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帅,我们可以试一试!”部将跃跃欲试。
“阿巴斯,你的部下与秦武领骑兵交过锋,看到对面的罗字旗了么,那是你的老对手,你如何看?”
阿巴斯认真地思忖了一下,道:“大帅,对面的这些人族士兵并不像传言中的那样弱,反而十分难缠,士卒悍不惜命,根本就是一群不要命的疯子。虽然现在我们兵力上占上风,但是这些秦武领骑兵驻扎在此,以逸待劳,在地形上又占了上风,而且,他们事前料准我们要来,士气想必也高昂得很,这一仗,我们没有绝对胜算,如果李信部赶到,则我们就要败了。”
“是啊,你说得不错,所以,这一仗,我是不想打的,想必,叶青也是不想打的。”阿尼玛叹道。
“大帅为何料准对面的人族也不想打?”部落有些奇怪。
阿尼玛笑道:“如果叶青想打,就不会如此明火执仗了,而是在我军靠近之后,挥师突袭,趁我军不防之机,伺机击败我,嘿嘿,叶青倒是很看得起我啊,如此优势,仍不肯冒险,看来,他是想以后以堂堂正正之师与我正面较量击败我啊!”
“如此退兵,真不甘心,而且哈其宁部白白地吃了这么一个亏!”部将恨恨地道。
阿尼玛冷哼道:“如此退兵,岂不灭了自家威风,让我们看看叶青的士兵倒底有厉害,阿巴斯,你与对面的人族将领认识,上去告诉他们,我们不妨来斗斗兵,他们人族不是有斗兵的习俗吗,斗兵完后,不论胜败,我们都回去。”
“是!”阿巴斯大声领命,策马便向缓坡上奔去。
“不能大打,小打一场却是无妨,挫挫秦武领骑兵的锐气!”阿尼玛捻须微笑,两军交手,斗智斗力,互看手段,这小打虽然对眼下之局没什么意义,但长远来看,则影响深远了。
蛮族没有如预料之中的那般退兵,叶青倒有些拿捏不准了,象阿尼玛这类人,总是难以完全把握住他们的心思,叶青自认也只能猜个八成,从阿尼玛上一次奇袭大岗镇事件中就不难看出,这个人还是不拒绝险策奇计的,今天会不会孤独一掷呢?
叶青的心里打起了鼓,正常分析,血鹰部落新到,对于周围各个势力都不是很熟悉,更是有着大岗镇掠夺来的物资支撑,要想渡过这个冬天并不是什么难事。
两只老虎打架,最后的结局很可能便是便宜了猴子,阿尼玛会脑子发热么?看到蛮族人马不退,秦武领兵已做好了冲锋的准备,如果要开打,自己这边占据了地利,至少在马力上要稍胜一筹。
蛮族之中一人单骑而出,直奔这边而来,叶青不由长出了一口气,这便是不会打了,但阿尼玛派个人来干什么,说几句场面话,这又不是江湖殴斗,还要交待几句青山不改,绿水长流么?
“血鹰部落大帅麾下阿巴斯,求见叶青叶侯爷!”
离叶军百步之际,阿巴斯勒住马匹,翻身下马,空手向前走了几步,示意自己没有恶意,叶青笑道:“让他过
来吧!”
罗斌大笑着策马向前几步,“阿巴斯族长,别来无恙乎?一别数月,罗某可是想念得紧啊!”
