抬头看了看那人的脸,我突然想起来,这家伙的声音听起来有点耳熟。
“我真的没有拿你们的东西啦,相反,我还要谢谢你们把我救了出来呢。”
腐朽传说非常有诚意地望着我,但绝不像他所说的那样,是充满感激的目光,而是一种查探的眼神。
这种眼神俺实在是太熟悉了,只有在怀疑到某个人的身份的时候,才会用这样的眼光去看着别人。
难道说,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道士居然能把我给认出来?
不可能的啊。
欺诈令的作用连我的天眼术都无法看穿,这个小道士就更不可能知道我的身份了。
多情剑飘香跟曾经抓过贼两人急匆匆地上去检查毒蛛王后掉落的东西。东西一共有四件——一本技能书、一双靴子、一把匕首,还有一颗花花绿绿的珠子。
一般来讲,像这样的boss能够掉落三件物品就已经是人品极度爆发了,现在居然有四件,足以说明那玩家的确没有说谎,他一件也没有贪污。要换成是我,至少也该瞒上一件,估计也不会有人发现。
可是他这么做,却更加深了我对他的怀疑。
这四件东西除了那颗珠子之外,其余的都被鉴定符鉴定出来了。
技能书是一本《千丝万缕》,职业不限,可随机发动两到六条蛛丝,将敌人困住。
靴子是盘云丝靴,可让玩家随意攀附在任何墙面上,每秒消耗一点体力。对于不能使用御剑飞行,以及没有飞行宠物的玩家来说,这可是件不可多得的极品装备。
至于那把名叫蛛牙血刃地匕首,也是一把不错的武器。伤害与速度都十分可观,也算是件鬼器级别的兵器了。
那颗珠子虽说没有鉴定,但是能跟其余三样东西放到一起,估计价值也会不菲。
这个腐朽传说也不知道蹲在那里多久了,他大可以把东西藏起一到两件,也绝对不会有人发现。而且这四件东西怎么看都跟毒蛛王后的身份有关,所以也不存在他把东西偷换掉地可能。
要说这年头真的有什么拾金不昧,俺不是绝对不相信,但那至少也有一定的条件。按我估计,这小子要不是头壳坏掉,就是对这几件东西看不上眼。
要说匕首跟靴子他可能用不上,但是那本技能书,连我都有点想要,这家伙居然会一点都不动心?
我只能说,这家伙要么是个疯子,要么就是个傻子。
“啊,我想起来了!”灵儿突然指着腐朽传说叫道:“你不就是刚才提醒我们不要捡东西的那个玩家吗?”
不错!
经灵儿这么一提醒,我还真地想了起来。难怪我觉得这家伙的声音跟样貌都有点眼熟,原来他就是在我们之前,被蛛后用丝网缠起来,吊到天花板上的那个玩家。
但是这不可能啊!
比他后被吊上天花板上的玩家都已经变成了小蜘蛛们的食料,化作白光回城去了。这家伙怎么可能没有挂掉,而且还生龙活虎地出现在我们的面前。
“幸好我有这个,不然地话就真的挂掉了。”
腐朽传说似乎看出了我们心中的疑惑,从背包里拿出一个小巧玲珑的事物说道:“这东西可以每秒钟恢复近一百点的生命,我就靠着它才能够支撑到现在。”
那是一个金光闪闪的小塔,大小跟一根食指差不多,七层塔身,每一层都挂着许多更为小巧的铃铛。
在见识过昊天塔跟镇魂塔之后,我对这咱棱角分明又有多层的东西实在是没什么好感,当下一记天眼术丢了过去。
“七窍玲珑塔,仙器法宝,携带在身上,每秒钟恢复五十到一百二十点体力或元神,无限装载物品。”
极品!绝对是一件极品!
对于低等级玩家来说,每秒恢复这么多的体力跟元神,几乎就等于永远不用吃药。俺的七宝罗伞跟大衍神符加起来,也有同样地作用,但是却没有这个小塔那样方便。
再加上它无限装载物品的属性,几乎就等于拥有了一个无限背包。
这家伙,居然能弄到这种东西,看来也不能太小看了。
现在,我更相信这家伙的确是因为看不上蛛后掉落的物品,所以才没有中饱私囊,至于他的其他借口,俺一律当是放屁。
别说我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这年头,害人之心可有可无,防人之心却是不可没有。
要说我不想杀了这家伙把那宝塔给爆出来,那是俺睁着眼睛说瞎话。但是这家伙不是红名,就算是杀了他也不见得能爆得出来,而且,跟这个宝塔比起来,我对他的身份更加好奇。
看这家伙说话时的气度,绝对不会是初出茅庐的菜鸟,但是他的等级怎么会这么低?实在是让人有些费解。
曾经抓过贼跟飘香那丫头可没有我心里这样的想法,他们几个看到七窍玲珑塔之后,口水都差点要流出来了。但是腐朽传说既然已经表明他不会分享我们的战斗成果,他们几个也没好意思去抢人家手里的东西。
再说了,能鉴定五十级装备的鉴定符也是很贵的,人家把东西都替咱们鉴定出来了,再打人家装备的主意,怎么也有点说不过去。
“你认识这个人吗?他到底是什么来头?”
