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二十三章 返回之前(上)-omg为什么叫黑暗势力
第八百二十三章 返回之前(上)-omg为什么叫黑暗势力-无限之黑暗势力崛起-一本书
无限之黑暗势力崛起
作者:流逝的霜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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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长,我这次是不是应该把那个女人包养下来?”
又修炼了一段时间,某一次出去的时候,普哈森忽然恍然大悟地似乎想起了什么事情,对许乐说道。
许乐有些疑惑:“包养下来?为什么?你很喜欢她?”
“谈不上太喜欢,但是说起来我花费了这么多金银,总不会和那些平常的嫖客一样共享女人吧?”普哈森有些在意的说道。“,
许乐停了一下,示意让普哈森来驾驶飞船。
“普哈森,你想没想过一件事情?”
“什么事情?”普哈森问道。
“我们现在是在明朝时候的华夏,那么你为什么不到同时期的西欧去寻找一些你眼中美丽的白人姑娘?”许乐忍着笑意说道。
普哈森吃了一惊:“这个世界,难道还有其他国家?这不是一个武侠的世界?”
许乐笑了起来:“我没这样说过吧?“”看
“该死的!队长,你好奸诈!”普哈森“愤怒地”叫了起来,直接开着飞船以最快速度朝着西面飞了出去。
飞了不知道多久,就在一片荒漠之中,飞船飞不动了。
普哈森怔了一下:“队长,这是怎么回事?”
许乐微微一怔,倒是没有想要《笑傲江湖》居然是一个有结界规则的地方,大约是相当于《死神》的空座市那种限制规则。
“没办法,神国空间的限制,知道到此为止,出不去了。”许乐说道。
普哈森吃了一惊:“什么?还有这样的情况?”
许乐点头:“回去吧,找找华夏中原的边境,或许会有什么白色人种的蛮夷部落,反正也花不了多长时间,应该能够找得到。”
普哈森增大了眼睛,简直无语至极:“队长,你是在逗我?这么多坚决办法都不告诉我,让我在一个妓~院的妓~女身上浪费了这么多时间?该死的,我还想要包养她!”
听了他的话,许乐也不由地笑了起来:“抱歉,我还真是没有想到。以前我也有过队友,我们对这方面的事情不太敏感。现在我也算是破戒了,倒是一时之间没有想到还有你的事情。”
两人跟采花贼一样,开着飞船绕着能飞的地方飞了一圈,最后终于在一个偏僻地方找到了一个金发碧眼的白人小部落。
这小部落确实落后的很,牛羊换奴仆事情还有。普哈森兴冲冲地下用金银挑了两个美女奴仆,然后安置在了两人修炼处的深山外面小镇里面,好好一阵发泄之后才算是心满意足。
“在你们文化中,这种事情的比重或许不小。但是我提醒你一句,别忘了修炼,那是你活着的根本。”许乐对普哈森说道。
普哈森点头,认真回答道:“当然,队长,我能够分得清究竟该怎么做。”
“那就好。”
……………………
他的外号叫“河东快刀”,一个壮实的汉子,外表看上去十分憨厚,似乎是谈上几句话,喝上一席酒,他就能够直爽地把头割给你。
但是你要是真的这么想了,大概你的脑袋也快要被他给割下来了。
“河东快刀”的刀很快,但是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的心思比别人的更快。他还是绿林中的好汉,一个山寨的二当家。
此刻,二当家正敞着怀在山脚下的小酒铺内喝酒。小酒铺内有酒有茶,酒是烈酒,茶是高碎,江湖客喜欢的就是这些,行脚商虽然不喝酒,但是在这种小铺子里面肯定也是不会点上品铁观音,给点高碎泡过的茶水,干脆就是绿豆汤就打发了伙计。
什么?你要有酒有肉?那是你的银子多的扎手,故意让绿林道上的汉子们来练手了?
放下那呛人的烈酒,二当家有些烦躁,这酒的确不是什么好久。当然,他这个人也不是什么好人。
有多少时日生意没有开张了?这老天倒是个贼杀才,冬日里活生生冻死个人,夏日里偏偏一滴水也不下。投奔山寨的流民是一的,那么多张口,偏偏没有了生意,岂不是要急死个人?
就在这时候,路尽头走来了两个人,一个身上是锦缎袍袖,看起来似乎是个书生。另一个跟在他身后,却是个红毛蛮夷。
说是红毛也不对,只不过那头发的确是没见过的颜色,以前众人都叫惯了那个黄毛,红毛的人,这个人头发虽然古怪,不过和红毛蛮夷显然还是一路的。
两人越走越近,二当家才发现那书生身上竟然还配着一把刀,又加上身材欣长挺立,且不说面貌如何,只看这气度,便不像是什么寻常人物。
轻轻敲了敲桌子,二当家说道:“店家,两碗新酒,招子亮一些,该上好东西就上好东西,该有好朋友就有好朋友。”
小二哥闻言,连忙应了一声:“得嘞!这位好汉,你就请好吧!”