阿巴斯大怒,在阿巴斯部落刚刚迁徙到新城对面的时候,他就带兵和罗斌大战了一场,以为秦武领的人族也和传言中的那些人族一样好欺负,结果阿巴斯大意轻敌,只带着不到万人就来冲击罗斌数万大军,最终要不是身边亲卫拼死保护,才逃得了性命,但是它辛辛苦苦积累起来的近万精锐却无一生还,独自回到部落的他差点连族长之位都没有能够保住。
看着罗斌一副耻高气扬,胜利者的姿态,不由气得七窍生烟,恨恨地瞪了他一眼,快步走到叶青面前,左手抚胸,向马上的叶青行了一礼,道:“阿巴斯见过叶侯爷。”
叶青居高临下地看着阿巴斯,这个人虽然曾经被罗斌打败过,但叶青倒不会小瞧他,单看他面对着罗斌的挑衅,能忍住气,对一个血气方刚的武将来说,就是很不简单的。
“你家大帅有何事?是不是不想与我秦武领大军面对面地较量一番,准备就此偃旗息鼓,全军后转呢?”叶青似笑非笑道。
阿巴斯不卑不亢地笑道:“叶侯爷这是说哪里话,明明是叶侯爷不想打,我们大帅不愿逼人太甚,加之敬重叶侯爷也是人族一方豪杰,这才让阿巴斯来说与侯爷听,也好让叶侯爷安心啊!”
罗斌王峰等不由大怒,恶恨恨地瞧着阿巴斯,恨不得一口吃了他,叶青却大笑道:“说叶某不想打?真是笑话,叶某巴巴地从秦武领跑到这里来,莫非是游山玩水不成,很可惜,草原风光不及我秦武领远甚。我正是想来瞧瞧血鹰大帅的威风是不是如传说中的那般啊,很可惜血鹰大帅临阵却蔫了。”
阿巴斯道:“侯爷如果想打,又何必明火执仗,偷袭岂不更有效果?如此给我军报讯,其意自明,我家大帅也是知情识趣之人,焉会煞了风景?”
叶青歪着头打量了一下阿巴斯,倒瞧不出这家伙辞锋也厉害得很,“我明火执仗,是想让虎帅见识一下我秦武领的兵威,不想趁火打劫,如此这般,即使赢了血鹰大帅也不会服气嘛!”
“秦武领兵威,大帅在大岗镇已见识过了!”阿巴斯大笑。
罗斌大怒道:“兀那蛮子,忘了你曾是罗某的手下败将了么?我家侯爷仁慈,让你侥幸留得一条姓命,居然还在这里大言不惭。”
阿巴斯转过头,斜睨着罗斌,抗声道:“吾战败,非战之罪,乃是大意所致,姓罗的,他曰战场之上,总有雪当曰之辱之时。”
罗斌霍地拔出刀来,“何不现在?”
阿巴斯冷笑一声,目视叶青,不再理睬罗斌,把罗斌气得在马上扭来扭去,要不是顾着侯爷就在跟前,简直便要下马与他扭打了。
“不说废话了,阿巴斯,阿尼玛让你来,是何用意,总不是来与我部将斗气的吧?想必阿尼玛大帅这时急着回头,晚了,叶某可就要留客了。”
阿巴斯心中一凛,叶青这话说得
可就明显了,很显然,李信的部队正要向这边赶来。计算路程,只怕用不了几个时辰就会到了。
“我家大帅说,两军既遇,这样都掉头而去,不但他不甘心,想必叶帅也是不甘心的,俗闻人族有斗兵的习俗,我草原也有插旗夺旗之惯例,今曰便来斗上一场,不论谁胜谁败,斗完之后,掉头便走,如何?”
嗯?叶青不由一楞,想不到阿尼玛居然提出这个建议,想必是对他部下大军的战斗力有着绝对的自信了,想要给自己一个下马威,沉吟之中,目光不由转向王峰,王峰策马向前,“侯爷,末将愿意迎战!”
叶青思忖片刻,这也是一个摸摸血鹰大军实力的机会,倒是可以一试,只是输了,只怕会在军中留下阴影,这种骑兵之间的斗兵,对上的又是蛮族精锐,自己还真是没把握,沉吟不决之时,阿巴斯笑道:“侯爷若是不敢,尽管直说,我家大帅说了,他掉头便走,绝无二话。”
王峰狂怒,一跃下马,单膝跪在叶青马前,“侯爷,末将愿战,若输,末将提头来见!”
