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妖天喜》讲述的是妲己转世后与天喜星君的故事。

    封神之战后一千年,妲己转世成一只小狐狸。

    蹲在九天之上每天给人办喜事办得快长毛的天喜星君偶然发现了她,本着老熟人必须帮一把和顺带恶心恶心天上那些看不顺眼的神君们的心思,他决意点化这只狐狸,让她成妖、成神。

    考虑到不能被发现,他自封法力,下凡变作个毫无武力值的理论派修士宋牧,找到了小狐狸,悉心教导。

    与前世不同,刚刚能化成人的小狐狸苏辛悠很善良聪慧,还带着点不知世事的天真活泼,很是依赖点拨自己的师父。

    当然,师父是单方面的称呼,天喜星君是不认的。他还记得封神旧事和最初目的,每每看着早已忘却前世的小狐妖都是矛盾的,想疏离,却又不自觉地被吸引。于是,他的性子便有些喜怒无常,前一刻还笑容和善,后一刻便会突然冷下脸来、甚至拂袖而去。

    在苏辛悠看来,师父宋牧是个哪哪都好、没有一点儿缺点的好人,不让叫师父,她以为是他年纪轻轻不愿被喊老了,便称他公子或公子哥哥。

    她生于山林,远离尘世,没有人族礼法的束缚,将师父和公子哥哥串辈分的称呼混着叫。她当然有小心机,看他有笑容,就爱娇地喊公子哥哥;看他冷了脸,就敛容小心喊一声公子;看他即将发怒时,立刻伏低做小喊声师父。

    越听越心驰神摇。

    天喜星君在矛盾中暴躁,愈发对小狐狸严厉,严格要求修炼。

    与此同时,天上有位不对付的仙君早发现,挑了条名叫卿清的美女蛇前往搞破坏。趁着天喜星君自封法力无法发现原形,卿清假意落难,引来他与苏辛悠的救助,顺势结识,满怀鬼胎地热络结交,几次三番地挑拨。

    在经历种种误会后,天喜星君终于解开心结,小狐狸也成功渡劫,完满结局。

    主演们经过前期磨合,拍摄渐入佳境。

    饰演小狐妖的扈樱和饰演天喜星君的潘祎对手戏颇多,原本不熟的两人为了更好地演绎,空余时间经常凑在一起揣摩,连戏下的互动都多了起来。

    敖仲站在角落里默默地看着众人拍摄,他的心思已经飘远了,有些郁闷地回忆着午饭时扈樱抱着盒饭离开自己,去与潘祎边吃边聊戏的情形。

    虽然理解,但是……还是越想越倍感失落啊!

    镜头前正在拍的是一场苏辛悠认错的戏。

    身为一只爱吃鸡的狐狸,苏辛悠没能忍住馋虫勾引,不顾宋牧的阻止追着一只肥硕的野鸡跑远了。

    手无缚鸡之力的宋牧只能在后面追,一不留神,摔进了个猎人挖的捕兽坑里,摔成嘴啃泥不说,还被捕兽夹夹住了脚,最后还是苏辛悠将他救了出来,拎着鸡背着他回到暂居的木屋里。

    这场戏就是自知理亏的苏辛悠殷勤赔不是。

    算上凡人帝辛时期,除了最后摘星楼自焚受了点苦外,他堂堂天喜星君何曾受过如此苦难?偏偏今天这份苦难不仅有苏辛悠不听话的功劳,最重要的还是自己犯傻自封法力所致。

    如果他还是以前那个凡人时勇武的帝辛,又或者是堂堂天喜星君,怎么可能跌进坑里?还要靠个才能化形的小狐狸救?

    宋牧生气了,非常生气,既气苏辛悠的擅自做主,更气自己。

    怒意勃然,悔不当初。

    宋牧寒着脸坐在桌边,一言不发。

    苏辛悠忙前忙后,小心翼翼地替他擦净了手脸,包扎了受伤的脚,看着他身上已经脏污的衣袍犯难:“师父,要不我帮你把衣服换下来,我去洗了?”

    宋牧连眼皮都没抬,继续冷若冰霜。

    看他一言不发,苏辛悠害怕。但是看一眼浑身上下都是污泥的他,再一想到平日里爱洁到鞋上沾了点脏水点都要自己去洗的模样,她以为他不反对。

    于是,动手去扒他衣袍。

    “放肆!”宋牧怒喝。

    手猛地一颤,苏辛悠停住动作,怯生生地看着他。那双漂亮的眼中满是自责、关切担忧,或者还藏了点儿委屈,眼底湿润,晶莹欲滴。

    被这声怒喝拉回神的敖仲瞬间就冷了脸。

    的确放肆!

