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刚亮,曹操刚刚起床,便接到城门官报告,说大公子带人冲出城去。

    曹操赶紧带人来到曹昂的卧房,只见曹休睡在墙根下,而房门虚掩着。

    派人进去查看,果然儿子不见了踪影。

    曹操怒火中烧,让人上前把曹休摇醒。

    曹休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摸了摸后脖颈,依然有些疼痛,猛然看见面目狰狞的曹操,当即吓得一激灵,躬身道:“见过叔父。”

    “人呢?”曹操指着房门问道。

    曹休咽了口唾沫,“跑……跑了,那个太史慈趁侄儿不备,打晕了侄儿。”

    “这个混账,不知道天高地厚,难道还真要去杀孙坚?”曹操气的暴跳如雷。

    后面的曹仁道:“那孙坚勇猛无比,麾下又有程普、黄盖、韩当、祖茂等猛将,万不可让子脩前去送死啊。”

    “还不赶紧带人去追?”曹操冲着曹休怒吼道。

    曹休心中不由叫苦不迭,果然待在大郎身边就没好事。

    这小子闯出祸,总会牵连到自己。

    他刚要转身,曹操又把他叫住,并解下腰间宝剑递了过来,冷声道:“那小子要是不听命令,你就把他绑回来。

    他手下谁敢阻拦,你就以此剑代吾杀之。”

    这把剑是曹操当年做游侠时,专门请名剑师铸的宝剑,取名叫做“倚天剑”,已经跟随他多年。

    让曹休带这把剑前去,便有“尚方斩马剑”的意味。

    曹休连忙双手接剑,率领一哨人马前去追赶。

    ……

    话说曹昂带领太史慈周仓策马冲出城门之后,一路向南而去。

    顺着大路跑出二十多里,就见路边停驻着三十多人,都骑着马。

    为首之人头发胡须皆白,正是太史公。

    旁边马上坐着的,是一身文士打扮的郑衡。

    昨天郑衡前去拜访过曹昂,曹昂早已做好了这些安排。

    太史公躬身施礼道:“主公,奉您命令,老夫已将麾下能骑马、能射箭的都遴选出来,一共有这三十五人,供您差遣。”

    曹昂扫视了一圈,只见那三十五人中,年轻的十六七岁,年长的四十来岁,胸前都斜背着一把弓。

    太史慈诧异道:“公子当真是想去杀孙坚?”

    “我当然不去,”曹昂微微笑着道:“让你义子去。”

    周仓:“???”

    闻听这句话,周仓如遭晴天霹雳一般,看了看太史慈,可怜巴巴的道:“义父,你要想杀俺,尽管动手便是,不用假借孙坚之手。”

    太史慈也沉吟着对曹昂道:“公子,那孙坚号称江东猛虎,您让我儿带这么几个老弱前去,是否草率了一些?”

    此时孙坚刚刚击败董卓麾下西凉军,逼死荆州刺史王睿,斩杀南阳太守张咨,已经是名声在外的赫赫名将。

    而且,他已被袁术任命为豫州刺史,手下兵强马壮,把刘表都给打得闭门不出。

    可周仓算是个啥,一个落魄黄巾军将领而已。

    曹昂这安排,怎么看都像是两只藏獒打架,却让一只哈巴狗去送死。

    曹昂对太史慈正色道:“既然周仓已拜你为父,我怎能让你痛失爱子?

    周仓只需依我计策行事,不止能安然归来,还能立下大功。”

    他说着,从郑衡手中接过一个包裹交到周仓手里,郑重的道:“这里面有一封信,有一黑一白两个锦囊。

    你带着前去荆州,见到黄祖之后将信交给他,然后拆开黑色锦囊,依令行事。

    待你将要回来之前,再拆开白色锦囊,万不可弄错。”

    周仓无奈的笑了笑,心想你派老子去捋老虎须,还能回得来么?

    可是转念一想,虽然自己也不傻,送死的事绝对不能干,反正腿长在自己身上,发现万一发现有危险,便毫不犹豫溜之大吉即可。

    打定主意之后,周仓接过包裹,对曹昂以及义父深施一礼,然后跨上马,带领那三十五个弓箭兵,往荆州方向绝尘而去。

    送走了周仓,太史慈不解道:“既然咱们不去荆州,那还逃出来做什么?”

    “当然是去寻找潘二嫂,”曹昂道:“精兵没有,残兵难道还没有?”

    这时太史公在旁边施礼道:“尊主公号令,我已遴选一千人在前面等候。

    只不过……这一千人要么未成年,要么岁数比我还大,主公莫要嫌弃。”

    那黑山军已经被接连挑选了三次,但凡是能战的都已经被挑走了。

    如今太史公再去挑选,那自然是老的老,少的少,惨不忍睹。

    曹昂也没法再计较,正想率人去往潘二嫂出事的地方,可是一回头看见了郑衡,微笑道:“你一介文士,帮不上什么忙,先回去等候消息吧。”

    郑衡固执道:“公子,在下虽不懂武技,但君子六艺还是自幼研习的。

    其中御射之术尤为精通,必然能帮上公子。”

    “御?”曹昂苦笑道:“咱们这是步卒,又没有战车,要你御术何用?”