叶青斥道:“胡说什么!”目光看向阿巴斯,“告诉阿尼玛大帅,战,双方各出一百人。斗兵!”
阿巴斯一抱拳,转身便行。
叶青看向王峰,“王峰,你的部属有把握吗?”
王峰大声道:“末将属下,皆敢死战。”霍地站起,奔到自己部下前,大呼:“与蛮子斗兵,我要一百人,那些勇士愿意去一逞我秦武领大军威风!”
“末将愿往!”十几个军官应声而出。
王峰的目光在众人脸上转来转去,半晌,大声喊道:“杨勇!”
一名年轻将领应声而出,满脸都是兴奋之色,“末将在!”
“你选你部精锐一百人,为侯爷去夺旗斩将。“
“末将领命!”杨勇兴冲冲地跑向自己的部属,而其余的一批军官见没了机会,怏怏不乐地退回了队列。
两方的战鼓几乎在同时响了起来,战士的呼喊声撕裂夜空,两名骑士各执一面军旗,飞驰而来,在战场的中央,相距数百步,同时将两面大旗深深地插入地上。圈马而回。
战鼓鼓点再变,两方一百名骑士缓缓从本阵小跑而出,既然是光明正大的斗兵,秦武领骑兵也不占地利的便宜,策马下了缓坡,到了平地列阵。
蛮族铁骑清一色铁甲,左手执圆盾,右手握弯刀,而秦武领骑兵亦是全身铁甲,与蛮族不同的是,他们还有护脸的面甲,此时拉下面甲的他们,已只有两只眼睛露在了外面,杨勇等人一人一支冲阵长矛,马鞍旁挂着一把战刀,与蛮族手里的弯刀相比,他们的刀身略长,弧度略小。这种最新式的盔甲是叶青在兵书中发现的,之前由于价格的原因一直没有拿出来,最近才手中手里宽绰了,才开始在部队慢慢装备,这杨勇乃是后进万夫长,是王峰部下的得力干将,就是在这个大军中,杨勇也是鼎鼎大名,所以他的部下在能够在短时间内得以换装。
“阿巴斯,你的部下与秦武领骑兵交过锋,看到对面的罗字旗了么,那是你的老对手,你如何看?”
阿巴斯认真地思忖了一下,道:“大帅,对面的这些人族士兵并不像传言中的那样弱,反而十分难缠,士卒悍不惜命,根本就是一群不要命的疯子。虽然现在我们兵力上占上风,但是这些秦武领骑兵驻扎在此,以逸待劳,在地形上又占了上风,而且,他们事前料准我们要来,士气想必也高昂得很,这一仗,我们没有绝对胜算,如果李信部赶到,则我们就要败了。”
“是啊,你说得不错,所以,这一仗,我是不想打的,想必,叶青也是不想打的。”阿尼玛叹道。
“大帅为何料准对面的人族也不想打?”部落有些奇怪。
阿尼玛笑道:“如果叶青想打,就不会如此明火执仗了,而是在我军靠近之后,挥师突袭,趁我军不防之机,伺机击败我,嘿嘿,叶青倒是很看得起我啊,如此优势,仍不肯冒险,看来,他是想以后以堂堂正正之师与我正面较量击败我啊!”
“如此退兵,真不甘心,而且哈其宁部白白地吃了这么一个亏!”部将恨恨地道。
阿尼玛冷哼道:“如此退兵,岂不灭了自家威风,让我们看看叶青的士兵倒底有厉害,阿巴斯,你与对面的人族将领认识,上去告诉他们,我们不妨来斗斗兵,他们人族不是有斗兵的习俗吗,斗兵完后,不论胜败,我们都回去。”
“是!”阿巴斯大声领命,策马便向缓坡上奔去。
“不能大打,小打一场却是无妨,挫挫秦武领骑兵的锐气!”阿尼玛捻须微笑,两军交手,斗智斗力,互看手段,这小打虽然对眼下之局没什么意义,但长远来看,则影响深远了。
蛮族没有如预料之中的那般退兵,叶青倒有些拿捏不准了,象阿尼玛这类人,总是难以完全把握住他们的心思,叶青自认也只能猜个八成,从阿尼玛上一次奇袭大岗镇事件中就不难看出,这个人还是不拒绝险策奇计的,今天会不会孤独一掷呢?
