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福是顺庆客栈的一名小伙计,  虽然年纪不大,可也在这里待了快有小十年了。

    因着跟掌柜的有着七绕八绕的关系,从八九岁上就被父母送来,先是在厨上帮佣,  做不了别的,  只能干点洗菜刷碗的活。

    那段时间多累啊,  每天几乎每时每刻手都是泡在冰水里,生的冻疮到夏天都好不了。

    那样的日子李福干了好几年,  直到原本的伙计私自昧下客人给的赏钱没上报被赶了出去,  掌柜的又见他嘴甜机灵会来事,  这才将他调到了前头。

    从此远离了冬天冻如冰屋、夏天热如火炉的厨房。

    比起之前的日子,  跑堂真的已经很轻松了。即便一整天脚下都没得歇,屁股也挨不到凳子,  每晚回到屋里都要用热水泡好一会,才感觉双腿算是重新活了过来。

    但是好歹风吹不着、雨淋不着,  只需动动嘴皮子、动动腿而已,  李福很满足。

    不过只一点,他从来不敢轻易地将双手露出来。

    他的手啊,皱皱巴巴、坑坑洼洼,这里红、那里黑的,  被客人看到,  只会污了他们的眼。

    得来一顿排宣不要紧,  若是恶心之下不想留下,影响了生意,  掌柜的不仅要扣他工钱,说不得他这个备感珍惜的跑堂差事都得丢。

    这一天真的是个很寻常的一天,李福照常堆着笑脸迎了客人进来,  再堆着更大的笑脸送他们出去。

    可是这一天也是个不同寻常的一天。因为店里来了一个几乎可与日月争辉的少年。

    他一进店,仿佛满室都亮堂了,好似这里不是一家普普通通的客栈,而是富丽堂皇的仙宫。

    而他,就是仙宫的主人,注定高高在上、俯瞰人间的仙人。

    店里或是正在吃饭,或是歇息喝茶,或是高谈阔论的客人们,全都停下了动作,怔怔的望着那个少年郎。

    在他身后,断断续续涌进来不少人,直将大堂坐的满满当当,就这,门外还有很多来往的行人在向里探头探脑。

    另两位小二哥忙得脚不沾地,李福则是收敛心神、努力心无旁骛的引着少年往楼上去。

    楼上有雅间,这样的客人,问都不用问,他们肯定不会选择在大堂用膳。

    直到点完餐出来,走到楼梯拐角处,李福才长长的吁了口气。

    什么叫貌比潘安,他可算是见识到了。

    客栈之前还有个说书的,就曾讲过关于潘安的典故,那个成语叫啥,李福不记得了。

    但是内容大概就是一个男人驾车走在街上,让垂垂老矣的妇人都为他着迷,拿水果往他的车里丢,都将车丢满了。

    李福当时还只当笑话听,觉得是说书人编来哄人的。

    一个大男人不健硕魁梧,美成那样像话吗?换成女子还差不多。

    然而今日他才明白,有些美不分性别,即便他是男子,照样可以吸引包括同性在内所有人的瞩目。

    无论男女老少,都无法抵挡他的魅力。

    “然儿出去走一圈,估计就要收割一片的芳心。”

    雅间里,苏景熙也在调侃苏悠然,语气透着点自豪,又有些发酸。

    然然魅力太大,总叫他没有安全感,谁若是盯着她时间长了,他就恨不能挖出对方的眼珠子。

    此时此刻,苏景熙又开始后悔让她出来了,书院里还有那么多狼……

    “三哥是不是说在书院必须四个人一间房?”

    “嗯,而且不能带侍候的人,所有的一切都得自己来。”

    苏悠然端着茶杯先是闻了闻,微微一挑眉,没想到客栈不起眼,茶却是顶级的好茶。

    她不由的打量起周围的陈设,简单古朴的桌椅,墙上挂着一副山水画,笔触自然清新,不算大家之作,但是水平也在上层。

    整体来说,布置的相当雅致。或许是为了防止客人突然有需要,墙角甚至还备有笔墨纸砚。

    苏悠然走过去,拿起一张捻了捻,又沾了墨,随意的写了一个“费”字。

    游龙走凤,一气呵成,字迹行云流水、大气磅礴,透着几分霸气和肆意,丝毫看不出是出自女子之手。

    “好!”

    苏景熙不禁鼓了鼓掌,双手举起那张纸,不住的赞叹:

    “然儿,你什么时候还会这一笔字的?跟以往的簪花小楷一点都不一样。”

    苏悠然将笔放回笔架,闻言笑了笑:

    “早就会,不过写得不多,现在以男子身份行走,小楷不合适。”

    其实她关注的不是这个。

    她的视线在桌上的文房四宝上打了个转,眼尾轻轻上挑,宣笔、徽墨、歙砚以及澄心堂纸……

    都是上好的物件啊。

    再看桌上的茶,苏悠然心里有数了,这家客栈的主人底蕴只怕非常深厚,不然也不可能随意给客人供得起这些。

    而且他还是个清雅的读书人。

    苏悠然站到那副画前,仔细观摩,恐怕也有以文会友的意思。

    李福这一日就像打了鸡血一般,浑身都好似有用不完的劲,那位芝兰玉树的少年郎还要留在客栈里歇息一晚,他一定要将他照顾的妥妥当当才行。

    掌柜应该也是看出了少年的身份非富即贵,专门嘱咐他只管照看他一人,其他事不用他操心。

    为此到了夜里,李福都是直接窝在楼梯口睡的,就是担心如果少年有需要,他在楼下听不见。

    好在一夜无事,第二日一早,李福打着哈欠下楼时,楼下已经坐了几乎一大半的人。

    乖乖,这些人都是几时来的,不会天还没亮就过来了吧?

