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六月,北卢总是会下雨。
“这座北方的城市,一年中的大半时间都是沐浴在阳光下,天空高远,风景疏阔,让人心情舒畅。
“唯有在这春夏之交的短暂雨季中,它会露出一丝柔情,连绵的雨丝飘摇而下,仿佛难以理清的思绪。
“罗奕书站在窗前,她的视线穿过雨幕,正落在林氏百货的大门前。
“重新装修开业的林氏百货是一栋银色的建筑,在略显阴沉的雨天中,格外显眼。门前摆放着庆贺开业的花篮,黄色的非洲菊、粉色的蝴蝶兰……它们的艳色没有被雨幕遮挡,反而因为雨水的滋润,愈发娇艳。花篮之前,一个英俊的男子正撑起雨伞,为身边的女子挡去风雨。
“罗奕书自嘲地笑了,真是奇怪啊,这么远的距离,她却仿佛可以看到男子脸上温柔的笑容。
“那笑容在她与林恒初见的时候,常常浮现在他的脸上。随着林氏的斗争激化,林恒手中握有的权力越来越大,这笑容也就渐渐变得稀少。
“后来,只有见到那女子,他才会露出这样的笑容。罗奕书便知道,已经到了自己退场的时候了。
“有时候,她甚至觉得,如果这一年多的事情写成一本书,那么自己一定是其中最可笑的配角。
“那么,就让她这个可笑的配角,抱有最后一丝自尊,安静地退场吧。”
秦菲元郑重地敲下“退场吧”三个字,双手从键盘上滑落。她有些犹豫,罗奕书这个人物是她近期正在创作的小说《晴雪之恋》的女二号,根据安排好的大纲,此时故事的情节已经进入收尾阶段:
英俊多金的男主复仇成功,童年时欺辱他们母子的那些人,如今都落得家破人亡。善良可爱的女主则用自己的温柔感化了男主,成为了他生命中“最灿烂的阳光”。
读者们历经几十章的起起落落,此时也到了和男女主一起收获甜蜜的时刻。
因此在这之前,作为“亲妈”的秦菲元,需要把碍事的女二号扫地出门。
原本这并不是一件难事。
自从秦菲元投身网文事业,在她笔下落败的女人没有一百也有八十了,有时候为了衬托男主的英姿,一本书就需要三四个女配,最后还不都是另组cp或者黯然退场的结局吗?这还是现代都市言情呢,若是换了古代言情……
但此时此刻,秦菲元犹豫了。
她拿起手机,戳开一个熊猫的头像,输入一行字,想了一想,又一个字一个字地删掉了。凌晨三点半,发消息给别人是要受到谴责的。
秦菲元关闭,点开网站的作者后台,盯着收益发呆。她之前的几本书都扑街了,《晴雪之恋》可以算得上她写作生涯上的转折点。这本书不仅上了网站的金榜,还天天有人投雷。有些老读者夸她终于开窍了。
然而,只有她自己知道,这个故事是多么的别扭。原本专写虐恋的她,在扑街到第三本的时候,终于改换门庭,将当时已经写好大纲的新手全盘推倒重来,把原来的女主变成女二号,重新设计了一个善良可爱的女主。
男女主走欢喜冤家路线,一路甜甜甜。
果然,这样的故事比原先女主凄风苦雨的故事更受欢迎。从女主降级为女二号的罗奕书,虽然还保留着原来的性格和身世,但已经成为了故事的陪衬。
她再痴情又如何?
男主终究只会走向女主。罗奕书只需要用她落寞的身影来作一个合格的背景版就好了。
尽管也有读者同情爱而不得的罗奕书,但更多人在等着她离开。
秦菲元微微叹了一口气,戳开网易云,点开了一个名为《虐就一个字》的私人音乐合集,然后痛下决心,打开电脑,继续码字。
悠扬而略带几分伤感的钢琴曲在房间内响起,掩盖了键盘的声音。而在书中的世界里,大雨的声音却被玻璃隔绝在外。
罗奕书收回投向林氏百货的目光,起身向外走。她什么东西都没有拿,关上电脑,就离开了这间屋子。
屋外站着林恒的秘书,他似乎不曾预料到罗奕书会突然离开,吃了一惊,急忙拦住她,说:“罗小姐,林总马上就回来。他有事和您商议。”
罗奕书笑了,她想说“不必,我知道他想要说什么”,可是话还没出口,四周突然暗了下来。
那一瞬间,罗奕书有一种奇妙的感觉,自己好像落入了一个无止无尽的空间。她甚至来不及伸手在身周探索一下,猛地一道白光亮起,许许多多回忆的画面从她眼前略过。
中学时的合唱舞台,再次重逢时林恒面前的那杯茶,自己掌心的订婚戒指……
这千千万万的画面,倏忽间聚在一起,转瞬间又分崩离析。
当她终于回过神来的时候,自己已经站在了一个陌生的地方。
什么秘书,什么林氏……根本没有留下一丝痕迹。
窗外是漫无边际的夜色,唯有书桌上的台灯散发出柔和的光亮。罗奕书的面前是一个穿着睡衣的女子,这女子的手中还握着——呃——一个保温杯。
秦菲元已经被眼前的变故惊呆了。
自己的屋子里怎么突然出现了一个人!她努力回想自己上一次出门后是否关了门,却只能想起前天拿外卖的情形。她仓皇地握着手中的保温杯,大声质问:“你是什么人?”
