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大头安排的商队很效率。
陈久对这个顺风车有些满意,当天上车,连夜就出发上了路。
商队采用的是晚上赶路,白天休息的策略。
晚上赶路比较凉快,效率也很高,商队只花了两个晚上的时间,就出了龙门范围, 四周明显开始变得荒凉了起来。
这一路倒也有些平静。
现在是白天,带队的王老九没有像昨天一样安排扎营休息,而且指着前方对陈久开口。
“陈公子,前方的客栈是出关的最后一个补给点,照我说,你在这里待上几天便回去罢了, 也算长过了见识。”
王老九是真的不想带这个拖油瓶上路,在出关的最后一站,还是忍不住开始劝说了起来。
陈久也知道这哥们在想什么, 掏出了一锭银子抛了过去。
“无妨,王老哥不必为我担心,这江湖中大碗喝酒,大口吃肉的日子本公子是向往已久,若现在回去,岂不是在表哥面前抬不起头来。”
掂了掂银子,看着陈久脸上的憨笑,王老九只能无奈的摇了摇头。
得,这富家仔估计是看话本小说看走火入魔了,他这劝了一路也没扭转的了对方的想法,索性就由着他吧。
真搞不懂,一个吃喝不愁的富家仔,没事跑大元去做什么,在家里搂搂小妞,喝喝小酒,没事就欺男霸女, 岂不快哉?
有钱人就喜欢作妖。
就作吧, 进了大漠就知道什么叫受罪了。
王老九默默吐槽了几句,随后发现天色有些不对劲。
大漠西风急。
原本还一片晴朗的天昏暗了下来,王老九不由的暗骂了一句晦气。
“风沙要来了!大家加把劲!”
原本晃晃悠悠的商队只得开始提速,朝着远处的黑点奔去。
一阵奔驰过后,黑点逐渐显露出它的原貌。
这是王老九口中的最后一个补给点。
龙门客栈!
陈久依旧吊在商队的最后边,看到这家客栈,不由的想到一堆相关剧情。
也不知道这里是龙门花甲的剧情点,还是死太监曹少钦的丧命地。
一众人前后脚跟进了龙门客栈内。
陈久刚进门,就听到一道清脆的声音在耳畔响起。
“唷,这不是王哥儿么,又是钱家的托线儿活呐?咦,这芽儿看起来嫩不溜秋的,来,给姑奶奶瞧瞧。”
说话的是客栈的老板娘,一身粗陋布衣却难掩她妙曼诱人的身段,汗湿的碎发贴在她脖子上,只凭这一抹风光,便吸的众人挪不开眼睛。
陈久见到她的第一眼,就明白了对方的身份。
原来是金镶玉啊, 听这口气是将自己当雏儿了?
先一步进门的王老九忍不住咽了口唾沫, 亮出一嘴的大黄牙,哈哈一笑。
“掌柜的,你可别逗这位小哥了,不如和老王我叙叙旧吧。”
“谁有功夫理你。”
风骚的老板娘白了他一眼,就直直的站在陈久面前,将他仔细的打量了一番,最后轻轻一笑。
“小哥儿想吃些什么,姐姐我请客。”
“可不敢占姐姐的便宜。”
陈久带上了傻白甜的面具。
“麻烦姐姐给大伙切上十斤八斤的牛羊肉,有什么好酒尽管上,这点小钱,本公子还是出的起的。”
这一副豪爽的气派将老板娘逗的咯咯直笑,她回头看了眼王老九。
“老哥儿哪带来的空子,正点不?”
