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间被挂满纱幔的房间里,  点起了惶惶跳动的烛火,夜幕将光线收拢大半,只留了室内一片浅淡晕黄。风吹银铃响,  细碎断续,  沁着水声,让人闭眼就能想起那一年的秦淮游船,  香味也是特调过的,  与西南绵延千万里的花海都不相同,  而是甜腻廉价,像毒蛇的信子,轻轻一点,  就使人头脑发晕。

    木辙坐在一张椅子上,  看着轻纱背后的妙龄女子,  如狐仙上挑的眉眼水波潋滟,  唇若染血,  却少了几分当年的妩媚。他痴态百出地看着他,  忽而又神情痛苦,  透过眼前人,  问着那数年前就已经香消玉殒的伶仃孤魂:“为何你没有生出一个同你长得一模一样的女儿?”

    凤小金没有说话,  只是漠然地闭起眼睛。他能听到对方的脚步声正在逐渐靠近,又在那里停驻许久,而后便有一只苍老如树皮的手,抚上了自己的脸。

    “为何你当初不等我,却要跟着姓谭的那狗官走?”木辙继续问,“她们甚至说你是自己给自己赎的身。”

    他不明白,  既然她有钱,  为何当初却不肯跟自己离开秦淮。

    凤小金却是明白的。一个青楼女子,  在同时面对一个遭朝廷追捕的混混,以及一个风流倜傥的王城贵族子弟时,会做出何种选择,其实并不难猜。

    木辙困惑多年,只是因为他不想承认而已,不想承认自己心目中冰清玉洁的神女,其实也同这世间绝大多数女人一样,会在意男人的身份地位,不想承认她当初其实根本就没有看中他,不想承认臆想中的情人离散,其实只是一厢情愿。说来可笑,最善于玩弄人心邪  |  教头目,偏偏同样受制于人心的弱点,逃避怯懦,对于一个最简单的问题,这么多年硬是苦思不得解,以至于将他自己生生逼成了一个疯子。

    凤小金不觉得自己的娘是一个多坏的女人,也不觉得她是一个多好的女人,归根结底,只是一个庸庸碌碌的俗人。在年轻时遇到家世显赫的俊俏公子,想赌一把,结果命苦,赌错了,这一生也就毁了。

    他已经记不清那所谓“爹”的长相了。八岁那年,自己杀了豆腐佬,带着家中所有值钱的东西一路北上,历经千辛万苦,好不容易才在隆冬腊月抵达王城,那是一座大得惊人的城,街道宽阔得能并排行驶五辆马车,每一栋房屋的屋脊上都有雕刻与彩绘,琉璃瓦在阳光直射下,灿烂得教人睁不开眼。

    人也与小镇上那些尖酸刻薄的邻居不同,他们穿着风流,贵人们裹着厚厚的裘皮,看起来都高兴得很。包子铺的老板娘先发现了赤足站在雪地里的小少年,她惊呼一声,赶忙差伙计到后院找了身干净的旧衣,招手叫他:“孩子,别待在那里了,快进来烤烤火。”

    凤小金被伙计拉进铺子,擦洗之后换了衣服,老板娘又给他端来了包子与热汤,问道:“你是来王城寻亲的吗?”

    “是。”凤小金捧着热汤,看着外头树上挂着的红绸,羡慕地问道,“婶婶,王城的年,每回都这么热闹吗?”

    “这才腊月初九,还没过年呐,挂红绸是谭府有喜事,谭大人今天要纳妾。”老板娘笑道,“等会我家小子要去讨糖吃,你也一起去玩吧,对了,你的亲戚姓甚名谁,住在哪里?我看看能不能帮你。”

    谭府,谭大人。凤小金抬起头问:“是正阳街的谭府吗?哪个谭大人?”

    “是正阳街的谭府,王城拢共也就那一个谭府。”老板娘道,“谭晓钟谭大人,今日要纳周府的三小姐进门。”

    凤小金的手指稍微错了一下,包子里甜蜜的花生红糖馅儿流出来,温热地裹满掌心,他问:“谭大人纳妾,那他的妻子是谁?”

