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六九章锦衣归来

    预定计划好的补给站在草原中最大的一支河流——沱沱河水面最宽阔的一带。

    草原上的秋天到的比较早,沿着河湾,上千亩的芦苇丛将这里面成了一片密不透风的青纱帐。一只只不知名的鸟类嘎嘎的叫着,呼朋唤友的飞向南方。

    靠近河边的一处很寂静,袁崇焕就带着一千多人驻扎在这里。

    他越来越像是一个后世的军阀土匪了。嘴里面叼着烟卷,坐在河岸边临时搭建的吊桥之上,眼睛看着正北方向。

    比预计的时间整整晚了三十二个时辰。

    还有四个时辰,袁崇焕就必须要撤离。相对草原上的骑兵来说,汉人的机动性还是差了很多,更何况他们还有不少装着炸药、粮食的补给车队。

    这时候的袁崇焕很希望能有一个陛下曾经给他描述过的大气球,人坐在大气球下面的筐子里面。不但能都飞到天上的云彩中,看到几百里外的事物,还能在几个时辰内飞跃上千里的距离。还能够把炸药包投到狗日的满洲人和蒙古人的头顶上。

    那时候的他一边听一边点头,但是也一边在肚子里面嗤笑。

    可是现在,他最希望陛下没有欺骗自己。

    等待的感觉太焦躁了。

    所有四个方向的斥候都已经放出了三十五里的极限距离之外,然后七人一组交叉滚动着翻转。

    “呜……”

    军中的号角发出了整装的命令。

    所有士卒开始在辅兵的配合下,将帐篷、锅具等整理装车。袁崇焕不用看也知道,时间只剩下了最后两个时辰。日头也开始在河边慢慢的露头,与篝火和火把构建出了一副奇怪的颜色。

    亲兵将自己的战马也已经牵过来了,吃过了夜草,又被浑身擦地干干爽爽的枣红马在清晨冰冷的空气中打了一个喷嚏,喷出了长长的白线,然后踢踢踏踏的挨了过来。

    他站起身,用手掌摩挲着枣红马的迎面骨。这匹马一进草原就跟着他,现在也有了感情。袁崇焕知道按照现在朝廷的规定,他在这个部队的时间不会超过四年。四年后,要是有机会,他也只想把这匹老马带回京城。

    不知道为什么,以前的自己好像没有和自己一手扶植起来的部队有这么深的感情。

    那时候,自己无非是天天和手下的几个统领们喝大酒,赌大钱。然后,端坐在帅椅上,看着这些统领们如何通过鞭打、呵斥、脚踹,讲一个个想要赚点小钱的农家子弟和杀人越货的江湖人调教成一个个的士卒。

    要么就是跪在地上听圣旨,腆着脸给监军的太监们送钱,把一个个如花似玉的好姑娘送到那些公公的帐篷里面。朝廷对于自己来说,只有公公们是真实,是可以触摸的。至于皇帝、紫禁城、内阁,对于自己只是几张银票上面的数字。

    死了就死了,谁家当兵不死人?该死鸟朝天,不死万万年。

    慈不掌兵,谁愿意多看那些死去的士卒一眼,能挖一个坑的都是好将军。辽东的土地,到了冬天上冻之后,谁愿意费那个臭力气?

    可是现在,好像有那么一点不一样了。

    他牵着自己的枣红马在营地中游荡,但是好像整个营地中也只有自己一个人无所事事。

    军校出来的参谋,对现在不叫师爷,叫做参谋了。正在整理自己的大帐,将里面悬挂的地图、千里眼等收拾到随身的包裹中。

    管理后勤的辅兵正在用铁锹掩埋临时的厕所,将上千人的黄白之物遮盖起来。过去可不是这样,上千人的营地那不是谁都能呆的惯的,光是散发出来的恶臭和遍地人拉马尿,有点洁癖的人可能连脚都下不去。

    厨房中是大包子,羊油混着羊肉,面皮都裹不住,头大的一个就是厨师偷懒。但是士卒们喜欢,袁崇焕却吃不下去。

    他把自己手上的遗书递给了亲兵,一叠叠厚厚的信封,最上面是方余令的名字。

    “三十个人的,你检查一下,收时好。”

    然后跺跺脚,看到了不远处的当天的值更军官和一张死人脸的锦衣卫监军。

    “王三才!传我的命令。按照原定的计划,拔营往朵颜部落出发。”

    然后瞥了一眼锦衣卫监军,这位监军却一改往日爱答不理的样子,朝着他拱了拱手。

    袁崇焕也拱了拱手回礼。

    这才翻身上马,朝着正北方的山坡上疾驰而去。

    身后的一众亲兵、参谋、参将和游击也齐齐翻身上马,踏着芦苇丛紧紧跟上。

    斥候们已经按照预定的时间回归了,正北方一览无余,芦苇丛的尽头是绿色的草原。

    “袁提督!”

