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吃过早饭后,王路从带上山的双肩包里翻出了一把剃刀,摸着满脸的毛毛胡子――该打理打理自身形象了,再不剃须,真成了山顶洞人了。

    剃刀是从鄞江镇一家临街的小理发店里找到的。

    这里的乡镇居民很少用吉利剃刀这样的家庭安全刮胡刀,多用电动刮胡刀,王路此前虽然也陆续找到过几把电动刮胡刀,但一直不舍得用电池。搜集来的各类干电池,都被他用一个泡沫箱收了起来,外面包了件雨衣,放在了大殿的梁架上,那儿通风干燥,保存时间能更长点――以后,肯定有需要它们派上大用场的时候。

    刮胡子嘛,用刀片挺好的。

    卧室里光线很暗,又没有镜子,王路可不敢拿自己“下”刀子,转身去找陈薇。

    四年前,王路因为不耐烦坐在满地都是头发屑的小区理发店里,翻着软塌塌的美容期刊,排在几个阿巴桑后面,等着花5分钟剃个15元钱的光头。

    干脆上网买了套89元的电动陶瓷理发刀来。

    鼓动陈薇给自己理发。

    陈薇自然不敢在他头上动刀,王路再三怂恿――不就是剃个光头嘛,直接拿理发刀一路推到底就是,小区理发店的理发师忙时,还不是叫扫地洗头的小妹给自己刨的。小妹刨得,娘子大人刨不得?

    也就试了一次手,陈薇就信心大增,摸着王路青光光的头皮兴奋道:“等以后退休了,我也开个理发店,就开在我们家的楼下车棚里,5元钱一个,保准把周边小区理发店的生意都抢光。”

    陈薇剃熟了王路的头后,又拿王比安的头开练,居然也像模像样,早早就把买理发刀具的钱赚了回来。

    崖山上没电,就让陈薇试着用刮胡剃刀给自己刮胡子,顺便再试着打理打理头发,不止是王路自己,连王比安的头发也该好好剃剃了。

    虽然陈薇时不时用剪刀随手剪剪,但剪刀毕竟不如剃刀,剪得头发像狗啃过一般,王路想好了,以后啊,父子两人都剃光头――又清爽又干净――山上有座庙,庙里住着个老和尚,老和尚对小和尚说:住的是龙王庙,龙王庙也是庙,不剃光头怎么行。

    王路转出卧室,一打眼,看到陈薇正站在院子里,不止她一个,谢玲也在。

    谢玲坐在椅子上,背朝陈薇,脖子上围了块毛巾。

    陈薇一手拿着把剪刀,一手托着谢玲的长发,正在迟疑着问:“真要把这头长发剪了?你都养了很长时间了吧?剪了多可惜啊。”

    谢玲轻笑着道:“头发留得长了,做事情不方便,陈薇姐你自己不也是短发嘛。”

    陈薇笑道:“你说的是。自打生了王比安后,我就把长发剪了,还越剪越短,王路为了这事,没少说我,说什么长发才有女人味。他知道什么啊,我天天喂孩子洗尿片买菜洗衣服拖地擦桌子,这一头长发,要多烦人有多烦人,光洗一个头,就得费我多少时间啊,剪了,那才叫痛快啊。我总不能为了王路这家伙看着好看,让自己受罪吧。”

    谢玲接口道:“还是陈薇姐你想得开,我以前早就想剪短发了,都是同寝室的姐妹嚷嚷什么长头发才能在美容院里做花式出来,才留下的。现在,这长头发还留给谁看啊。再说了,我和王哥经常要下山打丧尸,这长发尽碍手碍脚的,还是剪了来得干净。”

    王路一愣,“王哥”?这是对自己的新称呼吗?是了,那个什么“叔叔”,是谢玲当初装无知时故意乱叫的,如今自然不能再出口。

    叫“哥哥”,却太亲密了,连王路自己也觉得听了嗝应;直接称呼名字“王路”,又不太合适;甬港人惯常称呼的“师傅”、“爷叔”,又太疏离。

    “王哥”,带着一丝尊重,熟悉中透着亲热,却又不会给人太过狎昵的感觉。挺好的。

    王路抱着胳膊,看着陈薇托起了谢玲的长发:“那我真剪了啊。”

    “剪。”谢玲利落地道。

    陈薇举起剪刀,把长发拢起,照着齐颈的高度,正要下刀。

    “等等。”谢玲道。

    她抬手在颈后比了比:“陈薇姐,再高一点。”

    陈薇抬高了点手。

    “再高点。”

    “再高点。”

    “行,就这儿。”

    陈薇低呼了声:“不会吧?这也太短了。”

    谢玲爽利地道:“没事,陈薇姐,你就剪吧。”

    陈薇听出了谢玲话里的坚决,也不再迟疑,尽量用手收起谢玲的长发,握拢,咔嚓一声,落下了剪刀。

    一缕缕长发很快落到了地上。

    陈薇又用剪刀理了理后颈的发根,退后看了几眼,“好了。”

    谢玲取下了围在脖子上挡碎发的毛巾,站起身,用手指顺了顺发丝:“太好了,就是要这个样子。”

    王路看清了,那是个俗称的蘑菇头,发脚几乎与耳垂齐平。这种老得掉渣的发型,除了个别非主流,也就是在民国题材影视剧里才能看到了。

    谢玲回过身来:“我去洗个发。”

    陈薇忙道:“别贪图凉快光用冷水,灶上的锅里还有热水,我下剪刀时,落了不少碎发,热水洗好清理。”

    谢玲看到了站在卧室门口的王路,坦然一笑:“王哥,我这个发型怎么样?陈薇姐替我剪的。”

    王路点点头:“不错。下次再到镇上,楼上楼下钻来钻去的,可再不会有头发缠住这儿挂上那儿了。”

    谢玲拂着沾在额头的碎发:“就是王哥说的这理。我去洗头了。王比安,帮我拿个脸盆来。”

    看着谢玲拉着王比安进了厨房,陈薇一边扫地上谢玲剪下的长发,一边问王路:“找我有事?”

    “嗯,没事儿。”王路心不在焉地挠了挠胡子。

    这胡子和头发,还是留着的好。

    让陈薇打理干净了,虽然自己清爽了,可却从大胡子拉灯大叔,变回了都市半个小白脸。

    人与人打交道,第一印象很重要。

    面对小白脸,对方必有轻慢之心,轻易就敢折辱你,伤害你。

    但是面对一个毛脸大叔,不用开口,就是一幅凶神恶煞的样子,对方总该掂掂分量。

    自己以后肯定还会遇到更多的末世幸存者,与对方第一次打交道时,有这一头乱发满脸毛毛的“我不是好人”的形象示人,多多少少能威慑对方一下。

    哪怕只有一下下。

    谢玲为生存,为战斗,甘愿弃一头青丝。

    我王路难道还不如一个小姑娘?

    古之兰陵王,为了威吓敌人,都特意带上青铜面具,以遮盖自己的“花容月貌”。

    今有王路,养发留须,震敌于当面,不让古人专美于前。

    王路正陶醉在自己的yy之中,陈薇盯着他的脸道:“这胡子怎么这样长了。过来,我给你剪剪,再不剪,都可以上花果山当猴子去了。”

    王路头冒黑烟,娘子,你咋就不夸为夫我的一脸大胡子像雄狮一样威猛呢?

    居然把我比成猴子!你啥时候见过猴子有胡子的--人家那是天生毛毛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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