    敢情那个少年还是个财神爷啊,瞧瞧,往常只能住上三两间的客房在他来之后不久就住满了。

    仅昨日加上今日的茶水点心收入,估计都能抵得上平时小一个月的总进账。

    李福有些促狭的想:若是他愿意再待上几天,只怕掌柜的就要把他当佛祖供起来。

    苏景熙和苏悠然却对这样的场景见怪不怪,这一路上基本都是这么过来的,早过了奇怪的时候。

    只不过在李福恭敬的送他们出去时,苏悠然额外交给了他两样东西。

    一个合起来的卷轴和一个瓷瓶。

    “感谢小二哥这两日的招待,希望瓷瓶里的东西能对你有用。”

    苏悠然笑得和煦,对着有些愣神的李福微一颔首,又点了点那个卷轴:

    “雅间里的画作甚好,假如有机会,希望小二哥能把这个卷轴交给画作的主人,我将不甚感谢。”

    苏景熙面无表情的朝李福扔了枚银锭子:“拿好了,已经跟你们掌柜的说了,这是属于你自己的。”

    这小子能遇到然儿,真是他三生有幸了。

    李福一手拿着瓷瓶和银子,一手握着卷轴,怔怔的站在原地,注视着马车渐行渐远,久久回不过神。

    “小二哥,介不介意让老夫看一看你手上的东西?”

    李福被突然出现的声音吓了一跳,回身一瞧,又一位玉面郎君扶着一个老者,正笑盈盈的站在他两步远之外。

    “啊……”

    李福低头瞧了瞧,有些犹豫的将东西递了过去,两人看着都挺和气的,应该不至于抢他的吧?

    邵忻接过瓷瓶打开,用手扇了扇,眼眸半阖,似乎是在认真辨别。

    不一会他诧异的睁开眼,视线落在李福被遮挡住的双手上,这才露出几分了然,唇角也不由自主的勾起。

    这种行事风格,好像真的是她……

    “老师。”

    邵忻将瓷瓶递给公祖凌,世上很少有人知道,公祖凌不仅是秋山书院的院长,德高望重的师长,而且他还拥有一手精湛的岐黄之术。

    他的医术就习自于他。

    公祖凌只凑近轻轻一闻就知道了这是做什么用的,他脸上的表情更为舒展,示意邵忻把瓷瓶还给李福:

    “小二哥,这是上好的生肌去疤的良药,只需早晚各涂抹上薄薄的一层,就连陈年旧疤也能去掉。小小的一瓶,万金难求,望你且用且珍惜。”

    李福握着瓷瓶的手都有些颤抖,这般珍贵的药,他一个跑堂打杂的,何德何能……

    “她既然给了你,你就好好用着,也别对别人提起,小心招了他人的眼。”

    邵忻尽了提醒之责,这才展开卷轴,刚展到一半,他就不禁睁大了眼,公祖凌已经一把夺过卷轴,迫不及待的全部打开。

    上面是一首赞扬山水风光的诗词,细细读来,纯任自然、文采非凡,乃一难得的佳作。

    但是最吸引人的却不是诗本身,而是那一笔字。

    时时只见龙蛇走,左盘右蹙旭惊电。什么叫笔走龙蛇,这就是!

    一眼望上去,那一个个字仿佛就是脱缰的骏马、飞天的蛟龙,流转腾挪间,腾空而来,又绝尘而去。

    遒劲有力、气势恢弘,浓郁的灵气跃然纸上。

    “好字!好字!太好了啊!”

    公祖凌止不住的赞叹,抚着卷轴简直爱不释手,生平第一次升起了想直接抢过来自己私藏的念头。

    邵忻同样目露惊喜,这是她的字吗,还是那个四皇子的?

    两次的惊鸿一瞥,都是侧颜,一次男装一次女装,让他有些拿不准到底是不是同一个人。

    按打听来的消息,她此刻应该是在皇家别院休养,而不是出现在千里之外的费城。

    可是他又希望是她。

    四皇子要去秋山书院,如果真的是她,那他是不是就可以光明正大的接触她、跟她相处?

    当初期盼的走到她面前,让她认识他,也可以实现了……

    不过,老师似乎并没有发觉。

    邵忻看向身边喜不自甚的公祖凌,垂了垂眼,对不起老师,我有私心了。

    如果真是她,我想我得向您隐瞒,因为她是我唯一想要朝夕相处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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