉的伦敦市区内,完成他们“消灭异教徒”、“净化英格兰”的崇高使命。
至于更多完全没了良心的暴徒,则是把这场浩劫看成了一场肆意发泄的暴虐狂欢。趁着这个法律和秩序都荡然无存的机会,他们成群结队地在街上游荡,砸开任何一家没有被烧毁的店铺,抢劫从口香糖到皮鞋的一切商品,然后或是被一发流弹击毙,或是被更加凶悍的匪徒们“黑吃黑”……他们不关心什么信仰和大义,更不关心自己抢劫的对象有着什么肤色,属于什么民族,只是一个劲儿地肆意打砸抢烧。白人暴徒会打劫白人市民。黑人暴徒也会打劫黑人市民,基督徒会打劫和杀害基督徒,穆斯林也会打劫和杀害穆斯林——根本不存在什么可以一目了然的明确阵营,只有血淋淋的弱肉强食与丛林法则。
总而言之,在血腥与死亡的刺激下,整个伦敦城的市民们都被激发出了暴虐和强盗属性,陷入了残酷的自相残杀之中。或是杀人,或是被杀。此外就是冒着被半路打劫的危险,扶老携幼地逃出城市,到乡下去避难……短短几天时间,伦敦最繁华的大街上就堆满了焦黑的尸体,成排的房屋化为火炬。有些被轮流施暴的女人。挣扎着试图逃出燃烧的公寓,却又被狞笑的暴徒抓住,活活打断四肢,再重新丢回火中。
当伦敦变成斗兽场之后,这些英国绅士们的风度也变得荡然无存,一个个的心都变得比花岗岩还硬了。
为了保护自己与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伦敦各个街区的市民们。不得不寻找手边一切可用的材料,在道路上堆砌街垒,阻挡暴徒的袭击。但本土盎格鲁撒克逊人与外国各族移民的聚居区之间,同样也在爆发着小规模的战争——由于枪械和弹药的数量都不足,于是汽车炸弹、土豆枪、简易投石器等“民用巷战武器”相继出场,不同的街区之间还时常互相发射简易火箭弹,投掷“莫洛托夫鸡尾酒”燃烧瓶……
由于混战各方在交手中使用了太多的燃烧瓶,所以。随着时间的推移,伦敦城内一度被雨水压制住的火势,已经又一次死灰复燃,并且完全失去控制,由密密麻麻的火焰森林,进化为庞然大物的火焰瀑布,仿佛从云层中一直垂挂下来。把伦敦变成了一座遍体通红的熔岩池!一片厮杀不休的修罗场!
因此,折腾到最后,除了英国中央政府所在的威斯敏斯特和白厅街一带,因为政治意义重大。被纳尔逊骑士团高层下令保护起来之外,俯瞰整个大伦敦的市区内,竟然几乎找不出一处真正安全的旮旯角落。
而到了此时此刻,在这片死亡炼狱之中,又闯进了法国外籍军团,或者说欧盟干涉部队的身影。
——被火光映照得绯红的浓黑夜色下,一颗颗五颜六色的信号弹和照明弹,在高楼大厦间相继升起,伴随着密集的枪声、炮声、炸弹、烈火,还有呼啸而过的导弹和飞机,把这夜空装点得如同狂欢一般。
爆炸产生的火光此起彼伏,轰鸣的枪林弹雨响彻夜空,法兰西三色旗和欧盟蓝底十二星旗开始在伦敦的街道上飘扬,沉重的坦克碾压过单薄的街垒,喷火的炮管把一座座建筑物炸得分崩离析……
但是,尽管法国外籍军团的进攻势头貌似气势如虹,在伦敦郊外的战场上也可说是打得摧枯拉朽、所向披靡,可是在紧跟着攻入了伦敦市区之后,还是推进得越来越慢,逐渐有了陷入泥潭的感觉。
——在这个夜晚,因为即将实现法兰西与英格兰数百年争霸以来第一次成功渡海攻入伦敦的夙愿,而显得趾高气扬、意气风发的法国外籍军团士兵,固然是在以最澎湃的激情和最豪迈的勇气,把多年来苦练的作战技能淋漓尽致地发挥出来,尽自己的全力消灭对面的敌人。但退缩到市区的纳尔逊骑士团,也依然继续抱着自己的理想,发誓要为了脚下这座承载了英格兰千年荣光的城市,而奋战到最后一息。
因为已经陷入绝境,因为已经是困兽犹斗,这些乌合之众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反而是得到了增强。
此时此刻,他们不是在为了争权夺利而厮杀,而是在为了捍卫自己的家园和血脉中的光荣而战斗!
