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点了姚自在的穴道,吟欢也心知肚明,他肯定不会老老实实地等死。
但能逼得他近乎自残才能行动自如,也算报了“佛阎”那次的仇,足够解气了。
只不过,律痴行那呆子又招了她不待见,搞得她去汴梁这一路上都不怎么爽快。
吟欢平生最讨厌的东西有三:枯燥乏味的书,循规蹈矩的理,不解风情的人。
巧的是,律痴行全都占了。
吟欢虽然也惯常茹素,但那是为了美白和苗条,才多吃瓜果蔬菜。
三五不时的,她也会吃一些清淡的荤食,以便保养得皮肤细腻有光泽。
而且,她只挑鸡胸、鹅掌、鱼腹、牛乳等等,那种吃了不易发胖的,类似于猪羊狗肉等等,是完全碰也不碰。
前两年不出任务的闲暇之余,她就喜欢去倌馆小酌两杯,听那些貌美的公子弹琴唱曲,摸摸小手亲亲小嘴。
再跟各路少侠风花雪月、谈情说爱,享受众星捧月的滋味,金银珠宝和房契地契收到手软,小日子过得别提有多美了。
然而,律痴行是个把规矩奉若圭臬的道士,酒色财气全部不沾,顿顿都是素斋,不见任何荤腥。
这倒也罢了,可那汤粥和米面上一片“白毛浮绿水”,看着就让人倒胃口。
更要命的是,他每一天的早中晚都得雷打不动地诵经,还非挑在饭前念,听得让人连吃饭的胃口都没了。
吟欢本想旁敲侧击,再打听一下他的身世。
不料,他竟不像那天晚上肯吐露一言半语,而是装聋作哑,或者等吃完了,才神情冷淡地开口:
“云隐观的规矩——三不问,三不言,三不起。”
也就是不问寿、不问俗事、不问家常籍贯;
早不言梦寐、午不言杀伐、晚不言鬼神;
以及吃斋、诵经与静坐时不得起。
听完了解释,吟欢连连摇头叹气,忍不住凑近他,问:“你这样活着有什么意思呀?”
然后,她不顾律痴行的脸色愈发阴沉,勾着酒碟轻轻摇晃,慵懒道:
“以前我交往过一个俊俏的小和尚,同样是出家人,人家可不像你这样无趣,至少会脸红也会心动。
“后来他为我背弃佛门,哪怕那时我已经嫌腻味把他甩了,但能和我在一起过,体会红尘俗世的快乐,也算他的福气。”
吟欢说话的声音不大不小,没有丝毫避人的架势,惹得周围许多食议论不休。
“这小姑娘模样生得怪可人,就是心也忒黑了。”
“她怎么有脸说得出口啊?”
“这不是造孽吗!”
律痴行一边念着“福生无量天尊”,一边深呼吸。
左手握紧霜寒的剑柄,右手死死压在左手上,骨节分明的修长五指紧紧绷起,喉结不停地上下滚动了好几遭。
过了好大一会,他才平静下来,面无表情地起身离开。
能把他气成这样,吟欢非常的自豪。
可以断定,律痴行是为他贫瘠可怜的感情经历感到自卑,要不然就是痛恨他自己不能把妖女给灭掉,为民除害。
终于能经常看到律痴行露出除“漠然”以外的表情,吟欢开心得不得了,于是时不时给他细数,那些自己跟历任情人的风流韵事,而且故意往夸张里说。
看见他的脸色青白交加,喝水的杯子都被他捏成碎片,吟欢就忍不住笑出了声。
“哎呀,多大点事,你至于嘛~”
律痴行定定地凝视着她的双眸,眼神晦暗不明。
“尊驾……待所有男子都是如此么?”
“对呀。既然男人能花心滥情,朝秦暮楚,我为什么不可以呢?”
吟欢笑得眼泪都快出来了,“再者说,喜欢美男有什么错,你们男人不也看见美女就眼直嘛~”
律痴行冷冷地开口:“一昧逃避责任,如何得以长久?”
