莉齐见他态度这么强横,  一定要带她离开这个可爱的巢穴,气得想咬他一口,她也真的咬了下去。

    可他毫无所动,  两只手扣住她的腰,  把她放在马鞍上,  翻身跨坐到她的身后,  马刺一踹马腹,朝地下宫殿的出口骑去。

    她咬了半天,  下颌都酸了,他也没有送她回去。她只好闷闷不乐地松了口,满肚子忧郁地望着越来越远的湖滨寓所。

    她是真的喜欢这里啊,  她是真的不想回去啊。

    他一直对她百依百顺,为什么在这件事上不愿依她了呢。

    莉齐努力调动心中悲伤的情绪,想抽下几下鼻子,  掉几滴眼泪,  让他后悔如此独断专行。

    但她坚强惯了,再加上这件事还没有到痛哭流涕的地步,她挤了半天,  也没挤出一滴眼泪,  不禁更加郁闷了。

    唉!

    她重重地捶了一下埃里克的肩膀,无可奈何地望着湖滨寓所消失在了视线当中。

    刹那间,  她感觉整个世界都灰暗了,  眼前再也没有色彩了,她又要回去当那个该死的德·夏洛莱太太了,  那个窝囊的、可悲的、在街上跟人说两句话都要被议论一通的德·夏洛莱太太。

    她又要开始穿紧身胸衣,虽然她从来没有束过腰,可是紧身胸衣是多么让人喘不过气呀!

    她又要开始把一头纯净美丽的金发塞进发网里,  不能随便披散下来,虽然闺训上没有规定已婚妇女必须梳哪种发髻,但你不梳时兴的发髻,其他太太小姐就会把嘴一撇,说你不懂巴黎的时尚,是个乡巴佬。

    她又要开始规规矩矩地走路,皮鞋最多只能露出两英寸,即使不出门,也不能只穿一套衣服,每天至少要换三四套衣服,以彰显自己的财力和身份,不然别人就要看轻你,觉得你不是个可尊敬的淑女。

    她也不能想吃多少就吃多少了,吃完一份餐,再要求来一份是不合规矩的。即使你强行命令厨娘再做一份,仆人们也会满腹轻蔑地议论你,说你是个没见过世面的老饕,什么东西都能狼吞虎咽。

    当然,她可以假装没听见那些人的议论,然而尽管她对自己说过好几遍,不要在乎别人的看法,听到自己被议论时,还是会勃然大怒。

    这就是人性啊。她这辈子也做不到被打了右脸,还要把左脸伸过去让别人打。

    她要是被掴了一巴掌,只会想办法还对方十几个巴掌。

    莉齐本来不想哭的,但越想越难过,越想越伤心,想到未来一段时间,都要过那种坐牢似的苦日子——假如没有经历过自由,让她过那种守规矩的日子倒没什么。

    可是,她已经知道了自由的滋味——美妙的自由的滋味,前所未有的自由的滋味,怎么能再把她送进牢笼里!

    莉齐鼻子一酸,忍不住放声大哭起来。

    她一面痛哭,一面咒骂埃里克:“我究竟做错了什么,你要这么对待我!”她哽咽着,“你要是没带我来这里来,该多好啊……你把我从牢狱里放了出来,现在又要把我送回去……他妈的!你简直是在故意折磨我!”

    骂完以后,她心里舒坦了一些,眼泪也不再流了,但还是很郁闷,因为埃里克还没有安慰她,跟她道歉。

    埃里克一只手臂搂着她,另一只手臂的肌肉微微紧绷,扯着缰绳,不让胯-下的这匹白马撒欢儿似的奔跑。

    这匹马一直被养在歌剧院的马房里,是一匹异常骏美的阿拉伯白马,体态优美,皮毛艳丽而顺滑,即使光线暗淡,也能看出浑身毛发如昂贵的丝缎一般闪闪发亮。

    这样一匹举世无双的骏马,却被豢养在地下室的马房里,当作表演节目的工具。

    他看到以后,就顺手帮它牵走了。

    剧院的马术师管它叫“恺撒”。恺撒性格温顺,极其忠诚,从不违抗他的命令,能看懂他每一个手势和眼神,但即使是它,也不愿到这阴冷的地方来,每次他吹完口哨后,都要等半分钟,它才会不情不愿地跑过来。

    她却非常喜欢……这里。

    地下宫殿建造于巴黎公社时期,原是公社社员为了羁押囚犯而建造出来的黑牢。

    但不知为什么,公社失败以后,只有他发现了通向黑牢的暗道,似乎冥冥之中有一股类似于命运的力量在告诉他,这是一座为你准备的监牢。

    尽管在地面上已经有寓所,他还是在地下宫殿住了下来。

    达洛加曾说,不管多么正经的房子,一经他手,就会变成魔窟。

    的确如此,他精通活板暗门之道,能随心所欲地改造一幢房屋,任何人未经允许在他的房子里说话,都会被监听或通过回音传出去。

    这的确是一座为他准备的监牢。

    他在这座监牢里,完成了对寓所的所有构想。

    他将住宅建造于地下的双层墙基之中,除了他,谁也不知道这幢居所的具体位置。

    在这里,他可以潜心创作,研究学术,不受外界异样目光的干扰。

    在地面上,他不管去哪里,都能看到反光的东西。

    但在他一手改造的寓所里,每一堵石墙,每一个机关,每一条暗道都完全由他主宰。

    他可以像神操纵创造物一般,杜绝一切反光的东西。

    然而,不管这个地方再怎么适合他,曾经都是一个黑牢,墙上还能看到密密麻麻的缩写字母,很明显是那些不幸的囚犯留下的,任何一个人看到那些缩写字母,都会感到毛骨悚然;有的暗道还能看到堆积成山的骸骨,有的骸骨苦撑着仰望的姿势,渴望见到自由的曙光。

