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肖雄

    熙绪背着琴去邗市寻名师了,现在学琴不必寻仙山访大川了,每个城市都有琴馆,所以对于门派的概念越来越不执着。

    如果说自己的门派,她的老师是虞山派,所以顺理自己是个虞山派。

    和大部分琴人一样,既敬且爱广陵派,这一派实在名家辈出,来邗市学琴确有一种神圣感。

    她很爱这座城,第一爱春日里与白绣球并立的琼花,后来她在燕都的一家花园里也发现了一株琼花,但那花整株小了好几个型号,而且不白,泛着青涩的绿。

    第二便是爱卤水鹅,此物必须热着吃,所以带回燕都的,邮回燕都的,都完全不对味。

    心境好的时候,熙绪很懂生活,把会吃会玩视为理想。

    还是个小老师,她有时想,这个世界是属于年轻人的,归根到底还是属于年轻人的。自己年轻时干啥去了,痛,悔。

    那小老师长得极其干净。白色的琴服,一尘不染,不觉想起一句话——“披一身的月光”。

    只有江南才有这样的妙人吧。

    这年轻人琴风非常高雅,非常稳重,没有一丝丝急躁,古琴最忌一个“燥”字。

    着琴服的小先生真仿佛天外来,全然没有一点烟火气,白袍上不会挂上“三事儿”或是其他乱七八糟的,就一正宗琴人。

    琴课价格不菲,上一次课,她就在琴馆待上半天。

    这样的生活,便是她向往过的。

    今儿的课要讲《良宵引》,所以特意打印了谱子拿过来给轩轩,因为轩轩的曲集上没有管先生的那一版本。

    轩轩拿了谱子,很是惊喜,仿佛收到了来自老师的礼物,时常深呼吸,仿佛要闻出那纸的味道。

    话说无意中看见了张老师在食街那里体现出的本色,这孩子心里对她有点不一样的钦佩,少年嘛,总是喜欢热血沸腾,喜欢悲情。

    今天的课这般开始:“这首曲子几乎是一个基础指法的小集成,塌下心来学习,一定会很有心得,它很早就被誉为‘节短韵长’。”

    “再者今天强调一下坐姿,男子两脚打开几乎与肩同宽,十三徽或者徽外音多的曲子,为避免身体失衡,两脚可以打得更宽一些,但是女子只能交脚或是双脚并拢,为了不失衡,其实女子付出了你想象不到的努力。”

    熙绪继续补充:“男子的优势又岂止坐姿,比方力量和臂展,不过目前很多女琴家反倒都力透琴背。”

    轩轩就是喜欢张老师这个调调。

    到了下课的点儿,大姐并没像平时要留张老师吃点家乡饭,因为她觉得不用整这花里胡哨的了,会当街干架的张老师不可能留下来。

    熙绪的耳朵出了点小问题,大概是长时间不当使用耳机导致的。最腻歪医院也还是去了,简单处理了,贴了一块纱布。

    一顶有檐辣椒帽,深绿色的,向右边偏去,压住齐耳短发,纱布也只是若隐若现。

    似有若无的微微病态,使得夜色掩映下的她有股独特的美感。

    熙绪刚想点着嘴角的烟,听有人喊着张老师,寻着声音,看张晨光和一个中等身材的小笑脸男子在聊天,于是拿下烟,握在手心,想想又原样揣进了右边口袋。用左手举高向对面挥手,笑容一向真诚灿烂,并向小笑脸男子点头示意。

    张晨光迅速与那男子告别,赶过来与她寒暄,问她耳朵怎么了,回说:“崇拜一只耳。”

    见张晨光有些不解,于是解释说:“《黑猫警长》里男二。”

    对方露出了很担忧的神色。

    熙绪知道他准以为耳朵怎么也得掉一半,不觉失笑。

    这个时候,笑脸男子从车里出来也朝这边走过来。

    笑着伸出手,她潇洒地与之虎口对虎口地轻握了一下手。

    那人自我介绍他叫肖雄,广东人,看起来一点也不“枭雄”。但是很意外的,他说他看过很多次自己的演奏,与张晨光一起,不一起时也有。她猛然想起,当时和张晨光一起的那一桌人,那确实是故人。

    肖雄说特别喜欢她的“古筝”。熙绪并不纠正,很开心地用粤语说:“粉丝?”

    肖雄也意外对方的粤语发音竟如此标准。

    祁臻就职于广东人开的公司,位置很高所以买了很多粤语资料,熙绪不忍心它们蒙尘,于是自己学了起来。“噶篱喔”“细佬女”“姑接”啥的,学得头皮发麻。

    全是散装的,说不出很多句子。肖雄问她是不是广东人,熙绪粤语回答“不是”。肖雄又问能不能听懂他港乜野,她说“是。”

    这时车来了,本来想说走先,不过还是用“先走了”替代了“走先”。

    一番交谈,她表现得从容自信。

    不过后续的发展,有点超过社交上面“色厉内荏”的张熙绪小姐的掌控。她后来总结今天的表现为“失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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