说话间,那两人已经到了这酒铺之内,只见那书生左右打量了一下,微笑道:“普哈森,你来试试?”
那红毛蛮夷闻言,也不推辞,手上拿起了一个木棍,木棍头上赫然带着一大块晶莹剔透的东西,不知道是翡翠还是玛瑙,又或是玉石宝器。
哪怕是二当家“河东快刀”的名号响彻了河东,这辈子也没有见过如此诱人的东西。只看了一眼,那发着淡淡蓝光,似乎要流淌下来的东西就将他的心给抓住了。
我要得到它!
二当家咽了一口唾沫,然后张口喝下了一碗酒。
那个红毛蛮夷看了看,把那蓝汪汪的宝石对准了店小二:“队长,就是他吧?”
那书生居然被称为队长……莫非是行伍之人?
二当家的念头还没有闪过去,就见到那个队长点了点头,那个红毛蛮夷的手中的木棍猛然一挥,一支白色的绵羊出现在了二当家的眼前。
“咣当!”二当家的酒碗摔在了桌面上,他的手掌哆嗦起来,一股寒气冲脊梁骨冒出来,一下子把他微微的酒意全部变成了冷汗。
那个伙计,变成了一只羊!妖……怪?
那个书生却半点警官也没有,显然早已经料到了这样的情况。笑了一下,他将腰间的刀抽了出来,那刀又细又长,刀身不过两指宽,但却是寒光闪闪。
他迈着步子,朝着那只羊砍了过去。
二当家究竟是见惯了江湖风雨的人,这会儿居然还能够勉强打起精神来:“慢着……”
可惜他的话全然没有被那个书生放在了心上,只见那书生的刀挥舞了一下,不知怎么回事,却硬是没有看中那只羊。
“阁下……”
二当家的话再一次被那书生忽略,只见他握着刀,若有所思吗,猛然朝着前面重重一挥,血花四溅,那只羊就被他砍死在了当场,随后变回了店小二的模样。
“队长,你怎么做到的?”普哈森吃惊地叫道。
二当家目睹了这诡异的一幕,再看在一旁吃酒的几个喽啰,早已经吓得屎尿齐流,臭不可闻。
许乐对普哈森笑了笑,说道:“在这里试试地震吧,应该有效。”
普哈森点点头,两人走出屋外,举起手中的法杖来,向着天上做了个模样,口中念念有次。随后,方圆一公里内的地界内瞬间摇晃起来。
地龙……翻身了?
二当家的张大了嘴,一根木棍敲中了他的头,他很痛快的昏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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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修炼了一段时间,某一次出去的时候,普哈森忽然恍然大悟地似乎想起了什么事情,对许乐说道。
许乐有些疑惑:“包养下来?为什么?你很喜欢她?”
“谈不上太喜欢,但是说起来我花费了这么多金银,总不会和那些平常的嫖客一样共享女人吧?”普哈森有些在意的说道。“,
许乐停了一下,示意让普哈森来驾驶飞船。
“普哈森,你想没想过一件事情?”
“什么事情?”普哈森问道。
“我们现在是在明朝时候的华夏,那么你为什么不到同时期的西欧去寻找一些你眼中美丽的白人姑娘?”许乐忍着笑意说道。
普哈森吃了一惊:“这个世界,难道还有其他国家?这不是一个武侠的世界?”
许乐笑了起来:“我没这样说过吧?“”看
“该死的!队长,你好奸诈!”普哈森“愤怒地”叫了起来,直接开着飞船以最快速度朝着西面飞了出去。
飞了不知道多久,就在一片荒漠之中,飞船飞不动了。
普哈森怔了一下:“队长,这是怎么回事?”
许乐微微一怔,倒是没有想要《笑傲江湖》居然是一个有结界规则的地方,大约是相当于《死神》的空座市那种限制规则。
“没办法,神国空间的限制,知道到此为止,出不去了。”许乐说道。
普哈森吃了一惊:“什么?还有这样的情况?”
许乐点头:“回去吧,找找华夏中原的边境,或许会有什么白色人种的蛮夷部落,反正也花不了多长时间,应该能够找得到。”
普哈森增大了眼睛,简直无语至极:“队长,你是在逗我?这么多坚决办法都不告诉我,让我在一个妓~院的妓~女身上浪费了这么多时间?该死的,我还想要包养她!”