灵儿偷偷给我发了条消息,看样子她心里对这个腐朽传说的怀疑不比咱少。
轻轻摇了摇头,算是对灵儿的回答,只是留意着那家伙的一举一动。
抓贼给毛毛多发了消息,将四件物品的属性全都报了一遍。众人一致决定,由我先选一样东西,然后灵儿选一样,多情剑飘香虽然出力没有我跟灵儿多,但是因为她是女孩子,而且又是唯一一个侠士,按普通分配战利品的规矩,她也可以优先选择物品。
算起来,毛毛多他们挂了这么多人,到最后却只捡剩下的一件东西,说起来是有点吃亏。欢迎访问沸腾文学&手机站但是要是没有我在,他们压根就没有想到过自己有可能战胜五十级的大boss。所以,能拿一样东西,他们已经非常满足了。
至少,那件东西足够成为他们以后对人吹嘘的资本,证明他们的确成功击杀过五十级的大boss。
既然毛毛多他们都已经这么说了,那我也不好表现得太大义凛然。真要是一件东西不拿,那我不就跟腐朽传说那家伙一样,不是疯子就是傻子了么。
原本,我是想拿那本技能书的,但是回头一看,灵儿望了那本技能书已经很久了,估计她是想要。另外两件装备虽然不错,但是对于我来说却没有多大用处。于是,我伸手拿起了那颗花花绿绿,看起来五颜六色的珠子。
这珠子还没有鉴定,估计是因为腐朽传说身上的鉴定符用完了,或者是用鉴定符也鉴定不出来。如果真是鉴定不出来的东西,那俺还觉得有点收藏的价值。
我也没急着使用天眼术去看那珠子到底是什么玩艺儿,只是催着灵儿去选。
果然不出我所料,灵儿毫不犹豫地选择了那本技能书,而飘香则拿了那双靴子。
虽然她已经有了四翼飞虫这样的飞行坐骑,但是能有一双可以爬墙的靴子,怎么也比一把她没办法使用的匕首强得多。
曾经抓过贼拿着最后剩下的蛛牙血刃,有些不解地望了我一眼,对我说道:“你为什么要选那颗珠子呢?其余的东西就算你用不上,但是也可以卖出不低的价钱。那颗珠子看上去没什么作用,你用不着这么让着我们几个。”
这丫居然还以为我是客气呢!俺是那种谦让的人么?
不过,心里这么想,我嘴里却说道:“我这个人对自己用不上的东西没什么兴趣,至于钱……你们看我像是缺钱的人么?你们既然用得上,就留给你们好了。至于这颗珠子,说不定是什么宝贝呢!你要是这么想要这颗珠子,要不咱俩换换?”
说着,我又把那颗还未鉴定的珠子给拿了出来。
曾经抓过贼看了看我手里的珠子,又看了看自己手里的蛛牙血刃,心里着实犹豫了好一会儿。
说实在的,他在拿到蛛牙血刃的那一刻开始,就已经深深地爱上了这把杀手盗贼都可使用的最佳武器,真要叫他拿出来,他还是有点舍不得。
又给毛毛多他们发了几条消息,他扭头对我说道:“还是算了,既然这东西有可能是宝贝,那你就留着吧。我们就算是拿了,估计也出不起那么高的鉴定费。就算是这把蛛牙血刃,要不是有这位传说大哥帮着鉴定了,我们说不定也要烦半天呢。”
哎!这才对嘛!
不过说起那个腐朽传说,这小子上哪去了?