    “是户部李大人的女儿,当初他们成亲时,可比今天热闹多了。”

    老板娘打开了话匣子,那得是十一二年前的事情,自己当初还没嫁人呢,就站在街道旁边,看着迎亲的队伍浩浩荡荡一路走过长街。而策马行于队伍前的谭家公子,面如冠玉笑如春风,只这一眼,就成了王城不知多少少女的梦。

    凤小金心想,十一二年前。

    那时候自己的娘正挺着肚子,或者正抱着自己,待在那间破旧的豆腐坊里,日日痴痴看着北方。她以为他正在等她,以为她只要能抵达王城,出现在他面前,就还是能有情人终成眷属。而造成眼下这种困局的,不是薄情人心,而是弄人造化。

    她觉得那个男人是爱她的,所以经常会偷偷给儿子讲那短短的相逢,讲男人的许诺,讲王城的繁华,以及只存在于幻想中的“将来的好日子”。

    “你爹会找我们的。”她说。

    于是凤小金也就相信了,自己的爹一定会去秦淮接娘亲与自己,一旦发现人不在了,就会派出家丁,在各个角落疯了一般地找,他也是抱着这样的奢梦,一路咬牙行至王城的。

    可在抵达王城的第一天,就遇到了自己的爹纳妾,而且他还有妻,有子,有女。

    凤小金默不作声地吃完包子,跟随老板娘的儿子,一道去了谭府门口。穿着锦缎的管家笑容满面,正在给孩子们分糖,喜婆大声喊着什么“多子多福”的话,周围吵闹极了,吵得脑髓也开始扭曲。他在一片如被蚁噬的剧痛里,第一次见到了自己的爹,穿红衣骑白马,笑得那般开心,甚至连看都没有看自己一眼,就兴冲冲地前去接新妇。

    所有箱子都裹着丝滑的红绸,有些被风吹散了,落在地上,被人们踩得一片脏污,凤小金想起了自己的娘,八年间,她没有买过一块新的布料。

    “你这傻小子。”旁边有个大婶忽然拍了他的肩膀一把,“谭大人娶亲呢,大好的喜事,你哭什么?小心被管事的看见了又挨骂。你是住在哪家呀,你爹娘呢?”

    “死了。”凤小金透过遮住眼的水雾,看着那潇洒骑马的背影,“娘死了,爹也死了。”

    “哎吆。”大婶有些后悔,放轻声音道,“是我不该问,快别哭了,那你住在哪里?”

    凤小金推开她,慢慢地走出了人群。

    他不想再去认那个爹了,哪怕对方还有那么一丝丝的可能,愿意认自己。他也不愿意将自己与娘亲这八年来所受的苦难再复述一遍,用来换取那座豪宅官邸里的人们或猎奇、或怜悯、或惊讶的廉价同情,更何况或许根本连同情也不会有,自己只会像一条野狗一样被赶出去。

    那一卷滚落在地的红绸,娘亲差不多要推上整整半年的石磨,才能买得起。凤小金一边走,一边入魔一般地想着,当自己在那座豆腐坊里,正因为遗失一枚铜板而饥寒交迫、遭受虐待时,谭府里的人正在做着什么。

    越想越焦躁,越想越愤怒,而在焦躁与愤怒过后,又感觉到疲倦和麻木,他像一具行尸走肉,行走在王城沸沸扬扬的大雪之中,脚上不合适的鞋子掉了,也不觉得冷,直到后来一头栽倒在雪地中。

    他以为自己会死,但最后还是醒了过来,醒在了一座摇摇晃晃的马车上,周围是一圈酒气冲天的男人。

    “官兵呢?”

    “放心吧,早被我们甩了。”

    他们聊着天,哈哈大笑,领头的男人见凤小金醒了,便将他拎了起来,又丢了一壶酒过去。

    “小崽子,我看你也是个无家可归的,走吧,随我去东边讨生活。”

    凤小金捧着酒壶灌了一口,将他自己呛得直咳嗽。

    他没有问对方是谁,但光凭那一句“将官兵甩了”,就能猜出一二。

    他们是

    朝廷的敌人。

    也就是自己那所谓“爹”的敌人。

    凤小金说:“好。”

    从此便成了令普通百姓闻风丧胆的恶匪。

    他曾经发誓要杀了谭家满门,让他们全部下去陪自己的娘亲,因此发奋练功,终于在五年之后,等到了机会。

    谭晓钟奉旨押运赈灾钱粮南下,虽说带了整整一支军队,但依旧吃亏于地形,被匪帮冲得七零八落,惨叫声回响在山间,血流成河。

    凤小金将长剑架在他的脖颈处。

    谭晓钟狼狈地趴在地上,或许是因为沾了满脸污泥的缘故,他看起来要比纳妾那日苍老上不少,生了皱纹,长了白发。他破口大骂,骂着匪徒的灭绝人性:“白河上下有多少百姓正在等着这批钱粮,他们就快饿死了,就快饿死了,那你们竟然连赈灾的物资都要抢,混账!暴徒!”

