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溜了溜了
孟念不可思议地看看自己的手,再看看叶孤城,也看到了他眼底的错愕。“额,天色晚了,我该休息了,再见!”
她一个翻身就从房顶上翻了下来钻进了自己的房间里面,而后迅速地把窗户关死死的,生动形象地演绎了什么叫做溜了溜了。
孟念站在房间里面,脑子突然清醒。淦,自己损失的可是一整颗牡丹果子,为什么她要逃跑啊?啊啊啊,她这样一点也不天师,一点气势也没有,气人!
她气得直跺脚,想来想去就觉得还是睡觉吧。睡着了,就不会记着这个糟心事了。哼,睡觉!
而在屋顶上的叶孤城也反应过来了,他想着孟念一连串的动作,耳力又出众,听见了孟念跺脚的声音,想着她脸上会出现的懊恼的样子。他的手摸了摸自己的唇,不由得笑了。
月光下,他的笑容依旧,只是似乎多了几分肆意。
林平之早早地就起来练剑了,他按照孟念教授的剑法练着。虽然只有三十招的剑招来来回回,但是他一丝不苟地练着,完全没有敷衍的意思。因为吃了牡丹果子的缘故,他的动作比以往的更为顺畅,同时也感受到了像那三日一样的威力。
自己欠孟姐姐的越来越多了,也不知道这辈子还不还得起。练完剑回去梳洗更衣的时候,林平之不由得想到。自己之前是想着当孟姐姐的随从,来偿还她相助自己报仇的恩情。
谁知道她带着自己更像是带着弟弟,又教自己练剑又给自己调养体质,甚至还帮自己教训了王家的人。这哪里像是对随从呢?林平之笑笑,要是这样当随从,恐怕谁都想当了。
他更了衣就去找店小二点了一些栈中的早点,然后等着孟念起来。
今天的孟念起得有些晚,醒来的时候整个人是有点懵圈的状态。她的脑海里面突然就回想起了自己昨晚干了什么傻事,不由得在床上翻滚了几圈。
不对不对,占便宜的人又不是自己,是叶孤城,那可是五百年的牡丹果子,自己根本就是吃亏了。孟念坐了起来,认真地点点头,“对的,错不在我,我不用心虚。”
她之前又是看光又是摸脸都没有心虚,现在还需要心虚吗?嗯,不需要的。孟念将所有的情绪抛之脑后,完全忘记了自己之前在面对叶孤城的时候也是心虚的。
“孟姐姐。”看到孟念下楼,林平之站了起来,“我已经点好了早点。”
“嗯。”孟念坐了下来,看着桌子上的东西,点点头,“不错,你已经完全掌握我的口味了。好了,赶紧吃吧,吃完我们离开这里。”
“啊?”林平之有些惊讶,“我们又要走?”
孟念拿起了筷子,“这里的事情都已经解决了,我们还待在这里干什么?”
林平之疑惑道:“可是,孟姐姐,你忘记了,还有那位千面公子。”她分明用那个定身符箓把王怜花给定住了,还说他解决不了,一定会回来的,这才过去了一日,怎么就好像忘记了?
