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了!完了!一切都完了!”

    看着离婚证上的手指印儿,江学凤感觉整个世界都塌了。

    她被离婚了,她被喜欢了大半辈子的男人给抛弃了?觉得天旋地转的江学凤,这回是真哭了。

    如果早知道,去要红木家具,会搞到离婚被抛弃这地步,打死她都不会这样做。

    林海义多好的男人啊,尊重人,还给她钱花。

    她都五十多岁了还被男人离婚,这传出去,十里八乡都得戳着她的脊梁骨笑话她,连带着冬芹的名声也坏了……

    “海义,海义,我错了,我错了……”江学凤后悔的大哭。

    她想拽着林海义的军大衣道歉,却被林海义推开。

    看林海义躲瘟神一样躲着自己的江学凤,这时候真是又毁又恨,事情怎么就闹到这地步了?

    她跳池塘,是不想离婚。

    她闹也是不想离婚,最后却被全镇的人按着离婚了?

    这都怪林秀,怪林秀嫁出去了,还管娘家的事。

    天底下,哪有女儿撺掇着老子离婚的?林秀就是个扫把星和搅家精!

    “林秀,你这个恶毒的小贱人,你天打雷劈,不得好死。”江学凤瞪着林秀的眼睛里面,全是红血丝:“我当初应该把你丢尿桶里淹死,让你和你那个死鬼妈一样,当没人要的孤魂野鬼!”

    林秀心口充斥着一股想杀人的愤怒,她抬脚踹向江学凤。江学凤“扑通”一声摔在地上,后脑勺直接撞在地上,发出‘砰’地一声巨响。

    痛的江学凤脑子嗡嗡响的时候,手背又传来火辣辣的剧痛。

    原来林秀看离婚证已经办妥了,就带着人从江学凤身边走过去。

    江学凤躺在路中央,那手背可不就被林秀踩中了?

    林秀本来就小心眼记仇,江学凤当初举报,拆散了她原本和睦友□□。

    害死了她妈,现在二十几年后,还敢骂她和她妈!

    林秀觉得自己不多踩这个老虔婆几脚,都对不起她妈的在天之灵,和自己这些年受的委屈,所以踩着江学凤的手背还用力碾了碾。

    感觉手指头都快被碾断的江学凤,发出杀猪般的惨叫:“她踩我!她踩我!”

    周围的人,谁看了不说声好。

    对付这种害死了林秀亲妈,还想害死林秀的恶毒后妈,他们是林秀,都得狠狠踩几脚,没把江学凤手指头踩断,都算林秀心善了。

    成煜东看见媳妇儿这个小动作,眉头一皱。

    江学凤这个老虔婆的手,膈着她媳妇儿的脚咋办啊?

    成煜东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并不是个好人。

    如果当初不是林秀拉了他一把,成煜东这时候可能都成了一个社会坏分子。所以他这辈子的温柔和爱,都只会给林秀。

    这么一想,在林秀踩完了江学凤后,他结实有力的手臂一捞,直接把林秀抱在了怀里。

    “你干啥?”突然被公主抱的林秀,有些懵逼的搂着他的脖子。

    “抱你上车啊。”成煜东面不改色的抱着林秀走出公社大门,然后小心翼翼的把她放在了门口的拖拉机上。

    拖拉机上还放着干净的小竹椅,林秀坐上去后,成煜东还从兜里掏出一颗大白兔奶糖,塞进林秀手里。

    看成煜东哄小孩儿一样的,哄着林秀。

    周围的女人都露出羡慕的表情,再一想刚才成煜东还当着大庭广众的面儿抱林秀,更是羡慕嫉妒的不行。

    当初成煜东娶林秀的时候,明明是同村的人嫁娶结婚。

    可成煜东,硬上是背着穿着大红喜服的林秀,走遍了镇上的每个角落,让全镇的人都知道他娶了林秀当媳妇儿。

    在吃不饱的七十年代,他还摆了一整天的流水席。

    想起桌上的烟酒好肉,现在那些参加过林秀婚宴的人,都还馋的流口水。

    解放后,整个清溪镇,就数林秀和成煜东结婚的时候最阔气,饭菜也最好吃!

    看着被人团团围住的林秀,看着被成煜东温柔呵护的林秀,全身湿透的林冬芹,攥紧了拳头:【这一切本该是她的,是她为自己创造的。】

    林冬芹充满嫉妒和不甘心的心里话,在林秀脑子里响起的时候。

    林秀抬眼,透过围在自己身边的人群,居高临下的盯着脸色惨白狼狈的林冬芹。

    两人的目光对上,林冬芹看着林秀干净精致的模样。再一看自己浑身湿透,头发上还有从牛板车上沾着的泥浆,顿时生出了一股自卑。

    她咬着后牙槽,目光死死的盯着林秀,脸上那自卑和被打击的表情,确是怎么也藏不了。

    “林秀,我妈的事,我不怪你。是我妈做错了……”林冬芹这时候还想,强行为自己挽回一点身为大学生和干部的尊严:“对不起,我今天会……”

    她的话没说完,就被林秀打断:“道歉的话给我憋着,说了我也不会原谅你们。”

    做了那么多伤害人的事情,一句道歉就能抹消?

    咋可能?

    林秀从来就不是一个以德报怨的人,更何况是面对虚伪的林冬芹母女。

    林冬芹显然也没想到,自己都拉下脸道歉了,林秀竟然连装装样子都不做?

