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碗豆角盛在盘里,琅嬛赶紧从她手上接过,转身几步放在餐桌上。

    林姝是早知道女儿今晚要回,平日一个菜一碗粥,今天桌上难得的丰盛。

    大瓷碗里的咸菜苦瓜排骨汤炖得汤□□人,琅嬛舀出两碗,递到林姝的面前:“妈,吃饭。”

    “乖。”林姝望着女儿,满目怜爱,“你多吃点,最近又瘦了。每天都夜半回来,你都不知妈多担心。”

    “不用功怎么涨薪,妈,我算过了,过完年,我们就够钱抽居屋了。”

    林姝也笑得满足:“好,我最近也在帮对面楼的王太太带孩子,多少还有点进项。”

    “妈,觉得累就不要做了,带孩子最辛苦了。”琅嬛知道林姝的身体不好,一天几份工的劳累让她过早地衰老。

    “哦,你道阿妈带别人的孩子辛苦,早点让妈妈带自家的孩子咯。”

    琅嬛无言,她倒是很佩服她妈,无论什么样的话题,最终总能扯到让她结婚生子上来。

    “阿嬛,今天下午九婶来过。”林姝见她沉默,带着点小心。

    九婶是林姝到港城后遇到的荟州同乡,来港多久就来往多久。琅嬛喝完碗底的汤,点点头:“好啊,九婶多陪陪你,你也没那么闷。”

    “这周六得不得闲?”林姝又问。

    “现在还不知,怎么?妈,你有事啊?身体不舒服?”

    林姝又给琅嬛夹了一大块排骨:“不是,是九婶,她有个侄子,在圣塞诺中学教书,人品好,长得也精神”

    “妈”琅嬛一脸愁苦。

    自从琅嬛大学毕业,林姝就希望她能尽快找到能共度一生的伴。不为别的,她自己的身体自己知道,虽不说油尽灯枯,但总担心不能陪女儿多走一段。

    难为阿嬛找个合适的、踏实过日子的男人,成了林姝最大的一个心病。

    “妈已经跟九婶说过了,中午十二点佐敦的那家新开的法餐,很不错的。耽误不了你多少时间,九婶的侄子姓陈。”林姝从口袋里摸出一张相,拍在了琅嬛的面前。

    5吋相片上映着一个规矩的人像,黑框眼镜更显他斯文。两只胳膊紧紧地贴在身侧,腰杆挺得笔直。

    “阿嬛,听妈的话,周六”

    “是,周六十二点,佐敦l’hiver,我记住了。”琅嬛无奈,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答应阿妈,换几天的清闲,这比账她会算。

    周五放工前,养老院的稿总算是在改完第二遍之后得到了老总的首肯。感天动地,一贯黑面的老总这次居然朝她勾了嘴角,松垮的面皮配上少有的笑容,让琅嬛后脊战栗。

    她关上老总的房门,忍不住搓搓双臂拱起的鸡皮疙瘩,又觉得自己有些好笑。

    “你表情怎么这么奇怪!”小孟突然蹿到她的身边,“稿子过了?”

    李琅嬛双手报臂,一卷稿纸得意地敲着肩头。

    “行啊,你都不知我最近这个富贵门这个械斗案有多难写,天杀的东兴社。”小孟发完牢骚,又赶紧把话头吞了回去,左右看了身旁没人,才长吁一口气。

    “你行的,我得走了。”

    “这么早?”小孟眉毛一挑。

    “是啊,今晚要回家做乖女啊。”

    从前都是琅嬛开一盏灯,穿着珠链做些零碎的杂活,等林姝夜半回来。

    如今母女俩掉了个个儿,在家做些散碎零工,日日等人归的倒成了林姝。

    食过晚饭,林姝指着琅嬛眼下的乌青,赶着她去早睡。直言明日还有约会,怎么也得漂漂亮亮的过场。

    第二天一大早,林姝早起就熨好了两条裙。一条海军蓝并奶白的条纹及膝裙,另一条是奶黄缀了碎花的雪纺纱裙。

    林姝提着两条裙子,在镜子前左右比过,还是淘汰掉那条略显职业的及膝裙。

    琅嬛少穿裙子,平日多是牛仔、工装裤。这条纱裙还是她去年刚毕业的时候,林姝送她的毕业礼物,也只在生日的时候穿过一次。

    “啪啪啪”,林姝叩响了李琅嬛的房门。

    毛毯里边探出头来,摸到旁边的腕表,时针不过指到“7”字。

    “阿嬛,早点起来,再去做个头发。”林姝冲着屋里喊了一声,把裙子挂好,又去厨房端热好的粥。

    卫生间里,琅嬛洗漱好,一头油亮乌黑的头发被她随意编在脑后,素面朝天同平日见工没什么不同。

    林姝看她这样子连连摇头:“头先,我摆在洗手台上的那支口红怎么不用?女仔怎么也得有点装饰。”

