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晚,蓝衫回到家,很不幸地发现她的例假真的来了……囧里格囧的,这种事情被一个男人猜到,感觉真的好诡异啊……
她心想,难道果然如乔风所说,她发脾气的真正原因是这位亲戚的造访?看来科学这个玩意儿比魔法还要神奇。
第二天,蓝衫和乔风一起吃饭时,饭桌上出现了补血的红枣花生粥。
蓝衫当然不可能把女性的私事拿出来跟男人分享,之所以乔风会做这些,完全是因为他相信并坚持自己的判断。蓝衫发现乔风看起来挺好说话,但其实对于某些事情有着异乎寻常的执拗,只要是他坚持的,九头牛都拉不回来。如果你胆敢阻挠,他就会不停地在你耳边碎碎念、碎碎念、碎碎念……直到把你烦死。
所以现在蓝衫也没打算跟他辩论什么。她坐下来,安心地享受红枣花生粥。
“怎么样?”乔风有点期待地看着她,“我第一次煮这个。”
蓝衫重重点头,“好吃!”香,甜,软,糯,烂,温度也刚刚好,顺着食管滑进胃里,把整个腹部烘得暖融融的,特别舒服。第一次做就做得这么棒,不愧是个小天才。蓝衫连吃了几口,忍不住伸出舌尖,飞快地舔了了一下上嘴唇。抬头的时候,她发现乔风一直在看着他,眼睛明亮。
蓝衫指指乔风的餐盘,“吃呀,傻了你?”
“哦。”乔风回过神来,低头开始吃东西。
蓝衫又想逗他了,于是问道,“喂,你说我这样的,算不算秀色可餐呀?”
乔风埋头吃东西,没有回答。
蓝衫觉得无趣,正想吃饭,一低头发现餐厅里闯入一个不明物体。那东西黑白相间,长着个白色的尾巴,移动速度很快,眼看着就要到了蓝衫的脚下。
蓝衫吓得抬起脚,“啊啊啊,这什么东西啊!”
乔风淡定地安慰她,“不要怕,那是薛定谔。”
薛定谔什么时候长这样了?蓝衫奇怪地定睛看去,恰好薛定谔也抬头看她。然后她就看到一张熊猫脸……
原来薛定谔穿了熊猫套装,此刻大胖脸的多一半都被熊猫造型的帽子罩住。它仰头时,眼睛被帽檐挡住,根本什么都看不到。
于是它又低下头,不满地叫了一声。
蓝衫有点无语,“你为什么要把一只猫打扮成熊猫?”
“我觉得你应该会喜欢。”
蓝衫好像能理解乔风的想法了。他应该是担心她心情依然欠佳,所以用这种隐晦的方式哄她开心。
得闺蜜如此,夫复何求啊。蓝衫吃着红枣粥,看着小熊猫,满心都是感动。她对乔风说道,“小风风啊,我觉得,不久的将来你就能赶超小油菜在我心目中的位置了。”
乔风默默地在心中给蓝衫下了一个评价:重色轻友。
说到这里,蓝衫突然想到一个许久以来的疑惑,她试探着问道,“乔风,你跟你哥感情不错吧?”
“嗯,挺好的。”
“那他怎么都不来找你……玩儿呢?”
乔风抬头扫了她一眼,好像是觉得她问这个问题莫名其妙。不过他还是回答了,“他每周都来的,只不过刚好你都不在。”
原来是这样,懂了。虽然这一回答使蓝衫产生了新的疑惑,但这些疑惑都不适合拿出来问了,至少目前不适合。
***
思来想去,蓝衫决定不给宋子诚买衣服了。女下属给男上司买衣服,不合适。
她给他买了个高大上的烟灰缸,黑色合金材质,边缘镶了好几圈钻石——当然是假钻石啦。整个烟灰缸像个璀璨的小盘子,蓝衫猥琐地想,就算不抽烟,拿来种蒜那也是相当不错的。
因为这几天宋子诚没有去4s店,蓝衫只好把他约出来吃了顿饭,然后她把烟灰缸拿给了他。
宋子诚很高兴,这是蓝衫第一次送他东西。送什么不重要,他都喜欢。
吃过饭,两人一同走出餐厅。外面华灯璀璨,街上人车如流,蓝衫摸着肚皮望望天空。不管市区的天气多晴朗,人和天空也总像是隔着一层浓雾,你在市区永远看不到繁星如斗的天空,最多是小猫三两只。
这个季节,在她家乡的晚上,已经能看到灿烂的星河了。那里苍穹如顶,罩着大地,满天的繁星像是沉入深海的钻石,明亮又璀璨。人若是有烦心事,躺在大地上望望天空,所有的忧愁都会被那浩渺的宇宙吸走。
蓝衫有点惆怅,也不知是想念星星了,还是想念家乡了。
宋子诚突然问道,“想看星星了?”
