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

    抬手,又是一巴掌,实打实,不带一点折扣。

    “你可以滚了。”

    关锦月的声音,透着冻彻骨髓的寒冷。

    尽管只是非常短暂的几次碰面,魏涛还是第一次从这个叫做孙雪娟的女孩表情和眼神中,看到一丝犹豫、纠结、不安的情绪波动。

    “为什么?就因为我来了这里。”终于开口了,声音很好听,清澈。

    “滚!”关锦月没有怒不可遏的状态,却将怒极的态度全部释放出来。

    孙雪娟微微皱眉,回头看一眼安顺街这条小街,点点头:“我知道了。关锦月,早点去大学报道。”

    说完,转身往正街走去,在她的眼中,从始至终都没有魏涛的存在,而当他挡在了身前时,孙雪娟依旧清淡如水,哪怕一边被连续抽了两个耳光的脸颊出现了青肿的痕迹,依旧很无所谓。

    “魏涛,不要给自己找麻烦,我承认,曹海洋是个人物,但你要知道,动用力量的比例,取决于既得利益和长远利益的获取,我会注意,不会招惹到周校长,你也不要跑来横插一脚,就算是曹海洋也会衡量一下,没有收益的强出头,有没有任何意义。”

    卧槽,这都什么鸟人?

    大智近妖吗?

    近尼玛个嘚啊。

    啪!

    一记大比兜子,照着刚才关锦月扇打的痕迹,又来了一下。

    他这一下,打得孙雪娟耳朵嗡嗡的,一股肌肤感受到的轻微热度和流淌感觉袭来,用手一抹,鼻孔里流淌出鲜血,口中也冒出一丝丝腥甜的感觉,啐了一口血出来,这一次,不再是清淡如水,骤然间被打,一个咧呛,歪脸,抹掉鼻孔流淌出的血,啐出口中的血,再一抬头,那张乖巧的脸颊,变得格外狰狞可怖,那双眼眸内,释放出的是一种魏涛见了都皱眉的狠辣,是的,狠辣,那不是装出来的,是实打实浸入骨髓里的狠。

    魏涛开口:“好好说话,说人话,装鸡毛大尾巴狼。”

    孙雪娟手在校服裤兜里一掏,一把小的卡簧刀,刀身弹出来,照着魏涛的就捅了过来。

    是捅,不是划。

    两者对于一把‘侧跳’方式刀而言,杀伤力天壤之别。

    魏涛毫不怀疑眼前这个女孩是真的敢用那把卡簧刀,扎入自己身体任何要害部位。

    “卧槽!”

    就见一道身影飞奔而来,直接一记飞踹,从侧后方,直接踹在了孙雪娟的后腰上。

    砰!

    孙雪娟的身体直接撞在了小学的侧围栏上,还带着一点反弹力量,疼痛感可想而知,但她的手,始终紧紧握着那把卡簧。

    狠,是非常强的战斗属性。

    可你要知道,实力是有差距的,并且,在狠之上,不是不要命,还有一个蛮,这类人不轻易拼命,但他们似乎脑子里缺根弦,不怕拼命,也不知道什么叫做害怕,做起事情来,往往都是随心所欲,真到了情绪来了,你必须承认,再狠的人再不要命的人,也怕这类人突然之间进入到疯癫状态。

    陆江就是这样的人,他完全符合穷山恶水出刁民的形容,加上家里从小也困难,对他也疏于管教,从很小的时候他就有一个既定认知,甭管是谁,拿拳头说话。

    在孩子里,我是孩子王。

    大一点了,被成年人欺负,打不过怎么办?

    练呗,不就是身高体壮力量大吗?除了这些,还有差距吗?

    身高练不起来,身体缺乏均衡的营养摄入,家庭条件决定了这方面的补是不成立的。

    但陆江有自己的方式,我猛吃,玉米我一顿吃十穗,别的不懂,多吃,长力气。

    还饿,家里没油水,怎么办?

