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说,确定关系前的暧昧是一段爱情中最动人的部分,但叶晚并不这样认为,因为暧昧这种似有若无的东西,只会让她感到不安。

    所以,叶晚在察觉到自己对花言卿有了特殊的感觉之后,立马选择了远离对方——躲进房间,然后下船就跑。

    倒不是说她不想、不敢谈恋爱,或者不相信爱情,而是她认为自己需要一段时间冷静一下,仔细思考之后再下决定。

    叶晚上辈子活了二十九年却一直保持单身,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她每次心动后都会冷静很长一段时间,于是慢慢地心跳减速,最后爱神之箭成功落靶。

    而这辈子,叶晚先是谈了一场先确定关系后心动的恋爱,虽然最后的结局是分开,但无论是过程还是分手的经历都不算太糟糕。因此,她对于爱情并不恐惧,但会更加谨慎一些。

    只可惜,花言卿没给叶晚谨慎的机会。其实这么说不太准确,主要是他们两个因为神降契约等问题,无法分开,而不分开,叶晚就没办法冷静思考,所以,她现在面对花言卿就是一个大写的心慌意乱、手足无措。

    “我,”叶晚鼓起勇气抬眼看向花言卿,脸庞依旧红得炫目,眼神却清明了许多,“我不是故意那么做的,我就是,额,就是有点慌。”

    叶晚舔了舔干燥发热的嘴唇,花言卿的目光不可避免地落在她的嘴上,他立即闭了下眼,因为,他怕自己眼中的热意吓坏这个已经慌了的小姑娘。

    “对不起,花言卿,其实我……”叶晚双手交握放在小腹前,压低眉毛,满面慎重地开了头,却被突然响起的敲门声打断了。

    “客官,歌姬梅若前来拜见,可否允许小女子入内当面献曲。”清冷的女声从门外传来,包厢内的叶晚吓了一跳,她慌忙看向花言卿,却见他已经重新带好了斗笠,这让叶晚松了一口气的同时,也不免暗自腹诽这家伙反应速度是真快啊,难怪不怕曝光。

    花言卿慢悠悠地回到对面的位置,轻声道:“这声音有点熟悉。”

    “应该是酒楼门口的那个歌姬,”叶晚小声解释完后,扬声道,“请进。”

    门应声而开,进来的果然是之前在酒楼门口弹琵琶的那个歌姬。

    “梅若见过两位客官。”自称梅若的歌姬抱着琵琶微微蹲了下身,这是歌舞姬特有的礼仪,以此来表示对客人的尊敬。

    叶晚连忙道:“姑娘请起,姑娘可是来错了地方,这是梅字包厢,我们并没有请歌姬前来演奏。”

    梅若微微一笑道:“并未来错,是我主动要来这里,奏一曲为二位助兴的。”

    这种情况叶晚从前遇到过,所以她并未大惊小怪,只微微颔首道:“承蒙姑娘厚爱,那在下就却之不恭了。”

    对面的斗笠来回转动,藏着斗笠里面的花言卿打量了叶晚和梅若两人好几个来回,也没太明白他们这是在打什么哑谜。

    “客官喜欢什么曲子?”梅若从墙边拽出把椅子,端坐其上,抱着琵琶笑盈盈地望向叶晚。

    包厢里的光线有些发红,这可能是因为窗户纸上那些零星的红梅,也可能是因为屋子里照明灵器的发出的光本就如此。偏红的光照在人的脸上,便平添了两分红晕,同时也柔和了梅若左脸上的红色胎记,使其看起来不再那么突兀难看。

    “我没什么特别喜欢的曲子,姑娘随着自己的心意弹奏就是。”叶晚对音乐绝对算不上懂,她最多也就是能判断出好不好听,判断的标准又十分主观,所以她在外面从不主动点曲子,都是人家唱什么她就听什么。

    梅若垂眸一笑,手指飞快划过琴弦,一连串欢快的音符玉珠似地跳跃而出,转瞬间跑遍包厢的每一个角落。

    “小宴追凉散,平桥步月回。笙歌归院落,灯火下楼台。残暑蝉催尽。新秋雁戴来。将何还睡兴,临卧举残杯。”

    曲美,歌美,就是这词有点熟悉。叶晚隐约记得自己好像在哪看到过,“笙歌归院落,灯火下楼台”这句话,一时却又想不起来了。但很快,她就将这点疑惑抛到脑后,完全沉浸在梅若的表演中。

    一曲终了,叶晚鼓掌以示称赞,蒙面大侠花言卿也跟着一起鼓掌。

    梅若说话时声音有些清冷,但当她唱歌的时候,那份清冷却被很好地隐藏了起来,她的嗓音会随着音乐的情绪而变换,时而婉转,时而悠扬,欢快闲适与洒脱快意皆蕴含其中。

    词曲交融,寓情于乐,就连叶晚这样的门外汉也能体味出其中的几分奥妙。

    “姑娘的琵琶弹得真好,歌也唱得好,有幸欣赏一场如此完美的演奏,在下此次来陵都也算不虚此行了。”叶晚说着从储物袋中掏出一支十分精致的金钗,然后起身走向梅若,稍稍欠身将其递到梅若身前,“些许礼物,不成敬意,还望姑娘笑纳。”