蓝衫讶异,“你怎么知道?”
他怎么知道?女孩子抬头看天,多半是想看星星,难不成想看飞机吗?宋子诚勾了勾嘴角,夜光下的眸中柔光点点,褪去了平时的冷峻。
蓝衫看着他的眼睛,心想,这对儿招子倒是挺像星星的。
宋子诚说道,“在这里看不到星星的,如果想看,我们可以去密云。”
他说了一个词,“我们”,瞬间仿佛把二人的关系拉得近了。但宋子诚知道这个女人的防御力很强。漂亮女人的防御力往往会走极端,要么就是千疮百孔、是个男人都能上她床的;要么就是核电站级别的。蓝衫显然属于后者。宋子诚知道,她现在不可能仅仅为了“看星星”就轻易陪他去荒郊野外,所以他赶紧又说道,“不过今天的天气不太好。”
蓝衫点点头,心想,以后可以把小风风骗去密云看星星了。
***
第二天,宋子诚把蓝衫送他的烟灰缸摆在了自己的办公室里。作为富二代,他并非游手好闲。但他现在没有在家族公司做事,而是自己出去开了个公司做风投。新公司刚起步就弄得有声有色,不过好像也没什么人关心他赚不赚钱——反正赚不赚都要回来继承家业的。
真正游手好闲的是坛子。此人由于智商上的局限,往往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他家人对他唯一的企盼就是少惹事。
坛子经常出入于宋子诚的办公室。今天他在诚哥的办公室里看到了一个崭新的烟灰缸。这倒并不是他的观察能力有多入微,而是那个烟灰缸实在不符合诚哥的审美。边儿上镶了三大圈钻石,诚哥什么时候喜欢这种一闪一闪亮晶晶的东西了?
坛子把那个干干净净的烟灰缸抛向空中,然后稳稳接住。如是再三。
宋子诚正在处理文件,一抬头看到他这么玩儿,便怒道,“放下!”
坛子吓一跳,一失手没接住,烟灰缸落下来重重砸在他脚上。
“哎呦喂,疼死我了!脚趾头掉了!”他抱着脚靠在沙发上哀嚎。
宋子诚并不关心坛子的脚趾头掉没掉,他只关心烟灰缸有没有磕坏。坛子看到诚哥看小情人儿一样看着那骚包的烟灰缸,他不理解,“诚哥,这是谁送你的?”
宋子诚不答。
坛子问道,“不会是蓝大美女吧?”见诚哥沉默,他一拍大腿,“还真是!诚哥,有门儿啊?”
“你给我闭嘴,”宋子诚说着,把那烟灰缸摆回到茶几上,然后斜了坛子一眼,“以后不要碰它。”
坛子点头如捣蒜。
从宋子诚那出来,坛子很高兴,他又有新的约女神出来吃饭的理由了。
要不说男人贱呢,明知道苏落并不喜欢他,难得给他点好颜色的时候,也都是跟宋子诚有关。但是没办法,坛子就是喜欢,就是好这口,就是想亲近她。
所以坛子就约了苏落吃饭,然后把“蓝衫送给诚哥烟灰缸”这一事件扩展成一段不低于二十分钟的有声故事说给苏落听了。
苏落的脸色很不好。
坛子问道,“落落,你觉得她给诚哥烟灰缸是想表达什么意思?”