那些胆小怯懦的家伙,早已在撤离肯特郡前线的时候,就脱掉迷彩服、丢掉枪械,跑到远离法军攻击路线的乡下地方躲避去了。剩下这些愿意死战到底的家伙,都是些已经将生死置之度外的狠人——俗话说,横的怕楞的,楞的怕不要命的,对手是一帮不要命的家伙,又是在地形复杂的市区里,实在是让人挠头。
更要命的是。由于在攻入伦敦之前,没有做好宣传沟通工作,城里的黑人、印巴裔和北非穆斯林武装分子,也都搞不清楚法国外籍军团到底是敌是友,结果在接下来的巷战之中,爆发了许多冲突和误伤——比如说,为了抵挡法国坦克从自己的破烂棚屋顶上碾压过去。有几股黑人武装集体毫不犹豫地发射了rpg火箭筒……然后马上惨遭炮弹轰击、机枪扫射和履带碾压,给变成了骨头渣子与肉末……
而更加可悲的是,他们刚才使用的rpg火箭筒,还是欧盟方面在英国内乱爆发之前秘密提供的。
——————————————————————
“……咳咳,这到底是怎么了!为什么一下子全都烧起来了!嘶——好烫!”
伦敦南部的一个偏僻街区里,法国外籍军团不列颠前线指挥官巴纳扎尔上校。试图从装甲车里探出脑袋,察看四周的情况,结果却迎面就袭来了一阵阵灼热的气浪,熏得他几乎睁不开眼睛。
然后,前方那一片冲天的火墙,则让他吓得倒抽了一口满是焦糊味儿的浑浊空气。
——下一刻,就在他的眼前。一座三层楼的老旧房屋在火海中轰然崩塌,卷起了一大片呛人的烟尘,许多身在附近的人一时间猝不及防,被滚烫的热灰弄伤了眼睛,顿时忍不住大声地嚎叫起来。
霎时间,火势越烧越大,同时又掀飞出无数零零落落的余烬火星,飘落在四周的屋顶上和窗洞里。霎时间再次窜起了更多的火苗——它们开始噼噼啪啪的喷吐出恶毒的烟,热烫得空气燎响,似乎也已经是等不及了,无比急迫地想要吞噬灼咬些东西。那种仿佛从熔铁炉里涌出的凶焰和热浪,让人根本无法靠近。
更糟糕的是,正所谓屋漏偏逢连夜雨,一股强劲的东风又从海上吹来。顿时掀起一阵滚烫的热浪,卷向四面八方,只搅得火星四溅,烟灰弥天。一条条明亮的火舌。也乘着风势越过街巷、河流与绿地的阻隔,舔上隔邻街区的建筑物。因此,致命的滚滚浓烟与明亮火焰,在短短几十秒内就沿着狭窄的街巷滚滚涌出,使得四面八方似乎都成了翻腾的地狱,充斥着烈火燃烧的哔剥声,以及房屋垮塌时发出的轰隆巨响。
然后,呼啸着的狂风又进一步落井下石,让呛鼻的尘埃和烟雾弥漫到了街区的每一个角落……很快就逼出了躲藏在这边房屋里的人群,这些垂死挣扎的人们完全失去了秩序,纷纷拖着妻儿亲朋,在火场中疯狂地奔跑着,试图寻找一处安全的庇护所,道路两侧的小树被人潮逐一撞断,甚至就连某几段碍事的金属栏杆,也被逃难者用血肉之躯硬生生给冲出了缺口——人的肉体有时候竟然真能硬得过金属……
在这场生死赛跑之中,一些体弱者的行动稍微慢了几拍,就被从后面重重地推倒在地上,浑身上下随即被无数狂奔着的臭脚踩得肮脏不堪。好不容易待到人群散尽,他们颤颤巍巍地挣扎着想站起来,却又再次被下一波人流撞倒,继续一通狠踩……橘红色的火光中,街道上随处可见被踩伤的家伙,正横七竖八地躺在地上痛苦呻吟、垂死挣扎,却根本无人照顾,最后只能被逐渐逼近的火焰慢慢吞没……
就连以巴纳扎尔上校为首的法国外籍军团官兵,见状也只能火速倒车撤退,然后在一片空旷的停车场上暂时停下,爬出装甲车略为休息和透气,同时开始研究地图,试图找出一条能够绕过火场的进攻道路。
“……根据我的估计,这肯定是有人在刻意纵火,企图跟我们同归于尽——真是一帮不要命的家伙!”