    “饿死,是一件多么稀罕的事吗?”凤小金居高临下地看着他,“早在七八年前,我娘就因为饥寒交迫死了,她直到临死前,还等着那个在花船上向他许诺的男人能找到她,那时候,谭大人你又在哪里?”

    谭晓钟没有听出他话里的意思,只是费力地爬起来,道:“朝廷就是知道百姓过得不易,方才四处筹措钱粮,你抢了这批东西,世间就会多出千千万万个妇人,也因为饥寒交迫而死,至少……至少留下一半粮食,让我将他们运往灾区。”

    凤小金道:“原来你根本就没记住她。”

    谭晓钟道:“什么?”

    “我是说,这批东西,你要是有本事,就从我手里抢回去。”凤小金冷漠地丢下一句话,翻身上马,扬长而去。他知道大琰的律法,知道一个丢失了赈灾物资的官员回去,将会面对什么,这比杀了对方要更加有趣。

    留下谭晓钟在背后继续破口大骂。

    风最后将所有的声音都吹散了。

    但谭晓钟最后还是死了。

    全府上下,都死在了木辙手里。

    死就死吧。

    凤小金心想。

    所有人都是要死的。

    木辙摩挲着他的脸,久久不愿松手。他特意饮了一些酒,在半醉半醒之间,入神地看着眼前痴恋一生的美人。他觉得自己并不苍老,还是年轻的,有着蓬勃的生命力。

    “你一点都低贱。”木辙说,“很快,很快我就会让你成为全天下最尊贵的女人。”

    风穿过房间,吹得烛火将熄未熄。

    墙上的影子越发显得诡异起来。

    乌蒙云乐将灯罩放好,问:“你的伤,还要多久才能好?”

    “不知道,巫医与阿畅都说不准。”乌蒙云悠皱着眉头,“我觉得浑身的骨头都酸痛了,最近寨子里怎么样?”

    “来了许多讨厌的南洋人。”乌蒙云乐道,“所有弟子都严阵以待,他们说大琰的军队或许马上就要打过来了。”

    乌蒙云悠“嗤”了一声:“他们怎么可能安然无恙地穿过密林,那个苦宥呢,还是不肯理你吗?”

    “他愿意同我说话。”乌蒙云悠道,“这就够了。”

    “但是我听阿畅那天说起,教主会用他去换回遗失的那批黄金。”

    “我已经去问过教主了,他说苦宥不会被送走,会永远留在我们白福教。”

    “他不会答应娶你的,而且教主或许会杀了他。”

    乌蒙云乐捏了一下手帕:“可是教主知道我喜欢他,我不会让他死的,我要他做我的丈夫。”

    乌蒙云悠懒得听这少女呓语,扯过被子捂住头:“你最好还是清醒一点,或者

    让小叔叔给你讲一讲道理。”

    “我已经大半天都没见到他了。”乌蒙云乐回头看着窗外,“他好像是和教主待在一起。”

    ……

    青鹞又送来了新的信函。

    果然如梁戍所猜想的,对方将交换的地点选在了密林中的一处湖泊旁。

    高林道:“将所有黄金珠宝都倒进湖水里?”

    “这一带的瘴气很浓重。”梁戍道,“我们的兵士只有推着车快进快出,才能避免过多地吸入毒雾,对他们来说,的确有利。”

    “他们选中此地,说明已经丈量过了湖泊的深度。”柳弦安道,“我们要按照他们说的去做吗?”

    “先将苦宥换回来,这批金银他们短期内也无法消耗,我们只需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将白福教铲平,就并不会有过多的损失。”高林道,“现在最大的问题,是他们十有不会交回真正的苦宥。”

    梁戍看向弯月银刀族的众人。

    “王爷请尽管放心。”男子抱拳道,“我们会跟上他们,保证神鬼不觉。”

    “那就一切按计划行事。”梁戍吩咐程素月,“去将金银装车!”

    高林也跟去帮忙,在心里默念,苦宥得回来,但钱也千万得一起回来,毕竟我家王爷可是连怎么分都已经谋划好了。他随手拿起一个银锭子,招呼手下人都加快速度,有个小兵溜过来问:“高副将,真要把这么多银子都送出去啊?”

