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我心目中的撕漫王子

    淼淼的宿舍我常去。当女经理让楼层管理把门打开时,我发现屋内的一切都没有变,连换洗的紧身裤还晾在那儿,干成一挂一挂,毫无生气。

    我说,我在屋里找找,看有什么线索,可以让我们找到淼淼……

    女经理明白我是想单独留下,便说:“那好,我们保持联系。有消息第一时间通知我。”

    我点头。

    这间不大的宿舍,还是那样凌乱。

    墙上是贴画,已然歪斜,快要从高处掉下来,使屋内的氛围倍显颓唐。

    那是幅旧的摄影,黑白近乎灰黄的模糊色泽,诡异近乎露o体的装扮,扭曲的舞姿……我知道那人,尼金斯基,俄罗斯帝国时代的舞蹈奇才,他人生的最后一个角色是疯子。他死于精神病院……

    淼淼崇拜他,或许全世界的男舞者都崇拜尼金斯基,然而他是个不折不扣的tongxing恋者。我在俄罗斯拍片时,淼淼唯一拜托我的一件事,就是去尼金斯基墓前献一支花。我辗转打听,后来才了解到,尼金斯基并没有葬在俄罗斯,他的墓也不在他出生地基辅,而是在巴黎。

    想到这一点,我的心略略一抽。

    我不知道淼淼为什么会崇拜他,在我们的父母出生前,尼金斯基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他的被全世界誉为“不朽巨作”的《牧神的午后》,在我看来并无美感,倒是能看出些许精神层面的抽搐和悸动,像一只临死的蜥蜴。在那个时代,他代表着一种对社会束缚的挣脱,但离我们今天的审美也已经相去甚远。是怎样一种情感基因将尼金斯基和淼淼他们这些崇拜者联系在一起,这是我一直没想明白的。

    由此,我觉得,舞蹈这个圈子很奇怪,男舞者更是另类,他们的喜好往往和时代脱节,情感世界也不为同时代的年轻人所理解。他们既不属于女生,也不属于男性世界,他们是独立于性别之上的一个群体,谁也别试图去描摹他们的精神图谱,倘若,取一个男舞者的脑细胞去进行医学分析,我想,科学家会因为它的与众不同而直呼看不懂。而我,时不时就进入到这个圈子——先前是小飞,在温哥华时遇见了尤瑟夫,而今的淼淼……他们都是男舞者中的精华,稀若晨星的美男,他们先后出现在我的生活里,像神的派遣,牵动着我与之精神交汇,rou体相融,灵魂撞击。

    细数起来,男舞者在我生活中出现的比例之高,令人咋舌。有时我不得不怀疑,在精神层面,我与他们有许多契合。但我不喜欢尼金斯基,这是个事实。契合和不契合和某些不那么契合是明显摆着的,对此,我很难解释。我看着淼淼宿舍墙上的尼金斯基剧照,甚至有种发自内心的排斥。我以为,尼金斯基是淼淼生命中一个无法摆脱的魔影。

    淼淼床上的单子依然是我熟悉的海蓝花色。

    我没见过他换过其他颜色,也许是我跟他交往不算久的缘故。

    床头有两只毛绒熊,一只深棕色,一只浅灰。他说那只深棕色的熊是我,浅灰色是他,我认可了。两只呆萌的小熊让整张床看起来有点童趣,或者说有点女气,它造就了整间屋子的格调。

    这张有如女孩子似的床我滚过,也和他一起滚过。我不知道床上的乱象,是不是那天我们滚过后的留下痕迹?床单的褶皱,还是不是那晚我们制造的?

    男孩子的“滚”其实并没有太多隐晦含义,宿舍就那么点大,一张床占了多半,生活起居以床为中心,一打闹就滚到床上去,没有其他迂回空间。

    两个人滚过的床,如今其中的一人不见了,杳无音讯,觅无踪影,难免让我伤感。

    我抓起抛掷于床根的小灰熊,使劲呼吸着,试图嗅出破解疑团的密码……

    ……我和淼淼的这种关系很怪,双方都明显感觉彼此间性格差距很大,却又相互包容相互吸引,可以说是舍我其谁,一往情深,然而却从未想过未来。他没向我索讨过未来,我也没打算和他走出很远。这一点我们俩似乎打一开始就很默契,而后也从未产生过分歧。

    到今天,我才来想,为什么见到淼淼我会觉得那么投缘,以至于有段时间,我的生活中不能没有他,成天想着与他独处,黏在一起?

