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斯伍德,那是个恶名昭彰的残忍刽子手……他屠杀了我们的村子!他们把我们集合起来,让我们作为他们这几天玩乐的材料!”

    那个村民满脸是泪,畏惧的眼神不断回头张望着,似乎已经被折磨得失去了所有勇气。

    而对面的骑兵嬉笑着,在几十米外停下了脚步。

    他们似乎在刻意等着这几个村民把话说完。

    见背后的骑兵停下了脚步,几个村民开始七嘴八舌的哭诉:“我们所有的人都曾被粗绳捆绑,按小孩、女人、男人分成了三行,然后他们逐个逐个的将小孩杀死……”

    “当女人为孩子求情或尖叫时,欧斯伍德的手下就会当着所有男人的面凌辱她们……他们喜欢听女人的尖叫与咒骂声!”

    “到最后一个女人的喉咙被割开之后,他们就会以各种残忍的方式折磨男人……他们折磨人的手段会超出所有人的想象,而且只是为了让人感受到痛苦——他们做这些,只是纯粹的为了取乐……”

    在村民们口中,这是一伙凶残的匪徒。

    一个名叫欧斯伍德的家伙,统领着许多小冒险团和无赖骑士团,平时他会让这些人分散开来各自为战,像狼群一样不断袭击商队与村庄。

    而当真正的战斗来临时,他会把这些小队召集到一起,成为一个统一的军团。

    此时克洛泽面对的,显然是一些被响箭误召来的小队——他们以为这是欧斯伍德在召集他们。

    据说欧斯伍德的残暴超越了潘德任何人,甚至他的冒险团内部都有许多成员都不齿他的行为。

    他会选择那些弱小无助、无力防御的村庄施暴,而且不为任何原因向人实施酷刑。

    无论男女老少都会在他和他部下的折磨中痛苦地死去。

    只要欧斯伍德带着他的队伍现身,那么尸横遍野、火光猎猎的惨状,就必然会出现在附近的村庄和野地里。

    那些村民显然对欧斯伍德的手下是极为畏惧的,他们躲在克洛泽身后,甚至都不敢再看那些身上染血的骑兵。

    克洛泽没想到,竟然会在这里遇上这种纯粹的变态。

    异端和拜蛇教屠杀村民至少还有一定的目的性,但欧斯伍德的屠杀和施虐竟然单纯是为了取乐?

    果然潘德大陆什么样的人渣都有……

    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佣兵,克洛泽已经理解了那些骑兵的意图——很多残暴的匪徒都会在交战前故意放出手里被残忍折磨后的俘虏,让这些俘虏为对手带去恐惧,扰乱对手的军心,同时也能迫使对手分出人手来保护伤残的村民。

    并且,如果他们施加在俘虏身上的虐待足够残酷,如果对手比较有正义感,这种方式还能激怒对手,使其作出一些不理智的行为。

    比如,愤怒的发起冲锋——这会使得整支队伍缺乏配合和指挥。

    不过这次,这些家伙大概要失算了。

    克洛泽确实算是个有正义感的人,可他却不是个易怒的莽夫。

    事实上白银之手和自由军团里,绝大多数人都不会轻易动怒——他们身上各有各的悲剧,很多人所经历的遭遇与这些村民同样悲惨,而且大多数人都曾沦为奴隶。如果是易怒的莽夫,根本就活不到现在。

    再说,他们有任务在身。

    “都特么滚蛋!或者被我碾碎!”