    “是啊。”高林深沉地拍拍他,“谁让你们苦统领值钱呢。”

    小兵:“……”

    怎么搞的,隐隐觉得高副将好像并不是很担心?

    众人忙了整整一夜一天,终于将所有金银都装入车中,一路蜿蜒驶入了密林。梁戍亲自带队,程素月尾随押运,在雾将浓未浓的交界处,湖泊也隐隐出现在了视线的尽头。

    苦宥正被悬挂捆在一棵歪脖子老树上,浑身是血,一动不动,在他的身体下方,就是那片幽静的湖泊。

    “骁王殿下,倒吧。”一名身穿红衣的女子站在林中,“我们最好谁都别耍花样,否则——”她看向自己身侧的机关,“只要我砍断这根绳子,就会有成百上千支利箭射穿他的身体。”

    程素月高声问:“倘若我们将珠宝都倒入湖中,你却依旧砍断了绳子呢?”

    “姑娘放心,有白福佛母在上,我们可不会言而无信。”红衣女“咯咯”地笑着,“况且我们只想拿回金银,可没胆子招惹骁王殿下,木教主还想着要同殿下找机会和谈,自不会在苦统领的事上耍心眼,你们说是不是?”

    她轻松跃上枝头,以便能更加清晰地看到对方:“这是我们所能想出最合理的交换方式了,即便姑娘觉得不公平,那也没有办法,若诸位还要犹豫……”她指间夹着一根燃烧的木棒,随时都有可能烧断牵连机关的绳索。

    梁戍道:“倒!”

    “是!”程素月一招手,首批十余名兵士脸上蒙着布巾,推起小车冲入林中,将车上所载的金银珠宝悉数倾入湖中,紧接着,第二批士兵也冲了上去。

    第三批。

    第四批。

    ……

    等最后十车珠宝被倒进湖水中时,红衣女抬手将火把也扔进湖水中,大声笑道:“骁王殿下果然守信,放心,我们也守信得很!”

    言罢,她转身便轻飘飘地落入了瘴林深处,白福教的其余弟子很快也消失无踪,只剩一个苦宥仍孤零零地被悬挂在湖水最中央。

    梁戍亲自飞身上前,一剑砍断了那根绳索,苦宥在空中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他吐出一口鲜血,痴痴呆呆,金瞳涣散地

    说:“我,他们,这是哪里,我——”

    还没将一句话憋完,苦宥的双眼已骤然大张!梁戍手上戴着薄薄一层几乎难以察觉的天丝手套,将那双正欲趁机偷袭的手捏得骨骼断裂!几只蛊虫“嗡嗡”落入湖中。梁戍一膝盖顶得他倒吸气,将惨叫声也扼了回去。两人落在林中,程素月立刻带人抖开一张巨大的毯子,将伤者连头带脚地裹了进去。

    “快将苦统领带回去!”她扯着嗓子喊。

    隐在密林中的红衣女一直看着他们匆匆离开,方才满意地站起身。

    而弯月银刀族的人,也悄无声息地跟在了她的身后。

    ……

    柳弦安正在军营中等得焦虑,能让四万八千岁的睡仙感到焦虑,可见骁王殿下确实是很有些分量的,他不停地走来走去,走得高林眼都晕了,又不敢提出意见,只好看向柳家的另外两个人,但也没看出什么结果。因为白鹤山庄上下都有共识,柳二公子走路,是能和过年并列的喜庆之事,鼓励还来不及,焉有阻止的道理。

    于是高副将只好继续眼晕着,一直晕到了军营门口传来闹哄声。

    “苦统领回来了,苦统领回来了!”小兵们兴高采烈地喊着。

    众人急忙迎出门,高林一见自家王爷的表情,就知道“得,回来的果真是冒牌货”。

    他一边配合地演戏,一边悄声问妹妹:“这么快就露出马脚了?我还当白福教精挑细选大半天,又对着苦宥学习了这么久,培养出的冒牌货,至少会让咱王爷迷惑片刻。”

    “我也纳闷,王爷一上手就捏断了对方的腕骨,人也被打晕了。”程素月道,“我还在路上看了,他的脸与苦宥一模一样,眼睛也一样,甚至连易|容|面|具的痕迹都找不出来。”

    高林纳闷极了,那这是怎么发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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