他的德国副手,金发碧眼的女巫师达绮芬妮叹息说,“……街道两边这些老旧的木板房子,恐怕都是被浇了汽油的。而且在布置陷阱之前,竟然连屋子里的人都没有疏散……这就是英国人的绅士风度?”
“……听说古代有些枭雄人物,在事败身亡之前,会动手杀光自己的亲人好友,为自己殉葬……英国的这帮极端主义疯子,或许也是一样的想法。”巴纳扎尔上校嘟囔道,“……我军的最新进展状况如何?”
对于这个问题,达绮芬妮立即在随身平板电脑的液晶屏幕上,调出一幅伦敦地图。然后粗略地画出几个箭头。而巴纳扎尔上校却一看就恼了:“……什么?就连我们进展最快的先头部队,也还没有打到肯宁顿(伦敦南部的一个街区)?真是太慢了!我们要到什么时候才能把军旗到泰晤士河边?”他气哼哼地说。
“……你也得体谅一下我们的士兵,自从踏上英格兰的土地以来,他们几乎是不眠不休地连续作战了这么些天,实在是非常疲惫了。”达绮芬妮揉着脸上的黑眼圈,有气无力地答道,“……所以。我们必须……”
“……咻——”
她的话音未落,头顶却突然传来了破空声。急得巴纳扎尔上校大叫了一声“卧倒!”就把她扑倒在地。
与此同时,装甲车外的所有人在这片瓦砾堆里趴下,然后就听到从某处射出的一发rpg火箭弹打在装甲车的旁边爆炸了,当场炸断了一根履带。但那个敌人的火力手显然也暴露了他自己,车载机枪立即追着他的屁股一顿狂扫。直到将其拦腰打成两截。而被伏击的法军倒是没啥损伤,互相搀扶着又爬了起来。
“……呼叫空中支援!炮兵齐射!再给他们加把火。”但巴纳扎尔上校还是恼了,立即如此命令道。
于是,刚刚在这里架起的迫击炮,立即就依据炮兵观察员的指令开了火,成串炮弹落下的时候发出了凄厉的啸声,把附近几幢疑似藏着敌人的楼房打得碎石迸飞。几乎被火球和热浪掀翻夷平。
但是,爆发在伦敦市区的残酷巷战,恐怕还要很长时间才会结束……
————————————————————
泰晤士河北岸,某个很有历史的老城区。
在一片如迷宫般曲折幽深的街巷中,几名焦头烂额的武装人员,正在跌跌撞撞地匆忙奔跑。
而在他们的前后左右,几乎都已经是一片绝望的烈火浓烟——无数明亮炙热的火焰,正在在夜空中狂乱地扭动。忽大忽小,越烧越红,渐渐地汇成大片,把一切能烧的东西都烧了起来!
呼吸着满是焦臭味儿的浑浊空气,听着噼里啪啦的火焰燃烧声,躲避着建筑物垮塌崩起的碎石木屑,晕头晕脑的麦克米伦突然脚下一个踉跄。被一块石头绊倒在地,当即就痛得他眼冒金星,差点晕厥过去。
但是,接下来无论他怎样呼喊和咒骂。也不见有人搀扶他起来。无奈之下,麦克米伦只得呻吟着独自坐起来,回头一看,却发现四周一片空空荡荡,最后几个随从不知去向,自己眼下已经是孤身一人了!
