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沈安要身子弱,穆思云这几天都陪他睡得很早。

    日子过得倒是很充实。

    沈瑜很多天没露面了,正院里住习惯了,倒显得自己是鸠占鹊巢了。

    京城里五年一度的皇家节日——明山围猎,即将开始,按照往日的规矩,朝中五品以上的官员都要参加,并且大都要带上家眷。

    沈瑜作为将军,必然是要出席的,因此穆思云也得盛装出席。

    这个朝代的女子可以学习骑射,虽然不精通,但围猎场也能上场,射个野兔,博个好彩头,也算是个绰绰有余。

    穆思云没参加过围猎,原主之前因为身体,所以每次都推脱掉。

    可这次,沈瑜凯旋,皇帝特地嘱咐他带上家眷。

    阿花拿来几套利落的骑射服,每一套都奢华无比,上等的锦布纱丝,使整套衣服立体而不失柔和,袖口衣缝处镶嵌着不菲的珠宝。

    穆思云放眼看去,挑了角落里,一套朴素简单,清雅的白色骑射服。

    没有什么珠宝修饰,低调又不失精致,很符合穆思云的气质。

    一旁的阿花有些不解道:“小姐您是将军夫人,选这一套会不会太素了。”

    穆思云摇头道:“我看着还行。”