    克洛泽衡量了一下双方的兵力,用洪亮的声音朝对面喊道,随后举着大剑比划了一下。

    在场的所有手下随着克洛泽一起上前,大剑和长戟摆出了反骑的姿态,列成了刺猬一般的阵列。

    对面现在有四五十个装备不错的无赖骑士,还有七八十个扈从模样的家伙,此外还有五十来个形状各异的冒险者,接近两百人,全都是骑兵。

    而自己这边,目前已经集合的有三百五十人,全员步战。

    三百五十名步行甲士,对抗两百个骑兵,两边的装备水平也基本相当。

    看起来实力差距不大,但自己这边其实有一些优势。

    因为白银之手是不怕骑兵的,他们连恐惧军团的巨蟒骑士都对付过,对人类骑兵自然没什么畏惧感。

    不过,即便是有人数优势,克洛泽也不愿意主动对骑兵发起攻击,人可追不上马,有可能会被骑兵用弓弩放风筝。

    而对面那些骑兵肯定也不想迎接大剑和长戟组成的反骑阵列,他们也没有发起攻击。

    于是两边开始对峙。

    对峙当然是好事,最多再等上半个钟头,白银之手就会全员到此集合。

    到时候一千多人的大军能轻而易举的碾碎这些敌人——事实上现在就已经能远远看到一个白银之手中队正在靠近了。

    而且,那支响箭任何人都能看到,用不了多久,狮骑士团的人应该也会到这里来查看的。

    或许是看到远处有部队在朝这里汇合,对面的骑兵队里走出来一个骑士,摊着双手没拿任何武器,似乎是要与克洛泽对话。

    “我们是弗勒的欧斯伍德冒险团……大个子,如果你不放下武器离开这里,我保证你一定会后悔的……”

    出来说话的这个家伙全身穿着黑色的罩衣,还戴着黑色的兜帽,看起来似乎是个无赖骑士,或是某个隐藏身份的探险家。

    他一边看着远处正在靠近的其他白银之手成员,一边回头张望着。

    “后悔?你不认识我手里的旗帜吗?我是李昂元帅麾下的骑士克洛泽,奉国王命令来此讨伐叛逆——我觉得你们就很像是叛逆!”

    克洛泽朝那个无赖骑士冷笑着:“我倒是觉得,你恐怕很快就要后悔了!”

    “哈……大个子,我知道你是李昂伯爵的人——我当然认识那面狮鹫旗帜。但你最好想想,我们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我再说一遍,投降!或者像他们一样!我给你五分钟时间考虑……”

    这个无赖骑士指了指那几个畏惧的躲在克洛泽等人身后的村民,口气依然相当横。

    克洛泽倒是有点摸不着头脑了……

    现在这种情况算是势均力敌,对面的人肯定不敢轻易进攻,但白银之手会不断到这里来集合,自己这边其实是有很大优势的。

    对面那家伙显然也看到了响箭,他肯定能意识到这一点。

    但他居然还是这么横?

    这些人渣是有什么倚仗?

    按照这些村民的说法,这些人应该只是个作风比较残忍的冒险团而已——或者说是一群装备精良的马贼。

    一群马贼,面对烈狮王国元帅的直属部队,在兵力不占优势的情况下,竟然还敢让克洛泽投降?

    不过,仔细想想,这伙马贼现在确实不应该出现在这里……

    这里是诡狐镇的外围,离诡狐镇只有几里地而已。

    戈德里克与艾米父女二人据守诡狐镇已经十多天了,狮骑士团围困诡狐镇,接连打仗,这么大的动静,附近的人肯定都已经听说了消息。

    弗勒的欧斯伍德冒险团,这些在弱小村民身上作恶取乐的败类,怎么可能出现在狮骑士团大规模聚集的地方?

    “你们到底是什么人?”

    谨慎起见,克洛泽再次问了一句。

    “看来你的脑子里并不是只有肌肉,大个子……”

    那名无赖骑士笑了笑:“也许看到这个你大概会更容易理解一点……放下你们的武器!别和我们作对!”

    他掀开了胸前的黑色罩衣,露出了里面的胸甲。

    胸甲上,有一个金灿灿的烈狮纹章!

    “狮骑士团?!”

    克洛泽确实是被惊到了。

    欧斯伍德的冒险团,竟然是狮骑士团的人!

    身后的士兵们也面面相觑——他们都看到了那个狮子纹章。

    但随后,萨默尔极为聪明的喊了一声:“你们竟然杀害狮骑士团的人,还抢走了他们的盔甲?!”

    对面的无赖骑士脸色大变:“你傻了吗?我们就……”

    而克洛泽已经心领神会的举起了剑,一剑砍翻了那个骑士,阻止了他将后半截话说出口。

    “冲锋!干掉这些叛逆!为村民们和被杀害的狮骑士报仇!”

    克洛泽举着血淋淋的大剑直接发起了冲锋——既然这些败类就是狮骑士团的人,那就不能等了,必须赶在狮骑士团大部队到来之前解决他们!

    …………

    深夜。

    烈狮城内,里萨迪兰正和几个黑衣蒙面人在一个黑乎乎的小巷子里穿行。

    “各位,国王一直待在贵族院。在李昂大人来这里之前,我们最好先潜到里面去……你们有什么建议吗?”