叶青的心里打起了鼓,正常分析,血鹰部落新到,对于周围各个势力都不是很熟悉,更是有着大岗镇掠夺来的物资支撑,要想渡过这个冬天并不是什么难事。
两只老虎打架,最后的结局很可能便是便宜了猴子,阿尼玛会脑子发热么?看到蛮族人马不退,秦武领兵已做好了冲锋的准备,如果要开打,自己这边占据了地利,至少在马力上要稍胜一筹。
蛮族之中一人单骑而出,直奔这边而来,叶青不由长出了一口气,这便是不会打了,但阿尼玛派个人来干什么,说几句场面话,这又不是江湖殴斗,还要交待几句青山不改,绿水长流么?
“血鹰部落大帅麾下阿巴斯,求见叶青叶侯爷!”
离叶军百步之际,阿巴斯勒住马匹,翻身下马,空手向前走了几步,示意自己没有恶意,叶青笑道:“让他过
来吧!”
罗斌大笑着策马向前几步,“阿巴斯族长,别来无恙乎?一别数月,罗某可是想念得紧啊!”
阿巴斯大怒,在阿巴斯部落刚刚迁徙到新城对面的时候,他就带兵和罗斌大战了一场,以为秦武领的人族也和传言中的那些人族一样好欺负,结果阿巴斯大意轻敌,只带着不到万人就来冲击罗斌数万大军,最终要不是身边亲卫拼死保护,才逃得了性命,但是它辛辛苦苦积累起来的近万精锐却无一生还,独自回到部落的他差点连族长之位都没有能够保住。
看着罗斌一副耻高气扬,胜利者的姿态,不由气得七窍生烟,恨恨地瞪了他一眼,快步走到叶青面前,左手抚胸,向马上的叶青行了一礼,道:“阿巴斯见过叶侯爷。”
叶青居高临下地看着阿巴斯,这个人虽然曾经被罗斌打败过,但叶青倒不会小瞧他,单看他面对着罗斌的挑衅,能忍住气,对一个血气方刚的武将来说,就是很不简单的。
“你家大帅有何事?是不是不想与我秦武领大军面对面地较量一番,准备就此偃旗息鼓,全军后转呢?”叶青似笑非笑道。
阿巴斯不卑不亢地笑道:“叶侯爷这是说哪里话,明明是叶侯爷不想打,我们大帅不愿逼人太甚,加之敬重叶侯爷也是人族一方豪杰,这才让阿巴斯来说与侯爷听,也好让叶侯爷安心啊!”
罗斌王峰等不由大怒,恶恨恨地瞧着阿巴斯,恨不得一口吃了他,叶青却大笑道:“说叶某不想打?真是笑话,叶某巴巴地从秦武领跑到这里来,莫非是游山玩水不成,很可惜,草原风光不及我秦武领远甚。我正是想来瞧瞧血鹰大帅的威风是不是如传说中的那般啊,很可惜血鹰大帅临阵却蔫了。”
阿巴斯道:“侯爷如果想打,又何必明火执仗,偷袭岂不更有效果?如此给我军报讯,其意自明,我家大帅也是知情识趣之人,焉会煞了风景?”
叶青歪着头打量了一下阿巴斯,倒瞧不出这家伙辞锋也厉害得很,“我明火执仗,是想让虎帅见识一下我秦武领的兵威,不想趁火打劫,如此这般,即使赢了血鹰大帅也不会服气嘛!”