这个发现让他不由得呆愣了一会儿,片刻之后,才把脑袋靠在墙壁上,爆发出一阵自嘲的大笑:
“……哈哈哈哈!走了!都走了!什么伟大的事业,什么纯洁的英格兰,统统都见鬼去吧!”
眼中带着泪花,癫狂地大笑了几声,想到自己一生奋斗的事业尽数灰飞烟灭,眼下已是举世皆敌,走投无路,麦克米伦就不由得感到万念俱灰,索性从腰间拔出手枪,准备在这里饮弹自尽。
然而,还没等他把手枪凑到太阳穴上,伴随着一阵银铃般的笑声,一个娇小的身影突然出现在了面前。
“……库库库,该死的小老鼠,终于逮住你了,逃得还真快啊!差一点就让你给溜了!”
这是一位身穿哥特式黑蕾丝洋装、肌肤洁白如玉的娇小美女。她留着一头齐耳的可爱短发,斜带着装饰性的小礼帽。但更令人注意的,则是她那对异色的双眼——黑色的左眼平凡无奇,但金色的右眼却汹涌地释放着难以形容的压迫力。让这只身轻体软易推倒的萌萝莉,仿佛变成了一头择人欲噬的洪荒凶兽!
——麦克米伦无比惊恐地发现,自己的身体霎时间就好像变成了木头一样,莫名其妙地再也不能动了!
“……库库库,这位大叔,你的块头这么大,人家好像扛不动呢!到底该怎么办才好呀?!”小鸟游真白很可爱地咬着手指,貌似有些苦恼地打量着麦克米伦的身材,顿时就让他被吓出了一身冷汗。
“……为了减轻负担,究竟应该砍掉两只手?还是两条腿好呢?对了!还是让这位大叔自己走吧!”
小鸟游真白笑颜如花地一拍手,于是,劫后余生的麦克米伦先生,就不得不平举起双手,以僵尸跳的形式,被某只腹黑萝莉的“邪王真眼”驱使着,一蹦一跳地向着威斯敏斯特国会大厦前进……(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手机用户请到阅读。)
ps:下一卷内容公投:大家是想看南北战争时期的美国南方邦联,还是亚瑟王时代的不列颠?
说起来,美国人总觉得南北战争很残酷,但是跟同期的太平天国战争来说,真的是太文明了。北军焚烧亚特兰大的时候,还把市民先赶出去,陕甘回乱的时候,可是专门挑妇孺开刀啊。
而且,南方虽然困难,但根据《乱世佳人》的反映,一直到战争末期,红薯和玉米总还是吃得上的,只是缺少细粮、布匹、药物而已,基本上没有很多人被活活饿死。
对比起同时代我的老家——唉,这已经是天堂了。
所以,穿越到南方邦联,可能赚不到很多的钱。
而亚瑟王时代的不列颠,主要问题是几乎没有历史记载,全靠瞎编,很容易弄不圆。
更别提还有穿越者在那边鼓捣,把一切弄得面目全非。
我设定亚瑟王时代是西罗马帝国末期,但西罗马帝国还没有灭亡的时代(公元450年,沙隆之战前夕),这个设定合理吗?当时盎格鲁撒克逊人已经开始登陆不列颠了吗?还是更晚一点?
熊熊燃烧的冲天烈焰,把幽暗的夜空染上了一抹艳丽的绯红。*文学网*
自从1689年光荣革命以来,就不曾有外敌登陆踏足的伦敦城,此刻已经化身为最最冷酷无情的战场。
在这绚烂的火海中,原本的邻居、同事、同学和朋友,正进行着无数场你死我活的残酷搏杀——无数全副武装或手无寸铁的身影,在街巷间来往穿梭,用子弹、炸弹、刀子和棍棒杀戮着彼此。仅仅因为肤色和信仰的不同,在“大义名分”和“上帝”、“真主”的驱使之下,这些在平时可能关系十分亲密的人们,就不得不一边喊着对方的外号,一边流着眼泪把刀子捅到对方的肚子里,或者把子弹打向对方的心脏!
