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不敢跟这样闪闪发光的人绝对可以通过学习改变自己命运的人有交集的啦。

    起码得让自己的考卷上的分数变漂亮一点,再连着几个星期都在黑灯瞎火的五点跑几圈操场,才有勇气过去搭讪。

    在新晋第一也在的xx路的xx机构里,我狠狠补习了英语。即使盯着讲台上老师被白炽灯反射出油光的脑袋,心里默念中国人为什么要会英语,也好好的弄清楚了最为苦手的时态语态,老老实实每天背两百个单词,3里循环bbc的听力,嘴巴跟着瞎哼哼,唯一能字正腔圆的说出来的还是那一句“九磅15便士”。

    等到下个月月考,名字后面的数字由三位数变成两位数,我极为安心地在九点五十分就上床,还带着笑容跟室友讲,洗漱声音小一点哦,公主殿下要睡觉了。

    室友白了我一眼,反过来告诫我,明天早上起床动静小一点。

    我比了个ok,然后进入梦乡。

    第二天,我头次见到没有人的操场。

    我抱着胳膊感慨早上真的是很冷啊,接着迈开腿,以均匀的速度慢慢地跑。带着含义的空气灌进我的喉咙,冒出一点血腥的味道。风把宽大的速干外套向后吹,勾出少女还没有成熟的身体。左右脚/交换了五十次后,身体变热,我松开抱住胳膊的手,变为小幅度摆臂。

    眼前平直的跑道并没有吸引太多注意力,我放空了自己,想的是那天早上,宽松的黑色u领背心,因为汗液牢牢扒在他饱满的胸肌上。

    啊……一直以为自己是喜欢干瘦清秀类型的,现在都责怪这个城市太阳还不够歹毒,没有把他皮肤晒成可爱诱人的巧克力色。

    直道转入弯道,我的步幅很稳,切入的角度也很妙,没有多余的动作,顺利地倾斜身子弯过这个小小的拐角。

    余光捕捉到了斜前方看台上的人。有人披着晨曦不算耀眼的霞光,反手拎着巨无霸水杯安静地等待我跑过。

    我没有停下,那样有些刻意。

    再说了,都一起分享晨跑场地三个星期了,他应该习惯我的存在。

    很快在我跑出二三十米以后,听到背后穿过来踏踏的脚步声。

    刚刚开始运动的身躯还没有出汗,还没有让我意识到自己是个变态的好闻的汗味。

    像是一种默契,我往内道靠了一下,他由外道超越我,接着没有换到第一跑道,继续在第三跑道稳步提速。

    和他同班的人有跟我讲过,他是一个选择了某样东西就不会变的人。接下去还举了很多大大小小的例子,比如说笔袋里单一的黑色手写笔,一年四季雷打不动的黑色打底,就算再喜欢也每周只吃一次的辛拉面……

    那时候的我并不知道,无知无畏,抢占了他已经用习惯的第一跑道。等后来知道了,还极为自信的从他身后跳起来,圈住他的脖子笑嘻嘻地讲:“那时候你没有把我赶到其他跑道,绝对是已经喜欢我了吧!”

    他伸手托住我的屁股,往上推了推,变成两个人都舒服的姿势。接着懒洋洋地开口:“没有。”

    “啊!不许不承认!”

    他捉住我闹腾的手,凑到嘴边咬了口。没留下咬痕,倒是有浅浅的口水印。他用指腹一点一点抹掉,再捏着指关节最粗的地方慢悠悠地讲:“照顾腿短人士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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