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日,杨玉独自安坐在席子上,看着太阳出来,城门开启,有人出城进城。
草市重新开启,人群聚集越来越多。
想看博戏之人早早便来了,里三层外三层,围了老大一堆。有陌生面孔,有熟悉面孔,依旧笑笑闹闹,互相攀谈着。
更有人混在人群中,暗中四处打量搜寻着什么,杨玉视而不见,全然装作不知。
他谈笑自若,丝毫看不出昨夜经历了什么。有人虽对地上的血迹心有疑问,但很显然他们得不到答案。
太阳越升越高,有人眼热金饼,自告奋勇着要下场与杨玉博戏。了解昨日之事的人都知道,这侏儒是个草包,钱多人傻的大草包,只要与其博戏,金饼唾手可得。
杨玉一一拒绝。
有人忍不住了,问道:“老丈,今日可还要博戏?”
“自然”
“为何还不开始?”
“等人”
“等何人?”
“来了便知”
不知过了多久,韩孺到来,独自站在人群外,少了张子夷等游侠与樊仲子的身影。
两双眼睛对视。
“你来了?”杨玉淡淡道。
“我来了”韩孺沉默片刻,点头。
围观之人面面相觑,顺着杨玉目光看去,下意识为韩孺让开一条路。
杨玉没有说“你不该来”,
韩孺也没说“我还是来了”。
“请坐”
对方在偷偷观察他,这没有躲过杨玉眼神,他淡淡一笑。
“一如昨日?”
韩孺默默点头。
杨玉淡淡一笑,扔出一枚金饼,一群人哄抢一番,最后还是一起去买醇酒。
酒买回来了,出乎所有人预料,杨玉没有留下,反而分给了众人。
在一片叫好声中,杨玉淡淡一笑,买酒同样是手段,而不是目的。酒只是他方便观察人性的工具而已。
大多数人在喝醉后,自我控制能力下降,不知不觉本性就暴露了出来。
如今他已经达到了目的,自然不需要再借助酒。
“单?”
“错”
“双?”
“错”
“单?”
“错”
“双”
“错”
遥遥站在远处的杨延寿,等博戏开始后又观察了一段时间,见无事发生,没有引起注意,再次进了城中。
他已经猜到了主君用意,明白他为何要与人博戏。
主君是利用钱财将韩孺绑定在身边,在他不在时保障自身安危。同时吸引来的人越多,也就越安全。
那韩孺纵是有其他心思,众目睽睽之下也不敢施为。
两方人互相牵制,主君安全无虞。
等到了夜间,他已经回来了,一切有他。
也许主君还有其他用意,但那就不是他所能知道的了。在梁国他亲眼见到主君只用言语就将梁国君臣玩弄于股掌。
对于主君的智谋,他从不怀疑。
只是让他不解的是,主君对那游侠韩孺似信任多过牵制,丝毫不担心其铤而走险,杀人越货一般。
日过中天时,杨玉在人群外看到杨延寿悄然点头,心中莫名一松。
韩孺伸出手等着杨玉猜单双,半天没有动静,不由看向对面,却发现杨玉盯着他。
韩孺正待疑问,只听杨玉冷冷道:“樊仲子是怎么回事?”
杨玉一直深信人性中应有一条底线,那就是老和幼。
游侠刀头舔血,朝不保夕,实在不该将樊仲子那八岁小儿牵连进来。
韩孺沉默片刻,说道:“吾遇到他时,他跟在一群闾巷少年身后殴打劫掠他人掘他人坟冢偷盗冥器之事也做了不少。”
杨玉点头,却并未完全信服:“跟在闾巷少年身后与跟在尔身后有何区别?今日游侠,昨日轻薄少年,今日轻薄少年,明日之游侠。”
言外之意,一丘之貉,你也不是好人。杨玉毫不掩饰自己对游侠的偏见。
韩孺勃然变色,好半天后才忍下怒气,硬声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岂会没有区别。阁下故见太深,游侠亦有好坏之别,焉能一概而论。”
杨玉似笑非笑,反问:“你是赤?”
“”韩孺嗫嚅,半天说不出话。
天下游侠,谁人敢说自己一身是赤,没有沾染一点黑。
杨玉没给他解释的机会,突然道:“钱可够了?”
韩孺一怔,下意识点头。
杨玉收起笑容,淡淡道:“你该走了。”
对上杨玉的眼睛,韩孺若有所觉,看向四周,待发觉一双双通红的眼睛,与一张张面无表情盯着他的面孔,他悚然一惊。
不知不觉间自己竟赢下了一户中产之家的家产,这种不真实感让韩孺有些恍惚。
他深吸一口气,将金饼揣入怀中,挤出人群头也不回离去。
一群围观之人,见韩孺突然离去,不由纳闷。
“博戏怎么停了?”