转过头,却见毒蛛王后的尸体已经被分解成了无数小块,从上面采集到的蛛牙、蛛网、蜘蛛粘液、幼小的蜘蛛卵等材料全都被整整齐齐地摆到一旁。
看样子,这家伙是连最后的工序都帮我们全部完成了,而且还是老样子,他一点东西都没有拿。
“我真的没有拿你们的东西啦,相反,我还要谢谢你们把我救了出来呢。”
腐朽传说非常有诚意地望着我,但绝不像他所说的那样,是充满感激的目光,而是一种查探的眼神。
这种眼神俺实在是太熟悉了,只有在怀疑到某个人的身份的时候,才会用这样的眼光去看着别人。
难道说,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道士居然能把我给认出来?
不可能的啊。
欺诈令的作用连我的天眼术都无法看穿,这个小道士就更不可能知道我的身份了。
多情剑飘香跟曾经抓过贼两人急匆匆地上去检查毒蛛王后掉落的东西。东西一共有四件——一本技能书、一双靴子、一把匕首,还有一颗花花绿绿的珠子。
一般来讲,像这样的boss能够掉落三件物品就已经是人品极度爆发了,现在居然有四件,足以说明那玩家的确没有说谎,他一件也没有贪污。要换成是我,至少也该瞒上一件,估计也不会有人发现。
可是他这么做,却更加深了我对他的怀疑。
这四件东西除了那颗珠子之外,其余的都被鉴定符鉴定出来了。
技能书是一本《千丝万缕》,职业不限,可随机发动两到六条蛛丝,将敌人困住。
靴子是盘云丝靴,可让玩家随意攀附在任何墙面上,每秒消耗一点体力。对于不能使用御剑飞行,以及没有飞行宠物的玩家来说,这可是件不可多得的极品装备。
至于那把名叫蛛牙血刃地匕首,也是一把不错的武器。伤害与速度都十分可观,也算是件鬼器级别的兵器了。
那颗珠子虽说没有鉴定,但是能跟其余三样东西放到一起,估计价值也会不菲。
这个腐朽传说也不知道蹲在那里多久了,他大可以把东西藏起一到两件,也绝对不会有人发现。而且这四件东西怎么看都跟毒蛛王后的身份有关,所以也不存在他把东西偷换掉地可能。
要说这年头真的有什么拾金不昧,俺不是绝对不相信,但那至少也有一定的条件。按我估计,这小子要不是头壳坏掉,就是对这几件东西看不上眼。
要说匕首跟靴子他可能用不上,但是那本技能书,连我都有点想要,这家伙居然会一点都不动心?
我只能说,这家伙要么是个疯子,要么就是个傻子。
“啊,我想起来了!”灵儿突然指着腐朽传说叫道:“你不就是刚才提醒我们不要捡东西的那个玩家吗?”
不错!
经灵儿这么一提醒,我还真地想了起来。难怪我觉得这家伙的声音跟样貌都有点眼熟,原来他就是在我们之前,被蛛后用丝网缠起来,吊到天花板上的那个玩家。
但是这不可能啊!
比他后被吊上天花板上的玩家都已经变成了小蜘蛛们的食料,化作白光回城去了。这家伙怎么可能没有挂掉,而且还生龙活虎地出现在我们的面前。
“幸好我有这个,不然地话就真的挂掉了。”
腐朽传说似乎看出了我们心中的疑惑,从背包里拿出一个小巧玲珑的事物说道:“这东西可以每秒钟恢复近一百点的生命,我就靠着它才能够支撑到现在。”
那是一个金光闪闪的小塔,大小跟一根食指差不多,七层塔身,每一层都挂着许多更为小巧的铃铛。
在见识过昊天塔跟镇魂塔之后,我对这咱棱角分明又有多层的东西实在是没什么好感,当下一记天眼术丢了过去。
“七窍玲珑塔,仙器法宝,携带在身上,每秒钟恢复五十到一百二十点体力或元神,无限装载物品。”
极品!绝对是一件极品!
对于低等级玩家来说,每秒恢复这么多的体力跟元神,几乎就等于永远不用吃药。俺的七宝罗伞跟大衍神符加起来,也有同样地作用,但是却没有这个小塔那样方便。
再加上它无限装载物品的属性,几乎就等于拥有了一个无限背包。
这家伙,居然能弄到这种东西,看来也不能太小看了。
现在,我更相信这家伙的确是因为看不上蛛后掉落的物品,所以才没有中饱私囊,至于他的其他借口,俺一律当是放屁。
别说我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这年头,害人之心可有可无,防人之心却是不可没有。
要说我不想杀了这家伙把那宝塔给爆出来,那是俺睁着眼睛说瞎话。但是这家伙不是红名,就算是杀了他也不见得能爆得出来,而且,跟这个宝塔比起来,我对他的身份更加好奇。
看这家伙说话时的气度,绝对不会是初出茅庐的菜鸟,但是他的等级怎么会这么低?实在是让人有些费解。
曾经抓过贼跟飘香那丫头可没有我心里这样的想法,他们几个看到七窍玲珑塔之后,口水都差点要流出来了。但是腐朽传说既然已经表明他不会分享我们的战斗成果,他们几个也没好意思去抢人家手里的东西。
再说了,能鉴定五十级装备的鉴定符也是很贵的,人家把东西都替咱们鉴定出来了,再打人家装备的主意,怎么也有点说不过去。
“你认识这个人吗?他到底是什么来头?”
