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普莉给这部爱情小说暂定名为《玫瑰战争》——一般来说,艾普莉的注意力很快就会转移,所以,暂定名和最终定名也差不多。
《玫瑰战争》啊,在书架一排粉红色的爱情小说中非常普通的书名。玫瑰总是和爱情、美女联系在一起,当然,对于英国人来说也可以联想到历史上大名鼎鼎的‘玫瑰战争’或许是历史题材的爱情小说?
然而,和那些没有半点儿关系。
简猜想,‘玫瑰’指的是女主角,战争当然是对于女主角珍妮弗来说,她的爱情就是‘战争’,真正的战争,求生之战。
小说从伦敦一所公学说起,这里有很多前途光明的年轻人,珍妮弗是其中一位——她出身于中产之家,父亲是银行高管,母亲是一间陶艺教室的老师。事实上,公学之中最多的并非富豪儿女、高官之子,这里最多的是重视子女教育的中产之家的孩子。
珍妮弗走进学校之后,认识的同学纷纷和她打招呼,态度亲热。她一一回应,这个时候简没有察觉到问题,只是觉得珍妮弗完美过头了,她好像总能以最完美的姿态面对身边每一个人。
‘完美’不是说挑不出错儿,而是有些不那么好的地方,一点儿小脾气,一点儿小笨拙,反而让她更可爱了。
事实上,简很快意识到珍妮弗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
珍妮弗有着超乎寻常的美貌,很多年轻男孩儿只是看到她就神魂颠倒了。更何况她还很擅长和人相处,只要她愿意,总能让某个男孩儿爱她。
事情到这里开始变得有趣了,这可不是一般爱情小说会有的情节。这年头的爱情小说早就不是尊贵勇敢的王子和美丽善良的公主大团圆结局的样子了,甚至不是简·奥斯汀时代那样,淑女与绅士的组合——淑女的地位或许会比绅士低一些,但本质上两者还是同一个阶级的。
现在最受欢迎的,是‘普通’一点儿的女孩儿,就像正在读小说的每一个年轻姑娘一样。
谁还没有一个灰姑娘遇到白马王子的梦呢。
而像珍妮弗这样的女主角,显然是不符合潮流。
终于,在第一章的结尾,珍妮弗与一个男孩儿微妙而高超的调情后,一个‘提示音’揭开了所有谜题。
‘爱情点数+2’
珍妮弗在两年前出过一次很严重的车祸,但她奇迹般地活了下来,甚至只受了点儿擦伤。家人和朋友只觉得她幸运,实际上她得到了一份‘魔鬼的力量’——她本来应该在车祸中丧生的,想要活下去,只能靠‘爱’。
一个爱情点数对她来说就是一天的生命!
想要活下去,就只能拼命抓住爱,这确实是珍妮弗的求生战争了。
这份‘魔鬼的力量’给予珍妮弗的帮助不多,不过随着她得到越来越多的爱,她会越来越美。美丽的人更容易攫取‘爱’,从这个角度来说,这份‘小小帮助’非常实用。
以此为背景发生的故事,让简欲罢不能。
简出生于一个相对保守的家庭,她本人是新时代女性,但也不是突破常规的那种类型。过去,她见到一个女孩儿勾引许多男孩儿,会觉得那是个‘碧池’。但看到珍妮弗将女性魅力运用到那种程度,就觉得很爽。
只想读更多——只可惜,暂时到此为止了。对此,简只希望《玫瑰战争》能早点儿在那份还没有出版的报纸上连载,到时,艾普莉小姐应该会多写点儿。
“多里斯小姐的报纸,什么时候才会发行呢?”检查完所有的稿件,简忍不住自言自语。
事实上,她不用等太久了,而且在这件事上,有人比她着急的多。
第二天,艾米丽·多里斯在上午十点钟,准时到了贝奇丹克府。
艾米丽·多里斯正是那位雄心壮志进军报业的富家千金,她来和艾普莉签署授权合同——艾米莉的小说将要在她的小报上连载,虽然艾普莉和她都不可能因为后续的一些利益闹翻,但资本主义社会,订立契约更像是习惯,不这样做反而奇怪。
莫妮卡充当了经纪人和律师的角色,替艾普莉看合同。其实没什么可看的,艾米丽拿出来的合同就是在制式合同的基础上稍微改了改。比如说,如果小说后续通过其他方式盈利,报社无权分享利益等等。
如果是捧红小说,然后赚钱的报社,那当然不能如此处理。但她办的是八卦小报,主要盈利模式是广告费,至于小说走红,然后出版挣钱——不少小报也连载□□小说、恐怖小说,那就是厕纸小说,用脚趾头想也知道真正出版是不会有人买账的。所以,小报对于分享连载小说的后续收益,兴趣也不大。
小报本来就吸引不来像样的作者,还做吃相难看的样子,那些作者又不是奴隶,就不干了。
另外还有些零碎条款,总的来说都是比较偏向艾普莉的倒不是说艾米丽给艾普莉开了高价,事实上艾普莉替她的小报撰写小说是挣不到底薪的,只有分成。简单来说,能拿多少钱,还得看情况。
不过,分成比例给的很高。
“艾普莉的小说真的很有趣,即使很早就知道艾普莉有这个才能,亲眼见到还是觉得很吃惊呢。”艾米丽是一个性情坚毅,非常独立的新时代女性。虽然是个富家千金,却从小习惯一切依靠自己。
她读高中开始,就做平面模特,靠做模特赚的钱自己负担学费和生活费。
现在又想做小报,拥有自己的事业。
但即使是这样的艾米丽,也是一个女孩子,和大多数的女孩子一样,她也会看爱情小说。市面上的爱情小说其实大多数都是雷同的,看的多了就没什么意思了。可《玫瑰战争》不同,在看完了写出来的这部分后,她想要看接下来故事的心情非常热切!