    这位精灵刺客对那几个黑衣人相当客气,基本上是在用商量的口吻说话。

    “里萨迪兰,我们现在也算是李昂大人的部下。既然李昂大人让你带队,那你直接下命令就行了,我们会服从的。”

    一个手里拿着匕首的黑衣人一边左右观察着环境,一边表示不用这么见外。

    那匕首上,铭刻着一只黑色的蝎子。

    这是天蝎刺客兄弟会的人,也是李昂与拉蒙之间的联络人。

    “那好,我觉得你们可以试试假扮成侍卫混进去,我没法假扮他们,只能由你们出马了……我想,你们应该能干掉这几个粗心大意的家伙。”

    里萨迪兰指了指头顶上。

    这个小巷子是在一堵围墙的外面。

    围墙里面,最中心有一座十层楼高的石塔。

    这里就是以前的潘德贵族院,现在的烈狮王私宅。

    而围墙上,有几个站岗的哨兵,基本都杵着枪杆在打瞌睡——现在是下半夜,是人最疲倦的时候。

    里萨迪兰指着的就是那些打瞌睡的家伙。

    诺多精灵自然是很难假扮成人类侍卫的,但天蝎刺客却极为精通此道——伪装与潜伏是刺客的必修课。

    “但要注意的是,他们在中午吃饭之前会换岗。李昂大人一大早就会来这里,如果没出什么意外的话,你们必须在中午之前想办法脱身。”

    几个天蝎刺客点了点头,仔细观察了一阵,随后悄无声息的从小巷中直接爬到了围墙上,开始分头行动。

    里萨迪兰在巷子里等了一阵,直到围墙上有人扔下来几个大包裹。

    他将包裹逐一接住,并且扛进了巷子深处,找了个灌木丛藏好之后,这才动身往外走去。

    那几个包裹里都是尸体,是天蝎刺客们干掉的几名侍卫。

    这些专业人士基本上没弄出任何动静,朝围墙外扔下的尸体也都被里萨迪兰接住了,整个行动没有发出丝毫声响。

    而且,每具尸体都用黑衣斗篷包裹住了,连血迹都没洒出来。

    夜晚是不会开城门的,里萨迪兰在城门附近找了个地方坐着等天亮。

    清晨,烈狮城的城门在第一抹晨光射到城墙上的时候打开了。

    “呜……呜呜……”

    城门刚开,便有号角声响起,那是迎接王国元帅进入烈狮城的军号。

    李昂的帅旗早已在城门外等着了。

    眼下李昂的身份地位已经不一样了,进城时,守军是要吹欢迎号的——王国元帅是军中领袖,城门驻军必须对李昂表示尊敬。

    而且,也没人会再对李昂带着诺多卫队有任何意见了,身为元帅,雇佣任何士兵都是合理的,毕竟所有人都知道李昂曾带着诺多精灵为烈狮王国解决过迦图人。

    李昂带着卫队进了烈狮城,见到城内角落里戴着兜帽等着的里萨迪兰,给了个询问的眼神。

    里萨迪兰点了点头。

    “感谢你的尽忠职守。陛下在城里吧?”

    李昂转头问城门官。

    之所以要感谢,是因为这个城门官天刚亮就开了门,丝毫没让李昂多等,很有效率。

    这不仅是很给李昂面子,而且意味着着这位城门官很尽职——估计一直都没睡觉。

    城门官其实不是什么小角色,这是这个年代极为重要的岗位,通常是由王城侍卫队的副官担任。

    而王城侍卫队的副官,一般都是高级贵族的直系子嗣。

    但大多数情况下,大贵族的子弟开城门的效率都不可能有这么高……

    “李昂大人太客气了,这是我的职责。这个点儿,陛下当然在城里……但我得提醒您,陛下和王妃肯定还没起床……”

    城门官微笑着对李昂表现了一点善意。

    今天执勤的城门官是个没戴家族纹章的骑士——这意味着这是个新晋骑士,连纹章都没准备好。

    一个新敕封的骑士成了城门官,这有点稀罕,李昂不由得多看了两眼。

    这家伙如果以这个年代的标准来看,属于大帅哥类型。

    络腮胡修剪得很整齐,蓝眼睛高鼻梁,褐色的短发看起来很精神,身材高挑健壮。

    身上的铠甲有些旧,但打理得很干净。

    “你是安娜王妃的亲属吗?你叫什么?”

    李昂回头多问了一句,他觉得这个城门官长得很像另一个人,一个同样将一身旧铠甲打理得非常干净的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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