“是呀,接着来呀。”
“他走了,我来”
“我来”
“我来”
面对吵吵嚷嚷之人,杨玉一概不理。
“老丈,我与你博戏如何?可是担心我无钱,呶,这是一枚金饼。”一名髭须浓密大汉盯着韩孺离开的方向看了许久,带着几个属下轰开人群,一屁股坐在杨玉面前,笑眯眯的掏出一枚金饼。
杨玉看了眼金饼,似笑非笑,看来是有备而来,寻常游侠哪里拿的出一枚金饼。
“嘿,你这侏儒,看不起乃公是不是,快点与乃公博戏,不然叫你知晓乃公的厉害。”见杨玉无动于衷,大汉面色阴沉下来,他使了个眼色,属下纷纷露出凶相,威逼喝骂。
“嗷呜”
突然,一声悠长尖利的狼嚎在身边响起。
一些人疑惑回头,赫然看见一只狼蹲在身后,冷冰冰的眸子注视着自己,瞬间毛骨悚然,一屁股跌坐在地,惊慌大叫。
“狼,是狼”
狼受了惊,露出犬齿,做出扑击状。
人群瞬间炸开,惊慌逃散。
“狼”
“是狼”
“快逃”
“快逃”
围着的人群刹那间散开,现场成了乱糟糟一片。
时下风气尚武,带剑之人甚多,被吓走的多是胆小之人,或者事发突然惊慌失措。
等有人反应过来,多人拔剑刺向狼,被跟在身后的杨延寿用剑鞘一把打晕,顷刻间地上躺了好几人。
等人群终于散光,杨延寿的身影露了出来。
方才还耀武扬威的大汉瞬间瞪大了眼睛,忍不住两股颤栗,杨延寿目光扫来,其慌忙低头,与属下躲在人群中狼狈逃走。
杨玉走到狼身边,蹲下来伸出手抚摸着她的毛发,不停安抚着。
狼自然是当路。
杨玉路过洛阳时,没想到她竟然蹲在路边等着他,也不知等了多久,已经瘦成了皮包骨模样。
它是如何从山林中出来,又是怎么知道在路边等他,这些杨玉一概不知。
杨玉唯有从名字上揣摩出一分,古人称呼狼为当路君,这说明狼有蹲在路边的习性,或许这就是缘由吧。
自从当路见了他之后,就再也不肯离开,无论杨玉如何驱赶,它都跟在马后不停追赶。
杨玉无奈,最后只能将它带在身边。
“受惊了吧,不让你跟来你不听,人类世界不是你该来的地方。”
当路头趴在杨玉怀中,低声呜咽,像在诉说委屈。
哪怕见过了主君与狼亲昵的场面,杨延寿仍然有些心惊,他心神紧绷,手放在剑柄处,一旦发觉狼对主君有威胁意图,他会毫不犹豫出手。
过了片刻,狼不再呜咽,亲昵的舔舐着主君的手,没有发狂迹象,杨延寿才放下心来。
这些见到主君随手扔出一两枚金饼就大惊小怪的人,哪里见过主君将大半背囊金饼倾倒一空,弃若蔽履的场景。
而为的只是给这只母狼腾出空间,让它藏身其中。
杨延寿不知主君与这只母狼有何渊源,他只知道这一路上,主君背着这只狼背了一路。
“什么,你不想再躲在里面了?”
“再忍一下吧,我答应你最多半天,然后你就能光明正大的出现在人前了。”
杨玉抱着当路的头,不停呢喃。
“好了,现在跟我去做事,要听话一些。”
杨玉说完,将当路装进包裹,亲自背在身上,与杨延寿穿过草市,来到了出城干道边。
【作者题外话】:有人看出书名的梗没有,作者这里玩了个谐音梗。汉大也——汉大爷。写这本书前,作者就一连构思好了几本书,想写出个朝代家族宇宙来。除了这本汉代,还有一本唐朝,取名唐太淑(太是通假字,通大,淑谐音叔,太淑,大叔也,或者直接叫唐大淑也行),淑是贤良淑德的淑。写唐朝小说的有很多,唐朝也是个热门大众朝代,但大多是穿越唐太宗贞观年间,在李世民麾下与名将同行,征伐制霸之类的套路,作者想另辟蹊径,将主角设定为五姓七望的世家门阀子弟出身(世家门阀从东汉便形成,历经两晋南北朝数百年乱世,能始终延绵不绝,底蕴非同一般,可写的东西简直太多了),主角庶出,不受重视,遂毅然叛出家族,投靠世家门阀的敌人李世民,帮着李世民对付门阀,一步步在李世民的朝堂往上爬,爬到中书令(宰相)的位置。当然明面上如此,主角实则是扮演的双面间谍的角色,明面上反门阀,暗地里也反李世民,暗中扶植势力海外建国。最后与唐朝分庭抗礼,数次大战,唐朝不光奈何不得主角,反而显得弱势。最终双方约定九州之内归于大唐,九州之外主角辖之,这就是淑字名义的由来。灭国无数,王霸无双的大唐,在主角面前竟如此贤良淑德,有种反差喜感。
还有一本就是宋朝了,五代末宋初的故事。主角与赵匡胤同投郭威,主角一步步成为郭威养子柴荣亲信,在柴荣当上后周皇帝后,一步步攫取大权,走的是与历史上赵匡胤一样的路数,等周世宗柴荣病逝后,主角黄袍加身,建立大宋。主线就是窃取宋太祖赵匡胤的气运,夺取他的江山,夺他的国号。毕竟赵匡胤赵光义这哥俩建立的宋朝有点太拉胯了。主角干脆取而代之,让宋脱胎换骨,容光焕发。
并且在宋朝建立后,这哥俩一直在主角这个皇帝手下为臣,步步打压这哥俩,想想也挺爽的。
这本书取名宋大歌——宋大哥。寓意歌以咏志,大声歌唱,昭告世人,大宋的重生。
或者还可以再来一本,取名明太息,或者明太涕(明大弟),穿越明末的故事。名字来源于《离骚》的“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实在是明末历史太悲惨了,穿越回这个时代力挽狂澜也不错。
汉大也(大爷),唐大淑(大叔),宋大歌(大哥),明太息(大弟)这几本,千古汉人为一家,大爷大叔大哥大弟,这不就是朝代家族宇宙吗?
哈哈,脑洞是不是挺大的。
作者也不怕创意泄露出去,上下五千年,二十四史可写的东西太多了,创意比比皆是。关键是文笔,没有一定的文笔与沉淀写不出韵味,很容易写成爽文,沦为千篇一律。
胡言乱语一通,实则是想跟大家聊聊天,说说书背后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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