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大头安排的商队很效率。

    陈久对这个顺风车有些满意,当天上车,连夜就出发上了路。

    商队采用的是晚上赶路,白天休息的策略。

    晚上赶路比较凉快,效率也很高,商队只花了两个晚上的时间,就出了龙门范围,  四周明显开始变得荒凉了起来。

    这一路倒也有些平静。

    现在是白天,带队的王老九没有像昨天一样安排扎营休息,而且指着前方对陈久开口。

    “陈公子,前方的客栈是出关的最后一个补给点,照我说,你在这里待上几天便回去罢了,  也算长过了见识。”

    王老九是真的不想带这个拖油瓶上路,在出关的最后一站,还是忍不住开始劝说了起来。

    陈久也知道这哥们在想什么,  掏出了一锭银子抛了过去。

    “无妨,王老哥不必为我担心,这江湖中大碗喝酒,大口吃肉的日子本公子是向往已久,若现在回去,岂不是在表哥面前抬不起头来。”

    掂了掂银子,看着陈久脸上的憨笑,王老九只能无奈的摇了摇头。

    得,这富家仔估计是看话本小说看走火入魔了,他这劝了一路也没扭转的了对方的想法,索性就由着他吧。

    真搞不懂,一个吃喝不愁的富家仔,没事跑大元去做什么,在家里搂搂小妞,喝喝小酒,没事就欺男霸女,  岂不快哉?

    有钱人就喜欢作妖。

    就作吧,  进了大漠就知道什么叫受罪了。

    王老九默默吐槽了几句,随后发现天色有些不对劲。

    大漠西风急。

    原本还一片晴朗的天昏暗了下来,王老九不由的暗骂了一句晦气。

    “风沙要来了!大家加把劲!”

    原本晃晃悠悠的商队只得开始提速,朝着远处的黑点奔去。

    一阵奔驰过后,黑点逐渐显露出它的原貌。

    这是王老九口中的最后一个补给点。

    龙门客栈!

    陈久依旧吊在商队的最后边,看到这家客栈,不由的想到一堆相关剧情。

    也不知道这里是龙门花甲的剧情点,还是死太监曹少钦的丧命地。

    一众人前后脚跟进了龙门客栈内。

    陈久刚进门,就听到一道清脆的声音在耳畔响起。

    “唷,这不是王哥儿么,又是钱家的托线儿活呐?咦,这芽儿看起来嫩不溜秋的,来,给姑奶奶瞧瞧。”

    说话的是客栈的老板娘,一身粗陋布衣却难掩她妙曼诱人的身段,汗湿的碎发贴在她脖子上,只凭这一抹风光,便吸的众人挪不开眼睛。

    陈久见到她的第一眼,就明白了对方的身份。

    原来是金镶玉啊,  听这口气是将自己当雏儿了?

    先一步进门的王老九忍不住咽了口唾沫,  亮出一嘴的大黄牙,哈哈一笑。

    “掌柜的,你可别逗这位小哥了,不如和老王我叙叙旧吧。”

    “谁有功夫理你。”

    风骚的老板娘白了他一眼,就直直的站在陈久面前,将他仔细的打量了一番,最后轻轻一笑。

    “小哥儿想吃些什么,姐姐我请客。”

    “可不敢占姐姐的便宜。”

    陈久带上了傻白甜的面具。

    “麻烦姐姐给大伙切上十斤八斤的牛羊肉,有什么好酒尽管上,这点小钱,本公子还是出的起的。”

    这一副豪爽的气派将老板娘逗的咯咯直笑,她回头看了眼王老九。

    “老哥儿哪带来的空子,正点不?”