    身边的一个参谋眼尖,远远的看着芦苇丛尽头,似乎又一条黑线移动。

    没等到袁崇焕反应过来,他啪的抽出自己的黄铜单眼望远镜。

    袁崇焕端坐在马上,他没有动,只是激动握住马匹的缰绳,让自己座下的枣红马安静一些。

    “是方百户的部队,是我们的人!”

    “是我们的部队!”

    很快,几名参谋和游击就确认了对方的身份。似乎闻到了味道,袁崇焕胯下的枣红马打着喷嚏、刨着前蹄,焦躁地想冲出去。

    袁崇焕却从马背上跳了下来,挥舞着马鞭。

    “甲子营前出迎人,乙字、丙字、丁字从左右过去,准备清扫追击之敌,戊字跟着老子。”

    “喏!”

    说话间,几名参将纵马就向大营而去,然后,号角声、口令声和哨音响彻芦苇荡之中。一瞬间,四支骑兵队伍划开了三条通道,画着弧线向北方疾驰。

    “老刘、老刘,让你的辅兵和卫生兵准备。”

    尽管实际上得知自己的部队正在归来的那一刻,辅兵就已经开始了准备。但是,袁崇焕还是对着辅兵的营地大声喊道。

    当袁崇焕看到方余令的时候,自己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

    七尺汉子几乎是被锦衣卫的同袍用军毯给裹回来的。

    原来他引以为豪的络腮胡子,现在已经完全看不到踪影了,赤红的面孔和光光的脑袋,看上去就像是一个煮熟的鸡蛋。

    撕开了军装,透过轻便的皮甲,胸膛上面烂糟糟的,满是破裂的碎片。

    右臂应该是从马上摔下来的时候骨折了,被军医打上了夹板,缠上了一层层厚厚的白色绷带。

    “百户应该问题不大,就是爆炸的时候距离近了些。”

    旁边还有此次随军的锦衣卫监军,他虽然也是烂糟糟的,一身的鲜血,但是看起来人无大碍。

    这位一看见袁崇焕沉下来脸,赶紧补充道:

    “军医说百户问题不大,可能就是火烧的重了些。”

    “我在给他和给你的军令中,不是说如果战场形势稍有不对,就赶紧撤退么?”袁崇焕压着嗓子和怒火。

    监军低着头。

    “百户说,看着情况还行,冲一下应该有希望。更何况,要是没有一场苦战,也到不到提督说的分辨人群的目的。”

    袁崇焕不说话,静静地听监军说。

    “王帐附近不是预计的三千人,应该大差不差的有五千多人。他们把附近能够聚集的部落都聚集起来了。我们一冲锋,就陷在了王帐的包围中,幸好他们的人号令不统一。本来我们是准备直接攻击他们最薄弱的地方的,但是看到了他们中间保卫蒙古王爷的中军站立不稳,百户就下令让我们直接向中军冲锋。”

    “我们的人有一小部分战斗一开始就跑了。剩下了一千多人跟着我们三十多个,谁也没有想到,蒙古王爷的中军这么不禁打。我们还没有冲到跟前的时候,中军直接就散了。剩下了几名王爷和几百名贴身的军队……”

    “……中军溃散的时候,直接将自己手上的火油点着仍在了我们和他们之间……,这时候,百户就觉得是一个检验大家的好机会,带着大家往火里面钻……然后杀死了三四个王爷,跑了三四个王爷……王爷一跑,剩下的人也跟着一起跑……场面就混乱了,不知道谁扔的手榴弹在距离百户的附近炸响,把百户从马上给掀了下来……”

    “……百户路上还醒来了几次……军医说问题不严重……”

    袁崇焕也知道问题不严重,因为这时候在酒精的刺激下,方余令清醒了。

    “我们三十人回来了几个?”

    “死了五个,伤了十一个,剩下都无大碍。”

    “回提督,”方余令撑着说道。

    “死去的兄弟都带回来了。而且提督要求的检验的目标也完成了。跟着我们冲过大火的一共三百多人,剩下的不要也罢。”

    军医进来的时候,袁崇焕没有走,举着扇子给方余令扇风。

    旁边伤兵的哎呀声都小了很多。

    “你是怎么想的啊,让你撤退的。”袁崇焕其实是有一点内疚。

    “属下就是相赢!”

    方余令倒是没有一点婆婆妈妈。

    “属下的妻子最近在昌平县分了地,加上属下的,现在一百多亩。两个大小子又上学。属下觉得日子挺好的。”

    “所以,属下不想输,想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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