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雪梅后,叶晚和花言卿两人叽里咕噜、连滚带爬地从山上下来,一头就撞上了新年。
领着已经不再透光的花言卿来到荞城之后,叶晚一脑袋扎到床上,待到再睁开眼,月亮都圆一半了。
醒来后,叶晚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饥饿感,她迷迷糊糊地爬起来,趿拉着鞋子往外走。
房门吱呀一声被推开,叶晚一只脚刚迈出门槛,就被院子里的人影吓了一跳,“花言卿,你大晚上的不睡觉在这干嘛呢?”
“你睡了这么多天,中间一直没醒,我有些担心。”花言卿认真打量她一番,然后缓缓松了口气,“你没事就好,刚刚吓着你了吧,实在不好意思。”
白天刚下了一场雪,家政偶人还没来得及打扫,如今院子满地莹白,被如水月光一照,干净澄澈得不似凡间。
只是站在院中那人,一双狐狸眼实在太过多情,生生将仙境化为红尘,诱人沦陷。
叶晚不自在地移开目光,轻咳一声道:“没事,我就是这三个月没怎么睡够,缺觉了而已,不必担心。”
花言卿往前走了两步,笑问:“你连着睡了好几天,都没吃东西,现在应该饿了吧。我白日买了些新鲜的食材,你想吃什么?”
“我想吃……”话说到一半,叶晚才反应过来花言卿是什么意思,她瞪大双眼望向花言卿,“你会做饭?”
这几天趁着叶晚睡觉,差点把厨房都烧没了的花言卿矜持一笑,“略懂。”
等叶晚梦游似地跟着花言卿来到厨房,看着他熟练地运用菜刀铲子等各种工具做饭时,惊得下巴都要掉了。
上一个凭借在厨房的伟岸身姿震惊到她的男人,还是她哥温阁。
倒不是说男人就不能下厨做饭了,而是,这两个男人,哪个看起来都不像是居家好男人啊!
不说花言卿长得一副妲己在世的妖精样,就连她亲哥,不笑时是腹黑少主,一笑就是祸国殃民的风流公子,反正都是打眼一看就不像是精通家务的样儿。
果然是人不可貌相啊!叶晚在心里感叹道。
“你先坐那等一会儿,菜很快就好了。”花言卿的声音打断了叶晚内心的腹诽。
她应了一声,转身走到一旁,坐在凳子上看着花言卿发愣。
花言卿抽空看了叶晚一眼,见她双手放在膝盖上,规规矩矩地坐在那,一副老实等开饭的模样,眼里顿时浮现浓浓的笑意。
虽然花言卿头脑聪明,动手能力也强,但做饭这事还真不是那么容易学的,短短几天时间,他也只学会了四五种菜式,而他自觉能拿得出手的也只有三样。
这宅子是温阁送给叶晚的礼物,因为荞城紧挨平城,叶晚毕业后的那两年,大半的时间都住在这里。因为是一个人住,为了省事,她干脆在厨房支了个桌子,做完饭直接就在这吃,省得来回跑了。
一荤一素一汤很快就做好了,花言卿将菜和饭端上桌,笑着对叶晚道:“尝尝吧。”
叶晚先是喝了一口热乎乎的汤,然后尝了尝面前这两道卖相非常不错的菜,接着,她放下筷子,抬起双手,冲花言卿竖起两个大拇指,“味道很好,谢谢。”
花言卿藏在桌下的手缓缓松开,他故作轻松地道:“不客气,做饭又不难,而且我还挺喜欢做饭的。”
也就是厨房不会说话,不然它此刻肯定要大声申诉这几天自己遭遇得种种磨难。
要不是花言卿自备了好几套厨具,这里恐怕从里到外都得换个遍。而且多亏这家伙提前弄出来个可以保护墙面地砖的灵器,否则整个厨房恐怕都会面目全非。
叶晚本还想说,以后就不用麻烦花言卿给自己做饭了,毕竟人家又不是她的侍从,这次要不是刚睡醒脑子还有点懵,她也不会傻呵呵地就这么眼瞅着他给自己做饭,可花言卿这么说,她再多说什么就显得有点过分了。
不知该说什么好,叶晚只能埋头干饭。她这几天确实是饿狠了,不到半个时辰,桌上的饭菜就都被她一扫而光了。
花言卿见状连忙问道:“饱了吗?用不用我再加个菜。”
他心里开始琢磨,到底是炒蘑菇还是溜个豆腐?蘑菇那股特殊的味道他还不知道怎样完全祛除,而豆腐之前试的时候总是弄碎,这可怎么是好?
“不用了,我饱了。”叶晚放下筷子,摆了摆手。
看着桌上干净的盘子,叶晚后知后觉不好意思起来,“我好像是太能吃了哈,这些都被我吃光了,那你,用不用……”
花言卿笑道:“叶晚,我现在不用吃东西的,你忘了吗?”