    梅若大大方方地接过了金钗,再次蹲身行礼,“多谢客官。”

    叶晚回道:“该是在下谢过姑娘的演奏才是。”

    二人谦让一番后,梅若便告辞离开了。

    门被关上,屋内又只剩下了叶晚和花言卿两人。

    之前叶晚本打算实话实话,告诉花言卿自己对他产生了一丢丢的非分之想,好争取坦白从宽,但被打断后,现在她又有些说不出口了。

    唉,这一路上叶晚几次尝试和花言卿把话说明白,但每次都被各种突发状况打断,而且这种事她一个女孩子到底有些不好意思说出口,一鼓作气说出来还好,一旦被打岔打过去,再想捡起来就没那个勇气了。

    叶晚不敢看对面的花言卿,就垂头抱着杯子喝酒。

    她正在那琢磨自己是一口干掉杯中的淡酒然后立马离开这里,还是尽量自然地慢慢喝完再走,就听花言卿的声音从对面传来,“叶晚,你刚刚在和那个歌姬打什么哑谜呀?是天阙大陆如今的新规矩吗?”

    明明是个问句,他却说得四平八稳的,和叶晚前世最喜欢的那个新闻主持人一样,不管什么样的新闻,人家都能克制住情绪,平稳清晰地报道出来。

    叶晚敏锐地察觉到自己的心跳又开始不受控制,她眨巴了两下眼睛,咽了口唾沫,勉强平复了一下,干巴巴地回道:“有些歌姬技艺超群,被称为大家。”

    “这样的大家相对于普通歌姬来说,自由度更高,他们可以主动选择看得上的客人,无偿为其表演。被选中的客人一般不会推拒,演奏结束后也不会直接用钱打赏,而是会送一些精致又不过分贵重的小礼物以示敬重。”

    花言卿便道:“刚刚那个梅若就是大家?”

    “应该是的,”叶晚点了点头,“虽然很少会有大家倚门而歌,但也不是没有。我曾经在朝歌听过一个大家演奏古筝,确实非比寻常。梅若弹的是琵琶,我并非专业人士,也不好评判,只是凭我个人的感觉,是真的很好很好了。”

    带着梅花香的袅袅白烟从香炉中升起,又缓缓飘散在空中,叶晚鼻端的香气时浓时淡,就像花言卿是声音仿佛时近时远,“乐为心声,何须什么专业不专业,只要是自己喜欢的,那必然就是好的,所以,完全不用管其他人的评价。”

    “讲究技法而忽略音乐中所要表达的情感,完全是舍本逐末。”花言卿再次取下斗笠,对着叶晚一笑,“早知你如此喜欢,我刚刚也该送那位歌姬点什么。”

    叶晚垂下眼帘,遮住了放大的瞳孔和复杂的眼神,却忽略了颤个不停的睫毛。

    “那你呢?”她轻声问,“你不喜欢刚刚那首歌吗?曲子和词都很美啊。”

    花言卿歪着头,回忆了一下,“唔,其中那句‘笙歌归院落,灯火下楼台’确实很有意思,但其他的词,我都没什么印象了。”

    他注视着对面只露出个头顶的叶晚,要不是她手里的酒杯太小,他怀疑叶晚会把自己整个头都埋进去。

    算了,花言卿心里叹了口气,这姑娘这般脸薄,他下面那句话还是不要说出来了。

    其实,他本想告诉她:小姑娘,我刚刚哪里顾得上听曲,无论是你一本正经与人寒暄的样子,还是你沉醉于歌声中的专注模样,都已经占据了我全部的心神,就连记住的那两句,也都是因为你听到它们时流露出了不一样的神色。

    而此时,叶晚死死盯着手中的杯子,甚至想用目光给它烧个洞。

    她没事干嘛进酒楼!进了酒楼又不敢喝酒。她没事干嘛问花言卿问题!问完了她又不知道怎么接。总之,都是她没事找事,才给自己找了这么多麻烦。

    唉,还是太闲了!叶晚心里哀叹,第五种至宝雪梅只能在冬天下雪的时候寻找,所以接下来的几个月她都会这样无所事事地闲着。

    其实她本来是想,留在朝歌或者远程指挥手下找天榷公会麻烦,谁知却被玄洐和玄幽联手驳回了。

    这两人也不是要造反,而是因为之前那个传言已经把叶晚架在火上烤了,她这时候要是再一不小心露出什么破绽,那就太危险了。

    所以,出于安全考虑,玄洐他们决定还是让叶晚维持原本四处游历的形象,就算不能借此打消天榷公会的怀疑,也能让很大一部分心有疑虑的世家放下心来。

    当然,没有叶晚,他们的计划也并不会受太大影响。虽然这样说显得叶晚这个头领很没用,但现在这倒也算是利大于弊了。

    叶晚的思绪不知不觉跑到了遥城的天榷公会,越想越气,最后一气之下干掉了杯子里剩余的酒,气势汹汹地站起身道:“我喝完了,咱们走吧。”

    花言卿被她这幅模样吓了一跳,仔细分辨后才发现叶晚这番表现不是冲自己的。花言卿心里松了一口气的同时也不免有些失落,但他还是很快戴好斗笠,跟在叶晚身后离开了这座风格独特的酒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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