    他却在这样一个黑暗、腐败、污秽的地方感到泰然自若,实在讽刺。

    他在这里唯一碰到的活物,是一群老鼠。

    它们无时无刻都在盗窃,都在遁逃,都在啃噬。

    在这座巨大而漆黑的坟墓里,肮脏的群鼠是他唯一的邻居。

    他厌恶这里,却又离不开这里。

    再没有一个地方,能像地下迷宫一般,使他彻底远离世俗的纷争,远离镜面充满恶意的反光。

    同时,这也是一个理想的牢狱。

    他十分清楚,自己是一个疯子,头脑看似沉着冷静,极度理智,然而保持冷静理智的代价,却是不停地学习冷僻的知识,一旦他停止学习和思考,就会被自己异于常人的命运折磨到疯狂。

    当一个头等聪明的疯子,爱上了一个女人,并且发现那个女人有可能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爱他的人,他会怎么做呢?

    他会把她藏起来。

    藏在哪里?

    地底的寓所。

    那里不见天日,到处都是致命的机关,还有他发明的能传声的空心砖,他可以像蜘蛛用银丝控制猎物一般,控制她的行踪。

    只要她进入地下迷宫,她就再无逃脱的可能,无论去哪里,都会被千丝万缕的银丝套牢,动弹不得。

    他不想伤害她。

    但她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爱他的人。

    他要守着她。

    他知道自己的想法卑鄙而龌龊,居然想用囚禁的手段,永远地留住一个人。

    可是,如果不把她拴在视线范围之内,她有可能会离开他,爱上其他人——他其实知道这种事可能性极低,她虽然是个轻佻而娇媚的女孩,很乐意放送自己的秋波,但并不是谁都能博取她的爱意。

    他只是怕万一。

    万一有人比他更符合她的心意呢?

    就算她不会爱上其他人,只要一想到她有可能跟其他男人调情,跳舞,对他们露出两个迷人的酒窝,他就难以遏制心中恐怖的妒火。

    必须把她藏起来。

    唯有她的脖颈处于他的手掌之下。

    唯有她与他同处于暗室之中。

    他才能感到短暂的、亢奋的、污浊的慰藉。

    他卑鄙地对她用了催眠术,不想让她记住开启活板暗门的手法,以及通向地面的道路。

    她一直充满信任地依偎在他的怀里,对他毫不设防。

    她不知道的是,一个人如此信任怪物,不一定是对怪物慈悲,却一定是对自己残忍。

    就像她说的那样,她亲手把脖颈的锁链,交到了他的手上,给了他作恶的机会。

    在地下那段时间,她就像一只黏在蛛网上的飞蛾,从头到脚都被他掌控了。

    她不管去什么地方,都有一根罪恶的蛛丝在观察她的动静。

    每当她有异动,他都能立刻了如指掌。

    他是如此卑劣,如此无耻,如此不道德。

    但当她被他用罪恶的蛛丝黏缠住时,他的的确确感到了强烈的满足。

    起初,她的反应都在他的预料之中。

    大多数时候,她都像一只活蹦乱跳的小猫,对任何事物都充满好奇心。只要他能让她保持这份好奇心,她就不会察觉到这是一个暗无天日的黑牢,更不会想到离开。

    让他没想到的是,即使她已经探索完整个湖滨寓所,知道了这是公社时期的牢狱,也没有想过离开。

    她只是一边吃他剥好的虾仁,一边感叹:“好可怕啊!”提也没提要离开的事情。

    他以为她是因为发现了他的罪恶之念,不想激怒他,才没有提离开的事情。

    谁知,她是真的不想离开这里。

    他强行扛起她的时候,她一口咬住了他的肩膀,眼中有不驯的怒气。

    她说,他把她从牢狱里放了出来,为什么要把她送回去。

    她把他精心准备的牢笼,当成一个自由自在的、不受约束的黑色旷野。

    刹那间,想要把她藏起来的冲动消失得无影无踪。

    他仍然想要占有她,守住她,一辈子也不会放开她递过来的锁链。

    但不再想让她待在地下。

    相较于黑暗、污浊、潮湿的地下宫殿,她更适合活在明媚旖旎的天光之下。

    “别哭了,这里配不上你。”他的头微微垂下,用大拇指擦掉了她滚烫的眼泪,吻了一下她的头顶,语气很无奈,“等我回来,我会带你去更好的地方。有阳光,有野牛,有农场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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