苏落冷冷一哼,“当然是希望宋子诚一抽烟就能想起她,这个女人倒是高明。”
坛子恍然大悟地一拍脑袋,“原来是这个意思,女人的心思就是麻烦。不过我看诚哥跟她……嗯,就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说着说着,看到苏落的脸色渐渐暗淡,他的声音也越来越小了。
坛子鼓足勇气,问道,“落落,天底下好男人那么多,你为什么偏偏在诚哥这里吊着呢……”
苏落一言不发,眼圈红红,像是要落泪。
坛子看得心疼死了。
男人都喜欢痴情的女人,哪怕这个女人的心在别的男人身上。她越是痴心不改,越是叫人无法自拔。
吃完了饭,苏落自己开车回家。刚坐在车上时,她发了一条微博:
早知如此绊人心,何如当初莫相识。
回到家时,这条微博已经有了不少转发和回复。其中有一条评论,留言id的头像是一只大脸猫,备注名字只有一个字:“他”。
他说:请努力挽回你的前男友,你一定能做到的,加油![握拳] [握拳] [握拳]
苏落低头,笑得婉转多情,她手指滑动,回复道:我当真了哦![微笑]
作者有话要说:还有一更,不过要晚一点啦,我在奋力码。大家等不了就先睡,明早看也是一样的,反正新章又不会长脚跑掉~
她心想,难道果然如乔风所说,她发脾气的真正原因是这位亲戚的造访?看来科学这个玩意儿比魔法还要神奇。
第二天,蓝衫和乔风一起吃饭时,饭桌上出现了补血的红枣花生粥。
蓝衫当然不可能把女性的私事拿出来跟男人分享,之所以乔风会做这些,完全是因为他相信并坚持自己的判断。蓝衫发现乔风看起来挺好说话,但其实对于某些事情有着异乎寻常的执拗,只要是他坚持的,九头牛都拉不回来。如果你胆敢阻挠,他就会不停地在你耳边碎碎念、碎碎念、碎碎念……直到把你烦死。
所以现在蓝衫也没打算跟他辩论什么。她坐下来,安心地享受红枣花生粥。
“怎么样?”乔风有点期待地看着她,“我第一次煮这个。”
蓝衫重重点头,“好吃!”香,甜,软,糯,烂,温度也刚刚好,顺着食管滑进胃里,把整个腹部烘得暖融融的,特别舒服。第一次做就做得这么棒,不愧是个小天才。蓝衫连吃了几口,忍不住伸出舌尖,飞快地舔了了一下上嘴唇。抬头的时候,她发现乔风一直在看着他,眼睛明亮。
蓝衫指指乔风的餐盘,“吃呀,傻了你?”
“哦。”乔风回过神来,低头开始吃东西。
蓝衫又想逗他了,于是问道,“喂,你说我这样的,算不算秀色可餐呀?”
乔风埋头吃东西,没有回答。
蓝衫觉得无趣,正想吃饭,一低头发现餐厅里闯入一个不明物体。那东西黑白相间,长着个白色的尾巴,移动速度很快,眼看着就要到了蓝衫的脚下。
蓝衫吓得抬起脚,“啊啊啊,这什么东西啊!”
乔风淡定地安慰她,“不要怕,那是薛定谔。”
薛定谔什么时候长这样了?蓝衫奇怪地定睛看去,恰好薛定谔也抬头看她。然后她就看到一张熊猫脸……
原来薛定谔穿了熊猫套装,此刻大胖脸的多一半都被熊猫造型的帽子罩住。它仰头时,眼睛被帽檐挡住,根本什么都看不到。
于是它又低下头,不满地叫了一声。
蓝衫有点无语,“你为什么要把一只猫打扮成熊猫?”
“我觉得你应该会喜欢。”
蓝衫好像能理解乔风的想法了。他应该是担心她心情依然欠佳,所以用这种隐晦的方式哄她开心。
得闺蜜如此,夫复何求啊。蓝衫吃着红枣粥,看着小熊猫,满心都是感动。她对乔风说道,“小风风啊,我觉得,不久的将来你就能赶超小油菜在我心目中的位置了。”
乔风默默地在心中给蓝衫下了一个评价:重色轻友。
说到这里,蓝衫突然想到一个许久以来的疑惑,她试探着问道,“乔风,你跟你哥感情不错吧?”
“嗯,挺好的。”
“那他怎么都不来找你……玩儿呢?”
乔风抬头扫了她一眼,好像是觉得她问这个问题莫名其妙。不过他还是回答了,“他每周都来的,只不过刚好你都不在。”
原来是这样,懂了。虽然这一回答使蓝衫产生了新的疑惑,但这些疑惑都不适合拿出来问了,至少目前不适合。
***
思来想去,蓝衫决定不给宋子诚买衣服了。女下属给男上司买衣服,不合适。
她给他买了个高大上的烟灰缸,黑色合金材质,边缘镶了好几圈钻石——当然是假钻石啦。整个烟灰缸像个璀璨的小盘子,蓝衫猥琐地想,就算不抽烟,拿来种蒜那也是相当不错的。
因为这几天宋子诚没有去4s店,蓝衫只好把他约出来吃了顿饭,然后她把烟灰缸拿给了他。
宋子诚很高兴,这是蓝衫第一次送他东西。送什么不重要,他都喜欢。
吃过饭,两人一同走出餐厅。外面华灯璀璨,街上人车如流,蓝衫摸着肚皮望望天空。不管市区的天气多晴朗,人和天空也总像是隔着一层浓雾,你在市区永远看不到繁星如斗的天空,最多是小猫三两只。
这个季节,在她家乡的晚上,已经能看到灿烂的星河了。那里苍穹如顶,罩着大地,满天的繁星像是沉入深海的钻石,明亮又璀璨。人若是有烦心事,躺在大地上望望天空,所有的忧愁都会被那浩渺的宇宙吸走。
蓝衫有点惆怅,也不知是想念星星了,还是想念家乡了。
宋子诚突然问道,“想看星星了?”