——虽然麦克米伦总团长从政变开始之初,就不得不把主要兵力调遣到伦敦以南的肯特郡,竭尽全力地抵御法国外籍军团的进攻,没有精力在伦敦市区胡作非为搞什么大清洗。但还有很多仅仅是挂在他名下,却不怎么听指挥的“志愿爱国者”,普遍不愿意跟着大部队到野地里挨航空炸弹、抗坦克冲击,而是更愿意在熟悉的伦敦市区内,完成他们“消灭异教徒”、“净化英格兰”的崇高使命。
至于更多完全没了良心的暴徒,则是把这场浩劫看成了一场肆意发泄的暴虐狂欢。趁着这个法律和秩序都荡然无存的机会,他们成群结队地在街上游荡,砸开任何一家没有被烧毁的店铺,抢劫从口香糖到皮鞋的一切商品,然后或是被一发流弹击毙,或是被更加凶悍的匪徒们“黑吃黑”……他们不关心什么信仰和大义,更不关心自己抢劫的对象有着什么肤色,属于什么民族,只是一个劲儿地肆意打砸抢烧。白人暴徒会打劫白人市民。黑人暴徒也会打劫黑人市民,基督徒会打劫和杀害基督徒,穆斯林也会打劫和杀害穆斯林——根本不存在什么可以一目了然的明确阵营,只有血淋淋的弱肉强食与丛林法则。
总而言之,在血腥与死亡的刺激下,整个伦敦城的市民们都被激发出了暴虐和强盗属性,陷入了残酷的自相残杀之中。或是杀人,或是被杀。此外就是冒着被半路打劫的危险,扶老携幼地逃出城市,到乡下去避难……短短几天时间,伦敦最繁华的大街上就堆满了焦黑的尸体,成排的房屋化为火炬。有些被轮流施暴的女人。挣扎着试图逃出燃烧的公寓,却又被狞笑的暴徒抓住,活活打断四肢,再重新丢回火中。
当伦敦变成斗兽场之后,这些英国绅士们的风度也变得荡然无存,一个个的心都变得比花岗岩还硬了。
为了保护自己与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伦敦各个街区的市民们。不得不寻找手边一切可用的材料,在道路上堆砌街垒,阻挡暴徒的袭击。但本土盎格鲁撒克逊人与外国各族移民的聚居区之间,同样也在爆发着小规模的战争——由于枪械和弹药的数量都不足,于是汽车炸弹、土豆枪、简易投石器等“民用巷战武器”相继出场,不同的街区之间还时常互相发射简易火箭弹,投掷“莫洛托夫鸡尾酒”燃烧瓶……
由于混战各方在交手中使用了太多的燃烧瓶,所以。随着时间的推移,伦敦城内一度被雨水压制住的火势,已经又一次死灰复燃,并且完全失去控制,由密密麻麻的火焰森林,进化为庞然大物的火焰瀑布,仿佛从云层中一直垂挂下来。把伦敦变成了一座遍体通红的熔岩池!一片厮杀不休的修罗场!
