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喜欢他?
不会觊觎?
正微怒间,里面又响起令人暴怒的声音!
“你要真想得到他的心,就该想他需要什么,喜欢什么,真心真意对他好,然后也可以偶尔改变自己的风格,比如换套甜美的、可爱的风格吸引他的注意,又或者制造小惊喜,小感动,给感情加温。
总之,维持爱情的办法有很多,不是靠赶走身边的人,因为身边的人,你永远都赶不完,只有真爱,才不会受外界干扰。我跟你说这么多,希望你好好理解,不要再有愚蠢的思想,他真不是我的菜。”
一连串的话语,全是在教兰娇如何讨好薄战夜的心,也坚决表述着她绝不可能喜欢薄战夜的态度。
该死,她凭什么教唆别的女人讨好他!
薄战夜面色铁青,气的连醉意都没有了,转身,回屋。
‘砰!’烦躁的一拳打在墙上,手背青筋突起,指骨泛红,空气里,全是骇人的冰冷气息。
兰溪溪丝毫不知她说的话被薄战夜听见,与兰娇交谈后,便直接回家了。
她今晚,还有重要的任务——向丫丫解释,安哄丫丫。
兰娇也在今晚,深想兰溪溪的话语,不管可不可信,她都必须想办法抓住薄战夜的心。
因为他是最优秀的男人,小时候一面,便对他心之向往,至此入目无他人,能成为他未婚妻,拼死也要守护,还有,全帝城都知道她和薄战夜的关系,那些死对头更是在暗地里羡慕嫉妒,若是失去那个身份,该会被人怎样嘲笑?
种种原因,令兰娇迫不及待,一大清早,便换了身装扮。
一条红色的过紧身裙,领口前是v领设计,带有薄薄的透明薄丝,将风景若隐若现展现,后背大胆镂空设计,美背全露出来,那消瘦精致的蝴蝶骨,性.感又清纯,能将任何露背装穿的完美妖艳。
最重要的是,兰娇身为大家闺秀的千金,从小泡的都是牛奶浴,鲜花澡,皮肤细白毫无瑕疵,在红色衬托下,白得发光,发亮,简直就是女人中的极品,男人眼中的尤物。
她一出现,客厅的人都惊讶了。
薄战夜见过她太多次,每次都是规规矩矩的淑女装,毫无精彩点可言,这次,全然变了个人。
莫南西想,这女人太美了!可气质不像兰娇,也不像兰溪溪,难不成还有第三个一模一样的三胞胎?如此妖艳美丽?
刚从厨房出来的兰溪溪更是怔住。
昨晚和兰娇说那些,她以为她不会听,没想到今早就换了装扮,还换的这么美?她一女人都要爱上了。
再看薄战夜微变的眼神,呵,男人果然都是大猪蹄子,视觉动物!
“早安,战夜。”在大家惊艳的注视中,兰娇红唇勾勒出万种风情,踩着高跟鞋,一步步,迈步走向薄战夜。
那又长又白的腿,摇曳在风中,无不是一道靓丽的风景,微风一吹,裙角微动,如同耀眼夺目的红色罂粟。
怎一个美字能形容?
“啊!”突然!
高跟鞋太高,兰娇脚一拐,猛地朝前摔去,直直摔入薄战夜怀里。
娇弱可怜,花容失色,似一朵花,惹人爱怜。
兰溪溪超级佩服,把美和投怀送抱演绎的如此自然,逼真,真不愧是兰娇,太有心机了。
薄战夜看着怀中的女人,与他往日认识的兰娇丝毫不一样,他不否认,她很美,但美的太刻意,就不讨喜了。
何况,他怎会不知道她是昨晚听了兰溪溪的话,才会如此?
他抬手将她扶出怀里,冷漠道:“不会走就别穿那么高的高跟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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