    等到时候各种官员家眷,肯定都是争奇斗艳,穆思云不想那样,做人不能太张扬。

    低调做个小透明,明哲保身,就是个不错的选择。

    转眼就到了明山围猎这天,穆思云早早地就别阿花叫起来。

    穆思云无奈地被阿花摆布,一边打哈欠一边睡觉。

    打扮,束发,沐浴,修面等等一系列工序,让她感觉自己都快成了要下锅的饺子。

    阿花见她这幅样子实在是既搞笑又可怜,让厨房给她上了一盘,炸鲜奶。

    对方怨念的小眼神才悄悄收敛。

    虽然说是挑了件相对比较素的衣裙,可穿起来的步骤还是十分繁琐的。

    这种衣裙是适配于骑马,所以下身宽松,上身也是紧身的衣形。

    杨柳细腰一下子被勾勒出来,洁白素净的长裙,既柔又烈。

    穆思云透过镜子,看到自己的样子,不禁感叹,真是人靠衣装,马靠鞍。

    沈瑜是武官,要去跟百官一同先行去面见皇上。

    穆思云坐上提前备好的轿子,先他们一步去明山。

    明山巍峨壮观,开国皇帝打下江山时,开国大典便在明山举行,之后若是有重大祭祀或是仪式,都会随祖制,将地点选在明山。

    明山围猎也是从老一辈传下来的活动,狩猎所得猎物,作为祭奠祖先的馈赠。

    代代相承,只不过如今皇帝身体孱弱,并且行事荒淫软弊,围猎的事远远不如之前的盛况。

    软弱的一代终将被新得一代终结。

    太子一脉早在十年前就陨落,二皇子成王如今势大,朝中很多文武百官都悄悄向其投靠,五皇子元王母家软弱,没有倚仗,同时不得皇帝重事,算是个个富贵的闲散王爷。

    其实皇帝最喜欢的是庄美人的儿子,最小的十三皇子,很多场合都公开提出,对十三皇子的赏识。

    亲情一旦到了皇家,权利之间的分崩离析,几乎没有多少人可以看的清。

    明山脚下,围场入口,被搭起一排气派宽敞的雅棚,专供夫人们休息。

    雅棚一侧,不远处马匹拴扎此处,供百官稍后骑射使用。

    穆思云下了轿子,正好看到人群中央,被簇拥的诺华郡主。

    诺华同样注意到穆思云的注视,眼神一顿,又瞬间挪开了。

    片刻之后,百官家眷几乎到齐,随后便看见皇帝的驾撵走来,后方则是队形浩大的文武百官。

    沈瑜驾着灵驹走在迎头一侧,暗红红袍官服,乌纱负于发髻之上,剑眉星目,手拎着马绳,腰杆挺直,英俊的侧颜引得无数妇人家眷,惊叹不已。

    穆思云站在人群中,虽然早已习惯,心里却还不得不感叹,沈瑜真的生了个好皮囊。

    多一分,少一分,都觉得不行。

    皇帝落座后,皇子先行,翻身上马,一炷香的时间便听到,围场里传来敲鼓声,这是围猎的传统,每次都由皇子敲响围场深处的军鼓。

    预示着围猎正式开始。

    万马奔腾,百官家眷,皆策马而奔,顺着入口进去。

    穆思云跟在人群的后面,顺手找了一匹马,慢悠悠地跟着进去。

    早在几个月前,皇城卫便会将围场清理干净,封锁起来,确保围猎者的安全。

    同时几天前,就会投放大量的野兔什么好射的动物,防止有人空手而归,简单点就是,你在围场里随便找个草丛,都能徒手抓出只兔子来。

    其实像狼,巨鹿,这种凶猛的动物也有很多,只不过会分放在不同的区域。

    穆思云不想出风头,驾着马随处溜达,想着现在也不不着急,等到快要结束的时候,随手逮着兔子,交差算了。

    还没溜达几圈,就听到远处传开一阵欢呼声,一群人骑马拥护着一个稚气的少年,其中不乏穿着蓝袍的文官和红袍的武官。

    明明之前看沈瑜穿着很漂亮,怎么一到这些人身上,就有种别扭的感觉。

    看情况,可能是少年捕获一只巨鹿,众人纷纷上前溜须拍马。

    穆思云抱着手臂打量着少年,一身青衣,长得算得上清秀,依着众星捧月的派场,看的出家事非凡。

    此时,感觉身后传来马蹄声,穆思云警觉地回头一看,发现沈瑜正站在身后。

    “你怎么——”

    “嘘……”沈瑜伸出手指做出一个安静的动作,随后牵着穆思云的马绳,两人并马而行。

    穆思云瞥过沈瑜身后,一下子明白了,看到起码有五六个骑马的女子,悄咪咪地现在不远处。

    原来这是粉丝追上门了。

    身后的女子看到穆思云的出现,立马被扫了兴致,没有再执着的跟下去。

    沈瑜的灵驹又高又壮,比穆思云的马匹步子大的多。

    两人走到无人的地方,沈瑜才把穆思云马匹的缰绳松开。

    穆思云淡定地坐在马上,反倒是欣赏了一路的风景。

    “将军怎么没去打猎?”这个时候,应该是猎物争夺最激烈的时候,沈瑜怎么还慢悠悠地在安全区闲逛呢。

    沈瑜闻而不答,反倒是抓起背后的弓箭,瞄准草丛里响动的位置,果断一射,一只野兔应声倒地。

    一只,两只,三只,直到第五只才逐渐收手。

    翻身下马,将捕获的兔子都装到穆思云的篮子里。

    “不用,我可以……”穆思云开口拒绝,沈瑜突然帮自己,一时有些难以接受。

    “抓不到了,别哭鼻子。”沈瑜将穆思云的篮子盖仔细盖好。

    你才哭鼻子呢,她都多大人了,还哭鼻子,穆思云真的是有点无语。

    罢了索性能屈能伸地接受了他的好意,反正这些该是够了,不多不少,刚刚好。

    不远处却传来一阵撕心裂肺的哭喊声:“救命,来人!谁来救救我!别碰我,滚开!”

    穆思云赶紧寻找声音的源头——东边!

    调转马头,朝着东边跑去,穆思云认得这声音,是诺华的声音。

    东边山洞里,一个黑衣男子正骑在诺华郡主身上,衣衫凌乱,洞中昏暗,微弱的光投射到石壁上,既阴暗又潮湿。

    穆思云赶到山洞,刚要进去,就被沈瑜抓住胳膊,道:“到我身后。”

    穆思云点点头,听话的往后退一步,站到他身后,她还是有自知之明的,做人得听劝。

    黑衣人发现动静,刚转过头,看到沈瑜表情有些慌张。

    抓起手边的刀子,直直向他扑来。

    沈瑜身形一闪,手无寸铁,却出手如鬼魅,一下子将黑衣人手里的刀子踢飞。

    顺势折过他的手臂,将他死死制服地上。

    穆思云赶紧冲过来,解开自己的外袍,罩在诺华的身上。

    此时的诺华已经有些疯魔,感受到触碰后,立刻剧烈的反抗起来。

    “别碰我,别碰我,我脏了,别碰我!!”

    穆思云也是女子,现在她的心里特别不是滋味,无声无息中,拿出一根银针,扎在诺华的后脖颈。

    歇斯底里的诺华一下子昏睡过来,穆思云用衣服将她裹住。

    那么骄傲明亮的女孩,被弄成这样。

    沈瑜压着的黑衣人突然剧烈的咳嗽起来,嘴角流出黑血来。

    咳咳……咳咳咳咳!

    之后便没有了动静……

    沈瑜伸手一探,死了?

    什么情况?

    沈瑜翻开黑衣人的袖带,发现里面竟然有一块“沈”字腰牌。

    这是将军府的腰牌。

    穆思云抬眼跟沈瑜对视,一瞬间很多设想涌入脑海。

    沈瑜:“你信不信我?”

    穆思云也不知道为什么,心中一股安全感涌入心头,脱口而出:“信,我信你!”

    沈瑜立刻将黑衣人身上的腰牌拿下来,随后拿起方才的短刀,径直地划向自己的胳膊。

    手起刀落间,胳膊上已经有了几道深可见骨的刀痕,血流四溅,仿佛不是自己的手一般。

    冷汗袭上额头,没出一声,甩开刀子,对穆思云说道:“现在骑马走,朝反方向,装作什么也不知道。”

    穆思云有些慌乱,可最终还是稳住心神,她知道这件事一定是有人背后捣鬼,现在手忙脚乱只会随了那人的愿。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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