“谁说我要长久?没有人会永远爱我,但永远都有人爱我。”
吟欢轻托着脸颊,漫不经心地转着指间的旱烟杆,“只要没有心,就绝对不会伤心。”
到底,律痴行咽下了所有的话语。
他微微侧首,避过吟欢探究的目光,细碎的额发在脸上留下一片幽暗的阴影。
似乎是落寞。
接下来的半个月,他不曾主动开口跟吟欢说过一句话,但诵经的次数明显增多。
从一天三次变成不计量,只要她在身边,稍微离得近一点就必须诵经。
吟欢虽然不懂道士的东西,但猜他念的应该是降妖除魔一类的咒文,以此表达对妖女的憎恶,希望能洗涤她龌龊的魂魄。
这家伙肯定是纯粹闲出屁了。
接下来紧赶慢赶,抵达汴梁时已是八月初。
吟欢一下马车就直奔成衣店,换上铺子里最贵的绫罗,直接把身上的旧衣丢掉。
开开心心地戴好新买的发钗,对着梳妆的镜面拨弄耳饰。
身后传来小孩的哽咽哭声:“大哥哥,行行好吧……”
她回头看去,见律痴行看了那瘸腿的小乞丐一眼,他想也不想就从怀中取出一块银锭,放在那个破碗里,“够么?”
“够了够了,谢谢恩人!”
小乞丐高兴得忘了装瘸子,竟一蹦三丈高,随后唯恐律痴行反悔,连忙飞也似地跑路开溜。
哪怕知道自己被小乞丐骗了,律痴行也没有半分失落或沮丧的表情,神色依旧疏冷似冰。
唯有眉心的一点朱砂,为他增添了些许鲜活的气色。
他如今已经是一副寻常江湖人的打扮。
墨发白衣,由于年龄不到,还不能加冠,长发就只用一条松竹色的布带束在脑后,松松散散地垂在腰间。
浑身上下没有多余的装饰,简约朴素至极,但比那些锦衣玉带的公子哥多了不少出尘的风姿。
“平日里抠得跟什么似的,连件丝绸的衣服都舍不得买,只有两件普通的布衣换洗,施舍乞丐的时候倒慷慨大方。”
吟欢摸了摸步摇的坠子,笑道:“就这么被骗,你也不心疼一下自个的银子。要不……我去帮你夺回来怎么样?”
“我知道他是伪装,但无妨。”
律痴行意有所指,睨了吟欢一眼,不冷不热道:“她造她的孽,我积我的德。”
好似一下子被人扼住咽喉,吟欢哑然不知如何言语,红唇极轻地蠕动了两下。
半晌,低骂了一声“混蛋”。
鉴于律痴行说感觉身后有人跟踪,吟欢就想了个法子,在汴梁七绕八绕将人甩开,然后休整了一夜。
翌日天还没亮,两人便一齐来到了东柳村。
村口的岔路上摞着许多红布,像办丧事要烧的黄纸一样,堆成小山一般的高度。
家家户户的门上搭着细长的红布条,院子里都竖着两根静静燃烧的白蜡。
烛焰随着微风的轻拂而款款晃动,留下错落斑驳的影痕,有种阴气森森的感觉。
吟欢抬了好几次腿,都迈不出第一步——怕黑,不想进。
律痴行突然递过来一把剑,头也不回道:“跟紧。”
吟欢微微一怔,抓住了霜寒的剑尾,紧跟在律痴行的身后,同时不忘冷哼一句:“就你爱多管闲事。”
闻言,律痴行没多说什么,只是不着痕迹地微勾了唇角。
走在阡陌之间,吟欢注意到,这个村子里的人居然家家户户都醒着。
他们站在院子里,目光死死盯着东边的方向,竟然没注意到两个外乡人。
“这是成婚还是上坟呀?”吟欢嘟囔了一句,“多晦气。”
律痴行警惕地环视周遭,发现村民已经把注意力移到了他们身上,便抬手将她护在身后,低声道:“留神。”
吟欢怕黑但不怕人,被一众村民围观后一点不紧张,而是泰然自若地走出来,开口说道:
“哎,你们都给我听着。据说这儿是相思小筑那位花魁的故乡,大约东柳村出美人,我就想着来挑几个清秀漂亮的小男孩,领回去当面首养着玩。
“必须是十五六七岁那种,年纪再大就是油腻掉渣的老腊肉了,人家根本不稀罕要的。”
律痴行的右眼皮猛地一跳:“……?”
她是不是在损他?