蓝衫讶异,“你怎么知道?”
他怎么知道?女孩子抬头看天,多半是想看星星,难不成想看飞机吗?宋子诚勾了勾嘴角,夜光下的眸中柔光点点,褪去了平时的冷峻。
蓝衫看着他的眼睛,心想,这对儿招子倒是挺像星星的。
宋子诚说道,“在这里看不到星星的,如果想看,我们可以去密云。”
他说了一个词,“我们”,瞬间仿佛把二人的关系拉得近了。但宋子诚知道这个女人的防御力很强。漂亮女人的防御力往往会走极端,要么就是千疮百孔、是个男人都能上她床的;要么就是核电站级别的。蓝衫显然属于后者。宋子诚知道,她现在不可能仅仅为了“看星星”就轻易陪他去荒郊野外,所以他赶紧又说道,“不过今天的天气不太好。”
蓝衫点点头,心想,以后可以把小风风骗去密云看星星了。
***
第二天,宋子诚把蓝衫送他的烟灰缸摆在了自己的办公室里。作为富二代,他并非游手好闲。但他现在没有在家族公司做事,而是自己出去开了个公司做风投。新公司刚起步就弄得有声有色,不过好像也没什么人关心他赚不赚钱——反正赚不赚都要回来继承家业的。
真正游手好闲的是坛子。此人由于智商上的局限,往往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他家人对他唯一的企盼就是少惹事。
坛子经常出入于宋子诚的办公室。今天他在诚哥的办公室里看到了一个崭新的烟灰缸。这倒并不是他的观察能力有多入微,而是那个烟灰缸实在不符合诚哥的审美。边儿上镶了三大圈钻石,诚哥什么时候喜欢这种一闪一闪亮晶晶的东西了?
坛子把那个干干净净的烟灰缸抛向空中,然后稳稳接住。如是再三。
宋子诚正在处理文件,一抬头看到他这么玩儿,便怒道,“放下!”
坛子吓一跳,一失手没接住,烟灰缸落下来重重砸在他脚上。
“哎呦喂,疼死我了!脚趾头掉了!”他抱着脚靠在沙发上哀嚎。
宋子诚并不关心坛子的脚趾头掉没掉,他只关心烟灰缸有没有磕坏。坛子看到诚哥看小情人儿一样看着那骚包的烟灰缸,他不理解,“诚哥,这是谁送你的?”
宋子诚不答。
坛子问道,“不会是蓝大美女吧?”见诚哥沉默,他一拍大腿,“还真是!诚哥,有门儿啊?”
“你给我闭嘴,”宋子诚说着,把那烟灰缸摆回到茶几上,然后斜了坛子一眼,“以后不要碰它。”
坛子点头如捣蒜。
从宋子诚那出来,坛子很高兴,他又有新的约女神出来吃饭的理由了。
要不说男人贱呢,明知道苏落并不喜欢他,难得给他点好颜色的时候,也都是跟宋子诚有关。但是没办法,坛子就是喜欢,就是好这口,就是想亲近她。
所以坛子就约了苏落吃饭,然后把“蓝衫送给诚哥烟灰缸”这一事件扩展成一段不低于二十分钟的有声故事说给苏落听了。
苏落的脸色很不好。
坛子问道,“落落,你觉得她给诚哥烟灰缸是想表达什么意思?”
苏落冷冷一哼,“当然是希望宋子诚一抽烟就能想起她,这个女人倒是高明。”
坛子恍然大悟地一拍脑袋,“原来是这个意思,女人的心思就是麻烦。不过我看诚哥跟她……嗯,就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说着说着,看到苏落的脸色渐渐暗淡,他的声音也越来越小了。
坛子鼓足勇气,问道,“落落,天底下好男人那么多,你为什么偏偏在诚哥这里吊着呢……”
苏落一言不发,眼圈红红,像是要落泪。
坛子看得心疼死了。
男人都喜欢痴情的女人,哪怕这个女人的心在别的男人身上。她越是痴心不改,越是叫人无法自拔。
吃完了饭,苏落自己开车回家。刚坐在车上时,她发了一条微博:
早知如此绊人心,何如当初莫相识。
回到家时,这条微博已经有了不少转发和回复。其中有一条评论,留言id的头像是一只大脸猫,备注名字只有一个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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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落低头,笑得婉转多情,她手指滑动,回复道:我当真了哦![微笑]
作者有话要说:还有一更,不过要晚一点啦,我在奋力码。大家等不了就先睡,明早看也是一样的,反正新章又不会长脚跑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