孟念的手一僵,眼神飘忽,“啊,那个不重要。反正王怜花能耐得很,手底下的人也不少,他一定会找到我的。”果然是美色误人,她居然都忘记这件事情了。
不行,她不能够让林弟弟发现自己忘记了的事情。不然的话,她这个当主人的面子还要不要了?镇定镇定,林弟弟发现不了的。
林平之发现了吗?当然发现了,但是他没有说什么,只是应了一声而后跟着一起吃早点。当初那个出现得犹如世外高人的孟姐姐的形象,早就已经破碎了。
不过没有关系,她是孟姐姐,是自己一家的恩人,他会一直维护孟姐姐的。总之她说什么是对的就是对的,就算她说血是绿色的都没有问题。
嗯咳,虽然但是,如果孟念知道了,那么一定会很认真地告诉林平之一件事情。那就是真的有血是绿色的,只是并非是人的血罢了。
用过早点,孟念和林平之收拾了东西就准备离开洛阳了。他们准备前往京城,或者说是孟念想要前往京城定居。他们要在那里买一个房子,作为长期的落脚点,不管去哪里浪了,总是要回去的。
原因就是因为京城是王城,有天子在,有孟念只听说过却没有见过的龙气在。在龙气之下,修炼有益。唉,修炼一途不易,反正只要她帮着皇帝做点事情偿还了因果就行了。
孟念摸了摸自己的下巴,要是这个皇帝人不咋地的话,那么她就帮神侯府的人。她都打听过了,这里有如雷贯耳的四大名捕在。别的人她不知道,但是身为正派主角,他们一定是好人。
他们又是心系朝廷和百姓的,帮他们也相当于帮这个王朝,也是偿还借助了龙气的因果。哎呀,她可真是个天才呢。孟念得意地摇摇脑袋,不对,她本就是个天才,哎嘿嘿嘿。
“孟姐姐,”除了洛阳城门口,林平之的脚步停了下来,“叶城主好像是在等我们。”
“嗯?”孟念抬眼看去,果然就见到一个车队,而在车队之前站立着的人正是叶孤城。她还以为自己不告知他,突然就决定离开洛阳,他就会不知道这件事情呢。
不过也是,带着这么多护卫,怎么可能不知道呢?孟念扫了一眼车队中的那些护卫,“我们走我们的,人家做什么,和我们有什么关系。”
“是,孟姐姐。”
孟念带着林平之,眼不斜视地准备越过他们。至于说为什么没有像之前那样带着林平之开溜,那当然是因为她不能够丢了这份面子。哼,堂堂孟家天师,天师界鼎鼎有名的天才,怎么可以总是落荒而逃,那多没有面子啊!
总之,场子一定要撑住了。
叶孤城看着孟念准备越过自己,眼底带上了些微笑意,“孟姑娘,我等候你多时了。”
孟念:肿么肥四?不能当做没有看见自己吗?
孟念不可思议地看看自己的手,再看看叶孤城,也看到了他眼底的错愕。“额,天色晚了,我该休息了,再见!”
她一个翻身就从房顶上翻了下来钻进了自己的房间里面,而后迅速地把窗户关死死的,生动形象地演绎了什么叫做溜了溜了。
孟念站在房间里面,脑子突然清醒。淦,自己损失的可是一整颗牡丹果子,为什么她要逃跑啊?啊啊啊,她这样一点也不天师,一点气势也没有,气人!
她气得直跺脚,想来想去就觉得还是睡觉吧。睡着了,就不会记着这个糟心事了。哼,睡觉!
而在屋顶上的叶孤城也反应过来了,他想着孟念一连串的动作,耳力又出众,听见了孟念跺脚的声音,想着她脸上会出现的懊恼的样子。他的手摸了摸自己的唇,不由得笑了。
月光下,他的笑容依旧,只是似乎多了几分肆意。
林平之早早地就起来练剑了,他按照孟念教授的剑法练着。虽然只有三十招的剑招来来回回,但是他一丝不苟地练着,完全没有敷衍的意思。因为吃了牡丹果子的缘故,他的动作比以往的更为顺畅,同时也感受到了像那三日一样的威力。
自己欠孟姐姐的越来越多了,也不知道这辈子还不还得起。练完剑回去梳洗更衣的时候,林平之不由得想到。自己之前是想着当孟姐姐的随从,来偿还她相助自己报仇的恩情。
谁知道她带着自己更像是带着弟弟,又教自己练剑又给自己调养体质,甚至还帮自己教训了王家的人。这哪里像是对随从呢?林平之笑笑,要是这样当随从,恐怕谁都想当了。
他更了衣就去找店小二点了一些栈中的早点,然后等着孟念起来。
今天的孟念起得有些晚,醒来的时候整个人是有点懵圈的状态。她的脑海里面突然就回想起了自己昨晚干了什么傻事,不由得在床上翻滚了几圈。
不对不对,占便宜的人又不是自己,是叶孤城,那可是五百年的牡丹果子,自己根本就是吃亏了。孟念坐了起来,认真地点点头,“对的,错不在我,我不用心虚。”
她之前又是看光又是摸脸都没有心虚,现在还需要心虚吗?嗯,不需要的。孟念将所有的情绪抛之脑后,完全忘记了自己之前在面对叶孤城的时候也是心虚的。
“孟姐姐。”看到孟念下楼,林平之站了起来,“我已经点好了早点。”
“嗯。”孟念坐了下来,看着桌子上的东西,点点头,“不错,你已经完全掌握我的口味了。好了,赶紧吃吧,吃完我们离开这里。”
“啊?”林平之有些惊讶,“我们又要走?”