    林秀嗤笑,她一直都做自己。

    不想原谅就不原谅,她才不会为了虚伪的好名声,勉强自己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

    “林冬芹,你赶紧带着你妈,从我家里滚出去!”林秀抬起精致的下巴,浑身上下都透露出嚣张霸道:“我回去就把你们的东西全扔了。”

    “你凭啥扔我们的东西?我和你爸结婚那么久,那个家也有我的份……”江学凤还想说啥,被林冬芹按住手。

    都离婚了,现在说啥也没用了。

    尤其面对全镇人的鄙夷眼神,林冬芹感觉自己骄傲的自尊,都被人踩的稀碎。

    她深吸一口气,说:“那些东西你想扔就扔吧,我今天会带着我妈回县城。”

    她要在大家面前重新树立坚强不屈的好形象,于是用冻僵的手,把江学凤从地上扶起来:“我不会让我妈打搅你们了。”

    她强行扶着不肯走的江学凤,走出公社大门。

    在路过林海义身边的时候,还用很难过的眼神,看了眼林海义说:“爸,我叫了你十几二年的爸。从小你就对我好,就算你和我妈离婚了,在我心里,你一样是我亲爸。”

    林海义看着面前这个被自己养大的继女,眼睛又红了红。

    林冬芹以为他心软,还要继续煽情,好在林海义心里留个好印象,以后回来要红木家具的时候。

    就听林海义愤怒质问道:“既然知道我对你好,你们娘俩还害我女儿?简直不要脸,别认我当爸了,我怕你害死我家秀儿,再害死我!”

    林海义的话,让林冬芹脸瞬间臊的涨红。

    林海义愤怒的指责和林秀嗤笑的眼神,还有周围人看笑话一样的表情,让林冬芹感觉自己就是个跳梁小丑。

    她没脸继续呆在这里,灰溜溜的拽着江学凤跑了。

    “不能走,我还有东西在家里……”江学凤还不肯走,却被林冬芹狠狠瞪了眼:“不走,留在这里丢人现眼?你真是太蠢了,一点小事都办不好。”

    也不知道写这个配角有啥用?帮不了她,还尽办坏事儿。

    林冬芹把在林秀那里遭受的耻辱,全都发泄在江学凤身上。

    林秀看了眼起内讧的两人,心情很好的翘了翘唇说:“走,我们去供销社给大黄买心肺,再买点好酒好肉回去,给我爸庆祝一下。”

    拿到离婚证的林海义,心里也挺痛快的:“对,是该好好庆祝一下。”

    他伸手摸了摸林秀的头,一脸慈爱的说:“也给我们秀儿好好庆祝庆祝,祝我们秀儿以后平安顺遂,前程似锦。”

    成煜东抿了抿唇,心想,他要努力挣钱,让秀儿过上更好的日子。

    现在改革开放了,县城里都有人开上小轿车了。

    四个轮子的小轿车,城里有钱人能开。他家的秀儿也得有一辆,再贵都得给秀儿挣来一辆小轿车。

    毕竟他媳妇儿较弱,哪能亲自走路呢?

    供销社长是林海义的学生,看老师和林秀师妹来了。

    知道老师心疼女儿的供销社社长,赶紧把供销社里的紧俏东西都拿了出来,让林秀挑选。

    “林师妹,你爱吃的夹心饼干和蛋条还没到。但是我给你留了不少好吃好玩的东西,你看看你喜欢啥?”

    拿出来的全是供销社最好的东西,小皮鞋、红色棉衣、还有口红和紧俏的糖果饼干。

    这些都是要票才能买,但是林秀喜欢的话,能用内部价给拿走。

    林秀挑了一支口红,又给娇娇挑了一件红色的小棉袄。

    八十年代,人人都穿的灰扑扑很素净。

    但林秀就爱把娇娇打扮的亮眼可爱,这红色小棉袄娇娇穿起来,还不比年画上的娃娃还可爱好看?

    想起自己那个28岁重生回来的可怜儿子,林秀又心软的给成景挑了几本练习册,准备让成景提前学习学习小、初、高的课程。

    反正儿子灵魂28岁,读书学习肯定是没问题的。

    甭管灵魂多大,在妈面前,成景永远都是需要学习的小崽子。

    林秀挑选东西的时候,成煜东就在挑选肉。

    家里种了菜,养了鸡鸭和猪,但猪得过年再杀,平时要吃肉,就得来供销社来买。

    大黄的心肺没忘记,成煜东还选了秀儿喜欢吃的排骨。

    这年代的排骨都是瘦肉和骨头,价格特别便宜。成煜东又拿的是内部价,一斤肉票,能在供销社拿两斤的排骨。

    而这时候,娇娇躲在镇上的胡同口里。

    有些害怕的对成景说:“哥哥,咱们真的要让大黄去咬人?”

    “当然,那个老虔婆和恶毒女人欺负妈,我就得帮妈教训她。”成景点头,摸了摸被自己牵着的大黄说:“大黄,去咬死他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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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后,成了高冷男主的娇软前妻[八零]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一本书只为原作者清清一色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 第13章 暴戾的成景,穿书后,成了高冷男主的娇软前妻[八零],一本书并收藏穿书后,成了高冷男主的娇软前妻[八零]最新章节 伏天记一本书最新章节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