    老王有些尴尬。

    这个老板娘别看模样十分的美貌,但在龙门这条线上,是个人都知道她属于吃人不吐骨头的妖精。

    现在女妖精想吃了这个富家仔,让他的心咚咚的猛跳了几下,连忙开口劝阻。

    “金掌柜的说笑了,这是徐把头的亲戚,出门长长见识,您高抬贵手,不然我回龙门也不好和徐把头交代。”

    “呵,原来是当保姆啊,真没劲。”

    金镶玉甩了甩衣袖,眼神在陈久腰间的刀上停留了半分,随后身子一扭。

    “顺子,给王哥儿上吃食,老规矩吧,给这个小哥儿送一碗茶汤,算老娘请的。”

    听到风骚老板娘的话,王老九也是喘了口气。

    还好,这个女魔头给了会长的面子,否则今天还真不一定能讨着好。

    被唤作顺子的小二听到金镶玉的话,有些不舍。

    看来老板娘准备放过这小子了,好不容易遇到头肥羊,可惜不能宰。

    商队的护卫们自顾自的倒着茶水,似乎对这事见怪不怪。

    待一众人落座后,客栈内又恢复了平静,陈久则是和追命坐在角落中。

    追命在江湖中混了半辈子,自然听懂了金镶玉的满嘴黑话。

    他拱了拱陈久,用眼神询问他,要不要将这个黑店给端了。

    陈久摇头。

    龙门客栈本来就是个黑店,看到他这个貌似是雏儿的人动心很正常。

    不过自己的表现还算不错,连金镶玉这个老江湖都觉得他是没见过市面的富家子弟。

    嗯,人设很稳,目前看来没有被拆穿的风险。

    至于这家黑店。

    如果他回来的时候还会路过这里,那就端了吧。

    陈久可不会因为金镶玉是电影中的主角就网开一面。

    这种贩卖两脚羊肉的店,有一个算一个,都该死。

    风沙足足刮了两天,显露着大漠凶残的一面。

    但风沙一过,客栈上空又露出了美丽神秘的景观,仿佛之前末日一般的天象只是幻觉。

    王老九的面子在这里还算吃的开,金镶玉并没有对这支商队动手脚。

    休息了两天,时间拖的有些久了,王老九看到手下们个个精神饱满,决定白天就出发。

    离开了龙门客栈,再往前几十里地,便是戍边部队的管辖区域。

    龙门之外的地界就是大明和元庭的交界处,由于地势偏僻险恶,环境险恶,气候又极其复杂。

    这里除了戈壁滩,就是一片荒漠,一马平川,难攻,也难守。

    两国和平共处了百年之久,久而久之,戍边的军队也懒得往这里跑,这里便形成了一个三不管地带。

    罪恶在这里滋生蔓延,杀人放火是常有的事,走私完全就属于小儿科。

    不过大部分走私商队还是会找戍边的丘八们上贡,买上一封通关文书,以防哪天真被逮到了。

    王老九在出了龙门之后,也开始严肃了起来。

    “陈公子,这里接近大元地界,匪盗众多,我们虽然有官方文书,但遇到亡命之徒也不好使,所以万一遇到情况,你要听我的指挥,该放弃的财物放弃便是,命才是最重要的。”

    陈久点了点头。

    “应该的,一切听从王老哥安排。”

    王老九见他说的认真,也安了心。

    这里的沙匪其实很讲职业道德,一般情况只抢货,他们是绝对不会杀人的。

    这里面牵扯到的门道很多,其实很多沙匪之前也是商队的一份子,只是后面受不了抢劫这种暴利行当的诱惑,摇身一变就成了强盗。

    而被抢的商队其实也没啥损失。

    走私是个暴利又危险的生意。

    大商队的老板们从不会亲自带队,他们会养一些专门跑腿的领队来行商,每个领队带一部分的货,被抢了就拉到,没被抢那就皆大欢喜。

    到了大都,将货和别人一换,丝绸茶叶变成了玻璃杯,葡萄酒一类的东西,回来一倒手,价格至少翻个十倍。

    王老九在钱家当领队十多年了,丢的货也不在少数,遇到沙匪只能说这次倒霉,白跑一趟。

    他就怕陈久拎不清,万一真和沙匪起了冲突,可是会连累整个商队的。

    这里的沙匪一般情况下不会杀人。

    但你要是敢反抗,那就是坏了规矩。

    至于坏规矩的下场......

    天是棺材盖,地是棺材板。

    整个大漠都是风水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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