叶晚拍了拍自己的额头,“唉,睡迷糊了,忘了这回事了。”
见花言卿要伸手收拾桌子,叶晚连忙站起身道:“还是我来收拾吧。”
“好。”花言卿放下手中的盘子,重新坐回凳子上,看着叶晚一样样把桌上的碗筷捡下,再擦干净桌子。
就在叶晚准备洗碗时,花言卿开口道:“刚放出来的水凉,锅里还有点热水,你用那个洗碗吧。”
这个厨房有个可以进水的管道,用特殊材料包裹管道后,哪怕在冬天里面的水也不会冻上,但流出来的水确实会有点凉。
其实比起用热水,花言卿更想自己来洗这个碗,只是他感知到了叶晚不自在,便只能由着她做这些了。
“哦,好。”叶晚应了一声,从锅里舀出热水,发现温度刚刚好。
灶台上的照明灵器,将叶晚头上凌乱的发丝映在了对面墙上,放大的阴影因这份毛躁而变得有些可爱。
看着看着,花言卿眼中便不自觉流淌出笑意,可当他的目光转到叶晚身上时,那截被光照得白生生的脖子,让他的眼神立刻深了下去。
“叶晚,”花言卿的喉头上下动了动,声音稍微带了点沙哑,“你想不想……”
“想什么?”叶晚头也不会地问道。
花言卿眼中各种情绪翻滚不休,片刻后,他压下了所有的躁动,声音也恢复了一贯的沉稳淡定,“我是想问,你明天早上想不想吃红烧排骨?”
“排骨?”叶晚摇了摇头,“不想吃。”她在吃饱的情况下,通常都是什么都不想吃的。
把洗干净的碗晾在架子上,叶晚擦干手上的水,然后好奇地问道:“花言卿,你为什么喜欢做饭啊?”
“因为我喜欢吃啊。”说完,花言卿站起身,跟着叶晚一起向外走去。
叶晚闻言吐了吐舌头,“我也喜欢吃,但我不喜欢做饭,因为实在是太麻烦了,还得洗,洗完了切,切完了炒,然后最难的就是调味了。”
“不知道为什么,我做出来的菜总是一个味道。”叶晚倒是不怕自曝其短,一边走一边道,“我做的菜只能说是熟了,但绝对称不上美味。”
花言卿笑道:“饭最重要的就是熟了,但我还真挺想尝尝你那个不变的味道。”
瞧人家这多会说话,还不变的味道。叶晚听到这话忍不住笑了出来,“好啊,等我明天下厨,让你见识一下我的奇葩厨艺。”
“那我明天可要早早斋戒沐浴,以虔诚之心好好享用了。”花言卿玩笑着道。
叶晚听完哈哈大笑,她侧头看向花言卿,笑问:“你现在可以尝出来味道吗?”
花言卿点了点头,“可以啊。虽然外表有别,但我的五感和常人并无不同,甚至触觉会更敏锐一些,因为我飞升前触觉就较其他人灵敏。”
“外表也没什么不同的,”叶晚上下仔细打量了他一番,感叹道,“花言卿,你现在不透光,看起来和常人真的没什么不同了。”
月色笼罩的妖精,哦,不是,是花言卿,除了漂亮得有些过分外,看起来和天阙大陆上的人类并无什么不同。
“还是有差别的,”花言卿停下脚步,主动拉起叶晚的右手,先是用手握了握,然后把她的手放在自己的胳膊上,“感受到了吗?我的身体不是实的,和人们肉丨体的触感是不一样的。”
确实和人不一样,叶晚觉得自己手下摸得好像是个气球,外面一层软软的皮,里面都是气,似乎一戳就破,她都不敢用力碰。
“虽然触感不一样,但你是温的,不是凉的。”叶晚收回手,仰头望着花言卿道。
花言卿闻言失笑,“对,我不是凉的,这下你相信我不是鬼怪了吧。”
叶晚不好意思地摸了摸鼻子,诚实的后果就是黑历史一大堆啊。
路过花园时,花言卿问叶晚:“那些水缸是干什么用的?”
顺着花言卿目光,叶晚看到了花园墙边的那一溜大水缸,“那是用来储存雨水和雪水的。”
“储存这个干嘛?”花言卿猜测道,“是用来炼制丹药吗?”
叶晚顿了顿,“不是,是用来泡茶的。”
“泡茶?可你不是……”花言卿本想说叶晚不是不爱喝茶吗,可看着叶晚低垂的眉眼,他猛地反应过来,叶晚是不爱喝茶,但还有其他人啊。
果然,叶晚回道:“我哥爱喝茶,而且讲究特别多。他有时候会来看我,这些是给他准备的。”
花言卿小心地看着叶晚,“抱歉,叶晚,我……”
“没什么,”叶晚打断了他,随即抬头注视着他,认真地道,“该说对不起的人是我才对。”
花言卿闻言一愣。
“下一样需要的至宝是泫晶,对吧?”叶晚艰难地说出了接下来的话,“这个,我有,但,我不想用。”
她抿着唇,低声道:“我手上的泫晶,是温家的传家之宝,后来经家族商议,把它给了温阁。所以,这颗泫晶其实是我哥的。我知道,我应该用掉这颗泫晶,尽早复活我哥,但我怕……”
接下来的话她没说,但花言卿却也明白了她的意思,“你是怕神降最后不成功,却用掉了你哥的东西,对不起他是吗?”
叶晚身子晃了晃,垂下头,小声道:“对不起,我知道我这么做不对,但它是我哥留下的东西,我真的不想……”
“没关系,叶晚。”花言卿抬手扶住叶晚的肩膀,“我们可以再找一颗泫晶的。既然那是你哥哥的遗物,你不想用也在情理之中,你不要因此责怪自己。”
不是这样,叶晚心里知道,她这么做有多幼稚,如果不能复活温阁,那颗泫晶留着其实也没什么用,但她就是过不了心里那道坎。
她只能喃喃道:“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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