    郑衡脸色稍微一尬道:“那在下还精通射术!”

    话音未落,太史慈弯弓搭箭,一箭便射中了天上飞的一只雀儿。

    太史慈乃是神射手,射这种飞行中的鸟,乃是拿手好戏。

    郑衡脸色更是尴尬,“那在下给你们押运粮食总行吧。”

    曹昂见对方执意要去,也不再阻拦,带人前行二三里,就见路边有一支队伍。

    仔细看,队伍中头发花白的占了绝大部分。

    剩下的则是身材干瘦,还没长成的少年。

    其中还有一个妇人,正是当初在中转仓库出恭,从而逃过一劫的唯一的幸存者。

    太史慈笑道:“看来,也别指望这队人马打仗。”

    “本来也没指望打仗,”曹昂道。

    “那公子准备如何寻找潘二嫂?”太史慈道:“指望这些人,是不可能冲入黑山军中擒于迁的。”

    “我知道。”

    “那潘夫人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又无法抓住于迁审问,如何能找到人?”

    “你想过没有?”曹昂边走边沉吟道:“于迁作为黑山军前哨,率先渡过黄河就是为了抢东西的。

    可是他抢了布匹,也杀了几个人,为什么没有当场杀潘二嫂?”

    “难道是于迁劫财劫色?”

    太史慈猜测道:“潘二嫂是个女人,还是个很有风韵的女人,说不定于迁看上了她,便不舍得杀了。”

    “你把这黑山贼想的也太简单了,”曹昂瞥了太史慈一眼道:“那于迁是于毒堂兄,能率领精锐率先渡河,说明深受于毒信任。

    这样的人一路烧杀抢掠,什么风流贵妇没抢到过。

    偏偏能在孤军深入之时,对潘二嫂起了兴趣,这怎么可能?

    再说,纯木头率人追上去,不也说没看见二嫂被掳走么?”

    太史慈听了微微点头,这潘二嫂等几人失踪的着实蹊跷。

    要么被杀,要么侮辱后被杀,这才符合常理。

    可是偏偏却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这时候郑衡在旁边道:“我有个猜测,也不知道准不准。

    其实黑山贼松松垮垮,军纪混乱,并非铁板一块。

    那于迁虽是于毒堂兄,但未必就没有私心。

    于迁抢到财货,自然要上缴,可贪念人皆有之,他说不定想要截留一部分作为自己私产。

    所以他才安排自己结义兄弟,把潘夫人跟少部分布匹藏了起来。”

    “这话有些道理,但也有矛盾,”太史慈道:“既然于迁在黑山军中身份很高,阅女无数,那他抢布匹还情有可原,可是怎么会连潘夫人一起抢走?”

    “这也是我想不明白的地方,他为什么不当场把所有人都杀光呢?”郑衡拍着额头,自语道。

    “那是因为你们不了解潘二嫂,”曹昂道:“那是一个非常精明的女人,一定是在于迁动手之前,她说了什么,勾起于迁的兴趣,所以于迁没有杀他,而是下令结义兄弟把她们掳走,找地方安置。

    可以肯定,这么做与女色无关,绝不是因为色诱。

    而且那地方离出事之地也不会太远。”

    太史慈微微点头,“所以公子想去出事之地找寻线索,然后顺藤摸瓜找人?”

    “没错!”曹昂狠狠的拍了一下马屁股,马儿像离弦之箭窜了出去。

    当初他跟小莲说,她的母亲非常精明,绝对能在任何环境中保命,倒也不是恭维之词。

    潘夫人的适应能力要比普通女人强的多。

    一行人在当初那个妇人的带领下,浩浩荡荡往当初出事地点行去。

    在半路上,太史慈悄悄对郑衡道:“你作为曹使君派在公子身边的文学从事,见他如此肆意妄为,为何不劝阻?”

    “什么叫肆意妄为?”郑衡斜了太史慈一眼。

    太史慈正色道:“公子身为太守之子,如今大敌当前,却为了救区区一个妇人而大费周章,兴师动众,难道还不是肆意妄为?”

    “你太不懂公子了,”郑衡道:“公子虽为贵胄子弟,但在他眼中却没有高低贵贱之分。

    这也是他与常人迥异之处。

    在他眼中,一个对他好的普通妇人,跟一个名满天下的诸侯,没什么区别。

    所以能跟他一个落魄文士共进早餐,能为一个戴罪游侠之母讨要旌表,会亲自率军去救一个普通妇人。”

    “这难道是好事么?”太史慈不解道。

    “难道不是好事?”郑衡反问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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