    进山,虽说兴隆乡附近没有什么大山,但即便是华夏这样人口密度超高的国家,也有着大量没有被开发的山林区域,或许山的两侧都是村庄,可你永远也不可能让这山成为人畜无害的地方。

    进山抓野味,先是埋陷阱,跟着老猎户学,用扎枪,用梭镖,用大斧子,总之陆江是想尽一切办法的吃,也不懂营养论,吃的多总归是没错,为了吃,他需要一直动起来,在这样畸形的进补和消耗下,他的力气大了,尽管没长高还横着长。

    有力气,那就没问题了。

    谁欺负我来着,老王家那小子,比我大七岁,多个毛,揍回来。

    姜家老小子,村里一霸,擦,放倒他,没人敢跟我炸刺。

    那一战,两人是镰刀铁锹菜刀乱飞,谁也不服,浑身都成了血葫芦还在打,最终陆江胜了,且是一战将对方的胆给打破了,不仅敢下死手,也不怕死,到最后疯癫的笑着,拿着菜刀,双眼充血,浑身都是血,他那将对方当成了猎物的样子,彻底吓坏了对方。

    也是狠人,也不怕怎么样,可大家都知道,陆江的猎物,最终都进了他的肚子,那眼神,对方没有觉得自己看错,如果不服,可能没有什么以后再战的机会了。

    可以说,没有让家里赔钱到欠债出去打工之前的陆江,根本不可能为魏涛所用,也驾驭不了这个家伙,哪怕是当时有祝喜春等人不断揍他,哪怕有唐岑直接让他凶狠无处使用,也依旧驾驭不了。

    外出那几年,他在外面见到了真正的人情冷暖,也见到了真正尔虞我诈,他的凶狠依旧有用,却远没有在乡下那地方有用,他以为自己卖命就能从老板那里换来足够的金钱,结果却是被人当成傻子耍。

    不止一次,让人打成一条死狗,他以为自己这辈子学不会低头,可当下一秒你就会残肢断臂成为废人时,他不是怕了,是懂得了什么叫做妥协,我还没有让从小为我背负一切的父母享福,我如果残废了,最好结果是死在外面,一旦回家,那自己就是罪人,势必会拖累父母。

    最后一次,陆江学会了服软,他怕了,不是怕这条命没了,是怕这条命没的没有价值,或是没不了还给家里继续添乱。

    在心底还有一份孝心面前,有了挂牵,也就不再是那个完全蛮楞混不吝的陆江,所以他选择了服软低头隐忍,想要多赚点钱回来,一次绝佳的机会到来,当他的狠渐渐重新被老板认可调到身边当保镖司机后,一次在南边抢夺生意的荒郊野外,他在关键的时候,跑了,将老板完全的放弃了。

    那老板后来没了。

    陆江有报仇了的快乐,也有没能履行自己职责的些许自责,前者碾压后者,在那边名气也臭了,换个地方混混,敢打敢拼,并不难出头,只是辗转几个老板,也都不过是拿着廉价的工钱使唤他,心里不痛快,但也忍了下来,一直到他将家里外债钱都还了,最终陆江选择了回家,

    既然都是廉价,我回老家去好不好,找个老板,开个车或是给你当个贴身的跟班,离父母近点。犹记得自己离开家走时母亲和父亲的话语,可以说是这辈子第一次觉得自己被刺痛了。

    “孩儿啊,到了外面,要吃饱穿暖,要顾好自己,家里面有我们呢。”

    没有煽情,也没有痛哭流涕的画面,更不存在恨铁不成钢的纠结,就只是一句普普通通的嘱咐,再回首,陆江希望自己可以为他们做点什么,然后自己可以享受一下这个花花世界。

    南边的花花世界,太美好了,他以前根本不知道一顿饭吃几万块钱是什么感觉,一瓶酒几万块钱什么感觉,一群女人围着你转是什么感觉?

    后来他也不知道,他只是看到过,在旁边当一个跟班小弟看到过,他向往,只是即便他很卖命了,换来的不过是一点点廉价的赏赐或是一两次手指缝流出来的女人让你尝尝鲜。

    他本来没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对,人家老板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我羡慕嫉妒又如何,以后自己赚钱了再去享受。

    回到老家,一问乡里乡亲,谁是大老板,附近有没有大老板,你们认不认识大老板?

