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德勒小姐,这个马戏团来自巴黎,”他说,“您一定得看看他们的演出。”

    这是男人第三次提起巴黎。

    前两次分别是:

    “艾德勒小姐,听说新奥尔良虽然已经是美国的城市,但仍保留着殖民地的做派,饭店里——尤其是高级饭店,全是法国式烹调,菜单也全用法文书写,不知是真是假?”

    “艾德勒小姐,请原谅我的无礼,我不知道新奥尔良的时尚是怎么一回事,但在我们巴黎,只有最卑贱的女工才会穿这种露出脚踝的裙子。我不想对女士的服装指指点点,但您真的不该露出自己美丽的脚踝。”

    莉齐·艾德勒神色温和地说:“对,您说得都对。”

    男人很满意莉齐的回答。

    再没有比她更适合结婚的女孩了。

    既是石油大亨的女儿,又是远近闻名的美人,性情温婉恬淡的同时,却又不失少女的天真狡黠。

    当然,最值得赞颂的,还是她那张标致的脸蛋儿。虽然是粗鄙的北方人,皮肤却像南方贵族般白皙无瑕,看不见任何雀斑疵点,如同凝固的乳脂一样润泽光滑;嘴角天生上翘,上唇中央有一颗小小的、红石榴般的唇珠,使整张脸呈现出一种朦胧而华艳的肉感之美。

    就是出身不太好,男人暗想,父亲虽然富可敌国,却终究是个投机家,靠战争、铁路和石油发了横财,不像他们血统高贵,底蕴丰厚。

    但想到她那将近百万的嫁妆,他又对她充满了似水的柔情。

    男人清了清嗓子,正要对她讲几句情话,哄她开心,就听莉齐语气轻柔地说道:“这马戏什么时候开始?晚上我们不看电影了,就看这个吧。”

    男人立刻答应下来,前去剧院的售票亭买票。

    莉齐望着男人的背影,温和的表情渐渐冷淡下来。

    她一点儿也不想跟这人约会——他的头衔是什么来着,伯爵还是子爵?——和她约会的,有好几个伯爵,她完全分不清他们之间的区别,只对一个叫“兰斯”的伯爵有点儿印象,因为他相貌英俊,极有教养,不像其他人一样傲慢无礼。

    随着电影艺术的兴起,歌剧院的生意日渐凋零,像正厅前座这样的好位置,以前只有托关系才能弄到,现在只需要走向剧院里的售票亭。

    为了维持表面的繁荣,剧院经理允许马戏团、杂技团和低俗的爵士乐队进剧院演出,不然仅靠歌剧和芭蕾哑剧的收入,完全无法撑起这样一个奢华的剧院。

    按男人的话说,正厅后座都是一些“下等人”。

    但经过那些“下等人”时,他居然没有露出鄙夷的眼神,莉齐正要高看他一眼,就见他一边坐下,一边发表“高见”道:“不知道那些下等人能不能看懂巴黎的马戏。”

    “……”

    莉齐垂下眼睛,打开珠母扇,沉默地摇了摇,想到自己无论嫁给谁,都必然会嫁到巴黎去,不由有些绝望。

    十分钟后,演出开始了。

    因为不是首演之夜,观众的反响并不热烈。这一现象,自然又受到了男人的嘲讽:“一群乡巴佬。”

    莉齐静静地观赏演出。

    前两个节目,的确都是来自巴黎的演员。

    第一个节目的演员,更是来自加尼叶宫——也就是著名的巴黎歌剧院,一身带亮片的舞裙,上来就表演了只有圣彼得堡才能看见的“挥鞭转”,陀螺似的转了足足十六圈,然后,在轻松欢快的旋律中,一口气翻了五六个跟斗,故意露出裙摆底下的白色灯笼裤。

    这种雅俗共赏的演出,仿佛倏地擦着的火柴,点燃了观众的热情。人们欢呼鼓掌起来。

    莉齐也微笑鼓掌,她很喜欢那女孩自信妩媚的神态。

    男人却皱紧了眉毛,好像那女孩是他亲戚似的:“明明是巴黎歌剧院的女演员,却表演如此低俗、下贱的舞蹈,真的太丢人了。”