听了他的话,许乐也不由地笑了起来:“抱歉,我还真是没有想到。以前我也有过队友,我们对这方面的事情不太敏感。现在我也算是破戒了,倒是一时之间没有想到还有你的事情。”
两人跟采花贼一样,开着飞船绕着能飞的地方飞了一圈,最后终于在一个偏僻地方找到了一个金发碧眼的白人小部落。
这小部落确实落后的很,牛羊换奴仆事情还有。普哈森兴冲冲地下用金银挑了两个美女奴仆,然后安置在了两人修炼处的深山外面小镇里面,好好一阵发泄之后才算是心满意足。
“在你们文化中,这种事情的比重或许不小。但是我提醒你一句,别忘了修炼,那是你活着的根本。”许乐对普哈森说道。
普哈森点头,认真回答道:“当然,队长,我能够分得清究竟该怎么做。”
“那就好。”
……………………
他的外号叫“河东快刀”,一个壮实的汉子,外表看上去十分憨厚,似乎是谈上几句话,喝上一席酒,他就能够直爽地把头割给你。
但是你要是真的这么想了,大概你的脑袋也快要被他给割下来了。
“河东快刀”的刀很快,但是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的心思比别人的更快。他还是绿林中的好汉,一个山寨的二当家。
此刻,二当家正敞着怀在山脚下的小酒铺内喝酒。小酒铺内有酒有茶,酒是烈酒,茶是高碎,江湖客喜欢的就是这些,行脚商虽然不喝酒,但是在这种小铺子里面肯定也是不会点上品铁观音,给点高碎泡过的茶水,干脆就是绿豆汤就打发了伙计。
什么?你要有酒有肉?那是你的银子多的扎手,故意让绿林道上的汉子们来练手了?
放下那呛人的烈酒,二当家有些烦躁,这酒的确不是什么好久。当然,他这个人也不是什么好人。
有多少时日生意没有开张了?这老天倒是个贼杀才,冬日里活生生冻死个人,夏日里偏偏一滴水也不下。投奔山寨的流民是一的,那么多张口,偏偏没有了生意,岂不是要急死个人?
就在这时候,路尽头走来了两个人,一个身上是锦缎袍袖,看起来似乎是个书生。另一个跟在他身后,却是个红毛蛮夷。
说是红毛也不对,只不过那头发的确是没见过的颜色,以前众人都叫惯了那个黄毛,红毛的人,这个人头发虽然古怪,不过和红毛蛮夷显然还是一路的。
两人越走越近,二当家才发现那书生身上竟然还配着一把刀,又加上身材欣长挺立,且不说面貌如何,只看这气度,便不像是什么寻常人物。
轻轻敲了敲桌子,二当家说道:“店家,两碗新酒,招子亮一些,该上好东西就上好东西,该有好朋友就有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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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话间,那两人已经到了这酒铺之内,只见那书生左右打量了一下,微笑道:“普哈森,你来试试?”
那红毛蛮夷闻言,也不推辞,手上拿起了一个木棍,木棍头上赫然带着一大块晶莹剔透的东西,不知道是翡翠还是玛瑙,又或是玉石宝器。
哪怕是二当家“河东快刀”的名号响彻了河东,这辈子也没有见过如此诱人的东西。只看了一眼,那发着淡淡蓝光,似乎要流淌下来的东西就将他的心给抓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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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当家咽了一口唾沫,然后张口喝下了一碗酒。
那个红毛蛮夷看了看,把那蓝汪汪的宝石对准了店小二:“队长,就是他吧?”
那书生居然被称为队长……莫非是行伍之人?
二当家的念头还没有闪过去,就见到那个队长点了点头,那个红毛蛮夷的手中的木棍猛然一挥,一支白色的绵羊出现在了二当家的眼前。
“咣当!”二当家的酒碗摔在了桌面上,他的手掌哆嗦起来,一股寒气冲脊梁骨冒出来,一下子把他微微的酒意全部变成了冷汗。
那个伙计,变成了一只羊!妖……怪?
那个书生却半点警官也没有,显然早已经料到了这样的情况。笑了一下,他将腰间的刀抽了出来,那刀又细又长,刀身不过两指宽,但却是寒光闪闪。
他迈着步子,朝着那只羊砍了过去。
二当家究竟是见惯了江湖风雨的人,这会儿居然还能够勉强打起精神来:“慢着……”
可惜他的话全然没有被那个书生放在了心上,只见那书生的刀挥舞了一下,不知怎么回事,却硬是没有看中那只羊。
“阁下……”
二当家的话再一次被那书生忽略,只见他握着刀,若有所思吗,猛然朝着前面重重一挥,血花四溅,那只羊就被他砍死在了当场,随后变回了店小二的模样。
“队长,你怎么做到的?”普哈森吃惊地叫道。
二当家目睹了这诡异的一幕,再看在一旁吃酒的几个喽啰,早已经吓得屎尿齐流,臭不可闻。
许乐对普哈森笑了笑,说道:“在这里试试地震吧,应该有效。”
普哈森点点头,两人走出屋外,举起手中的法杖来,向着天上做了个模样,口中念念有次。随后,方圆一公里内的地界内瞬间摇晃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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