    过去我来不及去想……

    也许,所有的喜欢都源自于他那种很撕漫很唯美很高贵的长相;也许是他那不可多得的九头身,符合我的审美,让我一见倾心,随之情有所系,心向往之……他那光滑到令我赞叹的肌肤,肯定是我喜欢他的理由之一,但一定不是全部……从来没一个男生,抱在怀里有那么紧实、那么光滑、那么安心的感觉,这是我至今仍想找回的快乐。即便在此刻,我坐在空落落的床上,触碰到的一切无不充满悲凉和失落,可是,当回想起这些美好时,我依然能心跳情动。

    我不得不坦白,和淼淼交往的后阶段,有一阵,我几乎在与之互动的冲动中不能自拔。几天不见,我内心便非常煎熬,再怎么抑制,也掩饰不了我魂不守舍丢三落四的丢糗表现。有时在办公室接完他的电话,我忍不住要去洗手间,插上门,稳定一下自己。电话里弱弱的男声,伴着喉头吁吁娇喘,彻底打乱了我的心神,乃至一天的工作节奏。

    在洗手间我发现自己像十四、五的中学生那样,热情高涨,师出莫名。不打压掉这种疯劲,我几乎走不出洗手间,无法回到办公室。

    但我知道有些事在公司里做起来性质就不一样了。

    我是以别人做不到的意志力,强烈压抑住自己,才回去工作的。

    捱到下班,我别无他念,直奔淼淼舞团位于城西的狭小宿舍……

    他也一样,喜欢我的程度绝不亚于我喜欢他。开始他只是装矜持,当他鼓足勇气,终于能对我说“让我看看你”时,一切伪装都显得可笑多余。

    他看见我,总是显得兴奋异常,兴奋到挺不要脸的程度。平时秀秀的、内敛的他,连说话都很腼腆,你简直不能把前后两个人联系成一个人。

    我鼓励他把“让我看看你”这句话说完整,这是一堂语言启蒙课程,是使坏。坏,是我不能根除的基因。我说,除了宾语,还要有宾语补足。身为舞蹈演员,他没有好好学过小学语文,对“主谓宾定状补”那套修辞方法一概不甚了了。

    我告诉他,补足的当是一个名词,我引导他思考,去接近那个名词。

    这事绕了半天,他最终还是没做到,作为宾语修辞的那两个字他怎么也说不出口,就是用代用词也不行。

    我说,你的词汇库太贫乏了。也不是,你的词汇库太高级了,那些下三滥的词一概没有。

    后来,我替他说了。在我的词汇库里,这一类词随手拈来,俯拾即是。

    我代替他说,比他自己说,更让他脸红。

    我饶了他。

    我所谓饶他,就是允许他扬长避短,发挥他舞蹈演员擅长的肢体语言,动了我的奶酪……

    那些日子,我们的默契程度,几乎到了登峰造极炉火纯青的地步。有时,一群人正化着妆,他一个示意,我就知道要跟着走。他要我跟着走的眼神,简直是表演课程的经典教材——不带表演痕迹的表演。有时候,我们在舞台的侧幕条边,有时候则在剧院的盆栽树或者巨大的立柱后头。侧幕条那儿不错,陌生的环境往往能让我更有激情。

    那些地方能干什么?事实上什么也干不了。一遇到在这些地方偷偷亲热,其实我心里的游戏感更强烈。但淼淼比我投入。他似乎只有在匆匆啄过我之后,才显得比较安心,好像隔段时间不给我盖个印,我们之间的关系就要过期似的,即使是在化妆室守着他,也会过了保质期。

    新造剧院的洗手间通常比较奢华,又很干净。正式开演前,观众还没入场,没什么人出入。于是,我们就跑去那儿,借机会相互啄一啄,维持的时间有点久,直到有观众零零星星入场,我们才不得补离开。我其实挺膈应他化妆化到半拉跑出来搞这些名堂,老觉得他脸上有化妆品的味道,就是那种专卖店能闻到的脂粉味儿、唇膏味儿,掩盖了他自身散发出来的香甜。淼淼觉察不到我的感受,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好。后来我便想,也许这就是专属于淼淼的特殊气味,最终留在我记忆里的唯有这味道。

    有一段时间,我们可以放下一切,但不能错过任何一次激情暗流的释放。

    有时,正看着演出,他没来由地用膝盖撞我的膝盖,我心领神会。不管当时我穿着什么,大衣还是夹克,不管脱了外套我是不是就剩下一件紧身恤,我也会毫不犹豫当场把外衣脱下,假模假式地盖在座位的扶手上,然后静静等着他把手从衣服底下探过来……他可以在看演出的时候长时间握住我手,一根一根玩味我的手指——他好像特别喜欢摩挲长形物圆柱体,一截截一段段地捻弄,享受着足以让他沉醉的手感。如有可能,他便不失时机地把手搁在我腿上,甚或埋伏到我的两腿间,感受来自我身体的热量,温暖到他手。