因此,折腾到最后,除了英国中央政府所在的威斯敏斯特和白厅街一带,因为政治意义重大。被纳尔逊骑士团高层下令保护起来之外,俯瞰整个大伦敦的市区内,竟然几乎找不出一处真正安全的旮旯角落。
而到了此时此刻,在这片死亡炼狱之中,又闯进了法国外籍军团,或者说欧盟干涉部队的身影。
——被火光映照得绯红的浓黑夜色下,一颗颗五颜六色的信号弹和照明弹,在高楼大厦间相继升起,伴随着密集的枪声、炮声、炸弹、烈火,还有呼啸而过的导弹和飞机,把这夜空装点得如同狂欢一般。
爆炸产生的火光此起彼伏,轰鸣的枪林弹雨响彻夜空,法兰西三色旗和欧盟蓝底十二星旗开始在伦敦的街道上飘扬,沉重的坦克碾压过单薄的街垒,喷火的炮管把一座座建筑物炸得分崩离析……
但是,尽管法国外籍军团的进攻势头貌似气势如虹,在伦敦郊外的战场上也可说是打得摧枯拉朽、所向披靡,可是在紧跟着攻入了伦敦市区之后,还是推进得越来越慢,逐渐有了陷入泥潭的感觉。
——在这个夜晚,因为即将实现法兰西与英格兰数百年争霸以来第一次成功渡海攻入伦敦的夙愿,而显得趾高气扬、意气风发的法国外籍军团士兵,固然是在以最澎湃的激情和最豪迈的勇气,把多年来苦练的作战技能淋漓尽致地发挥出来,尽自己的全力消灭对面的敌人。但退缩到市区的纳尔逊骑士团,也依然继续抱着自己的理想,发誓要为了脚下这座承载了英格兰千年荣光的城市,而奋战到最后一息。
因为已经陷入绝境,因为已经是困兽犹斗,这些乌合之众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反而是得到了增强。
此时此刻,他们不是在为了争权夺利而厮杀,而是在为了捍卫自己的家园和血脉中的光荣而战斗!
那些胆小怯懦的家伙,早已在撤离肯特郡前线的时候,就脱掉迷彩服、丢掉枪械,跑到远离法军攻击路线的乡下地方躲避去了。剩下这些愿意死战到底的家伙,都是些已经将生死置之度外的狠人——俗话说,横的怕楞的,楞的怕不要命的,对手是一帮不要命的家伙,又是在地形复杂的市区里,实在是让人挠头。
更要命的是。由于在攻入伦敦之前,没有做好宣传沟通工作,城里的黑人、印巴裔和北非穆斯林武装分子,也都搞不清楚法国外籍军团到底是敌是友,结果在接下来的巷战之中,爆发了许多冲突和误伤——比如说,为了抵挡法国坦克从自己的破烂棚屋顶上碾压过去。有几股黑人武装集体毫不犹豫地发射了rpg火箭筒……然后马上惨遭炮弹轰击、机枪扫射和履带碾压,给变成了骨头渣子与肉末……
而更加可悲的是,他们刚才使用的rpg火箭筒,还是欧盟方面在英国内乱爆发之前秘密提供的。
——————————————————————
“……咳咳,这到底是怎么了!为什么一下子全都烧起来了!嘶——好烫!”
伦敦南部的一个偏僻街区里,法国外籍军团不列颠前线指挥官巴纳扎尔上校。试图从装甲车里探出脑袋,察看四周的情况,结果却迎面就袭来了一阵阵灼热的气浪,熏得他几乎睁不开眼睛。
然后,前方那一片冲天的火墙,则让他吓得倒抽了一口满是焦糊味儿的浑浊空气。
——下一刻,就在他的眼前。一座三层楼的老旧房屋在火海中轰然崩塌,卷起了一大片呛人的烟尘,许多身在附近的人一时间猝不及防,被滚烫的热灰弄伤了眼睛,顿时忍不住大声地嚎叫起来。
霎时间,火势越烧越大,同时又掀飞出无数零零落落的余烬火星,飘落在四周的屋顶上和窗洞里。霎时间再次窜起了更多的火苗——它们开始噼噼啪啪的喷吐出恶毒的烟,热烫得空气燎响,似乎也已经是等不及了,无比急迫地想要吞噬灼咬些东西。那种仿佛从熔铁炉里涌出的凶焰和热浪,让人根本无法靠近。
更糟糕的是,正所谓屋漏偏逢连夜雨,一股强劲的东风又从海上吹来。顿时掀起一阵滚烫的热浪,卷向四面八方,只搅得火星四溅,烟灰弥天。一条条明亮的火舌。也乘着风势越过街巷、河流与绿地的阻隔,舔上隔邻街区的建筑物。因此,致命的滚滚浓烟与明亮火焰,在短短几十秒内就沿着狭窄的街巷滚滚涌出,使得四面八方似乎都成了翻腾的地狱,充斥着烈火燃烧的哔剥声,以及房屋垮塌时发出的轰隆巨响。