    第二个节目,则是一位美艳的女郎上台表演喷火。只见她一袭桃红色的长裙,双手持火把,时而亲吻火焰,时而吞吐火焰,最后含了一口烈酒,仰头喷出一道三英尺的烈火,震惊全场。一时间,掌声绵延不绝,甚至有人起立往台上扔帽子和手帕。

    主持人说她虽然是巴黎人,却并不是在巴黎学的喷火,而是一个神秘的华人教给她的这项绝技。男人却像是没听见这句话似的,不停地对莉齐说,这才是巴黎马戏应有的水准。

    接下来几个节目,与其说是演出,不如说是展览——没有台词,没有编舞,只是让一群畸形人走上舞台,展示他们的丑陋与残缺。

    这些节目中,最卖力的是主持人。他一边用手帕擦汗,一边欢快地介绍那些畸形人。后面的观众看不清畸形人身上的细节,他就用一个妙趣横生的比喻,把一条条伤疤、一个个烂疮、一根根残肢送进观众的耳朵里。

    “我们在一个小农场发现了这对可怜的姐妹……有人说,她们之所以长成这样,是因为人种杂交,白人和黑人在一起,就会孕育出这种连体怪物。但是,这对姐妹何其无辜!该受惩罚的,应该是她们的杂交父母才对!”

    话音落下,有人鼓掌,有人谩骂,有人漠然地看热闹。后座有黑人在喝倒彩,但很快就被欢快的乐声压了下去。

    男人也用力鼓起掌来。

    莉齐冷眼旁观,觉得这人简直五毒俱全,不仅歧视她这样的“乡下人”,还是个种族主义者。

    最后一个节目——也是最隆重、最受瞩目的一个——“女士们先生们,我敢打赌,你们从来没有看过这样的演出!”舞台上灯光变幻个不停,主持人说道,“不知道大家有没有遭遇过短吻鳄,它们丑陋、恐怖、狡猾,栖息在阴湿的沼泽地里,随时准备给人致命一击……再没有一种动物,能比短吻鳄更加丑陋恐怖,也再没有一个人,能比恶魔之子更像短吻鳄——让我们有请——”

    主持人深吸一口气:“——恶魔之子登场!”

    人群中爆发出一阵雷鸣般的掌声,甚至有人站在椅子上吹口哨,似乎等待了那么久,就为了这一刻。

    莉齐歪着头,一眨不眨地看着舞台,也有些好奇起来。

    她看过那张传单。

    究竟是什么样的人,才会走到哪儿,学到哪儿,既会变魔术,又会唱歌,还会像神枪手一样闪电般拔枪开枪呢?

    当然,最让人好奇的,还是他的长相。

    这世上不乏外表丑陋的人,尤其是贫民区,到处都是浑身疥癣、满脸疮疤的可怜人。

    内战过后,因为战争毁容的人也不在少数,但很少有人把他们当成“怪物”、“魔鬼”和“恶魔”,也没人孤立他们,把他们关在马戏团的栅栏里,供人观赏取乐。

    这个人的长相,真的有那么恐怖吗?