罗奕书却并没有那么惊慌,她甚至还能安慰秦菲元:“别怕,这一定是有人在调试情节,很快就会恢复正常。”
没错,类似的经历之前她也曾经有过。前一秒她还在珠宝店里面和林恒一起选戒指,后一秒就坐在了咖啡厅里面,而戒指已经变成了林恒自购。自己明明想要质问,却说出了不在预料的话语。
她花了很久的时间,终于有一天顿悟,自己是生活在一个他人编织的故事当中。
只是这一次多了记忆的闪回,那种感觉真的很奇妙,像是迅速回顾了自己的一生一样。
“调试情节?”秦菲元更加惶恐了。眼前这个穿着连衣裙的女子不会是从精神病医院跑出来的吧。
之前遇到这种“调试情节”的时候,罗奕书看到别的人都适应良好,至少林恒从来没有提出过疑问。罗奕书渐渐意识到,在这个故事当中,或许只有自己“清醒”了过来。
因此现在看到秦菲元反应这样大,她理所应当地觉得,自己终于遇到了另一个清醒者。
她生出一种责任感,自己应该引导这个刚刚“觉醒”的女孩。
罗奕书心底也有一丝喜悦:自己终于不再是孤独的一个人了。
“你知道林氏百货吗?我刚刚就在那里。那段情节应该是被小说作者或者编剧改掉了,所以不用担心,一切很快就会恢复正常。对了,我叫罗奕书,如果一会儿我消失了,你一定要记住这个名字。你可以到‘林氏百货’,啊,不,你可以到——”
罗奕书忽然想到自己已经不会再回到林氏百货,她苦笑着摇摇头,也不知道作者会给自己安排一个什么样的落脚地。
秦菲元越听越是心惊。什么“林氏百货”,什么“罗奕书”……她的脑海中蹦出一个荒谬至极的念头——
“你是罗奕书?”
罗奕书点点头,笑着说:“是啊。”
保温杯“哐当”一声掉在了地上。
秦菲元呆呆地看着罗奕书,她脑海中那个荒谬至极的答案渐渐变得越来越真实了——眼前这个女子竟是自己笔下的女二号。
一个书里的人物穿越到了现实中!
“这座北方的城市,一年中的大半时间都是沐浴在阳光下,天空高远,风景疏阔,让人心情舒畅。
“唯有在这春夏之交的短暂雨季中,它会露出一丝柔情,连绵的雨丝飘摇而下,仿佛难以理清的思绪。
“罗奕书站在窗前,她的视线穿过雨幕,正落在林氏百货的大门前。
“重新装修开业的林氏百货是一栋银色的建筑,在略显阴沉的雨天中,格外显眼。门前摆放着庆贺开业的花篮,黄色的非洲菊、粉色的蝴蝶兰……它们的艳色没有被雨幕遮挡,反而因为雨水的滋润,愈发娇艳。花篮之前,一个英俊的男子正撑起雨伞,为身边的女子挡去风雨。
“罗奕书自嘲地笑了,真是奇怪啊,这么远的距离,她却仿佛可以看到男子脸上温柔的笑容。
“那笑容在她与林恒初见的时候,常常浮现在他的脸上。随着林氏的斗争激化,林恒手中握有的权力越来越大,这笑容也就渐渐变得稀少。
“后来,只有见到那女子,他才会露出这样的笑容。罗奕书便知道,已经到了自己退场的时候了。
“有时候,她甚至觉得,如果这一年多的事情写成一本书,那么自己一定是其中最可笑的配角。
“那么,就让她这个可笑的配角,抱有最后一丝自尊,安静地退场吧。”
秦菲元郑重地敲下“退场吧”三个字,双手从键盘上滑落。她有些犹豫,罗奕书这个人物是她近期正在创作的小说《晴雪之恋》的女二号,根据安排好的大纲,此时故事的情节已经进入收尾阶段:
英俊多金的男主复仇成功,童年时欺辱他们母子的那些人,如今都落得家破人亡。善良可爱的女主则用自己的温柔感化了男主,成为了他生命中“最灿烂的阳光”。
读者们历经几十章的起起落落,此时也到了和男女主一起收获甜蜜的时刻。
因此在这之前,作为“亲妈”的秦菲元,需要把碍事的女二号扫地出门。
原本这并不是一件难事。
自从秦菲元投身网文事业,在她笔下落败的女人没有一百也有八十了,有时候为了衬托男主的英姿,一本书就需要三四个女配,最后还不都是另组cp或者黯然退场的结局吗?这还是现代都市言情呢,若是换了古代言情……
但此时此刻,秦菲元犹豫了。
她拿起手机,戳开一个熊猫的头像,输入一行字,想了一想,又一个字一个字地删掉了。凌晨三点半,发消息给别人是要受到谴责的。
秦菲元关闭,点开网站的作者后台,盯着收益发呆。她之前的几本书都扑街了,《晴雪之恋》可以算得上她写作生涯上的转折点。这本书不仅上了网站的金榜,还天天有人投雷。有些老读者夸她终于开窍了。
然而,只有她自己知道,这个故事是多么的别扭。原本专写虐恋的她,在扑街到第三本的时候,终于改换门庭,将当时已经写好大纲的新手全盘推倒重来,把原来的女主变成女二号,重新设计了一个善良可爱的女主。
男女主走欢喜冤家路线,一路甜甜甜。
果然,这样的故事比原先女主凄风苦雨的故事更受欢迎。从女主降级为女二号的罗奕书,虽然还保留着原来的性格和身世,但已经成为了故事的陪衬。
她再痴情又如何?