然后,呼啸着的狂风又进一步落井下石,让呛鼻的尘埃和烟雾弥漫到了街区的每一个角落……很快就逼出了躲藏在这边房屋里的人群,这些垂死挣扎的人们完全失去了秩序,纷纷拖着妻儿亲朋,在火场中疯狂地奔跑着,试图寻找一处安全的庇护所,道路两侧的小树被人潮逐一撞断,甚至就连某几段碍事的金属栏杆,也被逃难者用血肉之躯硬生生给冲出了缺口——人的肉体有时候竟然真能硬得过金属……
在这场生死赛跑之中,一些体弱者的行动稍微慢了几拍,就被从后面重重地推倒在地上,浑身上下随即被无数狂奔着的臭脚踩得肮脏不堪。好不容易待到人群散尽,他们颤颤巍巍地挣扎着想站起来,却又再次被下一波人流撞倒,继续一通狠踩……橘红色的火光中,街道上随处可见被踩伤的家伙,正横七竖八地躺在地上痛苦呻吟、垂死挣扎,却根本无人照顾,最后只能被逐渐逼近的火焰慢慢吞没……
就连以巴纳扎尔上校为首的法国外籍军团官兵,见状也只能火速倒车撤退,然后在一片空旷的停车场上暂时停下,爬出装甲车略为休息和透气,同时开始研究地图,试图找出一条能够绕过火场的进攻道路。
“……根据我的估计,这肯定是有人在刻意纵火,企图跟我们同归于尽——真是一帮不要命的家伙!”
他的德国副手,金发碧眼的女巫师达绮芬妮叹息说,“……街道两边这些老旧的木板房子,恐怕都是被浇了汽油的。而且在布置陷阱之前,竟然连屋子里的人都没有疏散……这就是英国人的绅士风度?”
“……听说古代有些枭雄人物,在事败身亡之前,会动手杀光自己的亲人好友,为自己殉葬……英国的这帮极端主义疯子,或许也是一样的想法。”巴纳扎尔上校嘟囔道,“……我军的最新进展状况如何?”
对于这个问题,达绮芬妮立即在随身平板电脑的液晶屏幕上,调出一幅伦敦地图。然后粗略地画出几个箭头。而巴纳扎尔上校却一看就恼了:“……什么?就连我们进展最快的先头部队,也还没有打到肯宁顿(伦敦南部的一个街区)?真是太慢了!我们要到什么时候才能把军旗到泰晤士河边?”他气哼哼地说。
“……你也得体谅一下我们的士兵,自从踏上英格兰的土地以来,他们几乎是不眠不休地连续作战了这么些天,实在是非常疲惫了。”达绮芬妮揉着脸上的黑眼圈,有气无力地答道,“……所以。我们必须……”
“……咻——”
她的话音未落,头顶却突然传来了破空声。急得巴纳扎尔上校大叫了一声“卧倒!”就把她扑倒在地。
与此同时,装甲车外的所有人在这片瓦砾堆里趴下,然后就听到从某处射出的一发rpg火箭弹打在装甲车的旁边爆炸了,当场炸断了一根履带。但那个敌人的火力手显然也暴露了他自己,车载机枪立即追着他的屁股一顿狂扫。直到将其拦腰打成两截。而被伏击的法军倒是没啥损伤,互相搀扶着又爬了起来。
“……呼叫空中支援!炮兵齐射!再给他们加把火。”但巴纳扎尔上校还是恼了,立即如此命令道。
于是,刚刚在这里架起的迫击炮,立即就依据炮兵观察员的指令开了火,成串炮弹落下的时候发出了凄厉的啸声,把附近几幢疑似藏着敌人的楼房打得碎石迸飞。几乎被火球和热浪掀翻夷平。
但是,爆发在伦敦市区的残酷巷战,恐怕还要很长时间才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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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晤士河北岸,某个很有历史的老城区。
在一片如迷宫般曲折幽深的街巷中,几名焦头烂额的武装人员,正在跌跌撞撞地匆忙奔跑。
而在他们的前后左右,几乎都已经是一片绝望的烈火浓烟——无数明亮炙热的火焰,正在在夜空中狂乱地扭动。忽大忽小,越烧越红,渐渐地汇成大片,把一切能烧的东西都烧了起来!
