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br>阅前排雷:
1科举+日常,家长里短,节奏较慢
2男主非完美人设,家人普通人,非极品,但有小毛病
3有长相相似情节,非替身梗,非真假千金梗
4以上,介意勿入
第一章
日落时分,村烟袅袅,三五成群的村民们正从田地上歇了活儿,结伴走在回家的路上。
当他们路过一间青砖大瓦房的时候,不禁放慢也放轻了步子,不一会儿,从里头传来孩童的阵阵读书声,村民中的几个人就站着不走了,满面笑容地跟同伴道别,同伴们也晓得,这是顺道来私塾里接自家孩子来了,皆不在意地摆了摆手,自去了。
几个人在门外站了没多久,孩子们的读书声便停了,不一会儿,就瞧见一个大点儿的孩子领着身后一群小不点儿们从门口走了出来,他看见这几个大人也是眼前一亮,转过头高声喊道:“小四,秋生,石头,你们阿爹来接你们了!”
话音刚落,就有三个小炮仗似的小身影飞快地跑了出来,冲向各自的家长。
接住自家孩子,这三人个子最高的一个站了出来,对这个稍大点儿的孩子点了点头,然后说:“辛苦珏哥儿了,这几个小皮猴我们就接走了,代我们向沈秀才问个好。”
珏哥儿人不大,倒是颇为懂礼,闻言便应声道:“几位叔伯们放心,小子一定把话带给我爹。”
等到有人接的孩子都被接走了,没人接的也由大点儿的孩子领着回家了,珏哥儿这才转身回了院里,顺道把门也关上了。
刚掀开帘子,就听见他爹懒洋洋的声音传了过来:“小皮猴们都走了?”
“是,秋生他阿爹还托我向您问好呢。”
不远处靠窗的罗汉塌上侧卧着的男子闻言,撸猫的动作也没停下来,只是打了个哈欠,“知道了。”这才坐起身来,把怀中这只橘色的猫往前一递。
珏哥儿毕竟还是个孩子,见状便面露喜色,兴冲冲地往前几步接过了猫儿,仰头问道:“阿爹,狸奴今天能跟我睡吗?”
沈伯文摆了摆手,“你娘要是能同意,我没意见。”
说罢,也不管儿子顿时变得皱巴巴的小脸,便站起身来,抖了抖被他那不规整的坐姿压得有了几道褶皱的衣裳,对儿子说:“走吧,私塾散学了,咱们也该回家了。”
……
父子俩刚进家门,一股扑鼻的香味就迎面而来,珏哥儿眼睛一亮,把狸奴放到地上,就往正房跑去,沈伯文见状便摇了摇头,也跟在儿子后面走着。
这猫是家里随便养着的,平日里它也不在家待着,到处打野寻食儿,不用操心,沈伯文看它溜了,也不去多管。
珏哥儿已经努力往前跑了,奈何他爹腿比他长多了,还是在正房门口追了上来。
刚掀了帘子进去,屋里头老太太就忙问道:“是不是我大孙子回来了?”
“奶!我回来啦!”
沈伯文最后还是让了儿子一手,摸了摸鼻子,让他先跑了进去。
都说小儿子大孙子,老人家的命根子,他儿子是他们沈家的长孙,可比自己这个长子在阿娘这里受宠多了,老太太瞧见珏哥儿就高兴了。
至于他自己,慢悠悠地在后头进了屋子。
老爷子倒是最重视长子的,见他进来了,捋了捋胡子,问道:“今天私塾里可顺利?”