    一切都在那件假模假式的衣服伪装下完成。

    我们在这种情况下照样能把一场电影或者两小时演出看完,因为这是非常幸福的过程,有偷情的快感。等散场,只要是他兴冲冲快步走,我便知道目标一定是他宿舍……

    在他宿舍,我们玩着自创的游戏。说来也很无聊,那游戏无非是我脱一件,他脱一件……不知为什么,这么幼稚的游戏那会儿我们玩得无比认真,且兴致盎然。

    也许,好玩就好玩在守规则,不耍赖。

    所谓的规则,其实并没经过什么口头约定,而是心照不宣的默认。

    我们的默认通常是我先脱,他再脱;我不继续,他绝不主动,显得特别狡猾,斤斤计较。但我认可这种小心眼。打小长辈就教育我们,大的那个梨一定要让给弟弟。这是做孩子王的风格,做小的权利。

    脱上衣得过程相对简单,一眨眼,他黝黑的上半身就诚实地袒露在我眼前——

    我眼前的那个身体,肋骨格外清晰,每一根都现出一条楞,很坚毅很辛苦的样子;几处小小的肌腱是精华所在。脂肪量低于百分之八的男生,所有的肌腱都是纯精;晕像一毛钱钢镚那样小而浑圆,既干净又好看。

    钢镚的中心是一个尖尖的凸,不似那些倔强的豆,给人粗俗的印象。尖尖的凸看得出是少男的成色,一颗尊贵的宝石。我珍惜所有值得尊贵的玩意儿,那里成长着我的心情。

    有一次我取笑他,说你长得好隐蔽。他难为情了,堵我嘴,不让我说。

    他堵我嘴的方式不言而喻。

    于是,我含混不清地说,吃人嘴短。

    他天生黑,和我人造黑的最大区别是,天生黑的肤质更显细腻、紧密,几乎看不到明显的毛孔。早知道要遇见这样一个绸缎一般的男生,我宁可不做美黑,为他保留我白皙的本色,来一次有意思的黑白对峙。

    我白皙的过去,像一个遥远的童话。淼淼曾好奇地问我,说你白的时候是什么样?他说他见到我时我就这么黑,想象不出我白如璞玉的样子。我使坏说,要不我拿一段没晒黑的给你看看,你联想联想?

    话虽痞,当然不可能真痞。我掏出的是我的手机,从里头挖出一张我以前的照片给他看。手机里的我应该在十八岁上下,五、六年前,眉眼飞扬的骄傲少年。那时候的肤色,不仅白到惊世骇俗,常常成为他人的话题,还让人揶揄为“吹弹可破”,这种溢美之词着实让我羞愧。所以我轻易不拿那时候的照片给人看。我觉得一个男孩子被人说“吹弹可破”不是什么值得夸耀的事。

    淼淼瞥了一眼便抑制不住笑,回头拿我真人作比较,完了接着笑。

    我掐他脖子,不让他笑话我。

    他边笑,边喘,边说:“多好……真的,比女孩子还白……白到发光。”

    我说,我痛恨这么说!

    无端的痛恨成就了今天的我。

    如今,我与他一样,黑黑地站在他跟前,蛋白质充盈,一切都显得要比他夸张——

    大胸,是我上半身最打眼的部分,深深的胸线像两道华丽的彩带。由于经常做拉伸,肩膀明显比其他同龄男孩子宽,一副不知谦逊不思悔改的样子。斜方肌、三角肌、肱二头,都有他几倍壮。虽然我不能像他那样单手托起一个女舞伴,但表面的炫惑同样是艳惊四座。腹肌、人鱼线将我上半身竖向切割开,切割线雄健地妖娆着——这两个词,看似对立,凑不到一块,骨子里却苟且纠缠,合穿一条裤子。只一个上半身,便沟沟棱棱,非一个“妖”字了得。

    淼淼喜欢我的华丽;

    我喜欢他的精致。

    他是我的撕漫王子;

    我是他心目中的骑士。

    他心里的骑士就是我这模样;

    我从小到大对王子的想象就是他这样的童话……

    脱完上衣,即将进入下一环节,也是最虐心的一刻,那情形就像过山车启动,“轰”地一震,心悬到了嗓子眼。

    没什么好脱了,事到如今,情到此刻,只有顺势而为了。

    到这会儿才现出游戏真正的本意——不是比胆量、比逼格、比疯,而是比真诚、比忠贞、比你需要我比我需要你更需要。

    ……骑士要看王子怎样忠贞,还想看王子怎样野心勃勃。

    窝藏野心的王子羞怯了。七分羞,三分怯。

    王子三七开的羞怯样子好美好美,好动人好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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