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记得以前这些都是自己干的,现在有人服侍确实感觉不错,看到侍女描眉的时候对着镜子蹙了一下眉头,接过侍女手里的柳枝自己在眼尾填了几笔。

    “这样画的张扬一点,才符合我的性格!”

    两个侍女看着翘起的眼尾,配上这副文静的脸确实有几分张扬和气宇不凡,忍不住赞美。

    “小姐,这么把眼角描上去更加充满了精气神。”

    钟朝暮从起床看到这两个侍女伺候的不但到位,还手脚干净利索,现在说话嘴巴也很甜,不由得讨人喜欢,于是就问了二人的名字。

    两名侍女相貌都极佳,一个眼睛很大,一双乌黑的眼珠玲玲动人,见主人问起名字,便含笑回答:“婢女叫满星,以前小姐总叫我小星,现在小姐还叫我小星吧!”

    “满星,满目星辰。”钟朝暮放下手中的柳枝,看向小星,“听你这名字,像是出生大户人家。”

    也许是时间久了,小星对于往事也不那么感慨了,解释着,“小星以前家里有几栋房屋,父亲是个举人,可惜突发疾病去世了,那年小星才七岁。父亲去世不到半年家里遭了劫匪,母亲被人掳走了,小星被充当陪童给卖到青丝峪。”

    听小星这么一说,钟朝暮眉头微动,沉思了一下,想到了那年和流苏一起南下接济流民。

    下了昆仑山行至三千里便是岭南,沿途流民由南向北逃亡,沿途尸骨未寒,惨绝人寰!

    这次流民如此之多主要是魔族入侵南域,虽然魔族兵败但是均国南域流离失所,所以南方饥荒,流民北上寻找生机!

    昆仑峰每三年招收一次弟子,有单纯学艺的每年上交昂贵的佣金,这些人都是达官贵人或者名门贵族的子弟!

    这些弟子有学一两年吃不了苦就下山的,有学三五年觉得可以强身健体就回去置身正业,最长的也不过学艺十年回去考个功名的!

    真正仙资不错的人即便交不起昂贵的佣金,只要被挑选上,不用花费一分一毫便可留守昆仑峰修行,过个三五年便会进入内门弟子行列。

    钟朝暮便是没收一分一毫佣金入选昆仑峰的内门弟子。

    昆仑峰虽说三年招收一次学艺弟子,但是自创立仙门大宗一千年以来,所纳金银玉器不计其数,可以说富可敌国!

    这些钱财都会在大灾大难时候分拨出来接济难民,安稳民生。

    接济流民的粮食大多都是在长安换取,因为均国是一个兵强马壮的大国,尤其是长安城富得流油,宫宇楼阁极其奢华,川道胡同都是青白玉铺设!

    这里的富商甲贵金银多的花不完,不想子孙从小就放/荡不羁,索性就送去昆仑峰学艺,一来可以强身健体,二来也算赚个名头,因为昆仑峰是在仙界名望及其高的大宗,能在上昆仑峰学艺除了家底雄厚,再就是家风根正!

    这世间不就是争名夺利么!

    流苏和钟朝暮按照仙尊警示,除了给流民接济银两,还给孤儿搭建房社。

    接济银两的时候,有的流民也会争夺,钟朝暮就会上前去提着领子拉到一边一脚踢的四脚朝天,并警告再这样不识好歹半文钱也得不到救急!

    被教训的流民只得乖乖的从后面重新排队等待分发!

    流苏在一旁看的摇摇头不知如何言语是好。

    钟朝暮扬起一双高傲的眉毛,冷哼了一声,“像这种不识好歹的人就要用武力来教训,没什么道理可讲。”

    流苏的原则就是语重心长的用口舌来感悟人,而钟朝暮就认为这个要因人而异,刚才这个人浪费口舌还不如武力来的直接一点!

    从沉思中回过神,钟朝暮看向另一个侍女。

    那侍女见钟朝暮看过来,就明白了意思。

    她比较文静,跟白狐儿有几分相像,说话纹条丝里,软糯糯的,极其惹人怜爱。

    “我叫米儿,因为家里很穷,经常吃不饱饭,就取名米儿,是希望家里有米吃!”

    钟朝暮这次没有问米儿的来历,因为穷苦人家的孩子被卖给做婢子是常态。

    她起身看了看身上雪白的素衣,蹙了一下眉,心想:“白狐儿整日穿这么素的衣物倒像个守灵的孝子!”

    把几个储衣箱翻了个底朝天也没找到一件有喜庆点的衣物,除了雪白还是雪白,找到一件豆青色的披风凑活穿上!

    举步迈出扶摇阁院门。

    因为以前白狐儿不出远门,所以钟朝暮没有找到马车之类的骑行。

    看样子她是要出去,似乎对这里不陌生,每条道路都很熟悉,径直来到了马舍,挑了一匹最俊的棕红高头大马。

    马舍圈夫拦都没有拦住,只得看着这个多年没出过远门的小姐绝尘而去!