沈伯文找了个老爷子下首的位子坐下,闻言便认真了面色,“乡邻们的孩子都是极懂事的,对我这个先生也尊重,稍有些调皮好动,也是孩子本性,不碍事的。只是蒙童初学,这进度上是先慢后快的,现下正是打基础的时候,得抓得紧些。”
他这话是在理的,就连在一旁逗孙子的老太太也点头称是,“这话说的很是,你既然当了人家的先生,收了他们的束脩,就得好生教导孩子们才是。”
沈伯文出声应了。
见长子如今似是已经从乡试落第的阴影中走了出来,老爷子有心问一问他准备什么时候继续考,但又有些问不出口,实在是他落第后那一场大病,把全家人都给吓到了。
欲言又止,还是算了。
沈伯文倒不是没看出来老爷子还有未尽之言,只是他现在也还在适应当中,若是还有旁的事,且不着急的话,还是等等再说吧。
没错,事实上,此沈伯文非彼沈伯文,而是一位穿越而来的现代之人。
沈伯文,一个普普通通的现代社畜,中学语文老师,工作稳定,朝九晚五说不上,毕竟他还是个班主任,还得跟跟早晚自习什么的,加班也是寻常,唯一的好处是头发依然□□,发际线稳健。年龄30,至今未婚。工作之余呢,爱好看看小说,偶尔自己动笔写点东西。
除了经常会面临家里人的催婚之外,过得不算太好,倒也不差。
所以他想不出自己穿越的原因,只是一觉睡醒,就变成了这个因为乡试落第,而大病一场的周朝长源县桃花村的一名秀才——沈伯文。
也从大龄未婚男青年,变成了已婚已育,有儿有女的古代人。
不震惊那是假的。
在借着原主养病的这段时间,他想不到可以回去的办法,也只能认清现实。也只能安慰自己,还好家里不只有他一个孩子,还有个小他一岁的弟弟,还能给父母留下一点慰藉。
毕竟他也是个三十岁的成年人了,在认清现实后,就抱着一种既来之则安之的态度,观察起了自己周围的人和事来。
首先是自己所在的这个家庭。
沈家在桃花村里,也只是一户普通的农户人家,可能唯一不普通的,就是原主之父,沈老爷子的见识了。在那个家中勉强能吃饱的时候,用大家长的权威一力把长子送出去读书科举,要知道沈家可是有三子三女,那么多张嘴要吃饭,压力可不小。
其次是原主本人。
原主与他同名同姓,也叫沈伯文,读书还算争气,一路过了县试,府试和院试,取得了生员资格,也就是俗称的秀才。
要知道,在乡下地方,出个秀才可不容易,完全可以说是一件大喜事了。
取得了秀才功名,也就是进入了士大夫阶层的最低门槛。遇公事可以禀见县令,有同本地父母官直接对话的资格,而且在见到县令等官员时无需下跪磕头;能够免除家中部分税赋和家中两个男丁的徭役;县衙不可对其用刑;;一年还有四两到六两银子的补贴;还有家中可以蓄婢,可以开设私塾等等。
这些待遇暂且不说,原主考上秀才之后,最大的好处便是让沈家从一户普通的农家,变成了耕读之家。也因此,给原主娶到了如今的妻子——周氏。
周氏是隔壁杏花村一个老童生的长女,长相柔美,性格温和,既会绣花认字,干起家务活儿来也是一把好手,当初也是十里八乡多家求娶的好姑娘。
若不是原主出息,考上了秀才,沈家又家风清白,父母和善,按照当时沈家的家境,还真不一定能娶到周氏。
周氏过门之后,便给原主生下了一儿一女,长子沈珏,女儿沈珠。
照理来说,一个秀才功名,在这种小地方已然够用了,但试问哪个读书人,心中没有一个金榜题名,东华门唱名的梦想呢?
于是原主又接着读书备考,结果却在乡试这一关折戟沉沙,连续考了好几次都落榜了。
说来也是原主缺了点儿运道,第一次乡试,做的文章不合考官的口味,而偏偏那位考官又是十分固执的人,执意将他的考卷黜落了;第二次乡试,原主的位置则是鼎鼎大名的臭号——也就是厕所旁边的位子,原主被熏得头昏脑涨,自然发挥不好;而第三次,也就是这次,乡试恰逢下雨,原主又不幸染上了风寒……
就在第三次乡试落榜之后,原主心力交瘁,风寒还没好,又大病一场,最终没挺过来,驾鹤西去了。
这具身体再一睁眼,芯儿却已经换成了来自现代的沈伯文。
说实话,一开始接收到原主的记忆,发现自己现今状况的沈伯文是有些担忧的,毕竟他生怕自己身上的异状,瞒不过原主的父母和枕边人,只能尽力按照记忆中模仿。
不过好在原主是这个农家里头唯一一个读书人,随着书越读越久,在家中待的时间也越来越短,长年累月的在县城的书院中读书,十天半个月才回来一次,他一时半会儿露馅儿的风险比较小,实在不行,也能推说是因为乡试落第,大病一场之后带来的变化。
在那场大病逐渐好了之后,他又不免陷入了新一轮的纠结当中,若是继续回书院中读书,他接收到的原主所学的那些知识,也需要一定时间来消化,而那些同他朝夕相处的同窗,是不是会更容易看出他的不对劲之处,但若是继续长期待在家中,他自己也放不下心。
思来想去,才想到了一件原身本来打算要做的事——开私塾。
既能不用整天都与家人待在一处,又能有时间消化继承自原身的记忆与知识技能,两全其美不外如是。
沈伯文就很愉快地把这件事给继续了下去。
于是便出现了刚开始的那一幕。
跟老爷子没说几句话,外头进来个面容秀美,身量纤细的妇人,瞧见他也在旋即怔了怔,片刻后便问候道:“夫君回来了。”
这便是原身的妻子周氏了。
沈伯文冲她点了点头,“今日散学早,就带着珏哥儿先回来了。”
周氏笑了笑,随即对两位长辈道:“爹,娘,午饭做好了。”
几人便一块儿出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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