还有,就算为了掩人耳目,这说辞未免也太惊世骇俗了。
“你们谁家里有养不起的孩子,都牵出来让我瞧瞧。”
吟欢把荷包放在手里掂了掂,让所有人都看清它的分量,“能让我带走的,一个人十两银。”
律痴行低声道:“子女是父母的心血,他们如何肯卖给你?”
话音刚落,就见那些村民一个个听了这话,高兴得眼睛直放光,忙不迭点头答应。
律痴行:“……??”
吟欢掩唇咯咯笑,解释道:“十两银子足够寻常人家衣食无忧地过上半年了,更别说东柳村这种穷地方,饿不死就是老天保佑,谁管别的。”
律痴行素来没缺过银子花,这还是头一次面对如此残酷黯淡的现实,忍不住默然良久。
“你们真是来买孩子的?”有村民打量着律痴行的剑,狐疑道:“他怎么带着兵器?”
其他村民也回过味来,小心翼翼地偷瞄他,窃窃私语:“不会是魏王府那边派的人吧?”
律痴行敏锐地捕捉到“魏王府”一词,立即颔首看向吟欢。
吟欢愣了一下,然后迅速恢复正常,笑得意味深长。
“哪儿的话,他是我童养夫!太穷了,打小就被卖给我们家,在身边伺候我衣食起居和出行安全的。至于剑嘛,没开刃,专拿来吓唬小贼用,别怕哦~”
律痴行:“……???”
他再也绷不住淡定,“你——”
“他呀,放心不下我,嫌我选男人的眼光太差,非要跟着一起来,说是要帮我把关。
“真是的,一个夫道人家,不好好在家待着洗衣做饭带孩子,出门抛头露面成何体统!”
吟欢面不改色地打断他,继续瞎胡扯,脸都不红一下。
“要不是看在他平时还算守男德,这次也是主动提出来,要给我纳几个面首的份上,我才不会带他出来丢人现眼呢。”
一连串的惊世骇俗之语,把没见过世面的村民们给震慑得说不出话来。
原来城里的富家女子……是这样的吗?
眼见律痴行的脸色愈来愈黑,就连眼底也浮现出浓厚的怒意,吟欢当机立断靠在他怀里。
感受到少年的身体猛然一颤,她故意抬头,挑衅一笑。
“一定找机会收拾他。”
但能逼得他近乎自残才能行动自如,也算报了“佛阎”那次的仇,足够解气了。
只不过,律痴行那呆子又招了她不待见,搞得她去汴梁这一路上都不怎么爽快。
吟欢平生最讨厌的东西有三:枯燥乏味的书,循规蹈矩的理,不解风情的人。
巧的是,律痴行全都占了。
吟欢虽然也惯常茹素,但那是为了美白和苗条,才多吃瓜果蔬菜。
三五不时的,她也会吃一些清淡的荤食,以便保养得皮肤细腻有光泽。
而且,她只挑鸡胸、鹅掌、鱼腹、牛乳等等,那种吃了不易发胖的,类似于猪羊狗肉等等,是完全碰也不碰。
前两年不出任务的闲暇之余,她就喜欢去倌馆小酌两杯,听那些貌美的公子弹琴唱曲,摸摸小手亲亲小嘴。
再跟各路少侠风花雪月、谈情说爱,享受众星捧月的滋味,金银珠宝和房契地契收到手软,小日子过得别提有多美了。
然而,律痴行是个把规矩奉若圭臬的道士,酒色财气全部不沾,顿顿都是素斋,不见任何荤腥。
这倒也罢了,可那汤粥和米面上一片“白毛浮绿水”,看着就让人倒胃口。
更要命的是,他每一天的早中晚都得雷打不动地诵经,还非挑在饭前念,听得让人连吃饭的胃口都没了。
吟欢本想旁敲侧击,再打听一下他的身世。
不料,他竟不像那天晚上肯吐露一言半语,而是装聋作哑,或者等吃完了,才神情冷淡地开口:
“云隐观的规矩——三不问,三不言,三不起。”
也就是不问寿、不问俗事、不问家常籍贯;
早不言梦寐、午不言杀伐、晚不言鬼神;
以及吃斋、诵经与静坐时不得起。
听完了解释,吟欢连连摇头叹气,忍不住凑近他,问:“你这样活着有什么意思呀?”
