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9章 请一个张三还不够,还要多请一个律师?
第519章 请一个张三还不够,还要多请一个律师?-狂徒张三:那个敲锤的,你完了林河-一本书
狂徒张三:那个敲锤的,你完了林河
作者:一天一个达不溜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这招,同样也是林河教给他的:任何时候,都不能让你的当事人见到你不自信的一面,这是律师行业的大忌。
“也是。”林小倩拍了拍丰润的胸脯,然后看了一眼林河,“既然林律师都说没问题了,那我就不瞎担心了。”
“小天加油,你是最棒的!”
“嗯,加油!”得到暗恋对象的鼓励,古小天顿时变得有些兴奋起来。
拿下庭审,拿下小倩,不负林律师的嘱托。
“呵呵,状态不错。”林河夸赞一句,“时间不早了,咱们先去法庭吧。”
上午十点钟,原被告双方各就位,庭审正式开始。
主审法官尹鸿才身着黑色法袍,带着两位同事缓缓走入法庭。
待他落座后,习惯性的看向原被告双方。
哦豁,今天原告方的阵容有些强大啊,竟然请了两位律师。
不对,其中一名律师看上去怎么有些熟悉,似乎是在哪里见过?
帅气的面庞,阳光的笑容。
嘶,想起来了,他是法外狂徒张三。
认清楚了林河的身份,尹鸿才心中一凛,甚至连坐在椅子上的腰背都挺拔了许多。
可是接下来,他心中又有一个疑惑浮现。
看三哥的位置,他是坐在下首的位置,很明显,他今天只是来打辅助的。
那么问题来了,他身边的那位年轻人又是谁?
竟然能够让三哥心甘情愿的打辅助。
被告席这边,除了坐着北国商场的经理王大治之外,还有代理律师保学明。
王大治没有认出来林河,但是保学明可是一眼就认出来了林河。
他娘的,今天真是倒大霉了,法庭之上遇上了狂徒张三。
还有,对面今天摆的这是什么阵势?
请一个张三还不够,还要多请一个律师?
他们今天这是要把北国商场往死里搞啊,看到对面这豪华的阵容,保学明心底是慌乱的一批。
如此火力,会不会把我这个代理律师也给牵扯进去?
要不,演一把?
就在三方各怀心思之间,台上的尹鸿才已经敲响了锤子。
咚!
“下面,我宣布原告林小倩诉被告北国商场民事侵权一案,现在开庭审理。”
“现在,请原告方根据事实作出控诉及提出诉求。”
台下,古小天并没有发言,而是将目光看向了旁边的林河。
林河当即不爽道,“看我干啥,上啊!”
“那,好吧!”
古小天深吸一口气,冲着台上的三位法官道,“尊敬的法官同志,你们好。”
尹鸿才三人摸不透古小天的底细,不敢大意,连忙跟他点头示意。
古小天拾起桌上的稿子道,“在2022年8月5月的时候,我当事人林小倩的父亲林锦堂在被告方北国商城购买了一部智能手机,随后根据店内的抽奖活动,并抽中了一台电磁炉。”
“在今年11月4日中午,林锦堂先生使用这台电磁炉做饭,不料意外发生。”
“电磁炉发生了漏电爆炸的意外事故,这起意外事故,造成了林锦堂先生右手被炸伤,随后入院治疗,经过一星期的治疗之后,林锦堂的伤势有所好转,不过根据医生诊断,林锦堂的右手中指,无名指,小指三根手指头,有很大概率会永久丧失功能。”
“此种情况,已经属于法律上的轻伤一级范畴。”
“事后,我方将电磁炉拿到专业的鉴定部门去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显示,事故发生之时,电磁炉的绝缘电阻为零,这是电磁炉的质量原因。”
“被告人北国商城通过抽奖活动,将质量不合格的电磁炉赠送给林锦堂,并引发了这起事故,这已经属于民法典上的侵权行为了。”
“因此,我方请求法庭判决被告人北国商城为此次事故承担全部民事责任,赔偿林锦堂先生的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伤残补助费合计520000元整。”
古小天说完,将鉴定证明和医生诊断证明都上交给书记员。
“做的不错小天。”林河微笑鼓励道。
“哪有啊。”古小天傻笑道,“还是林律师你教的好。”
没错,古小天刚才的指控,都是林河事先为他准备好的,为得就是能让他在这场庭审中干脆利落的胜诉,赢的林小倩的芳心。
“好好干,问题不大。”林河勉励道。
台上,尹鸿才三人仔仔细细的看过古小天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确认真实无误。
随后忍不住看向林河,自己果然没有猜错,今天这场庭审三哥就是来打辅助的。
奇了怪了,三哥既然来都来了,为什么不自己上场呢?
尹鸿才心中满是疑惑,随后将目光看向台下的被告席,“原告方所提供的证据准确无误,可以证明是因为电磁炉的缺陷,而造成了意外事故,下面请被告方发表质证意见。”
被告席上,保学明的眼神在林河和古小天两人的面庞是来回扫动,最终还是决定搏一把。
为了这场庭审,他都准备很久了,要是今天一句话不说,实在是有些不甘心。
再说了,今天三哥虽然在场,但好像他并没有亲自发挥的意思。
一场简单的民事案子,问题应该不大哈。
保学明想通了这点,清了清嗓子道,“法官大人,对于原告方所叙述的事实,我方基本认可。”
“但是关于原告方的诉求,我方持有不同意见。”
“刚才原告方已经讲述了,发生事故的电磁炉是通过抽奖所得,原告方并没有为此支付一分钱。”
“我方通过抽奖活动,将这个电磁炉赠予原告人的父亲林锦堂,林锦堂表示接受。”
“因此,这个电磁炉可以看作是无偿赠予。”
“赠予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根据《民法典》六百六十二条之规定,赠予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
“因此,原告人仅以产品质量有问题,就向我方要求如此巨额的赔偿,有违上述法律文件的规定。”
“我方在这起事故中,不存在任何侵权行为,也不必对林锦一家人作出任何赔偿。”
听完保学明的观点,林河脸上露出一丝微笑。
这律师有点料啊,竟然知道把这场官司往无偿赠予这个观念上扯。
不过……可惜了,我已经预判了你的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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