灵儿偷偷给我发了条消息,看样子她心里对这个腐朽传说的怀疑不比咱少。
轻轻摇了摇头,算是对灵儿的回答,只是留意着那家伙的一举一动。
抓贼给毛毛多发了消息,将四件物品的属性全都报了一遍。众人一致决定,由我先选一样东西,然后灵儿选一样,多情剑飘香虽然出力没有我跟灵儿多,但是因为她是女孩子,而且又是唯一一个侠士,按普通分配战利品的规矩,她也可以优先选择物品。
算起来,毛毛多他们挂了这么多人,到最后却只捡剩下的一件东西,说起来是有点吃亏。欢迎访问沸腾文学&手机站但是要是没有我在,他们压根就没有想到过自己有可能战胜五十级的大boss。所以,能拿一样东西,他们已经非常满足了。
至少,那件东西足够成为他们以后对人吹嘘的资本,证明他们的确成功击杀过五十级的大boss。
既然毛毛多他们都已经这么说了,那我也不好表现得太大义凛然。真要是一件东西不拿,那我不就跟腐朽传说那家伙一样,不是疯子就是傻子了么。
原本,我是想拿那本技能书的,但是回头一看,灵儿望了那本技能书已经很久了,估计她是想要。另外两件装备虽然不错,但是对于我来说却没有多大用处。于是,我伸手拿起了那颗花花绿绿,看起来五颜六色的珠子。
这珠子还没有鉴定,估计是因为腐朽传说身上的鉴定符用完了,或者是用鉴定符也鉴定不出来。如果真是鉴定不出来的东西,那俺还觉得有点收藏的价值。
我也没急着使用天眼术去看那珠子到底是什么玩艺儿,只是催着灵儿去选。
果然不出我所料,灵儿毫不犹豫地选择了那本技能书,而飘香则拿了那双靴子。
虽然她已经有了四翼飞虫这样的飞行坐骑,但是能有一双可以爬墙的靴子,怎么也比一把她没办法使用的匕首强得多。
曾经抓过贼拿着最后剩下的蛛牙血刃,有些不解地望了我一眼,对我说道:“你为什么要选那颗珠子呢?其余的东西就算你用不上,但是也可以卖出不低的价钱。那颗珠子看上去没什么作用,你用不着这么让着我们几个。”
这丫居然还以为我是客气呢!俺是那种谦让的人么?
不过,心里这么想,我嘴里却说道:“我这个人对自己用不上的东西没什么兴趣,至于钱……你们看我像是缺钱的人么?你们既然用得上,就留给你们好了。至于这颗珠子,说不定是什么宝贝呢!你要是这么想要这颗珠子,要不咱俩换换?”
说着,我又把那颗还未鉴定的珠子给拿了出来。
曾经抓过贼看了看我手里的珠子,又看了看自己手里的蛛牙血刃,心里着实犹豫了好一会儿。
说实在的,他在拿到蛛牙血刃的那一刻开始,就已经深深地爱上了这把杀手盗贼都可使用的最佳武器,真要叫他拿出来,他还是有点舍不得。
又给毛毛多他们发了几条消息,他扭头对我说道:“还是算了,既然这东西有可能是宝贝,那你就留着吧。我们就算是拿了,估计也出不起那么高的鉴定费。就算是这把蛛牙血刃,要不是有这位传说大哥帮着鉴定了,我们说不定也要烦半天呢。”
哎!这才对嘛!
不过说起那个腐朽传说,这小子上哪去了?
转过头,却见毒蛛王后的尸体已经被分解成了无数小块,从上面采集到的蛛牙、蛛网、蜘蛛粘液、幼小的蜘蛛卵等材料全都被整整齐齐地摆到一旁。
看样子,这家伙是连最后的工序都帮我们全部完成了,而且还是老样子,他一点东西都没有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