然后,她不顾律痴行的脸色愈发阴沉,勾着酒碟轻轻摇晃,慵懒道:
“以前我交往过一个俊俏的小和尚,同样是出家人,人家可不像你这样无趣,至少会脸红也会心动。
“后来他为我背弃佛门,哪怕那时我已经嫌腻味把他甩了,但能和我在一起过,体会红尘俗世的快乐,也算他的福气。”
吟欢说话的声音不大不小,没有丝毫避人的架势,惹得周围许多食议论不休。
“这小姑娘模样生得怪可人,就是心也忒黑了。”
“她怎么有脸说得出口啊?”
“这不是造孽吗!”
律痴行一边念着“福生无量天尊”,一边深呼吸。
左手握紧霜寒的剑柄,右手死死压在左手上,骨节分明的修长五指紧紧绷起,喉结不停地上下滚动了好几遭。
过了好大一会,他才平静下来,面无表情地起身离开。
能把他气成这样,吟欢非常的自豪。
可以断定,律痴行是为他贫瘠可怜的感情经历感到自卑,要不然就是痛恨他自己不能把妖女给灭掉,为民除害。
终于能经常看到律痴行露出除“漠然”以外的表情,吟欢开心得不得了,于是时不时给他细数,那些自己跟历任情人的风流韵事,而且故意往夸张里说。
看见他的脸色青白交加,喝水的杯子都被他捏成碎片,吟欢就忍不住笑出了声。
“哎呀,多大点事,你至于嘛~”
律痴行定定地凝视着她的双眸,眼神晦暗不明。
“尊驾……待所有男子都是如此么?”
“对呀。既然男人能花心滥情,朝秦暮楚,我为什么不可以呢?”
吟欢笑得眼泪都快出来了,“再者说,喜欢美男有什么错,你们男人不也看见美女就眼直嘛~”
律痴行冷冷地开口:“一昧逃避责任,如何得以长久?”
“谁说我要长久?没有人会永远爱我,但永远都有人爱我。”
吟欢轻托着脸颊,漫不经心地转着指间的旱烟杆,“只要没有心,就绝对不会伤心。”
到底,律痴行咽下了所有的话语。
他微微侧首,避过吟欢探究的目光,细碎的额发在脸上留下一片幽暗的阴影。
似乎是落寞。
接下来的半个月,他不曾主动开口跟吟欢说过一句话,但诵经的次数明显增多。
从一天三次变成不计量,只要她在身边,稍微离得近一点就必须诵经。
吟欢虽然不懂道士的东西,但猜他念的应该是降妖除魔一类的咒文,以此表达对妖女的憎恶,希望能洗涤她龌龊的魂魄。
这家伙肯定是纯粹闲出屁了。
接下来紧赶慢赶,抵达汴梁时已是八月初。
吟欢一下马车就直奔成衣店,换上铺子里最贵的绫罗,直接把身上的旧衣丢掉。
开开心心地戴好新买的发钗,对着梳妆的镜面拨弄耳饰。
身后传来小孩的哽咽哭声:“大哥哥,行行好吧……”
她回头看去,见律痴行看了那瘸腿的小乞丐一眼,他想也不想就从怀中取出一块银锭,放在那个破碗里,“够么?”
“够了够了,谢谢恩人!”
小乞丐高兴得忘了装瘸子,竟一蹦三丈高,随后唯恐律痴行反悔,连忙飞也似地跑路开溜。
哪怕知道自己被小乞丐骗了,律痴行也没有半分失落或沮丧的表情,神色依旧疏冷似冰。
唯有眉心的一点朱砂,为他增添了些许鲜活的气色。
他如今已经是一副寻常江湖人的打扮。
墨发白衣,由于年龄不到,还不能加冠,长发就只用一条松竹色的布带束在脑后,松松散散地垂在腰间。
浑身上下没有多余的装饰,简约朴素至极,但比那些锦衣玉带的公子哥多了不少出尘的风姿。
“平日里抠得跟什么似的,连件丝绸的衣服都舍不得买,只有两件普通的布衣换洗,施舍乞丐的时候倒慷慨大方。”
吟欢摸了摸步摇的坠子,笑道:“就这么被骗,你也不心疼一下自个的银子。要不……我去帮你夺回来怎么样?”
