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酒好菜端上来,秦乐川先是热络地寒暄几句,转头向顾景陌敬酒,戏谑道:“方才我看二殿下有出手相助的意思,可惜出手略晚,不能一睹殿下风采,属实遗憾。”

    顾景陌心中气恼,捏紧了酒杯,皮笑肉不笑道:“王妃的侍卫个个身手不凡,其中招式,却好似在哪里见过,秦三爷,你说呢?”

    秦乐川微微挑眉,天机阁有明暗两条商线,暗线的高手只有阁主才能支配。那些被派去保护瑞王妃的,不过是明面上的侍卫罢了,没有刻意隐藏过行踪,能被认出来乃是意料之中。

    天机阁善于制造误会,挑起纷争,他模棱两可道:“不知殿下在哪里见过?或许您给个提示,我就能想起来了。”

    顾景陌看向沈书允,探究的眼神让她很不自在。

    那些侍卫都是周演的人,听他们谈话,竟像是对周演了如指掌一般,沈书允害怕他会被牵扯进来,佯装镇定,笑道:“他们是我招揽的侍卫,身手也就一般,勉强能敌得过那些混混罢了。”

    梁红鱼心道:沈妹妹真是谦虚,方才那些人,哪一个单拎出来不是个顶个的高手?

    紧挨着她坐的是柳绍娘和司马云谦,那两个人互相为对方夹菜,你侬我侬的情意呼之欲出,对这桌上的腥风血雨置若罔闻。

    顾景陌听到解释略一抬眼,意味深长道:“弟妹是会管家的人。”

    是他小瞧瑞王府了,顾溪和虽然倒台了,但沈书允不是善茬,她“屈尊”嫁给五弟,定是存了旁的心思。

    沈书允谦虚道:“哪里哪里?不过是未雨绸缪,为将来的小生意做打算。”

    顾景陌摇着酒杯的手微微一顿,心道:什么小生意?只怕是惊天动地的大生意。他颇为同情的看了眼孩子气的五弟。

    沈书允串通天机阁,豢养江湖高手,无非是为了夺权。夺权的路有千万条,身为女人,最好的办法就是控制傀儡皇帝,以皇后的身份,垂帘听政。

    秦乐川亦试探道:“不知王妃想做什么生意,秦某乃是生意人,若有机会与夫人合作,实乃三生有幸。”

    沈书允如实答道:“想过开一家小店,经营文玩字画。”

    秦乐川闻言笑道:“我手底下有几间字画铺子,近来店主归乡成亲,着急盘出去。夫人若是有意,我可以给你留着。”

    顾溪和翘着二郎腿,心里不屑:我王府的铺子多得是,哪轮得到你来献殷勤!

    微妙的气氛让沈书允心里不安,她不想和这些来路不明的江湖人士牵扯太深,笑着婉拒道:“只是我一时的主意,也许过段时间主意就变了,不敢耽误秦先生做生意。”

    她的推辞在顾景陌看来是刻意避嫌,以为装作不认识,就能瞒天过海吗?

    他望着对面的沈书允,桌子底下的脚不安分地动着,轻轻踢了她一下。初时,沈书允并未在意,只当是不小心被人踢到,但那只脚恬不知耻的顺着她的脚踝挪到小腿……

    她当即缩回了双腿,悬空抬起,用不可思议的目光看向对面,顾景陌嘴角带着挑逗的笑,装作无事地向她敬酒,“弟妹,我敬你一杯。”

    衣冠禽兽!沈书允冷笑着接过酒杯,忽然哎呦一声,手一抖,酒全洒在顾景陌脸上,她一脸无辜道:“不好意思,我常年作画手腕上落下毛病,发作起来手抖,拿不稳东西。”

    顾景陌挑眉擦掉了脸上的酒,“无妨,弟妹的酒,我受着。”

    梁红鱼正愁着没机会溜走,见状连忙凑过来抚摸她手腕,“你看这里都肿了,我这就带你回去看郎中!”

    秦乐川见她身体抱恙,忙说道:“秦某这就备马送几位回府。”

    “多谢秦公子好意,我们的马车就在外面,我扶沈妹妹下去便好。”

    柳绍娘也与司马云谦告别,跟着她们一起回去了。

    两辆马车一前一后,沈书允与顾溪和同乘一辆。到了车上,她不需要再维系什么皇家的颜面,掀起裙摆用帕子使劲擦自己的脚踝和小腿,一边擦一边小声骂:“长得人模狗样的,心却猥琐难堪,狗东西,猥琐男,死变态!”

    擦完小腿,她将那块帕子扔在脚下踩来泄气。

    顾溪和终于意识到发生了什么,拳头攥得紧紧的。这个混账老二,下次见面定要剁了他的脚!

    他平时花天酒地还不够,竟敢把烂心思打到自己的弟妹头上,真是人渣中的人渣!

    沈书允气鼓鼓的坐了一路,这种事苦在没有办法捅到明面上,谁会相信她的话呢?搞不好她还会背上荡|妇的骂名,荡|妇|羞辱(1)这种事在21世纪都没能得到解决,她岂敢在封建社会冒险?