    魏涛和刘大龙就出现了,然后陆江先去的天然居,到那一看,迎来送往的刘大龙显得很卑微,很市侩,这样的人估计不缺一个能打能杀的帮手。

    之后,才去找魏涛。

    一个月五千,这是他给自己的定价,当时也只是拿对方当个普通老板,不存在什么别的感情,你给我钱,我帮你忙,给多少钱,我卖多少力。

    直到跟祝喜春在一起时间长了,先是听到他口中的老板,再是自己亲眼看到这位老板的行事风格。

    完全颠覆了他对‘老板’这个词汇的认知,他一直觉得自己见识很广呢,在南边跟过好几个老板,又是采矿的,又是放局的……

    他都觉得回来想要找个向南方那样需要自己的老板挺难的,结果这位,让他发现自己以前的认知都是错的。

    吃饭,有时候即便不能同桌,司机身份坐在一旁或是外面,那也是屋里贵的,外面肯定有。

    出去玩,老板从没有让自己像是一个门神一样站在一旁看着,吃喝玩乐,只要低调点别把自己完成了主角吆五喝六,该有的都有,老板自己不玩,都不忘给他们俩安排娘们。

    这老板,着实不错。

    工资老板没给开,不是没拿钱,而是没给他开,让祝喜春拿着,直接给送到家里父母手里。

    平时,车里总有一千两千的钱放着,加个油吃个饭买个烟买个水。

    祝喜春去买衣服,给他也买了三条裤子两双鞋和五件t恤,用狗春子转述老板的话:“出去干净利索,长相改变不了,但干净一些,是可以做得到的,只要你想。”

    陆江也知道自己跟狗春子不一样,人家是兄弟,自己只是个打工的,可就是这平等对待,都让他有一种我愿意为你卖命的心思,你不差钱,我就不差拼命,在南边我怂了我怕了,现在只要老板你能给我家里足够的钱,这条命我卖了又如何,只是晚点行不行?老板你能不能带着我享受一下这花花世界。

    ………………

    张三是谁?

    李四是谁?

    孙雪娟是谁?

    跟我有鸡毛关系,忠一家之事,我就是干这个的,真要是老板惹到了招惹不起的大人物,要拿动了手的我出来扛雷,可以啊,给钱不?给到位,一切没问题。不给钱,呵呵,十年八年,吃米田共我都能忍着出来,到时候,你能睡得着觉吗?

    一手抓住孙雪娟持刀的手腕,咔吧一掰,剧烈的疼痛让孙雪娟再也忍不住哼痛出声,手也随之松开,卡簧掉落在地。

    只要魏涛没出声,陆江就是按照自己节奏来,两人有言在先,听令是底线,没命令之前双方也有了一些默契,陆江知道自己的节奏老板是认可的,先猛再勇,第一要素是让对手失去反抗的能力,然后收劲,别刹不住手打太狠了给老板惹麻烦,要给老板一个缓冲的时间让他下令,如果一直不下令,我就是收着手,一直打下去,一样能将对方打成一滩烂泥。

    漂亮女人?

    呃,有用吗?

    那些站成一排在我面前的,或许是妆容重了点没有这么好看,也没差多少,随便花点钱就搞定了,跟着魏总,也不用我掏钱,还可以一次要两个人一起去斗地主,又一次玩嗨了,狗春子要四个人打麻将,老板也同意了,还直接给自己也找了三个牌搭子,为了让大家打牌打得尽兴,老板还提前给牌搭子一人额外拿了五百块钱的底钱,输赢都归她们。

    那一晚,麻将打得叫一个巴适安逸。

    所以,眼前这什么玩意儿,丫头片子?