    就在这时,帷幕降下,全场灯光暗了下来,只有脚灯还在燃烧,散溢出银色的烟雾。灯光师换了一个滤光片,一道强烈而冰冷的白光打在了幕帘上。

    很明显,“恶魔之子”即将登场了。

    乐队演奏的音乐渐渐诡异起来,如同充斥着霉菌、浓雾和白骨的沼泽地里传来的笛声。

    观众席本来一直有人在讲话和打牌,买酒送酒的人进进出出,音乐响起后,居然都安静了下来,连专门喝倒彩的好事者都停止了窃窃私语。

    帷幕升起。

    一个人走上了舞台。

    他看上去年纪不大,身材却异常高大挺拔,穿着黑色长斗篷,宽松的帽檐垂落下来,盖住了大半张脸,只露出线条冷硬的下颚,以及苍白得几近病态的唇。

    只看身影的话,完全想象不出他的长相会“恐怖如魔鬼”。

    他戴着一副破旧皮手套,黑色的鞣皮微微开裂,明显是别人用剩下的,严重不合手,却仍然看得出他的手指很修长,骨节分明。

    莉齐第一次知道,当一个人身材过高和手指过长时,会透出一种难以形容的压迫感。

    这么一看,这人一点儿也不丑,甚至有些英俊。

    观众也意识到了这点,感觉受到了欺骗,不禁发出嘘声和嘲笑声。

    在浪潮般的喝倒彩声中,“恶魔之子”的表演开始了。

    只见他抬起一只手,缓缓摊开。

    一簇杏黄的火焰在他的手上燃烧了起来。

    与美艳女郎的表演不同,美艳女郎亲近火焰时,观众的视线会集中在她滑腻的胳膊上,担心火焰会顺着她肌肤的油脂焚烧起来。

    人们看女人玩弄火焰,就是想看女人于危险的火光之中,赋予火苗婀娜的媚态。

    “恶魔之子”的表演,却是另一种感觉。

    莉齐甚至感觉不到他和烈火之间的隔阂。火势扩大,火焰发出蛇一般的咝咝声,转眼间吞没了整个舞台,但只要他做出握拳的动作,上一秒还烧得噼啪作响的大火,便会尽数熄灭。

    然而,尽管他与烈火是如此亲近,几乎融为一体,叫人分不清火与血肉的界线,神色却至始至终都冷漠无比。

    这种奇异的反差感,使节目的演出效果更为出色,仿佛只有天才和疯子才能创造出来的怪诞世界。

    表演告一段落,“恶魔之子”猛地一抬手,熄灭了所有火焰,然后,走进了舞台侧翼的笼子,笼子旁边站着两个扛着步-枪的打手。

    直到这时,人们才发现,他手脚均扣着沉重的铁链,铁块爬满了锈蚀和血污,令人惊惧。

    看来,马戏团并没有夸张,而是真的认为他像沼泽地的短吻鳄一样危险恐怖。

    莉齐忍不住拿出那张传单,看了又看。

    传单上并没有写他做过什么坏事,只说他有头脑,有天赋,曾从短吻鳄的口中逃生,不到半年就学会了马戏团所有成员的才能。

    按理说,这样一个人,应该备受崇拜,无论走到哪儿,都是被追捧的对象。但因为他过于恐怖的长相,于是,不仅没有受到崇拜和追捧,反而被人恐惧,失去了尊严和自由。

    男人被表演吸引了全部注意力,没有注意到锁链与笼子:“不知道这位‘恶魔之子’是不是巴黎人……”可以说是相当高的评价了。

    下一个表演是“决斗”。

    主持人说:“别看他是个魔术师,玩火玩得出神入化,实际上,只要他愿意,他也可以是个神枪手——大家应该都见过在酒馆外决斗的绅士,他们和野蛮的亡命徒不同,在决斗场上非常讲规矩,完全遵循《社会礼法》的规定——双方各就各位,手-枪与地面垂直,然后,各凭本事,谁的拔枪速度快,谁就能在决斗场上活下来。”

    说到这,主持人停了停:“我们本想请一位绅士,上台参加决斗,但绅士都是为荣耀而战,谁愿意把命搭在马戏上呢?”

    台下响起稀稀拉拉的笑声。

    “于是,我们请到了汤姆·鲍,这位金盆洗手的神枪手——他愿意赌上性命,与我们的‘恶魔之子’一决高下!”

    男人鼓掌道:“精彩!精彩!这才是真正的演出!既尊重了绅士的名誉,又带来了意想不到的节目效果!没想到新奥尔良也能有这样精彩的节目,完全不逊色于巴黎的演出,真的太精彩了!”

    莉齐却没办法觉得精彩。

    “恶魔之子”再聪明,再冷静,也只是一个魔术师。

    就算他是个罕见的天才,能像神枪手一样快速拔枪、开枪;开枪的速度也不可能快过真正的神枪手——那些枪手靠手-枪谋生,对手-枪的熟悉程度,完全不亚于魔术师对扑克牌的了解。

    而且,她相信,那个汤姆·鲍一定有把握一枪击毙“恶魔之子”,否则决不会当众应允决斗。

    为了所谓的演出效果,居然让一个活生生的人去送死……

    莉齐眉头微蹙,忽然不想再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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