“秦武领兵威,大帅在大岗镇已见识过了!”阿巴斯大笑。
罗斌大怒道:“兀那蛮子,忘了你曾是罗某的手下败将了么?我家侯爷仁慈,让你侥幸留得一条姓命,居然还在这里大言不惭。”
阿巴斯转过头,斜睨着罗斌,抗声道:“吾战败,非战之罪,乃是大意所致,姓罗的,他曰战场之上,总有雪当曰之辱之时。”
罗斌霍地拔出刀来,“何不现在?”
阿巴斯冷笑一声,目视叶青,不再理睬罗斌,把罗斌气得在马上扭来扭去,要不是顾着侯爷就在跟前,简直便要下马与他扭打了。
“不说废话了,阿巴斯,阿尼玛让你来,是何用意,总不是来与我部将斗气的吧?想必阿尼玛大帅这时急着回头,晚了,叶某可就要留客了。”
阿巴斯心中一凛,叶青这话说得
可就明显了,很显然,李信的部队正要向这边赶来。计算路程,只怕用不了几个时辰就会到了。
“我家大帅说,两军既遇,这样都掉头而去,不但他不甘心,想必叶帅也是不甘心的,俗闻人族有斗兵的习俗,我草原也有插旗夺旗之惯例,今曰便来斗上一场,不论谁胜谁败,斗完之后,掉头便走,如何?”
嗯?叶青不由一楞,想不到阿尼玛居然提出这个建议,想必是对他部下大军的战斗力有着绝对的自信了,想要给自己一个下马威,沉吟之中,目光不由转向王峰,王峰策马向前,“侯爷,末将愿意迎战!”
叶青思忖片刻,这也是一个摸摸血鹰大军实力的机会,倒是可以一试,只是输了,只怕会在军中留下阴影,这种骑兵之间的斗兵,对上的又是蛮族精锐,自己还真是没把握,沉吟不决之时,阿巴斯笑道:“侯爷若是不敢,尽管直说,我家大帅说了,他掉头便走,绝无二话。”
王峰狂怒,一跃下马,单膝跪在叶青马前,“侯爷,末将愿战,若输,末将提头来见!”
叶青斥道:“胡说什么!”目光看向阿巴斯,“告诉阿尼玛大帅,战,双方各出一百人。斗兵!”
阿巴斯一抱拳,转身便行。
叶青看向王峰,“王峰,你的部属有把握吗?”
王峰大声道:“末将属下,皆敢死战。”霍地站起,奔到自己部下前,大呼:“与蛮子斗兵,我要一百人,那些勇士愿意去一逞我秦武领大军威风!”
“末将愿往!”十几个军官应声而出。
王峰的目光在众人脸上转来转去,半晌,大声喊道:“杨勇!”
一名年轻将领应声而出,满脸都是兴奋之色,“末将在!”
“你选你部精锐一百人,为侯爷去夺旗斩将。“
“末将领命!”杨勇兴冲冲地跑向自己的部属,而其余的一批军官见没了机会,怏怏不乐地退回了队列。
两方的战鼓几乎在同时响了起来,战士的呼喊声撕裂夜空,两名骑士各执一面军旗,飞驰而来,在战场的中央,相距数百步,同时将两面大旗深深地插入地上。圈马而回。
战鼓鼓点再变,两方一百名骑士缓缓从本阵小跑而出,既然是光明正大的斗兵,秦武领骑兵也不占地利的便宜,策马下了缓坡,到了平地列阵。
蛮族铁骑清一色铁甲,左手执圆盾,右手握弯刀,而秦武领骑兵亦是全身铁甲,与蛮族不同的是,他们还有护脸的面甲,此时拉下面甲的他们,已只有两只眼睛露在了外面,杨勇等人一人一支冲阵长矛,马鞍旁挂着一把战刀,与蛮族手里的弯刀相比,他们的刀身略长,弧度略小。这种最新式的盔甲是叶青在兵书中发现的,之前由于价格的原因一直没有拿出来,最近才手中手里宽绰了,才开始在部队慢慢装备,这杨勇乃是后进万夫长,是王峰部下的得力干将,就是在这个大军中,杨勇也是鼎鼎大名,所以他的部下在能够在短时间内得以换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