老王有些尴尬。
这个老板娘别看模样十分的美貌,但在龙门这条线上,是个人都知道她属于吃人不吐骨头的妖精。
现在女妖精想吃了这个富家仔,让他的心咚咚的猛跳了几下,连忙开口劝阻。
“金掌柜的说笑了,这是徐把头的亲戚,出门长长见识,您高抬贵手,不然我回龙门也不好和徐把头交代。”
“呵,原来是当保姆啊,真没劲。”
金镶玉甩了甩衣袖,眼神在陈久腰间的刀上停留了半分,随后身子一扭。
“顺子,给王哥儿上吃食,老规矩吧,给这个小哥儿送一碗茶汤,算老娘请的。”
听到风骚老板娘的话,王老九也是喘了口气。
还好,这个女魔头给了会长的面子,否则今天还真不一定能讨着好。
被唤作顺子的小二听到金镶玉的话,有些不舍。
看来老板娘准备放过这小子了,好不容易遇到头肥羊,可惜不能宰。
商队的护卫们自顾自的倒着茶水,似乎对这事见怪不怪。
待一众人落座后,客栈内又恢复了平静,陈久则是和追命坐在角落中。
追命在江湖中混了半辈子,自然听懂了金镶玉的满嘴黑话。
他拱了拱陈久,用眼神询问他,要不要将这个黑店给端了。
陈久摇头。
龙门客栈本来就是个黑店,看到他这个貌似是雏儿的人动心很正常。
不过自己的表现还算不错,连金镶玉这个老江湖都觉得他是没见过市面的富家子弟。
嗯,人设很稳,目前看来没有被拆穿的风险。
至于这家黑店。
如果他回来的时候还会路过这里,那就端了吧。
陈久可不会因为金镶玉是电影中的主角就网开一面。
这种贩卖两脚羊肉的店,有一个算一个,都该死。
风沙足足刮了两天,显露着大漠凶残的一面。
但风沙一过,客栈上空又露出了美丽神秘的景观,仿佛之前末日一般的天象只是幻觉。
王老九的面子在这里还算吃的开,金镶玉并没有对这支商队动手脚。
休息了两天,时间拖的有些久了,王老九看到手下们个个精神饱满,决定白天就出发。
离开了龙门客栈,再往前几十里地,便是戍边部队的管辖区域。
龙门之外的地界就是大明和元庭的交界处,由于地势偏僻险恶,环境险恶,气候又极其复杂。
这里除了戈壁滩,就是一片荒漠,一马平川,难攻,也难守。
两国和平共处了百年之久,久而久之,戍边的军队也懒得往这里跑,这里便形成了一个三不管地带。
罪恶在这里滋生蔓延,杀人放火是常有的事,走私完全就属于小儿科。
不过大部分走私商队还是会找戍边的丘八们上贡,买上一封通关文书,以防哪天真被逮到了。
王老九在出了龙门之后,也开始严肃了起来。
“陈公子,这里接近大元地界,匪盗众多,我们虽然有官方文书,但遇到亡命之徒也不好使,所以万一遇到情况,你要听我的指挥,该放弃的财物放弃便是,命才是最重要的。”
陈久点了点头。
“应该的,一切听从王老哥安排。”
王老九见他说的认真,也安了心。
这里的沙匪其实很讲职业道德,一般情况只抢货,他们是绝对不会杀人的。
这里面牵扯到的门道很多,其实很多沙匪之前也是商队的一份子,只是后面受不了抢劫这种暴利行当的诱惑,摇身一变就成了强盗。
而被抢的商队其实也没啥损失。
走私是个暴利又危险的生意。
大商队的老板们从不会亲自带队,他们会养一些专门跑腿的领队来行商,每个领队带一部分的货,被抢了就拉到,没被抢那就皆大欢喜。
到了大都,将货和别人一换,丝绸茶叶变成了玻璃杯,葡萄酒一类的东西,回来一倒手,价格至少翻个十倍。
王老九在钱家当领队十多年了,丢的货也不在少数,遇到沙匪只能说这次倒霉,白跑一趟。
他就怕陈久拎不清,万一真和沙匪起了冲突,可是会连累整个商队的。
这里的沙匪一般情况下不会杀人。
但你要是敢反抗,那就是坏了规矩。
至于坏规矩的下场......
天是棺材盖,地是棺材板。
整个大漠都是风水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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