    他还在马舍外面发呆,百思不得其解:小姐啥时候会骑马了?还这么霸道!

    小星和米儿赶到马舍的时候,已经累的气喘吁吁,却连个人影都没看到,只得去汇报雀护发事情的经过!

    却没想到的是,雀护发不但没有怪罪两个侍女失职之罪,反而奖励了增强体魄的丹药。

    两名侍女怯生生的到丹药库领取了丹药,回到扶摇阁等候小姐回来!

    钟朝暮出了火龙宫,骑着鬃毛大马来到青丝峪最繁华的集市,定制了几件血红色和玄色衣衫,过几天店家给送到火龙宫。

    集市的另一处,有个说书人正在纹条丝里的讲着什么。

    那说书人正是青丝峪竹屋里的严伯,几年前,因为两坛美酒和白狐儿一醉方休,结果被白雀除名撰写职务,并赶出了青丝峪。

    一个六旬老人满腹才华,却落得个街头救生,在长安流浪了两年,因为眷恋青丝峪偷偷回到了这个集市以说书为生!

    钟朝暮听到说书人讲到昆仑峰的事便停下了脚步,只听那老者颇有兴致的讲着:“最近昆仑峰出了一名少年,那剑法如神,堪比当年紫隐上仙的归云剑法。真是百年难得一见的盛世奇才啊!”

    听众有人不肖,“小辈剑法即便甚好,怎可比紫隐上仙?紫隐上仙的归云剑法已经到了无人境界,听说后来修为登峰造极觉得不必用剑才封剑!”

    严伯不急不躁,也不辩解,只是道出了实情。

    “在下有所不知,紫隐上仙并非是修为登峰造极才封剑,是事出有因的!”

    那听众问:“事出何因?”

    严伯不急不躁的放下竹扇,喝了一口酒,这酒比不上那两壶千日醉,却也是青丝峪上好的女儿红!

    抿了一口酒,呼出一口酒气,捋了捋胡子,似乎还在回味刚才那一口美酒,啧啧道:“这酒还是不及昆仑峰的聚露啊!”

    听书人等的不耐烦了,听到讲起昆仑峰的紫隐上仙好奇心容不得其他话题停顿,“事出何因?你这老头子倒是快讲啊!”

    严伯一口酒下肚只觉得舒服,怅然道:“你们可知清明剑和谷雨剑?”

    下面听书的人按耐不住严伯卖关子的作为,着急的问道:“你倒是快讲啊!”

    严伯笑笑,“紫隐上仙的谷雨剑和清明剑是天作之合的一对情侣剑,同属节气剑,清明剑陨落,谷雨剑自当封剑。”

    听到清明剑和谷雨剑,钟朝暮眉头微微动了一下,陷入了沉思。

    当初钟朝暮和流苏反目成仇,一气之下断了清明剑,二人从此绝情断义,流苏回到昆仑峰封剑闭关。

    从此,不再用剑!

    严伯似乎注意到了人群后面的那个人,好几年没见,个子高了,气色再不是当年那副病怏怏,已经是一位亭亭玉立的及笄姑娘了!

    骨子里带了几分张扬,越发可人!

    严伯没有相认,当年就是眼前的白狐儿他才被逐出青丝峪,现在想起来还不是嘴馋那两坛千日醉!

    严伯心里没有怨言,此时此刻,要忙于眼前的事务,他略出了一会儿神,却被下面的人打断思绪。

    “清明剑到底是何人的佩剑?能和紫隐上仙的谷雨剑被称作情侣剑,应该是个大人物对吗?”

    严伯这次没有卖关子,“能配上紫隐上仙谷雨剑的清明剑主自当是个了不起的人!此人大家都耳濡目染!……钟朝暮!”

    钟朝暮三个字一出口,下面的人都哗然议论,七嘴八舌,大多都是对钟朝暮啧啧砸舌!

    “钟朝暮那个女魔头怎么能配得上飞身多年的紫隐上仙?”

    “钟朝暮那个欺师灭祖的叛徒怎么能配得上清明剑主身份?”

    “钟朝暮那个女魔头死有余辜。”

    “……”

    钟朝暮没有理会那些人的七嘴八舌,悄然的转身朝来时的路走去,不一会儿消失在集市尽头!

    严伯目送钟朝暮离去,似乎有些失望的继续讲书,却少了几分力道!

    生平最爱打听故事的白狐儿,如今却像变了一个人,难道这几年发生了什么奇迹让她起死回生了?

    严伯正在讲书,也不容多想。

    火龙宫三十六洞之首九天福地里的碧湖就像一面诺大的镜子映着闲庭雕舍,无比恬静。

    湖心的礁石下,钟朝暮正在泉水里驱暑,凌乱的发丝贴在脸颊上,水珠顺着白雪如玉的肩颈滑落,淌入湖里。

    远远看去,礁石上血红色衣衫就像开出的梅花,单调却醒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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