    随之而来的是更深的恐惧,那个不知羞耻的人渣会是下一任皇帝吗?若是他争得皇位,鬼知道他会如何对付自己,对付瑞王爷。

    沈书允冷静下来,后背发凉,喃喃道:“不行,他绝不能当上皇帝。”

    平静的话却如一道惊雷,炸响在马车里。顾溪和第一次在沈书允脸上看到了杀气,她冷静而强大,对朝局似乎有种天然的把控力,一双眼睛似乎能看透一切。

    顾溪和不知道的是,沈书允的冷静,来自于对历史文化的信仰,来自于一个未来人对旧文化的审视。

    秋意渐凉,顾溪和沉默着望向窗外,管她是何方神圣,管她有什么目的,在她真正做出伤害他的事情之前,他仍会一心一意地待她。

    至于混账老二,他绝不会是下一任皇帝。

    天心楼上,秦乐川笑问司马云谦,“你与梁二姑娘之前从未见过?”

    司马云谦点头,“是,从未见过。”

    秦乐川面露疑惑:“那你是如何在人群中,一眼便认定是她呢?”

    司马云谦腼腆道:“我看到了她的银铃镯子。”

    秦乐川微微皱眉,旁敲侧击道:“凭镯子认人,是不是太随意了?万一……认错了呢?”

    “不会的,我记得银铃的声音,还有……她的声音。”

    司马云谦娓娓道来一段往事。

    十二年前父亲经商失败,携他来京中投奔亲友,几番走投无门,他被迫乞讨为生。但京城里的乞丐都有规矩,他误入了别人的地盘,被一帮乞儿堵在墙头,挨了好一顿打。

    这时路上有辆马车经过,随行的侍卫路见不平,帮忙驱赶了那些乞儿。司马云谦瑟缩在墙角里,冬日的寒风刺骨,他的眼泪结成冰,挂在睫毛和脸上。

    从生活优渥的小公子变成任人欺凌的乞丐,他的眼神失去了光亮,恨不能立刻死在这冰天雪地里。这时他听到了悦耳的银铃声,一只小手从车窗伸出来,手上还捧着热气腾腾的包子。

    她把包子交给窗边的侍卫,又陆续递出袍子和伤药,“把这些拿给他吧。”

    这些救命的东西支撑他与父亲度过了难熬的寒冬,他也永远地记住了那只银铃镯子。

    后来,他又在路上遇见了那辆马车,听到熟悉的银铃声,他目送那辆马车驶入了梁府。多方打听,他得知梁府只有一个女孩,她便是梁二小姐。

    他深知自己配不上梁二小姐,将仰慕深藏于心,直到这些年游历四方书写传记,算是小有成就,才鼓足了勇气向梁府提亲。

    秦乐川听罢点头,“缘分之事,当真妙不可言。”

    云谦公子虽求错了亲,却又因认错人误打误撞找到了心上人。那位柳姑娘,显然也心仪云谦公子。

    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识。秦乐川倒完最后一杯酒,敬他道:“这一杯,祝愿谦弟抱得美人归。”

    与梁红鱼寒暄几句,沈书允告辞回了王府,如今红线已搭好,姻缘的事情还需这对有情人自己把握。

    回到王府,沈书允一想起顾景陌就觉得恶心,气不过,总想给他些颜色瞧瞧,或许能用魔法打败魔法?比如雇佣打手、□□?

    周演那边或许有路子,只要能让顾景陌付出代价,花多少钱都值得。但他是皇子,这样做有风险,一旦追查到她头上,又会惹祸上身。

    罢了,暂且咽下这哑巴亏,顾景陌那样的品行,应该会在夺嫡混战中输得很惨。倘若苗头不对,瑞王府有家财万贯,亦有周演相助,未尝不能与之一战。

    顾溪和黑着脸来到妙手阁,洛神医将熬好的汤药端给他,“你回来得正好,把今天的药喝了。”

    顾溪和捏着鼻子喝完,气势汹汹地将碗扔掉,这一次洛神医接得略显吃力,“呦,是哪个不长眼的,惹王爷生气了?”

    “万千呢?还不滚进来!”

    万千谨慎地关好门,“王爷,有何吩咐?”

    “招呼人,本王要剁掉顾景陌的一只脚!”

    洛神医和万千俱是吸了一口凉气,齐声道:“不妥。”

    顾景陌固然可恶,但这时候断他一足,他定然恼羞成怒,势必要追查下去,如此便坏了大计。

    顾溪和叹口气道:“我知道你们在担心什么,罢了,他的脚暂时留着,且派人打他一顿吧,不然我咽不下这口气!”

    一想到顾景陌的猥琐嘴脸,他的情绪再次失控,“混账东西,竟敢调戏本王的夫人,是可忍熟不可忍!”

    洛神医闻言大惊,也怒拍桌子道:“竟有这回事!这脚该剁!”

    万千也一脸愤慨的附和道:“该剁,该剁!”

    顾溪和狐疑地看着他俩,“这时候怎么不怕我暴露了?你们什么时候把王妃看这么重了?”

    洛神医回道:“她好歹叫我一声师父,但断足之事还需从长计议,不能做得太明显,不能给王妃拉仇恨,要出其不意,理所当然。”

    万千点头道:“洛先生说得对。”

    顾溪和:“……”

    这俩人倒是一唱一和的,他冷静下来,问道:“可有良策?”

    洛神医弯起了桃花眼,“算起来,半月之后就是秋猎了,每年的这个时候,都会有重头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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