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初的小镇上开始进入了升温。

    经营了近十年的民宿,这两天正处于简单的装修状态。

    向女士心酸的算着开支,看着计算机上的数字,她有些不敢相信的重新再算了一遍,最终捂着胸口,心痛不已:“我的钱啊!”

    进入民宿的前台只有一台老旧的电扇不辞辛苦的劳作着。

    因着年代久远,生锈老化,左右摇摆的时候会发出咯吱咯吱的动静。

    宋溺将风扇开到最大,咬了口曲奇棒,斗着地主安慰道:“时代不同啦,你那些装潢太土,人家宁愿住酒店也不会住你的啦,这叫做把钱花在刀刃上。”

    向女士可不听什么刀刃,这个抠门的老板只在乎自己辛辛苦苦存的钱,就在这几天功夫打了水漂。

    她含泪按着计算机,企图在下个瞬间那些夸张的数字能够立马减少。

    忽然想到了什么,停下了手下的工作,扭头:“对了,你等会儿把那些房间里的床单被罩什么的洗一下,被子枕头再晒一下,过两天要刮台风了。”

    顺子。耳机里传来斗地主的声音,宋溺顺势出了个炸弹,皱眉:“为什么是我?”

    “王阿姨不是回家了嘛,店里没人啊。再说了最近装修也没什么人住,你也高考完了,闲着也是闲着,工资不能白拿啊你。”越说越觉得有道理:“你要是不干,这个月工资减半啊。”

    宋溺:“……”

    向女士这个老奸巨猾的奸商!

    关掉手机,宋溺有些不甘愿的站起身,伸了个懒腰,朝着侧门走去。

    民宿是在门口的后面,有两栋独立的房子,大大小小八九个房间左右,走进民宿的玄关处中间还隔着几米小院子,平时向女士陶冶情操用的。

    种种花,搞个什么风车流水的,看着倒是挺美观的。

    “对了,顺便把花浇一下。”

    “……”所以说美观有个屁用,还不是靠她来打理。

    向女士年近四十的年纪,至今未婚,到也不是没有追求者,哪怕如今奔四的年纪看上去保养的也和三十左右差不多。

    和自己明明差着辈分,偏偏不乐意宋溺喊她阿姨,说给她叫老了,让喊向女士。

    先给这些花浇了浇水,该修剪的修剪了一下,剪了一支月季放入玄关厅小桌的花瓶里,这才走上了楼。

    楼顶有个洗衣房,东西倒也用不着手洗,就是把这些换下来的扔进洗衣机里就行了,只不过洗衣机有限,几个房间来来回回洗了四五趟。

    推开楼顶的门是一块阳台,空间不大不小足够晾晒了。等把一切弄好的时候,她都感觉自己的腰快要断了。

    有些无力的倒在躺椅上,正午的阳光耀阳,碧云蓝天,鸟儿轻掠而过,耳边是夏季独属的声声蝉鸣。

    似乎瞬间回到了八年前,她初来小镇的时候,那个时候的她胆小怯懦,因为自小被父亲家暴的原因,导致她小小年纪就对死亡有了很深切的恐惧。

    直到宋军因虐待儿童而入狱后,她成了亲戚避之不及的拖油瓶。

    “你要是敢让那小孩来我们家,我就跟你离婚!”

    “那孩子的眼神我看着瘆得慌,太诡异了。”

    “宋军那烂人的孩子能是个什么好东西。”

    诸如此类的话语她在那个时期听过太多了,年幼的孩子窝在墙角,眼神空洞,似乎在等待着属于自己的宣判。

    一步,两步,三步……

    越来越近的脚步声靠近,向女士站在她的身前,询问:“你要不要跟我一起生活?”

    那一瞬间,似乎很多人都在说她疯了,一个没结婚的小姑娘瞎凑什么热闹,还有人说宋军判刑也不是死刑,他那样的人以后出来赖上你怎么办。

    向女士没有搭理这些话,只是看着宋溺说道:“不过我没什么钱,钱都拿来开民宿了,你也不能和其他小朋友一样,偶尔的话你需要帮我干点活,你愿意吗?”

    就这样,她跟着向女士来到了这个小镇,远离了城市喧嚣,她第一次看见这么美丽的天空。

    …

    “宋溺。”

    楼下的声音传来,宋溺从躺椅上坐起,发现林華站在小院,两手放在脸颊做喇叭状,见她看过来,伸手挥了挥。

    林華是她来这个小镇上的第一个朋友,两人的关系也不是一开始就这么好的,镇上女孩少,林華又是家里的一根独苗,毫无疑问的成了镇上团宠的存在。

    然而宋溺的出现打破了这一现象,林華发现自己失宠了,十岁的小孩非常不服气的给宋溺下了挑战书。

    虽然那时候宋溺因为长期营养不良看起来又瘦又小,但是打个娇生惯养的小孩还是绰绰有余了。

    林華被打的一边哭,一边不敢相信,这个小个子自己居然打不过,太没天理了。

    于是小脑瓜子一想,既然打不过就决定拉着宋溺结拜,当时要不是家长的及时赶到,林華都快要去李奶奶家笼子里偷一只公鸡来歃血为盟了。

    闹剧到此为止,那次之后两人上学也分在了同一个班级,随着时间推移,这座友谊的小船倒是维系的还不错。

    民宿没有电梯,林華腾腾腾一口气跑上了四楼,喘了喘气,手里拎着一袋小零食,递给了她。

    宋溺从袋子里拿了个山楂味的雪糕,拆开包装咬了一口说:“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啊你。”