呼吸着满是焦臭味儿的浑浊空气,听着噼里啪啦的火焰燃烧声,躲避着建筑物垮塌崩起的碎石木屑,晕头晕脑的麦克米伦突然脚下一个踉跄。被一块石头绊倒在地,当即就痛得他眼冒金星,差点晕厥过去。
但是,接下来无论他怎样呼喊和咒骂。也不见有人搀扶他起来。无奈之下,麦克米伦只得呻吟着独自坐起来,回头一看,却发现四周一片空空荡荡,最后几个随从不知去向,自己眼下已经是孤身一人了!
这个发现让他不由得呆愣了一会儿,片刻之后,才把脑袋靠在墙壁上,爆发出一阵自嘲的大笑:
“……哈哈哈哈!走了!都走了!什么伟大的事业,什么纯洁的英格兰,统统都见鬼去吧!”
眼中带着泪花,癫狂地大笑了几声,想到自己一生奋斗的事业尽数灰飞烟灭,眼下已是举世皆敌,走投无路,麦克米伦就不由得感到万念俱灰,索性从腰间拔出手枪,准备在这里饮弹自尽。
然而,还没等他把手枪凑到太阳穴上,伴随着一阵银铃般的笑声,一个娇小的身影突然出现在了面前。
“……库库库,该死的小老鼠,终于逮住你了,逃得还真快啊!差一点就让你给溜了!”
这是一位身穿哥特式黑蕾丝洋装、肌肤洁白如玉的娇小美女。她留着一头齐耳的可爱短发,斜带着装饰性的小礼帽。但更令人注意的,则是她那对异色的双眼——黑色的左眼平凡无奇,但金色的右眼却汹涌地释放着难以形容的压迫力。让这只身轻体软易推倒的萌萝莉,仿佛变成了一头择人欲噬的洪荒凶兽!
——麦克米伦无比惊恐地发现,自己的身体霎时间就好像变成了木头一样,莫名其妙地再也不能动了!
“……库库库,这位大叔,你的块头这么大,人家好像扛不动呢!到底该怎么办才好呀?!”小鸟游真白很可爱地咬着手指,貌似有些苦恼地打量着麦克米伦的身材,顿时就让他被吓出了一身冷汗。
“……为了减轻负担,究竟应该砍掉两只手?还是两条腿好呢?对了!还是让这位大叔自己走吧!”
小鸟游真白笑颜如花地一拍手,于是,劫后余生的麦克米伦先生,就不得不平举起双手,以僵尸跳的形式,被某只腹黑萝莉的“邪王真眼”驱使着,一蹦一跳地向着威斯敏斯特国会大厦前进……(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手机用户请到阅读。)
ps:下一卷内容公投:大家是想看南北战争时期的美国南方邦联,还是亚瑟王时代的不列颠?
说起来,美国人总觉得南北战争很残酷,但是跟同期的太平天国战争来说,真的是太文明了。北军焚烧亚特兰大的时候,还把市民先赶出去,陕甘回乱的时候,可是专门挑妇孺开刀啊。
而且,南方虽然困难,但根据《乱世佳人》的反映,一直到战争末期,红薯和玉米总还是吃得上的,只是缺少细粮、布匹、药物而已,基本上没有很多人被活活饿死。
对比起同时代我的老家——唉,这已经是天堂了。
所以,穿越到南方邦联,可能赚不到很多的钱。
而亚瑟王时代的不列颠,主要问题是几乎没有历史记载,全靠瞎编,很容易弄不圆。
更别提还有穿越者在那边鼓捣,把一切弄得面目全非。
我设定亚瑟王时代是西罗马帝国末期,但西罗马帝国还没有灭亡的时代(公元450年,沙隆之战前夕),这个设定合理吗?当时盎格鲁撒克逊人已经开始登陆不列颠了吗?还是更晚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