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聪的时间,  维持了几分钟。

    通话的时间一分一秒流逝,林诗兰的耳朵稍微恢复一点听觉,但她已经跟不上谭子恒说的话了。

    “不好意思,  你刚才说什么?”

    谭子恒一如既往的有耐心。

    他将说过的话,又重头讲了一遍。

    他告诉林诗兰:四年前,  他以交换生的身份出国读书,  才提早离开了雁县。灾难发生时,他在国外,得知噩耗悲痛万分,  回来给家人办理后事。不久后,又一次出国,  多年,他不愿回到这片伤心地。

    他的话里掺杂着许多,对她的解释,对她的抱歉。

    其实,她的苦难和他有什么关系呢?他何须自责?林诗兰这么想着,  又不知道怎么说。

    “小兰。这些年,  我常常想着要见你一次,  常常做梦梦见你,却始终无法面对你。”

    他长长叹出一口气,隔着电话,  也能感到他的痛心与疲惫。

    “无法面对?”

    林诗兰不懂,  那是为什么。

    “我想念我的家人,  想念小尽。”

    谭子恒的音量一点点变小,  他陷入了痛苦的回忆。

    “我把他们的遗物都留下来了。搜救队找到小尽的衣服,  它被绑在石化厂设备平台的楼梯上,  上面都是血。我无法控制自己,  一遍一遍去猜测他生前最后时刻的痛苦。”

    “小兰,其实,我来医院看望过处于昏迷的你。你用手攥着自己的手腕,护住了小尽送你的手链。他买那条手链好久啦,藏在家里不敢送你,最终还是送出去了。要是,他知道你保护着他的手串,他一定很得意,可是,小尽已经不在了。”

    “你需要有人在你身边,我知道,但我没有勇气做那个人。我是小尽的哥哥,他以前,最看不惯我和你待在一起……”

    林诗兰难以置信。

    艰难地找回说话的功能,她声音颤抖,重复着他的话。

    “谭尽送我的,手链,吗?

    “石化厂的,设备平台?”

    林诗兰获救的地点,正是石化厂的一处设备平台之上。

    她在那里呆了十天。

    谭子恒说得委婉,但她竟然明明白白地领会到了他的意思。

    他没勇气做陪她走下去的那个人,没勇气见她,因为……

    他弟喜欢她。

    且,他弟因她而死。

    后来陪伴她四年的手链,是谭尽送的。

    这么久了,林诗兰对此一无所知。

    莫大的悲怆令她无法保持双腿的正常站立。

    林诗兰软倒地板上,试了好多次站起来,没有力气。

    她坐在地板上,喉咙中发出呜呜的轻响。

    摸摸手腕,问自己:手链呢?

    抠抠口袋,问自己:手链呢?

    她四处找。

    找着找着,慢慢想起来。

    今年雨季开始的时候,手链坏掉啦。

    整串手链散落在马路,她只捡回来一颗小珠子。

    那一颗小珠子,林诗兰也没有保管好。

    它被她丢在包的角落里。

    从出租屋搬走时,包太脏了,她没有带走。

    “小兰?小兰?”被摔在地上的手机里,传来谭子恒声嘶力竭的喊声:“你怎么了?发什么事?昏倒了吗?”

    林诗兰拿起手机。

    她的声音听上去平平的轻轻的,她说。

    “我没事。以后别给曹阿姨和她的法会打钱了,子恒哥,他们不是好人。”

    顿了顿,她语气变得郑重,宛如诀别。

    “这些年,谢谢你。”

    电话从她手里挂断。

    匆匆忙忙地,林诗兰回了一趟之前的出租屋。

    房东不接电话,屋里没人应门。

    她在门口干巴巴地守着。

    一会儿一会儿地,过去敲敲门。

    不知这样敲了多久,林诗兰有点累。

    门内没有丝毫回应,脑袋放空,看着那扇深棕色的门,她想起她家的大门。

    四年前。

    收到手链的日期,林诗兰清晰记得,是七月一日。

    那天是她的生日。

    下雨天,她呆在家,外面有人敲门敲个不停。

    敲门声倒也不大,就是隔一会儿便来敲一下,搞得她没法休息。

    林诗兰从床上爬起来,没好气地开门。

    外面站着谭尽。

    他穿得像个卖保险的,黑裤子白衬衫,衬衫扣子一路扣到最上面。

    手保持着扣门的姿势,他与突然出来的她打了个照面。

    靠着门的林诗兰一脸戒备,不知这人找她干嘛。

    谭尽从身后,变出一个包装精美的小巧礼物盒。

    垂着眸,他用双手将它递给她。

    “这个,生日礼物,给你了。”

    嘴笨得不行,他憋半天就憋出这句。

    林诗兰没有接。

    她不记得自己几号生日。

    她不知道他为什么要送她生日礼物。

    所以,她奇怪地打量着他。

    “看什么看!是我哥送你的……”谭尽躲开她的目光,换上平时那种拽拽的欠揍的表情。

    他不耐烦地将礼物往她怀里一塞,恶声恶气道:“快拿走,我好交差。”

    林诗兰听他说到“我哥”二字,眼睛一亮。刚想再多问几句关于谭子恒的事,谭尽一溜烟地跑了。

    她在家门口,拆开这份他送来的生日礼物。

    可爱的水晶珠串。

    带一点灰调的蓝色,恰恰好是她最喜欢的颜色。珠子玲珑,剔透,散发着柔柔润润的光泽。

    林诗兰很喜欢。

    她立刻戴到手上,左看看右看看,脸上挂着微笑。

    察觉到一道不寻常的视线,她转头,往楼梯口看了眼。

    一个探头探脑,满脸笑意的谭尽,被她抓个正着。

    他一直没走。

    在旁边偷偷看着她。

    真是尽责的送货人,林诗兰心情不错,冲他喊:“帮我谢谢子恒哥。”

    一缩脑袋,谭尽又跑了。

    不知他听见没有。

    ……

    敲门的手脱力地垂下,林诗兰想起那年落跑的他。

    她挠挠脖子,觉得好笑。

    谭尽是一个很坏的人。

    他骗她,手链是他哥送的,这样她就会一直戴着它。

    看着她收到手串开心的样子,楼梯口的那个谭尽,会有一种恶作剧得逞的快乐吗?

    这么多个时空。

    手串,林诗兰只收到过一次。

    这份礼物,来自原本时空的那个谭尽。

    那也是,一个最傻的谭尽。

    明明知道,她仰慕的人是谭子恒,还要来给她送生日礼物。哪怕不是用他的名字送的,她喜欢他挑的手串,他就高兴啦。

    这个谭尽最喜欢她。

    抓了抓自己空空的手腕,林诗兰眨了眨眼。

    泪水模糊视线,她抓着手腕,拼命压抑喉咙里的哭声。

    她动了死的念头。

    因为一个四年前死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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