男主终究只会走向女主。罗奕书只需要用她落寞的身影来作一个合格的背景版就好了。
尽管也有读者同情爱而不得的罗奕书,但更多人在等着她离开。
秦菲元微微叹了一口气,戳开网易云,点开了一个名为《虐就一个字》的私人音乐合集,然后痛下决心,打开电脑,继续码字。
悠扬而略带几分伤感的钢琴曲在房间内响起,掩盖了键盘的声音。而在书中的世界里,大雨的声音却被玻璃隔绝在外。
罗奕书收回投向林氏百货的目光,起身向外走。她什么东西都没有拿,关上电脑,就离开了这间屋子。
屋外站着林恒的秘书,他似乎不曾预料到罗奕书会突然离开,吃了一惊,急忙拦住她,说:“罗小姐,林总马上就回来。他有事和您商议。”
罗奕书笑了,她想说“不必,我知道他想要说什么”,可是话还没出口,四周突然暗了下来。
那一瞬间,罗奕书有一种奇妙的感觉,自己好像落入了一个无止无尽的空间。她甚至来不及伸手在身周探索一下,猛地一道白光亮起,许许多多回忆的画面从她眼前略过。
中学时的合唱舞台,再次重逢时林恒面前的那杯茶,自己掌心的订婚戒指……
这千千万万的画面,倏忽间聚在一起,转瞬间又分崩离析。
当她终于回过神来的时候,自己已经站在了一个陌生的地方。
什么秘书,什么林氏……根本没有留下一丝痕迹。
窗外是漫无边际的夜色,唯有书桌上的台灯散发出柔和的光亮。罗奕书的面前是一个穿着睡衣的女子,这女子的手中还握着——呃——一个保温杯。
秦菲元已经被眼前的变故惊呆了。
自己的屋子里怎么突然出现了一个人!她努力回想自己上一次出门后是否关了门,却只能想起前天拿外卖的情形。她仓皇地握着手中的保温杯,大声质问:“你是什么人?”
罗奕书却并没有那么惊慌,她甚至还能安慰秦菲元:“别怕,这一定是有人在调试情节,很快就会恢复正常。”
没错,类似的经历之前她也曾经有过。前一秒她还在珠宝店里面和林恒一起选戒指,后一秒就坐在了咖啡厅里面,而戒指已经变成了林恒自购。自己明明想要质问,却说出了不在预料的话语。
她花了很久的时间,终于有一天顿悟,自己是生活在一个他人编织的故事当中。
只是这一次多了记忆的闪回,那种感觉真的很奇妙,像是迅速回顾了自己的一生一样。
“调试情节?”秦菲元更加惶恐了。眼前这个穿着连衣裙的女子不会是从精神病医院跑出来的吧。
之前遇到这种“调试情节”的时候,罗奕书看到别的人都适应良好,至少林恒从来没有提出过疑问。罗奕书渐渐意识到,在这个故事当中,或许只有自己“清醒”了过来。
因此现在看到秦菲元反应这样大,她理所应当地觉得,自己终于遇到了另一个清醒者。
她生出一种责任感,自己应该引导这个刚刚“觉醒”的女孩。
罗奕书心底也有一丝喜悦:自己终于不再是孤独的一个人了。
“你知道林氏百货吗?我刚刚就在那里。那段情节应该是被小说作者或者编剧改掉了,所以不用担心,一切很快就会恢复正常。对了,我叫罗奕书,如果一会儿我消失了,你一定要记住这个名字。你可以到‘林氏百货’,啊,不,你可以到——”
罗奕书忽然想到自己已经不会再回到林氏百货,她苦笑着摇摇头,也不知道作者会给自己安排一个什么样的落脚地。
秦菲元越听越是心惊。什么“林氏百货”,什么“罗奕书”……她的脑海中蹦出一个荒谬至极的念头——
“你是罗奕书?”
罗奕书点点头,笑着说:“是啊。”
保温杯“哐当”一声掉在了地上。
秦菲元呆呆地看着罗奕书,她脑海中那个荒谬至极的答案渐渐变得越来越真实了——眼前这个女子竟是自己笔下的女二号。
一个书里的人物穿越到了现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