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5章 嘿,这不是张三嘛,咋还没进去呢?
第225章 嘿,这不是张三嘛,咋还没进去呢?-狂徒张三:那个敲锤的,你完了林河-一本书
狂徒张三:那个敲锤的,你完了林河
作者:一天一个达不溜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李四闻言,也是恶狠狠的盯着张三。
似乎是张三只要敢承认,非要冲上去给他两个大逼兜子不可。
张三缩了缩脖子,道:“你说的那些事,我可都没干过。”
“不过你身为一个律师,而且直播间里有那么多人,你总拿我的名字说事,这也太过分了吧。”
“过分吗?”
林河揉了揉鼻子,随后笑道:“这好像并不过分吧,我同学的表舅的孙女的老公的邻居就是叫张三。”
“我说的这些事情,都是那个张三干的,有什么问题吗?”
一屋子的人看着林河坐在那里,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都是忍不住有些想笑。
要说忽悠人,还得是林河啊。
这不,三两句话下去,就把老头怼的有些哑口无言。
张三面色一阵尴尬,“但是,但是自从你在网上出名之后,我们村的那些人可没少拿你的故事笑话我俩。”
“只要见到我们就问:嘿,这不是张三嘛,咋还没进去呢?”
“这点你怎么说?”
林河摊了摊手道:“这跟我又有什么关系,涉嫌侮辱你的是你们村的村民,又不是我指使他们这样做的。”
“大爷你要是心里不爽的话,完全可以去法院起诉他们啊!”
林河这番解释,都把张三给惊呆了。
万万没想到,他这三两句话下去,把自己撇的是干干净净,这事又赖到自己邻居头上去了。
这事跟他就没有一点关系吗?
张三有些不死心,挣扎道:“可是……”
林河摆摆手,道:“没什么可是的,我已经跟你解释过了,我故事中的张三,跟张大爷你是没有一点关系的。”
“如果非要说有的话,也就是名字相同罢了。”
“大爷你仅仅以这个理由来起诉我,只怕很难成功。”
“况且,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诉讼规定:起诉人必须是要与案情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想要在法院立案成功,首先大爷你必须得证明自己杀过人,放过火,我在故事中说的那个张三就是你。”
“不然,法院都不会给你立案的,因为我的故事跟你并无直接关系。”
旋即,林河话锋一转:“好了,这都中午了,二位还没吃饭吧。”
“我看你们两个年纪大了,能找到我这里也挺不容易的。”
“请你们吃个饭,然后再打车把你们送回家去,这件事情就算完了,怎么样?”
张三李四对视一眼,异口同声道:“不怎么样!”
“你说的那个什么法我们不懂,也不知道,你可别想忽悠我们。”
“今天必须赔钱,不然这事没完。”
“就是,赔钱,不然没完!”
两人为今天这事,可是合计许久了。
就这么被林河三两句话打发了,实在是有些不甘心。
“没完吗?”林河揉了揉额头,冲着一旁的张炫迈道:“炫迈,打电话报警。”
“说我们律所有人寻衅滋事,已经严重影响了我们的正常工作。”
随后,他又看向张三道:“不懂不要紧,到了派出所,自然会有人给你们普及这些法律常识的。”
“不过到那时候,二位也要在里面待上几天了。”
收到林河的吩咐后,张炫迈也不含糊,掏出手机大声道:“喂,妖妖灵嘛,我们这里有人闹事,对,俩老头。”
“地址是……”
他话还没说完,张三就慌了,大喊道:“行行行,我们不要你赔钱了,这样总行了吧。”
张炫迈按下电话,满脸笑意的问道:“真不用了?”
“不用,不用!”张三小鸡啄米一样的点头。
看到这幅场景,场中众人都是笑了。
敢来权景勒索林河,还真以为这老头天不怕,地不怕呢。
原来,也就这么回事。
“那行吧!”张炫迈吐了一口气,“那我就给你们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张三李四对视一眼,随后眼珠子一转,道:“你们刚才说的,请我们吃饭还算话不?”
张炫迈并没有说话,而是将目光看向林河。
林河笑了笑,道:“算话,自然是算话。”
“二位想吃什么,走吧,今天我请客。”
俩老头,大热天的,找自己来闹这一出,也真是难为他们了。
一顿饭而已,林河还不至于那么小气。
“我要吃黄焖大虾!”张三大声道。
李四也是不甘示弱:“俺要吃爆炒牛鞭!”
“有有有,都有,走吧,两位老大爷!”
林河带着张炫迈,招呼俩老头下楼吃饭去了。
等他们走后,周围的同事忍不住好奇道:“唉,你们说,这俩老头要告林河,真要是开庭了,结果会怎么样?”
“我觉得吧,结果应该是二八开!”
“啥意思?俩老头还有二分胜算?”
“不不不,你误会我的意思了,我的意思是说,林河有八分的把握把老头送进去,还有二分是连带着法官也送进去!”
“哈哈嗝,神踏马的二八开!”
“大家可别忘了,被告席上坐得是狂徒张三,我估计法官当天都会集体拉肚子。”
“嘶,有画面了!”
……
时间一晃而过,很快就到了叶柔老公开庭的日子。
上午十点钟,庭审正式开始。
林河气定神闲的走入审判庭,来到被告席上,打量了一番眼前这个胡子拉碴的男人。
男人名叫骆清河,正是药材铺的老板,也是今天的被告人。
林河笑道:“骆先生放心,今天有我在,可保你无恙!”
被告席上,骆清河看着眼前这个笑吟吟的男子,眉头微微一皱。
因为他总感觉,对面这个年轻人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难不成,是自己药店里的顾客?
也不对啊,他今天能进入法庭来,又说可保我无恙,应该是一名律师吧。
忽然,骆清河脑海中灵光乍现,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
嘶!
想起来了,这不是狂徒张三嘛!
认出了林河,骆清河脸上也出露出了如释重负的笑容。
“张三律师,待会可要麻烦你了!”
所谓人的名,树的影!
狂徒张三之名,在法庭上就代表着神话。
自从林河出道至今,还未曾一败!
法庭上,你可以不相信他的实力,但也必须要有进去的觉悟。
一个法官,两个律师,多少的当事人,至今都难逃这个魔咒!
在骆清河看来,今天有林河为自己辩护,这场官司,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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