    林華家是开水果店的,不过也卖一些零食,算个小超市,平常自己吃她一点还得算钱,今天居然这么大方。

    看林華那飘忽不定的眼神,宋溺笑了一声问道:“你不会干什么对不起我的事儿了吧。”

    “没有,哪能啊。”林華摇头,喝了口饮料,心道她该不会都知道了吧。

    不过看宋溺没有追问的意思看样子是不知道的,松了一口气,在洗衣房里搬了个小凳子出来。

    楼顶有风,小镇环山靠海,虽然离海边还是有点距离的,不过在这个位置还是可以看见海的一角的。

    躺椅上的女孩眯了眯眼睛,扎起的头发因为干活的原因已经变得松松垮垮,几缕头发随风飘扬,女孩的皮肤白皙,在太阳的照耀下透着一丝红润的光泽。

    林華啧了声:“当年明明那么丑的一个小个子,为什么现在会变得这么好看,这不科学。”

    宋溺刚来的时候长得是真不好看,又瘦又小,脸颊都凹下去了,眼睛大的瘆人,怎么看都不是个美人坯子。

    初三那年暑假,突然之间宋溺长高了十厘米,皮肤也越来越白,人以肉眼可见的变化一天一变,直到开学后不少人都觉得她是不是整容了,要不是自己天天和她在一起,她都要怀疑了。

    “因为基因。”宋溺有些臭屁道,虽然父母不作为,但不得不承认这两人的外貌基因是很好的。

    林華翻了个白眼,即使不想承认,但除了这个也没其他可以解释的了。

    拆开了一包薯片,递给宋溺,等人伸手来拿,突然问道:“你有没有想过找个男朋友?”

    “啊?”宋溺愣了一下,拿薯片的手一顿:“你下毒了?”

    “……”林華都没懂她啥脑回路。

    叹了口气说:“一包薯片我也不至于。”

    宋溺默默收手,这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认真且严肃道:“也不是没有可能。”

    林華:“……”这该死的信任感。

    她气的直接往宋溺嘴里塞了一把的薯片,见人嘴里包不下了这才痛快。

    喝了口可乐道:“听说没有恋爱的大学都是不完整的。”

    宋溺靠在躺椅上问她:“你听谁说的?”

    林華一楞,没想到她关注点老这么与众不同,胡乱编了一个:“过来人呗。”

    宋溺哦了一声,然后道:“等我上完大学后,我也去找大学生胡说八道。”

    林華:“……”

    差点没把手里的一包薯片砸她脸上,这天是没法聊了。

    她忽然想到了什么:“你高中一直没恋爱大学也没兴趣,不会是不喜欢男人吧。”

    宋溺点头,一拍手:“有可能。”

    林華表情诡异,双手环抱住自己,一脸紧张又夹杂着复杂情绪:“你不会喜欢我吧。”

    “放心吧。”宋溺宽慰她:“我不喜欢你。”

    林華松了口气,听见宋溺又道:“我又不瞎。”

    林華怀疑人生了,她愤怒的指着宋溺,质问她为什么看不上如此风情万种的自己,简直没有天理。

    宋溺觉得,她对风情万种这个词存在一定的误解。

    她没在继续和林華争辩,闭目养神。听着风声掺杂着蝉鸣鸟叫,大自然的气息中一种属于汽车引擎的声音突然闯入了宋溺的耳朵里。

    小镇上老龄化严重,能开车的人少之又少,更别提小轿车看起来价值不菲,一看就不是这个小镇上的人能够买得起的。

    这勾起了林華的兴趣,她看了眼咋咋舌说:“你喜不喜欢男人我不知道,但是这个男人我觉得你可以搞。”

    顺着她的目光,宋溺睁眼偏头看了过去,只见一辆黑色的轿车行驶而过,在路边停车区域停下。

    驾驶坐上下来一个人,从车头绕了半圈来到后排座位,打开了车门,随着那双擦的很亮的皮鞋落地,男人穿着一身昂贵的西装下了车。

    这天,三十几度,西装,不热?

    宋溺愣了一下,又是刮起了风浪,司机似乎在和男人说着什么,忽然一个抬眸和自己对上了视线。

    对视时间很短暂,甚至还不到一秒钟他就已经移开了视线,有一瞬间令宋溺怀疑那一秒是不是自己的错觉。

    心口猛的一紧,像是漂浮在海上的船,平静的海面上突然的拍下来一个巨浪,猝不及防。

    真的,好特么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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