    抓着头发,别看陆江个子就不高实际也就165公分左右,架不住这家伙有劲啊,直接抓着头发,压着孙雪娟低头,另一只手也上去,两手都抓着她头发,压着她脑袋,带动她身体也是鞠躬姿势。

    抬起右脚,弓着身体,用抬起的右脚尖,猛踢孙雪娟的面部,感觉自己小短腿还有点够不着,抓着头的手加力气,让其从鞠躬的姿势,转为差点摔趴地上的姿势。

    没有直接摔趴,是因为陆江双手抓着她头发拎着她不让她倒下去,随后这脚尖,踢在了脸上,这时候就没有发力了,纯粹是将右脚甩起来的自然力量。

    一脚两脚三脚四脚……

    上面手抓着头发,下面脚尖踢着产生向上力量,将其当成了一个抓在手里的毽子,别掉落在地,得让我的脚尖跟你有直接接触。

    关锦月眼中闪过不忍,但没有开口,她做的事,挨这样的揍,也就是点利息。不忍只是一闪而逝,闪过之后则是几分愁容,脑子里已经开始转动,如何让这件事能够平息下来,她信孙雪娟说的,对方忌惮曹海洋,但却没有表现出惧怕的意思,那就证明,现在的她,已经有了足够硬气的靠山,真对上了,看那意思,曹海洋是强手,魏涛不够看。

    魏涛和曹曦雨在处对象,曹海洋不能放弃他,那就是让这件事不了了之的自信,孙雪娟是有的,如她所说,这件事本就涉及不到曹海洋的核心利益,而她那边,会因为既得利益和长远利益,拿出更强有力的支援来搞定这件事。

    现在这样,就看孙雪娟的价值有多高了?

    想至此,关锦月的眼中,多了一分愁容,以她那手段,以她的心性……

    刚才那样说话,曹海洋直呼其名,魏涛这边也调查的很清楚,这一年多,她又经历了什么呢?当年的自己,不敢深入了解,生怕陷入太深,只求能明哲保身,没有力量去干预,更不敢去强出头或是当个告密者,算不算是助纣为虐她不知道,她只知道,我的艰难我自己扛,扛得住我活着,还没有能力去帮别人扛,你们自己扛不住,那只能怪你们没能力,你们经历过的,我都经历过,为何,孙雪娟不敢对我继续下去了,而敢对你们继续?

    远远的,安顺街里,正街外,尽管夜已深,还是有一些人,察觉到了这边的动静,只是碍于多管闲事可能给自身招惹麻烦的心理,好奇心作祟也只是远远的看着,并没有过来阻止。

    足足踢了有半分多钟,魏涛咳嗽了一声,陆江才松开手,啐了一口,捡起那把小的卡簧,随手折上,揣进兜里。

    地面,迸溅了很多的血点。

    瘫软躺在地上的孙雪娟,脸上也满是鲜血,早已看不出原本的模样,陆江俯身,单手抓着她的头发,薅着,将其拽到围栏下,让其靠坐在那,不至于真的躺在地上。

    “擦擦,擦擦,越来越不像话了,都跟你说了,对待女孩子要温柔点,尤其是漂亮的女孩子,怎么样,也不能让人家没有美貌的外表。”

    魏涛知道这是大坑,大雷,但现在他没有退路,不是退无可退,是他不想退,他不怕一无所有,甚至于不怕从这个世界消失,本来就是多得到的,重生归来也有豪情壮志,但那时候第一想法就是要让母亲过上好日子。

    重复的人生里,唯有母亲是最深的牵挂,当下,更是最后的底线,无论是谁敢于触碰这条底线,他都不会有任何的顾忌,无论是谁。不是他狂不是他傲,重生这种事都发生了,你知道未来自己还会经历什么,会不会有再来一次的机会?万一有呢,那这一次,还忌讳尼玛。

    我可以做个好人,做个守规矩的人,可千万别冒出来一个傻哔,来触碰到我的底线。你这鸟人,还跑来果蔬超市买东西,玩啥呢,威胁我呢啊,吓唬我呢啊,是不是我没碰巧看到你,你也会让我知道,你知道安顺街,你知道鲜时光,你还来过,你还买了点,呃,买了点蔬菜?

    陆江蹲下身子,左右看了看,实在没什么东西用,将蔬菜里面的生菜叶子拿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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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我是弄潮儿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一本书只为原作者大昊弟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 第二百二十八章 好好说话,重生之我是弄潮儿,一本书并收藏重生之我是弄潮儿最新章节 伏天记一本书最新章节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