更重要的是,小说里的女主角珍妮弗,还有将要的男性角色,都让她记忆犹新!要知道,她现在回忆最近看过的爱情小说,几乎每一册都是看过就放下了,里面的主角也想不起来是什么样了。
“如果我只是一名普通的读者,会非常乐于收集接下来的报纸,一定要读完这本小说才可以!”艾米丽一点儿也不吝惜夸奖。
在伦敦办小报是很简单,也很赚钱的。就是那种会在地铁口之类人流量巨大的地方免费发放的小报,这种小报不要钱,看起来还要倒贴原料和人工。但实际不是那样,秘密就在上面的有大量的广告板块,赚的就是投放广告的甲方。
不过这要求小报有一定的影响力,不然的话,商家也不傻,不会在这种小报上投广告。
这类小报主要报导各类公众人物的花边新闻,耸人听闻的奇谈,也不吝啬拍摄大版大版的内衣女郎——内衣女郎的话,很多男人都愿意在进厕所前拿一份。
眼球经济真是非常在行。
不过同质化之下,这几年小报的竞争是越来越激烈了,每年有很多新的小报诞生,也有很多旧的小报无声无息消失了。大量小报根本活不过三个月,等到创业者的钱花的差不多了,就倒闭了。
艾米丽是打算用小说来突围,这类小报上用恐怖小说、烂俗爱情小说吸引住用户也不算少见。找艾普莉帮这个忙,主要是因为一般的小说她看不上,觉得没法带动小报影响力。而真正的好小说,哪里是那么容易淘到的呢?
就算淘到了,人家也不见得愿意在小报上连载。
艾普莉过去不止写诗,也会写点儿小故事,别人不知道,朋友们是知道的,都说她写的棒极了所以一下想到了她。
但想到归想到,艾普莉能拿出什么样的成品,她其实也不能预料。现在结果超出预期的好,她也不会故意不说。
“亲爱的,我真为你骄傲!”莫妮卡就像所有的父母一样,眼睛闪闪发光。上次这样,还是艾普莉的诗集大卖,引起评论界震动时了。她其实对艾普莉放下属于诗人的光辉事业不要,又转而去写小说有些不理解不过她也没有阻止。
因为仔细想想,艾普莉好像一直是这样的——她无法在一件事上长久地保持热情,哪怕她确实擅长,能做出巨大成就。
当然,这不妨碍莫妮卡为此骄傲!
首先是因为为人父母,很自然、很质朴的情感,然后,炫耀孩子也是富豪们的日常。小海多克们都很好看、都很优秀,一直是莫妮卡在社交场合的快乐源泉之一。
本来看合同都可以交给律师来做,海多克家与几大律所都有往来——或者是‘锋锐’的法律顾问,或者莫妮卡这边也有一个‘泊世公司’,法律顾问也不少,由这些律师找几个精通出版业规则、浸淫文化产业,专业做图书版权的,一点儿也不难。
但莫妮卡选择了自己来。
莫妮卡没有读过法律专业,但她一直在文化产业耳濡目染,很多事不言自明。
因为双方都很有默契,也不会因为‘小小利益’纠缠不清,所以签订合同并不复杂。艾米丽到了之后,不到一个小时就全部做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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