    怎么可以对扈樱如此态度?噢,对,在拍戏,都是假的,不能打扰。

    他收回已经跨出去的脚,又站远了些,撇开头不去看他们,没两秒,又没忍住转回头。

    摄像机前。

    一腔火无法明言,再看看已经近若咫尺的脸。

    “男女有别。”宋牧稍稍放软声音,挡开苏辛悠的手,叹气。

    苏辛悠顿时笑了,眨眼逼回即将夺眶的泪,嘟着嘴嘀咕一句:“你们人族规矩真多。”

    看见宋牧再次寒了数分的脸,她忙转移话题:“师父,你们人不是有句话‘吃什么补什么么’。我去把那野鸡的鸡爪撕下来给你补补。”

    没等宋牧有反应,她已经一溜烟地跑出去了。

    只留下宋牧看着敞开的门,神情复杂,变换不定,最后哭笑不得地骂:“你才是爪子,我这是脚。”

    刚好双手交握的敖仲不由用力握了握。龙也是有爪子的,难道有爪子就影响龙的高贵了吗?

    天狐也是!很高贵!

    噢,那是扈樱前世,现在她是人,大家都是平等的。

    爪子和手脚一样平等。

    就在敖仲胡思乱想的当口,苏辛悠已经拿着一对鸡爪风风火火地跑回来了。道具组准备的鸡爪看上去黑乎乎的,像两根碳。

    敖仲前一天晚上陪扈樱对过这段,知道这对黑乎乎的鸡爪很难吃。

    宋牧果然皱眉,两指捏着鸡爪根,很嫌弃地道:“亏你还知道在烧成灰前从火上拿下来。”

    又很嫌弃地往桌上一扔。

    原本两眼放光、满心求表扬的苏辛悠立时耷拉下脑袋,看上去有点儿丧气。看得宋牧神情都微露不忍,似是反思自己说话太重。

    哪知,片刻后,她就抬起头,露出笑,哄小孩般强调:“你不喜欢血腥味,所以我特意烤了很长时间的。我仔细闻过了,一点血腥味都没有,你尝尝呗。”

    鸡爪被递到宋牧鼻下。

    “是不是?一点没有!我知道你们人不吃生的,给你烤得熟熟的。”

    头左右摇晃还是让不过,宋牧毫不掩饰地敷衍:“是是是,快拿开。”

    趁着宋牧张嘴说话,苏辛悠抓紧时机一把将鸡爪塞进去。

    “那就尝一口呗。”

    猝不及防的宋牧急忙推开她的手,拿起桌上的冷茶猛灌了一大口。

    “很难吃吗?”小狐狸不明白,自己咬了一口,“还好呀,没有血,虽然有点苦,但香喷喷的呀。”

    仔细咀嚼后,又佩服地补了一句:“难怪你不吃生肉,原来熟的这么好吃。”

    宋牧受不了苏辛悠没见过世面的模样,夺过她的鸡爪,扔到门外:“这么难吃的东西,狗都嫌。”

    “哎……,我……”苏辛悠一脸心疼,恨不得扑过去捡回来继续吃,但碍于宋牧的气势,她最后委屈巴巴又垂涎欲滴地看着。

    “扶我去灶间,我来烧。”

    看着那成黑炭的鸡爪,没有尝的敖仲都觉得自己嘴里一阵焦苦。

    根据剧本,在这件事前,苏辛悠一直都是生吞活剥,而宋牧除了拒绝她好意递来的生肉外,其余时候便是冷眼旁观。

    前两天有场戏就是苏辛悠吃生肉,扈樱在拍摄时看似吃得很享受,过后却抱着整整一瓶水漱口。

    想想也是,他们这种从远古时代就存在的妖、神们都不愿茹毛饮血,何况扈樱这样从小备受呵护的。

    拍个戏,味觉大受折磨啊!

    敖仲又仔细回忆起剧本来,好像后面还有段苏辛悠趁着宋牧不注意偷偷捡起鸡爪拍拍灰继续啃的情节。

    是啃一口还是啃两口才被宋牧发现后打掉了鸡爪的?

    唔,居然还得吃灰!

    这可真是太惨了!

    敖仲更觉同情,摸着下巴想着一会儿得给扈樱买点好吃的以安抚她受折磨的味觉。

    说干就干。

    敖仲拿出手机,点外卖。

    app里琳琅满目,也不知哪家最好吃。

    他很干脆地走到众人看不见的地方,捻了个诀招出了土地。

    土地不愧是常年浸淫影视城的土地,十分熟练地建议:“这个点,距离晚餐还有段时间,人手一杯奶茶最妙了。”

    敖仲诧异:“人手一杯?”

    土地瞪眼,随即又想起什么立刻低眉顺眼,赔笑着,掰开来揉碎了解释:“太子哎,整个剧组才多少人,每人一杯也要不了多少钱的。花点小钱,结个善缘嘛,以后的工作也好展开不是?”

    “嗯,有点道理。”对扈樱的确有好处,敖仲很爽快地接受了建议,对土地能力有了新的认识和信任,看着他愈发和颜悦色了,“那么点哪家呢?”

    土地一拍大腿,如数家珍:“这您可真是问对人了!我知道有一家料最足、味道最好,已经开了有八年十个月零三天了,回头客可不少。”

    说完,他不自觉地吸溜了口口水,巴巴地看着敖仲点开手机屏幕:“您看,小神可没骗您,它评分49,销量、好评率都排第一。我帮您选,对对对,这个好喝;哎哎,那个也好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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