    “妈,等我先喝完粥,好不好啊。”

    李琅嬛无法,吃过早点,又换上林姝早就准备好的那套裙,抹了口红让阿妈点过头才出得门去。

    还不到九点,琅嬛不准备去做什么头发,她一早就打算今天的相亲只是为了让林姝安心。

    上车到佐敦也不过才九点半。

    平时少有时间出来逛街,今日却偷得浮生。柯士甸广场的书局这半月都在清仓,小孟说了几次,她也就记下了。

    挑了两本georgessinon的小说,算是今天的收获。

    琅嬛自小就爱看推理、刑侦小说,若不是阿妈不同意,她是准备报考警校的。

    港城人的周末午后才算开端,这会儿道上行人不多,琅嬛看看时间,准备先去餐厅一边看书一边等那位陈先生。

    她行到路口,余光瞥见马路对面一辆熟悉的银灰色bn□□。

    车牌la8789,是那个好心人?

    奇怪,一个未讲过几句话的陌生人自己印象也这样深,李琅嬛笑自己的记忆不错。

    l’hiver,新开的餐厅,空气中都是一股油木的香味,锃亮的水晶灯在头顶闪烁。穿着三件套的侍应生近前来招呼,引着琅嬛坐到了里间靠窗的位置。

    “小姐,是一位吗?”

    “还有一个朋友,姓陈,一会儿才到。”

    侍应生为她倒了一杯雪莉,略微躬身,退了下去。

    餐厅的灯光不亮,隐隐绰绰,窗边透得光亮才让她刚买新书上的油墨字印得清楚。

    陈家豪提早了十五分钟出门,也提早了十五分钟到了佐敦。九婶是他妈的表亲,算不上亲近,不过近几年他妈张罗着为他相亲,这才把七姑八姨的关系都拾了起来。

    九婶在这一堆表亲里面可以说是穷亲戚,最近死了烂赌的老公,儿子又做了医生,情况才好了起来。这样家世的亲戚,他原本就不会有过多的交集。他们介绍的相亲对象,他更是直接推掉的。

    谁知道那天鬼使神差接过了他妈要来的相片,一下子就答应了下来。

    那是张大学的毕业照,一水儿的青涩少年。黑色的学士服宽衣大摆,让每个人看起来都无甚区别,只中间站着的那个清秀的女生让人眼前一亮。

    鹅蛋面孔,长眉连娟,一双眼睛更让人想到盈盈秋水,要靓过去年的港姐。

    一张照片让他动摇,等到了l’hiver,远远瞧见窗边坐着的真人,更让他呼吸一滞。这样初初相见就心动的感觉,还是在高中毕业会上看见舞台上弹李斯特的女神校花。

    透过落地玫瑰蕾丝纱帘的无规则光斑落在琅嬛的脸上,更显她肤如凝脂。绕在耳后的碎发跳出限制,坠在精细的锁骨上。呼吸间,她胸前的蕾丝微微颤动,也骚动着陈家豪的心。

    陈家豪深吸了一口气,走到桌边:“李小姐。”

    “陈先生?”

    琅嬛合上手边的书,站起来同照片里相差不多的男人握了握手。

    琅嬛抬头的一瞬间,陈家豪的心口又被击中了。近距离她更要好看,那双深琥珀色的眼睛像是掬了一捧月光下的波光粼粼。

    “不好意思,我迟了。”陈家豪尽力平复自己的心情,想在心仪的人面前表现出应该的得体。

    “没有,是我早到。”李琅嬛笑了笑,“陈先生”

    “叫我家豪吧,或者gilbert。我可以叫你什么?琅嬛?”陈家豪等不及想拉近两个人的关系,他搓着自己的袖口,放缓了自己的语速。

    “无所谓了,也可以叫我lora,大家都这么称呼。”琅嬛客气又带有距离。

    “好啊,lora。”叫出这两个字,陈家豪脸上的笑容都深了几分,“叫东西吃吧。”

    新店的菜色确实不错,对得起它餐单价格上的那些数字。琅嬛少到这样的餐厅吃饭,吃得满足,却也举止优雅。杯盘碰撞之间,陈家豪口中未停,恨不得把自己二十六年博闻广记的那些幽默说得精彩去博对面的佳人一笑。

    主菜的餐盘被撤走,换上了甜点。巧克力慕斯拌朱古力脆珠,轻柔的慕斯搭配醇厚的朱古力,味道恰如其分。

    陈家豪依旧说得精彩,好容易等到他饮一口酒,稍事休息,琅嬛赶紧开口:“gilbert,其\\实今天我来是因为九婶和我妈的好意。不知他们有没有告诉你,我才刚刚毕业,记者的工作已经占据我日常生活的大半,我现在还没有想要恋爱的意思。”

    拒绝的话,从初中开始修炼到现在,琅嬛已经运用的得心应手。

    不过似乎对面坐着的那位斯文男士好像对这个状况是意料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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