孟念拿起了筷子,“这里的事情都已经解决了,我们还待在这里干什么?”
林平之疑惑道:“可是,孟姐姐,你忘记了,还有那位千面公子。”她分明用那个定身符箓把王怜花给定住了,还说他解决不了,一定会回来的,这才过去了一日,怎么就好像忘记了?
孟念的手一僵,眼神飘忽,“啊,那个不重要。反正王怜花能耐得很,手底下的人也不少,他一定会找到我的。”果然是美色误人,她居然都忘记这件事情了。
不行,她不能够让林弟弟发现自己忘记了的事情。不然的话,她这个当主人的面子还要不要了?镇定镇定,林弟弟发现不了的。
林平之发现了吗?当然发现了,但是他没有说什么,只是应了一声而后跟着一起吃早点。当初那个出现得犹如世外高人的孟姐姐的形象,早就已经破碎了。
不过没有关系,她是孟姐姐,是自己一家的恩人,他会一直维护孟姐姐的。总之她说什么是对的就是对的,就算她说血是绿色的都没有问题。
嗯咳,虽然但是,如果孟念知道了,那么一定会很认真地告诉林平之一件事情。那就是真的有血是绿色的,只是并非是人的血罢了。
用过早点,孟念和林平之收拾了东西就准备离开洛阳了。他们准备前往京城,或者说是孟念想要前往京城定居。他们要在那里买一个房子,作为长期的落脚点,不管去哪里浪了,总是要回去的。
原因就是因为京城是王城,有天子在,有孟念只听说过却没有见过的龙气在。在龙气之下,修炼有益。唉,修炼一途不易,反正只要她帮着皇帝做点事情偿还了因果就行了。
孟念摸了摸自己的下巴,要是这个皇帝人不咋地的话,那么她就帮神侯府的人。她都打听过了,这里有如雷贯耳的四大名捕在。别的人她不知道,但是身为正派主角,他们一定是好人。
他们又是心系朝廷和百姓的,帮他们也相当于帮这个王朝,也是偿还借助了龙气的因果。哎呀,她可真是个天才呢。孟念得意地摇摇脑袋,不对,她本就是个天才,哎嘿嘿嘿。
“孟姐姐,”除了洛阳城门口,林平之的脚步停了下来,“叶城主好像是在等我们。”
“嗯?”孟念抬眼看去,果然就见到一个车队,而在车队之前站立着的人正是叶孤城。她还以为自己不告知他,突然就决定离开洛阳,他就会不知道这件事情呢。
不过也是,带着这么多护卫,怎么可能不知道呢?孟念扫了一眼车队中的那些护卫,“我们走我们的,人家做什么,和我们有什么关系。”
“是,孟姐姐。”
孟念带着林平之,眼不斜视地准备越过他们。至于说为什么没有像之前那样带着林平之开溜,那当然是因为她不能够丢了这份面子。哼,堂堂孟家天师,天师界鼎鼎有名的天才,怎么可以总是落荒而逃,那多没有面子啊!
总之,场子一定要撑住了。
叶孤城看着孟念准备越过自己,眼底带上了些微笑意,“孟姑娘,我等候你多时了。”
孟念:肿么肥四?不能当做没有看见自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