“我知道他是伪装,但无妨。”
律痴行意有所指,睨了吟欢一眼,不冷不热道:“她造她的孽,我积我的德。”
好似一下子被人扼住咽喉,吟欢哑然不知如何言语,红唇极轻地蠕动了两下。
半晌,低骂了一声“混蛋”。
鉴于律痴行说感觉身后有人跟踪,吟欢就想了个法子,在汴梁七绕八绕将人甩开,然后休整了一夜。
翌日天还没亮,两人便一齐来到了东柳村。
村口的岔路上摞着许多红布,像办丧事要烧的黄纸一样,堆成小山一般的高度。
家家户户的门上搭着细长的红布条,院子里都竖着两根静静燃烧的白蜡。
烛焰随着微风的轻拂而款款晃动,留下错落斑驳的影痕,有种阴气森森的感觉。
吟欢抬了好几次腿,都迈不出第一步——怕黑,不想进。
律痴行突然递过来一把剑,头也不回道:“跟紧。”
吟欢微微一怔,抓住了霜寒的剑尾,紧跟在律痴行的身后,同时不忘冷哼一句:“就你爱多管闲事。”
闻言,律痴行没多说什么,只是不着痕迹地微勾了唇角。
走在阡陌之间,吟欢注意到,这个村子里的人居然家家户户都醒着。
他们站在院子里,目光死死盯着东边的方向,竟然没注意到两个外乡人。
“这是成婚还是上坟呀?”吟欢嘟囔了一句,“多晦气。”
律痴行警惕地环视周遭,发现村民已经把注意力移到了他们身上,便抬手将她护在身后,低声道:“留神。”
吟欢怕黑但不怕人,被一众村民围观后一点不紧张,而是泰然自若地走出来,开口说道:
“哎,你们都给我听着。据说这儿是相思小筑那位花魁的故乡,大约东柳村出美人,我就想着来挑几个清秀漂亮的小男孩,领回去当面首养着玩。
“必须是十五六七岁那种,年纪再大就是油腻掉渣的老腊肉了,人家根本不稀罕要的。”
律痴行的右眼皮猛地一跳:“……?”
她是不是在损他?
还有,就算为了掩人耳目,这说辞未免也太惊世骇俗了。
“你们谁家里有养不起的孩子,都牵出来让我瞧瞧。”
吟欢把荷包放在手里掂了掂,让所有人都看清它的分量,“能让我带走的,一个人十两银。”
律痴行低声道:“子女是父母的心血,他们如何肯卖给你?”
话音刚落,就见那些村民一个个听了这话,高兴得眼睛直放光,忙不迭点头答应。
律痴行:“……??”
吟欢掩唇咯咯笑,解释道:“十两银子足够寻常人家衣食无忧地过上半年了,更别说东柳村这种穷地方,饿不死就是老天保佑,谁管别的。”
律痴行素来没缺过银子花,这还是头一次面对如此残酷黯淡的现实,忍不住默然良久。
“你们真是来买孩子的?”有村民打量着律痴行的剑,狐疑道:“他怎么带着兵器?”
其他村民也回过味来,小心翼翼地偷瞄他,窃窃私语:“不会是魏王府那边派的人吧?”
律痴行敏锐地捕捉到“魏王府”一词,立即颔首看向吟欢。
吟欢愣了一下,然后迅速恢复正常,笑得意味深长。
“哪儿的话,他是我童养夫!太穷了,打小就被卖给我们家,在身边伺候我衣食起居和出行安全的。至于剑嘛,没开刃,专拿来吓唬小贼用,别怕哦~”
律痴行:“……???”
他再也绷不住淡定,“你——”
“他呀,放心不下我,嫌我选男人的眼光太差,非要跟着一起来,说是要帮我把关。
“真是的,一个夫道人家,不好好在家待着洗衣做饭带孩子,出门抛头露面成何体统!”
吟欢面不改色地打断他,继续瞎胡扯,脸都不红一下。
“要不是看在他平时还算守男德,这次也是主动提出来,要给我纳几个面首的份上,我才不会带他出来丢人现眼呢。”
一连串的惊世骇俗之语,把没见过世面的村民们给震慑得说不出话来。
原来城里的富家女子……是这样的吗?
眼见律痴行的脸色愈来愈黑,就连眼底也浮现出浓厚的怒意,吟欢当机立断靠在他怀里。
感受到少年的身体猛然一颤,她故意抬头,挑衅一笑。
“一定找机会收拾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